姜 洋
中国传媒大学
今版《老子》共存四版合注,即:西汉河上公注本、东汉严遵注本、三国曹魏王弼注本以及唐初傅奕注本,学界称其为“传世通性本”,此外还有马王堆帛书本、景龙碑本、龙兴碑本、强思齐本、郭店楚简本、敦煌庚本等。然而,《老子》祖本古义深奥,与诸多版本中的内容含义相距甚远。晚清启蒙思想家魏源曾在《老子本义》中认为:“老子道太古道,书太古书也。”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先秦学术概论》评价:“今《老子》书辞义甚古,又全书之义,女权皆优于男权,俱足征其时代之早。”因此,要想解读老子的本义原旨,找回其原始的精神内涵,必须从现有《老子》的众多版本中选择最接近祖本原意的底本。
马克思唯物辩证观指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对世界认知与改造的全部成果都要依靠“书写”出的各类“文本”进行保留与传承。笔者认为,马王堆帛书甲本《老子》是最贴近《老子》原意的底本。与传世印本相较,帛书甲本作为出土文献实物,其保留的书迹更加真实可靠,所抄写的文字内容更能准确的反映当时最真实的书写样貌,通过书写实践展现先秦时期的国家政略、制度准则、文化内涵、社会现实、生活风貌等各个方面的真实表现。本文从版本的书写功能入手,结合文字学、史学、哲学、艺术等领域,从“书写文字”、“书写形式”及“书写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刘笑敢先生认为:“《老子》不同版本之间异文产生的原因归纳为客观的和主观的,客观的原因反映所处时代的社会现实状况,如政治、经济、社会交往等;主观的原因往往反映编、注者个人的理解以及其所处的时代的思想趋向。”所谓“著于竹帛谓之书”,对实物文本中文字的使用情况、产生改造、书体转变等方面的考据是鉴定版本年代最直接、最准确的方法。
首先,汉字在不同时代社会背景下的书写使用情况存有差别,汉字文本的异变为版本年代提供了相应可靠的依据。例如,帛书甲本《老子》中出现“邦”字不断代替“国”字使用,其意图显然不避汉高祖刘邦的字讳,表明《帛书》甲本书作时间已推至汉代之前。
其次,书写是汉字功能的社会反映。随着人类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对汉字的使用需求不断提高,汉字数量日益增多,汉字的符号性特征也日益显著。借用这一规律进行反向推论,通过对比不同版本间的文字差异,来确定不同的文字应各自出现于怎样时代背景之中。例如,帛书甲本的《老子·第六十二章》云:“故立天子、置三乡,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传世通行本“乡”皆作“公”。说文解字未收录“鄉”字头。从字源字形来看,“乡”字甲骨文为繁体字“鄉”字来源,“鄉”的中间为一个古代的石器,叫筚,筚上面堆满着食物,两边跽坐着两个人并有意识地把他们嘴张得很大。这组象形组合表示有血缘关系、可以对坐在一起吃饭的人称为“乡”。因此,“乡”的字义对应的正是人类原始氏族社会以氏族、血亲为结构的先秦时代特征,周天子分邦建国,将血缘纽带与政治(国与家)结合,各邦国宗族内部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而传世通行本的“三公”一词的出处应该来源于汉代《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中。随着人类文明化的发展,社会紧张度增高,血缘氏族社会经历了“氏族”——“氏族联盟”——“部落”——“部落联盟”——“国家”的演变历程,人们被迫建立特权、强权管制机构,帝王借助于三公九卿去管理天下,而弱化血缘关系。由此可以推断,“乡”字所反映的时代要早于通行本中“公”字所反映的时代,帛书甲本《老子》所书年代又可继续推至先秦时期。
第三,汉字书体随着时代进行着有规律的发展演变:战国文字(以金文为代表)→小篆→隶书→楷书→......书体的发展与改变意味着各个时代文字字体、字形的形状亦随之改变,这就造就了不同版本的变迁。以马王堆出土的帛书甲本《老子》为例,其所用篆书与秦国的社会通行手写书体接近,能够真实反映当时实际汉字的原貌。值得注意的是,甲本篆字的书体面貌兼于秦灭六国时期,因此,此文本的书写情况真实地反映出由古文字到今文字的演变情况,对字体、书体的演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由于《老子》是一本具有一贯性的逻辑思维、内在中心思想的著作,因此在确定版本年代的基础上,选择书写规范、编纂科学严谨的版本是确定底本的重要条件。据考据,楚简本《老子》成书时期大致为战国中期,而帛书甲本《老子》成书时期大致为战国后期至秦初期。虽然楚简本成书时间略早于帛书甲本,但是楚简本《老子》不分道经、德经篇目,文本字迹潦草,竹简缺失过多导致章节排布不完整。而帛书甲本《老子》内容完整、编纂形式更具科学性与逻辑性,老子道家“基本精神”贯穿文本始终,因此帛书甲本更适合作为《老子》底本。
丁四新先生总结概括了《老子》篇、章形成的大致时间和代表版本:
“纵观《老子》文本编辑的总体发展过程,我认为从简本发展到帛甲本,帛甲发展到帛乙本,贯穿于其中的总体原则就是成篇成书的指导思想;从帛乙发展到西汉邻、傅、徐、刘四本,从这四本发展到以王弼为代表的各通行本,贯穿于其中的总体原则就是在帛书乙本成篇成书的编辑结果上,再次进行比较完整细致的章句划分,以满足老学系统中《经》、《传》、《说》日益发展而日益相分别、相倚重的需要,同时亦满足学人对文意的理解和文句记诵的需求。”
细观帛书甲本《老子》的书写表现与编纂形式,马王堆帛书甲本以文本内容分为十五章节,每个章节皆有各种功用与意义,顺序不可调换、内容亦不可增减。具体来说,帛书甲本前面章节为“形而上”思想理论内容,随着章节的推进,内容逐渐向“形而下”的实践表现发展,这样的内在逻辑顺序是准确、科学的,这足以说明《老子》甲本书者在编排上已经存有编纂次序的意识,符合书籍内容创作的规律性顺序要求。
关于帛书甲本编纂方式另一个的观点在费小兵在《探析帛书本<老子>的逻辑结构》中,费小兵将该版本书写结构取名为“波浪式结构”,这一组合形式名称的来源取自于中国古代哲学“知行合一”的理论。具体分析来看,这一概念与上述“形而上自形而下”的概念相近。“形而上的思想”即认识上的“知”,“形而下的实践”就是“行”,“形而上”自“形而下”的推进,就是有了“知识”向“践行”的推进。但是“知行”观比“形而”观有进步之处,即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反思、升华,会形成了新的“知”,之后再次回到实践,这次的实践一定比之前的实践更加进步、成熟,反思中实践、实践中反思,如此循环往复,无限“知”、“行”,以波浪形式向前不断推进。
上文中,依据编纂标准可知,帛书甲本《老子》比楚简本《老子》更符合底本的标准与要求。按照思想内容来比较版本,甲本字数更贴合司马迁《史记》中关于《老子》“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的真实信息记录。甲本《老子》于1973年马王堆考古项目中发现于汉墓之中,经考据,全书文字共计五千一百零二字,内容完整、文字规范美观,实物版本与《史记》所述“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情况正好对应。较仅存有两千零四十六个字的楚简《老子》残简版本来说,更能还原《老子》全文面貌。因此,后世对于《老子》的完整研究,第一手资料应首先参考版本古老帛书甲本,这是作为底本选择的重要条件。
与帛书甲本《老子》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类书者创作出来的其他文本,其内容思想更有可能与《老子》本义有着紧密的联系。帛书《老子》出土于马王堆3号墓中,该墓同时出土了《黄帝四经》。马王堆墓是西汉初期长沙国丞相、轪侯利苍的家族墓地,汉初黄老之学受到政权的重视,因此道家思想在皇室王侯之间十分盛行。墓主与黄老学派的河上公有师承关系,即河上公是墓主王侯曹参的祖师爷,这样的师脉传承关系不免让人进一步推测,王侯与黄老学派是一个完整体系,汉室王侯所学习、传承直至葬墓的文字书本,自然是黄老学派体系内的文字书本。具体到帛书本《老子》,就很有可能是更古老的战国末期河上公版本,那么由此再有理由怀疑,帛书甲本的成书年代能够再次前推进到战国末年。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发展、朝代更迭、儒道对立、文字变迁、观念转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传世本为代表的后世《老子》版本内容经过不断的修改与润色,与祖本《老子》的本义有着不小的差异。因此要最大程度理解《老子》的原意,不能忽视楚简残本《老子》的文字内容,需要采取“择善而取”的方法,将楚简本《老子》中更原始、更粗糙的文字内容有选择地结合于帛书甲本《老子》之中,这样才能更加纯正的展现《老子》祖本的原始主旨与思想内涵。
综上所述,针对《老子》因版本过多而无法确定其底本的问题,通过运用文字书写功能,对各版文本进行文字考据、版本甄选、内容整理,从而择选出马王堆帛书甲本《老子》是最符合《老子》本义的底本,并在确定其版本年代的基础上采取“择善而取”的方法集其他版本的优点于一体。由此可知,文字书写这一功能应用范围广泛,凡是带有文本对象的研究,皆属于“书写文化”研究范畴,皆可运用文字书写功能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注释:
[1](清)魏源.老子本义·论老子二[M].北京:商务印书出版社,1937年版.
[2]吕思勉.先秦诸子概论[M].长沙:岳麓书院,2010年版,第227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
[4]刘笑敢《<老子>演变中的趋同现象——从简帛本到通行本》.
[5]马王堆汉墓帛书[M].长沙:岳麓书院,2013年版,第141页.
[6](汉)戴圣纂辑《礼记》,长沙:岳麓书院,2019年版,第82页.
[7]丁四新.从简、帛、通行本比较的角度论<老子>文本演变的观念、过程和规律[J].人文论丛,2002.
[8]费小兵.探析帛书本<老子>的逻辑结构[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8月,第29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