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棠
(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大学,江苏 苏州 215123)
学习型社会的概念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哈钦斯首次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一项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我们党依靠学习创造了历史,更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当前,我们正面临百年历史未有之大变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武装思想、教育人民和指导实践的行动指南,才能更好地发挥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社区建设的职能,促进社区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社区教育是社区与教育的结合。社区教育的理论基础是源于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提出的“学校是社会的基础”的理念。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四大功能,其中参与社区教育是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参与社区教育是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强国的重要支撑和动力,高校有效服务社区教育、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更是高校彰显自身价值的重要方式。高校参与社区教育有利于提高社区教育层次和水平,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因此,实现高校和社区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地将高校和社区优势转化成社区教育的效能。当前,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各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的参差不齐,特别是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区域之间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这些差距还表现在思想观念、组织体系、制度保障等方面,而高校具备的相对优越的软、硬件资源能够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因此,高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当务之急,将高校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社会服务优势和文化引领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不断地将高校诸多的优势转化成高校参与社会教育的效能,是新时代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国家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要增强学习本领,在全党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纲领性文献中同时将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建设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放各种类型的教育资源,以形成一个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高校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教育阵地,应有意识地打破当前的封闭状态,积极融入、参与、引领社会教育,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有、共建、共享,促进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建设效能的不断提升。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们不再满足于物质需求的满足,而是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现在要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反映在社区教育上主要表现在各级各类低水平的教育活动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要求,居民对于高层次、高品质、高水平的社区教育有着十分迫切的需求。这就需要高校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溢出效应,将优质的教育资源、科研成果、文化阵地、生态环境不断地向社区输出,有效提升社区教育的综合水平,真正让人民获得丰富、生动和高品质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人民真正的享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和成就感,这是做好新时代社区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
重大的理论问题源于重大的现实问题,重大的现实问题深层地蕴含着重大的理论问题,实现高校高质量发展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要求。高校参与社区教育既是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发挥自身社会服务功能的需要。一方面,高校的主要功能是培养人才。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不是单纯在学校里面就能完成的,必须到社会中去参与社会实践,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社区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迫切需要高校优质资源的赋能,推进社区教育现代化,必须找到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弱项和短板,借助高校的资源优势,实现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真正地将高校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参与社区教育的效能。
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实践基础是理念与认识。正是由于高校参与社区教育观念认识的误区,才导致实践探索的偏差。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理念认识水平决定了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实践质量。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高校缺乏社会服务的主体意识,有的高校把自己封闭在校园内进行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而忽视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有的高校甚至认为高校为社区教育服务是大材小用的“降格”行为。这种传统观念,不仅不利于高等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且也阻碍了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有些社区组织的负责人不能跳出观念的局限,去主动对接高校,进行资源的利用和整合。综上,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各方在高校服务社区教育上的积极性都不高。
社区教育的开展,离不开法律支持和政策环境的保障。当前,党和国家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社区教育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但是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和国家的政策文件时不能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配套性的法律政策文件,现实表现为各地区的配套政策和文件千篇一律,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首先,在探索高校与社区教育合作的模式方面缺乏创新,其症结在于没有行之有效的规范性的政策法律文件。其次,不能以需求为导向,针对社区教育建设过程中的弱项、短板和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后,大学与社区之间的合作机制过于笼统,合作内容更多是流于形式,具体任务不清晰、责任不明确、保障不充足、监督不到位,不能将合作机制真正地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
传统的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模式,不仅不利于高校师生积极性的发挥,更是与实现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背道而驰。高校之所以热衷在教学科研上下功夫,一方面是因为有一定的考核评价要求,另一方面也能给高校带来办学效益。至于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国家没有将其纳入评价体系,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导致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缺乏内在动力。积极构建高校师生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教育的考核激励机制,用政策的指挥棒来有效化解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动力不足的矛盾,是未来工作的重要内容。
虽然社区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是教育的重要分支,但两者属于性质差别巨大的不同教育形式,它们的管理部门不同,管理制度也不一样。前者的管理部门是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后者则是高等教育司。管理上的分割,是造成高校与社区教育相距甚远的重要原因。目前,强化政府、高校、社区的沟通协作联络机制,能有效破除信息沟通的体制壁垒,打破信息孤岛效应,有效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属地条块管理、功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实现三者常态化互动。
高校在参与社区教育的过程中,既要输出智力资源、人才资源,又要开放学校的物质资源,而当前这一切基本都是免费的。高校在增加办学成本的同时,却没有收到预期的回报,这必然导致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热情不高。目前,社区教育经费大部分来自街道,体量相对有限,用于社区与高校互动的经费更是有限。经费支持不够,直接导致实践乏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首先,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不能充分意识到自身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国家、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这是高校参与社区教育不够积极主动的主要原因。很多高校的领导和教师对于参与社区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参与社区教育在他们的思想中仍处于十分边缘的地位。如果高校不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教育,必将影响学习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进程。其次,社区教育管理者的传统思想观念也不利于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大多数社区教育管理者认为,没有必要利用高校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为层次较低的社区教育服务,高校参与社区教育是浪费高校的优质资源,是一种“高材低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和社区两方面的积极性。一是要加强对高校和社区的宣传力度,使两者都能充分意识到自身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国家、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自身开展好社区教育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不断提高高校对参与社区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将其内化为积极服务社区教育的内驱力;三是加强对社区教育管理者和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创新意识,打破陈旧观念,积极与高校沟通,营造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良好氛围。
推进社区教育现代化,需要来自多方面的支持,尤其是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相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无法可依、无法可据,高校仅凭自觉参与社区教育,那就很难做到健康和可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是有效保障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让各地区社区教育政策法规发挥出应有的效能,真正成为破除当前社区教育工作困境的重要法宝。因此,必须着力提升社区教育政策法规的质量、降低社区教育政策成本,努力在多维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综合发力。另外,有关制度对于高校与社区的合作多是从大方向上进行引导,对于具体的政策实施方面的内容则提及较少。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国外对一所大学的质量评价,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也包括对自愿性、公益性的社区服务等全面社会服务功能的考核评价。国内对高校的评价指标偏重教学、科研等方面,对于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则较少涉及,尤其是高校参与社区教育则更是少见,这就使我国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的考核内容不全面,评价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了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的评价指标,可以在其中增加参与社区教育的内容,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社区教育工作当中去,以督促高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服务职能,进而加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步伐。
高校与社区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隶属于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使二者达成合作存在一定的难度。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进一步发挥行政力量在协调学校系统和政府基层管理系统中的效能。充分发挥政府、高校、社区的沟通协作机制,有效破除政府、高校、社区三者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资源整合,既能有效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又能达到功能互补、提升效能、降低成本的效果,真正实现政府、高校、社区三者常态化互动和有机深度融合。一方面,对于各级地方政府而言,要不断强化高校与社区教育协同发展的意识,注重鼓励、督促主管的高校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教育,明确各自的角色功能定位,进一步强化法律和政策支持,从而促进二者的良好持久互动。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利用行政部门的约束力和监管权,促进高等学校为社区教育服务,将地方高等学校参与社区教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中去,汇聚起高校参与社会教育的强大合力。
创建学习型社会,推进社区教育现代化需要全社会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足的资金支持是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重要物质保障。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一项战略目标,各地区部门应该对标《纲要》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保障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服务、监督措施等,确保《纲要》真正地在各地区执行过程中落地生根,实现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纵深发展。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资金、场地、人员、设备、课程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建设不可或缺。关于高校参与社区教育的政策资金支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年度政府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确保高校能够科学、规范、可持续地参与社区教育,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推进社区教育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