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境遇下的数字艺术发展特征与趋势探究

2021-11-11 22:37范玉刚
中国文艺评论 2021年8期

张 骅 范玉刚

当下正处于媒介融合发展的全媒体时代,数字技术创新及其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媒介融合发展,不仅打通了艺术门类之间的壁垒,在艺术的跨界融合发展中生成诸多艺术新形态,带来了审美的新方式新话语;还在数字艺术市场和艺术产业发展中对既有的文艺美学研究范式提出挑战,在不断解构既有概念的有效性中,立足新的审美关系的生成,重构了具有时代意味的新概念新话语,有力地推动了文艺美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在此语境之下,如何理解和有效阐释数字艺术发展的时代特征,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一、文艺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

随着数字技术创新及其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文艺在文化与科技融合视域中经历了从工具形式到存在形态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变化,并在此过程中被不断解构,成为数字艺术市场及艺术产业发展的基础。

文艺的数字化就是将文艺从物理(原子状态)信息转化为非物质(比特状态)的数字信息,并从两个方面瓦解艺术与真实的关系。一是在数字化时代,真实不再是艺术创作的参照物。艺术成为没有原本的东西的摹本,即“类像”(如摄影、摄像、电视、电影、商品复制等)。在已然被文本和“类像”所包围的当下,过去的现实感被“事物的非真实化”所取代。这种非真实化既包括艺术作品的非真实化,也包括所谓的“形象”对当下社会和世界的非真实化。二是我们感知的信息、表达的想法看似“自主”,实际是被数字逻辑所操控的,我们只是在对媒介所给予的信息进行选择与表达。我们处在数字符号的沼泽之中却无法触及真实本身,媒介则是我们与真实的隔离带。真实世界被模型转化肢解成了非物质性的抽象比特,破碎的真实转而作为原材料成为拟真模式的一部分,传统意义上真实的真理地位被数字化的“超真实”所取代。失去真实作为稳定的价值参照,美从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同时,改变的还有我们对世界的感知,以及感知美的方式与经验。数字化使得被物理性与真实固化的文艺被重新激活,数字艺术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的感知美的方式得以产生与发展,这正是数字艺术市场及产业诞生的先决条件。

网络化的关键词是“连接”与“共享”。在文艺领域,网络化则呈现出从“去边界”到“超美学”的特征。文艺网络化的“去边界”特征,从表征上说,是指艺术从技术与文化两方面不断扩展其边界,在不断推陈出新中,打破了风格、形式、材料等固有边界的束缚,日益呈现出开放性、流动性的特征。从本质上说,“去边界”是艺术数字化与网络化后的必然结果,是比特作为艺术的底层语言与数字万物同质流通的必然要求。同时,数字艺术还把网络作为自身特有的媒介,充分发挥在网络通信方面的优势,不仅把分散的作品联结成具有全球性、远程性、兼容性的资源库,有可能构筑了空间横向(跨越国家、民族、地域等局限)、时间纵向(记录历史与当下)、联通信息平台的艺术世界;还打开了原本神秘的创作空间,使艺术家与受众共时交互。网络化不仅打破艺术家与受众身份的藩篱,还打通了艺术生产、传播、消费的时空阻隔。艺术传输也从单向传输转向双向或多向交互的方式,大众此时既是艺术的消费者也是生产者。于是,高雅艺术与大众文艺因为网络化而出现融合,相应地促使各自背后所代表的艺术与生活相融合,艺术的认知、教育功能与娱乐功能相融合。过去的美学也因此正在各种网络化的“去边界”中迅速失效,在新美学远未达成共识、迟迟未得以确立的美学真空状态下,“一切似乎都是美的艺术的存在”的“超美学”形态得以形成。网络化促使传统文艺形式被激活,新文艺形态大量涌现,文艺大众化以及“超美学”的出现共同构成了数字艺术市场及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

文艺的智能化则主要体现在人工智能对文艺创作领域的学习能力上,其整体上逐渐呈现出从“类人化”向“超人类”的发展跃升。人工智能通过分析大量文艺作品,发现作品中高频使用的元素(如线条、色彩、旋律等)以及元素的组合规律,进行模仿,创作出“类人化”的作品。洞察这类文艺现象,可以发现人工智能的所谓“大数据+深度学习”模式是一种以结果为目的的实用主义。现阶段的人工智能看似背后仍然是人类的智慧,而非智能自主的意识,事实上其难以凭空进行艺术想象的独立创作。就目前人工智能所拥有的“深度学习”能力而言,建立在“有”的基础上的人工智能不足以替代人类独立成为艺术创作的主体,但却可以成为“类人化”的创作媒介。目前,人机协作的创作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由人类创作主体框架,人工智能进行细节性填充;二是由人类完善人工智能的初稿;三是人机接龙式创作;四是机器利用互联网搜索到大数据分析结果,为人类创作提供建议。在与人工智能协作的过程中,一方面人工智能表现出创作形式上的类型化与单一化,这是因为其本质只是参数变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人工智能表现出视觉上的奇观化,这一点揭示了人类审美与算法审美的差异,正在引发人们对美学的反思。一直以来,我们给人工智能所投喂的都是人类审美认证过的艺术作品,而对于其所输出的作品也一直用人类审美标准来判定其优劣。无论是人工智能绘画机器“伦勃朗”,还是可以同时化身六位艺术家进行创作的“夏语冰”,它们都只是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的一种尝试,只是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假设出来的艺术幽灵。究其本质,艺术在当下代表着传承基础上的融合与创新,人工智能呈现出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语境下迈向“超人类”的新可能。它们完全超出人类想象范围的新视域与新经验,也是对当下人类意识、经验的扩展。在一定意义上,对人工智能貌似“超人类”部分的思考、理解、融合、再创造,是当下及未来艺术智能化发展的方向。当代艺术存在从“类人化”到“超人类”的智能化特征,既是我们重建美学研究范式的契机,也是当前数字化时代对艺术发展的新挑战,更是数字艺术市场及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契机。

总体来说,文艺的数字化是对文艺存在的物质性进行消解,并以虚拟的比特形式进行重构,在此过程中消解的是艺术存在的物质性载体,并构造出一个以虚拟比特为基础的“超真实”的拟像世界。文艺的网络化与智能化,则是通过对既有文艺概念的扩展、艺术主体功能的分化(艺术家、消费者、人工智能共同承担了艺术主体的功能),在艺术生产、传播与消费形式的转换中,以新的审美关系的生成,既激活了传统的文艺形式,又催生了新的文艺表现形式、展示形式、传播方式、消费体验以及新的文艺业态,为有着广泛涵括性的更符合当下融媒体语境的大文艺观、大美学观提供成长空间。正是这些时代语境下艺术形态的转变,建构起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数字艺术市场以及迅猛崛起和快速增长的数字艺术产业。

二、融媒体语境下的数字艺术市场态势

艺术市场从广义上可分为面向小众的专业化市场和面向大众的产业化市场。这两个市场的定位、运行逻辑、客户群体、功能需求截然不同。专业化市场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狭义的艺术市场,是面向全球高端人士的小众市场,其功能在于搜罗全球最具影响力、探索性、实验性的艺术作品,并以拍卖市场作为最终出口。产业化市场则是指艺术产业或文化产业体系中的艺术产品,是为了满足全球普通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大众市场。

1.数字艺术在专业化市场的发展态势

在专业化市场上,数字艺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展现和收藏形式的稳定性上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因其先天的“非物质”性特征引起的对原作价值的怀疑、对作品完整性的争议以及售后作品的组织管理等问题,在近十年里画廊和艺术家针对这些问题不断进行完善。同时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工作上也有一定推进。真正对上述问题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区块链技术在文艺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是“一种由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集成的计算机范式,其本质上是结合密码学和计算机科学的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开放性、自治性、信息不可篡改性以及匿名性等,不仅可以为艺术市场建构一个可相互信任的数据交换环境,更化解了数字艺术交易过程中版权确权难、确权慢、侵权追踪难的尴尬。随着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艺术产业中被广泛应用,数字文化生态化产业链的发展正在提出建立数字版权保护生态链的要求。产业链中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主体将自发参与到制定技术规则与标准、规划区块链技术专利布局中来,从而为其跨链操作提供便利。2020年10月7日,佳士德宣布正式拍卖

Portraits of a Mind

(心灵肖像)系列的第 21幅作品,成为艺术市场上的标志性事件。老牌拍卖行的这一新动向似乎表明了文艺在区块链技术助力下,数字收藏似乎已然成熟,数字艺术将在专业化市场迎来发展新契机。

从文艺消费群体的代际变化来看,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千禧一代”已然在艺术创作层和收藏层开始迭代。2019年4月,从香港苏富比拍出过亿港元的天价KAWS作品起,再到秋拍中奈良美智、草间弥生刷新个人纪录,“潮流艺术”的兴起无不证明了“千禧一代”的买家入场。紧随其后的是“Z世代”。根据百度MUX(Mobile User Experience Department,移动用户体验部)2015年发布的《95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中国的“Z世代”无论在人口总数,还是在占比上,都不容忽视。数字艺术作为数字技术与当代艺术融合的产物,显然更符合这两个世代人的艺术趣味和观念。融媒体语境下,新的收藏者也会更多来自诸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行业的高净值人群。这些人与老一代藏家所偏好的传统和历史的审美趣味不同,他们更倾向于未来和科技的方向。

从国际大环境上来说,2019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战、英国脱欧谈判,以及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再加之这两年来一连串的地缘政治冲突等,正瓦解着过去在全球化背景下以美国为主导所形成的世界当代艺术市场格局。《千禧一代,重塑旅行与购物习惯》的报告中提到:“中国‘千禧一代’消费者将主导未来10年中国乃至全球消费格局。”从国内环境上来说,“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家大力倡导发展艺术市场,并出台政策加以鼓励。虽然这里的艺术市场实际上是以文旅为代表的大众产业市场,但数字艺术因所用技术的“互动性”和“沉浸性”等特点优势,促使其跃出小众圈子,正在成为连接专业化市场和产业化市场之间的重要桥梁。2020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数字文化产业将从内容建设、新基建、科技创新、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产业标准、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产业链创新应用、完善创新服务、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组织领导、财税金融、“放管服”、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进行由“创新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格局转向。可以预见,数字艺术的专业化市场将在国家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得到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数字艺术市场的法规制度的完善、技术创新与应用、资金及政策支持的倾斜、数字艺术消费引领等方面。

2.数字艺术的产品市场态势

当下,我国正在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政府促进消费、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等多重利好政策刺激下,艺术市场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但必须看到的是,艺术专业化市场需求趋于萎缩的现状。特别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艺术机构业务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高古轩暂时关闭了12家画廊;卓纳画廊第二季度的业绩同比去年萎缩幅度高达50%;香港宣布再次延长相关旅游限制措施,保利香港迫于压力取消了中国古董珍玩和中国书画的拍卖,而现当代艺术、珠宝尚品及珍茗佳酿的拍卖都延期处理。”在这种情况之下,整个专业化市场呈现出市场过剩的状态,处于存量市场阶段。而恰恰是数字艺术的产品市场在满足政府对艺术市场的发展要求(促进消费、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等)上优势明显。《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更是为数字艺术产品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环境。由此可见,未来产品市场将主导中国艺术市场,这也是当前及未来国内外形势所趋。

一方面,数字艺术作为专业化市场向产品市场输送发展供给(如IP、沉浸式体验形式、视觉引领等)的重要桥梁,成为拉动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创新动力;另一方面,数字艺术因其媒介亲和性,使其比其他艺术更容易与不同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如网络文学作为IP衍生和产业发展的储备库,其在跨媒介叙事、多元开发和价值联动中,在网文平台和影游制作方的多方对接中,均成绩显著。如2019年,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国产动漫《斗罗大陆》总播放量破百亿次。再如网络游戏产业,因疫情而产生的“被动宅”反而对其形成了“宅经济”的叠加效应,仅2020年1月至6月中国电子竞技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就高达719.36亿元,同比增长54.69%。

前瞻未来,立足当下语境和发展趋势,特别是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使得未来中国艺术市场中的数字艺术产品市场将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拉动整个中国艺术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三、融媒体语境下的数字艺术产业发展趋势

融媒体语境带来了文化生产力、生活习惯、时空概念、思维方式的深度变革。在多元文化深度融合与互动的进程中,在世界经济放缓,以及开创国内经济新发展格局下,数字艺术因其比特形式的复制优势为其产业发展提供了生产成本优势。同时,因数字艺术的网络交互、虚拟沉浸的特点,为扩大艺术消费市场,加快艺术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过程,以及加强艺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互动提供了助力。其独特的IP价值更是为带动其他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链的创新合力发挥了关键作用。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文化领域应用的扩大,在以产业化市场为主导的中国艺术市场中,数字艺术产业发展呈现出如下趋势:

1.“IP+产业”全面融合与新技术广泛应用,促进数字文化产业链生态化

目前,我们可以从腾讯的“新文创”战略、阿里巴巴的“3+X”大文娱架构业务矩阵、百度的泛娱乐生态等,对网络游戏产业从“重渠道”向“重产品”的生态发展的积极推进中看出,互联网各大平台正以IP构建为核心,积极规划与布局生态产业链。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动作也将推动各领域大小生态实现共同繁荣,从而带动整个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向着“IP+产业”的全面融合。“IP+产业”作为未来产业品牌塑造、文化产业升级的新风口,IP在产业融合的过程中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其产业内涵将从文创延伸到制造业领域,并在融合过程中得以不断拓展。可以说,在产业中引入数字艺术IP不仅可以催生新业态,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多年来中国文化产业缺乏创新力的问题,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新技术的应用上,从通过“鱼脑”系统为影视、综艺提供选角参考,到通过“子弹时间”技术呈现“时光雕塑”般慢动作特效,各大互联网平台对新技术已然呈现出从初步试水到广泛应用的趋势。同时,各大互联网平台还对区块链技术应用进行了初步尝试,以当前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良好势头,该技术势必会催生形成集版权方、制作者、用户等多方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的价值共享平台。

可以预见,在“连接”思维和“开放”战略的背景下,数字娱乐产业的发展重心在于文化多业态的融合与联动。当下,由多元文化娱乐形态组成的泛娱乐生态系统已初步形成。未来一个时期,数字艺术中的IP与数字娱乐产业的融合,将从内容上对泛娱乐生态系统进行提升;各大互联网平台对新技术、特别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促使全产业链的价值共享平台的生成。就此,由IP引领的内容创新,由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链接起的产业间的价值共享,必将促使原有的泛娱乐生态系统进一步外链,从而促进数字文化产业链的生态化。

2.建构沉浸式体验场景,形成线上与线下互动的新格局

数字艺术的互动方式启发了实体场馆对空间与公众连接方式的创新实践。通过实体空间场景化体验的营造、故事性的引入、虚拟现实与声光传感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实体场馆尝试在原本单一的真实空间之上叠加虚拟空间,以有限创无限,从而增加大众的复合性体验,重新定义实体场馆的空间体验价值,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空间体验新格局。

艺术实体场馆(如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因自身的教育功能需要,为了吸引人群而不断凸显数字娱乐化的趋势,以扩大艺术传播与审美教化的效能。在线下,从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数字沉浸体验展的火爆中可见一斑,数字沉浸式体验展览或者戏剧传播方式将成为常态。在线上,艺术实体场馆充分利用“云观展”“云观影”“云演唱会”等线上线下互联共通的方式,开辟新的展示与消费场景,如故宫博物院等多家艺术实体场馆把官网作为“云观展”的入口,方便每一位访问者随时观展;同时,艺术实体场馆还对网络直播“带货”等方式作了探索,也将成为艺术实体场馆的产品开发、营销推广和服务模式的新路径和新入口,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从2020年2月开始,全国几十家博物馆纷纷参与各大互联网平台举办的“云游博物馆”直播活动,网络观众反响热烈,单日观看量超千万。

当下,商业实体场馆呈现出综合性的数字艺术化趋势。通过对数字艺术设计、主题、理念、互动方式等元素的引入,实体场馆增加大众购物时的复合体验,从而增加大众的黏性。同时,商业实体场馆通过开发自有APP,利用“云购物”“云逛街”等方式,打通线上线下,实现消费引流,如2019年“双十二”期间开业的SKP-S,就是商业空间数字艺术化的典型。其以“数字——模拟未来”为主题,通过概念化手法讲述了一个100年后“移民到火星”的故事,给人以超未来的沉浸感。在以体验为王的当下,商业实体场馆力争以新奇的艺术元素博得消费者的关注,正在尝试以融入新科技艺术的“沉浸式体验”来获得发展的新生机。

3.数据资产化是关键,艺术金融化是核心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全面了解世界以及人们与艺术间的关系变化,就必须了解介入其中的金融力量。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数字艺术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发挥杠杆作用。艺术品在参与到市场的生产与流通过程中,作为一种新金融工具、新资本、生产新动力,除了发挥其文化和历史功能之外,还将发挥其金融资本功能,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故而,在未来数字艺术产业发展中,数据资产化是关键,艺术金融化是核心。

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已基本形成商品化—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大众化)的趋势。比特价值艺术银行,作为全球首家由我国政府特许备案信托基金发起成立的区块链价值应用平台,正是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和金融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引导大众进入艺术品投资领域,从而释放艺术品的金融与资本潜能,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比特价值艺术银行的尝试与发展无疑将对中国艺术品市场金融化、资产化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四、数字艺术发展对文艺美学研究范式的冲击与启示

融媒体语境下,数字艺术发展既对既有的文艺美学研究范式造成某种冲击,也对文艺美学范式的重构带来诸多启示。总体上看,数字技术的创新及其在文艺领域的广泛应用,首先表现在文艺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趋势上,这种变化既激活了传统的文艺形式,也催生了新的文艺表现形式、展示形式、传播方式、消费体验方式以及新的文艺业态,进而推动了文艺学和美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与重构。正是在新的问题域中,有学者提出了“媒介即存在之域”的概念,即存在之域的改变必然会引起历史与场域中事物的各种要素间的结构与关系的变化,进而存在方式随之改变。数字媒介的出现与应用不仅让传统的四要素文学活动范式(世界、作品、作家和读者)转变为世界、文本、媒介、作家和读者五要素文学活动范式,更是在文学生产的过程中对传统文学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进行消解与重构。于是,去等级化的文学分配关系得以构建,新的文学样式、新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得以催生,印刷文化时代的文化、文艺生态被打破,新的文化、文艺生产场被构建起来,新的文学审美经验以不同于传统文艺学静态审美经验的融入式审美经验得以生成。这种新的审美经验的生成除了在文学领域可见,同样显见于艺术领域。对于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的创新,笔者非常认同。可以说,数字技术的创新及其在文艺领域的广泛应用,不仅深刻影响了当下新审美关系的生成,还成为了新审美方式的重要支点。

惟此,笔者认为,数字技术与消费者互动共生的审美体验是审美关系生成的基础。当下,各种艺术实体场馆和商业实体场馆纷纷借助数字技术支撑起各类艺术符号,营造出一个无实物的特定世界,并将大众对实物的绝对拥有与体验、愉悦感相分离,从而让大众追逐纯粹的互动体验式的审美快感,不断打造和传播以“品位制造”为核心观念的时尚文化。于是,文化艺术被技术重新赋能,艺术作品进入社会化艺术生产体系成为产品,并被大规模传播。此时的艺术作品既是艺术家的个性化表达,也是文化产业链上可获利的商品和有传播价值的消费品。“不同于经典美学话语,以‘品味制造’为流行观念的美学话语,通过现实功利性置换了审美无利害的内核,从而把审美和艺术收编,使审美下坠为刺激消费的手段。审美助力消费、艺术提升商品的附加值,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商品经济逻辑的追逐,在本质上它不同于始源技术美学那种内在的人性化诉求,多是商品促销与大众获得体验感的手段。表面上看,经典美学的一些核心概念如审美品味、审美判断、审美共通感等内涵似乎没变,但使用的语境发生了变化,其效果与意味便迥异其趣,而成了消费体验的关键词。”

总体上看,这些在文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共同构成了当前数字艺术市场及艺术产业迅猛崛起的先决条件、重要基石与契机,并与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共同改变着既有的艺术专业化市场和产业化市场发展格局。数字艺术因此成为改变既有艺术专业化市场交易板块分类的不可忽视的变量。文学艺术与科技、审美与数字媒介、审美与资本相互融合,大众审美活动在当代文化生产与工业生产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美感与文艺性成为商品重要的增值点,文艺与审美已然成为社会生产力形态之一。媒介融合语境下,数字技术在文艺领域的应用使新的文化价值得以形成,新的文艺探索得以激发,新的数字艺术市场以及蓬勃发展的数字艺术产业得以建构,相应地也迎来了文艺学美学研究范式转换与重构的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