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勇
(济宁学院 社会科学部,山东 济宁 273155)
婚外情,指男女双方在婚姻之外发生感情的行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的恋情。”婚外情是近代以来出现的一个概念,在今天比较常用,在古代则无此称谓,明代多以“私通”“和奸”称之,本文古为今鉴,故采用“婚外情”这一现代称法。
婚姻,在中国传统社会经过“六礼”而确立,“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备而婚姻成,而在婚姻成立中又有娶妻和纳妾的行为,妻称为正室,妻在妾称为侧室,妻亡妾称为继室,妻和妾都是丈夫名正言顺的配偶,故夫、妻、妾是婚内关系,与本人不是夫妻妾关系的则为婚外关系,发生的感情行为就称之为婚外情。
婚外情现象历代皆有,而不同的朝代又有不同的原因。明代婚外情现象较为普遍,有较大的社会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有着复杂的原因。
人的情感需要一个寄托,亦需要一个交流,如果缺少寄托与交流,人就会陷入一种孤独的境地,而这种孤独往往会使人感到自己如同行尸走肉,甚至生不如死,所以为了排遣孤独,人会选择与其他人交往。而古代社会的男女,特别是妇女,处在深闺之中,百无聊赖,没有太多的人际交往,生活单调乏味,对异性充满渴望,一旦有机会与异性联系,往往会突破男女之防,发生婚外情。
丈夫常年在外的妇女,独自在家,居家寂寞,有些便会与男子私通。如江西南城胡氏,其丈夫随公公经商远方,与姑易氏独居,其姑易氏就与多名恶少私通。《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十九年四月甲戌)旌表江西南城县烈妇胡氏。氏名全姑,适同邑李华,随父商远方,胡与姑易氏独居。姑淫纵,日与恶少张炳拾、徐琏等通。”《喻世明言》中蒋兴哥外出经商,其妻即与人有私,蒋兴哥为此深深自责:“想起当初夫妻何等恩爱,只为我贪着蝇头微利,撇她少年守寡,弄出这场丑来,如今悔之何及。”这种观点亦是作者及现实中一部分人的想法。丈夫在外为婚外情的发生开了方便之门,也促使一部分感情无所寄托的妇女红杏出墙。
丈夫去世的寡妇,如果对贞节不甚看重,除了改嫁外,有不少就和男子私通。陆人龙在《型世言》中说:“妇人中有可守而不守的,上有公姑,下有儿女,家事又尽可过,这时代亡夫养公姑,代亡夫教子嗣,岂不是好?他却生性好动不好静,饱暖了却思淫欲,天长地久,枕冷衾寒,便也不顾儿女,出身嫁人。或是公姑伯叔、自己弟兄,为体面强要留他,到后来毕竟私奔苟合,贻笑亲党。”枕冷衾寒,居室难耐,很容易使寡妇丢掉守节的意志,大胆地去寻找安慰与寄托。
男子离家在外,举目无亲,单身孤零,如果遇到情投意合的女子,也容易生出感情,有的抛开婚姻“六礼”,无媒而婚,甚至不婚而居。陆人龙在《型世言》中说:“少年不谙世故,不知利害,又或自矜自己人才,自奇自家的学问。当着鳏居消索,旅馆凄其,怎能宁奈?况遇着偏是一个奇妙女,娇吟巧咏,入耳牵心,媚脸妖姿,刺目挂胆。我有情,他有意,怎不做出事来?”
明代娶妾现象很是普遍,而妾的年龄要比夫小很多,从而形成老夫少妾的家庭。夫妾年龄相差悬殊,则易导致二人存在代沟,特别是缺少沟通时,妾就会感到孤寂,如果妾是买来的,或者仅仅是为了延续子嗣而纳妾,那么夫妾的感情就会很淡,妾在夫身上找不到寄托,就会移情别恋。如内阁首辅焦芳之妾与其子私通,就缘于“此妾厌其老”。《万历野获编》记载:“正德初年,广西田州土官岑浚妾,以叛逆家属,当没官,时焦泌阳为相,侦知其美,赂主者得之,嬖之专房。此妾厌其老,窃与焦之子编修黄中通好。其父知之,争斗于室,时传以为笑。”
婚外情还在于一些人的猎奇心理,有些人处于安逸的家庭环境中,对于稳定和睦的夫妻关系日久生厌,从而产生寻求刺激的生活方式,在感情宣泄上,就产生偷情的行为。婚外情的隐蔽对于不安于现状的人来说是有很大吸引力的,而偷情过程的波折又满足了这部分人的猎奇心理。《二刻拍案惊奇》写道:“只如偷情一件,一偷便着,却不早完了事?然没一些光景了。毕竟历过多少间阻,无限风波,后来到手,方为稀罕。”
可见,处在封闭环境中的男女对异性交往的意愿并没有磨灭,越是禁锢的环境越容易使人冲破这个牢笼,去追求个性的舒展和欲望的满足,虽然孤灯守节的女性和彬彬循礼的男性大有人在,但不可否认,有一部分人的礼节观念并不是十分的强烈,他们忍受不了情感闭塞的煎熬,急欲将压抑的情感宣泄出来,丢掉“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包袱,在两性关系上也就无所顾忌,婚外情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婚外情作为一种违反社会良俗的行为,理应受到唾弃,为人所不齿,但在社会上,并不是所有人鄙视这种行为,除一些事不关己者视而不见外,一些与这种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加阻止,甚至默许、纵容、逼迫这种行为的发生。
有些家庭默许发生在身边的婚外情。嘉靖时,赵元恩的母亲与人私通,赵元恩不但不仇视,反而承认二者的关系,认对方为父。《万历野获编》记载:“嘉靖间,广西上冻州土知州赵元恩者,其母尚盛年,与太平陆监生者私通,久之遂留不去,元恩因呼陆为契父,事之如严君。”这反映出在道德教化薄弱的家庭,婚外情是夫妇关系成立的一个先在方式,在偷偷摸摸中培养感情,进而结为夫妇,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基础上经过“六礼”结成的夫妇有很大的不同。
有的家庭纵容婚外情的发生。在有的家庭中,当发生偷情之事后,家长受利益驱使,会选择默认这种关系,进而使婚外情在家内畅通无阻。《型世言》中徐铭已有妻室,却与舅家表妹爱姐勾搭成奸,被爱姐母亲蓝氏发现后,徐铭允诺娶爱姐做妾,并送蓝氏一二十两首饰,要其遮盖,蓝氏应允,并为其偷情掩护,文中记载:“(蓝氏)道:‘只是你两个做到其间,让你暗来往罢。’三个打了和局,只遮柏清江眼,甥舅们自小往来的,也没人疑心,任他两个倒在楼上行事,蓝氏在下观风。”蓝氏在徐铭后来的婚外情中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型世言》是描绘明代社会的世情小说,所记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可见,在某些家庭中,并未将婚外情当作洪水猛兽,当面对婚外情时,纵容态度会充当其保护伞,使婚外情更加蔓延开来。
有的家庭逼迫家庭成员与他人私通,逼迫者不乏妇女的公婆乃至亲夫。如王妙凤被其婆婆逼迫,《明史》记载:“王妙凤,吴县人。适吴奎。姑有淫行。正统中,奎商于外。姑与所私饮,并欲污之,命妙凤取酒,挈瓶不进。频促之,不得已而入。姑所私戏紾其臂。妙凤愤,拔刀斫臂不殊,再斫乃绝。父母欲讼之官,妙凤曰:‘死则死耳,岂有妇讼姑理邪?’逾旬卒。”又如,王氏数次被其丈夫逼迫,《明史》记载:“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再如,许氏被其丈夫逼迫,《明史》记载:“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棰挞不从。”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也说明亲属逼迫的广泛性。这类人与妇女关系亲密,不但不阻止这种令其蒙羞受辱的行为,反而积极参与其中,成为最有力的推动者,不能不说在一部分人当中礼义廉耻的弱化。正因如此,婚外情现象在这样的家庭中没有了约束和禁闭,能够明目张胆的发生并变得肆无忌惮。
在有的家庭中,还有夫妻合谋以婚外情为名诈骗上钩男子的,丈夫让妻子勾引良家子弟,自己捉奸敲诈,时称“扎火囤”。《二刻拍案惊奇》记载:“听说世上男贪女爱,谓之风情。只这两个字害的人也不浅,送的人也不少。其间又有奸诈之徒,就在这些贪爱上面,想出个奇巧题目来。做自家妻子不着,装成圈套,引诱良家子弟,诈他一个小富贵,谓之扎火囤。若不是识破机关,硬浪的郎君十个着了九个道儿。”虽为敲诈,但在付诸中,确是婚外之行,若有情感参与其中,也是婚外情之事。
可见,在有的家庭中,家庭并没有成为阻挡婚外情的防火墙,反而成为偷情的庇护所、保护伞,不但没有起到惩戒的作用,而成为私情的滋养地。让人羞为启齿的私通行为不再遮遮掩掩,而是明目张胆,积少成多,成为司空见惯的一种怪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生活的繁荣,明代社会生活呈现出多样性,社会风气逐渐开放,传统儒家伦理观受到诸多挑战,心学的兴起和泰州学派的活跃,完成了传统伦理从“存天理灭人欲”到利己主义人性论的转变,特别是明代中后期,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虽然封建统治者提倡忠孝节烈,不遗余力地维护纲常伦理,但从社会表现来看,效果并不彻底,冲破世俗束缚、追求个性解放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喜欢张扬个性自由,尤其是女性敢于冲出传统思想的牢笼,争取自己生活生存的权利,如寡妇再嫁大量涌现。
社会风气越来越宽松,许多教条难以束缚人们的欲望,随着禁锢的打破,人们的活动越来越自由,尤其是女子出入门庭的现象逐渐普及,她们走出深闺,参与社会活动,享受着家外面的社会生活,吟诗作对、上山拜寺蔚然成风,如吴浙之间,“风俗淫荡,每遇春月,妇女艳妆冶容,什伍成群,遨游山水。而浙之天竺、法相,吴之虎丘、观音诸山寺,屦相错也。髡徒、少年、无赖子聚而观之,又肩相摩也。”甚至夜间亦敢走出家门,不再忌惮抛头露面。不再惧怕有伤风化的口诛笔伐,如苏松间妇女,“夜走城市步月,檇李则目及睹之,不意湖城淳朴地,二十年以来亦踵其陋风,恬不知耻。”妇女行为的自由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在不好的社会风气中,却也产生不良现象。
社会风气的开放,思想意识的活跃,使礼教的束缚力越来越小,人们的行为大大放开,在感情宣泄上,更容易发生出轨的事情,在糜烂的社会生活中,更容易滋生婚外情。偷情行为,不再推三阻四,反而水到渠成,有私情的人摒弃羞耻,也不再羞羞答答、遮遮掩掩,进行起来有点明目张胆、无所顾忌,形似半公开化。
处于社会中下层的男子,在社会人口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享乐主义、纵欲观念在他们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歪风邪气对他们的影响既直接又深重,从而使这类人将道德礼仪抛到九霄云外;没有读过书的人,儒家的礼义廉耻更是在他们身上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些人唯行乐为事,在婚外情上更是肆无忌惮,如刘仲与熊正德妻张氏私通,为使熊正德找不到其妻,辗转多次将张氏藏匿于不同地方,甚至掘地为井藏之其中。《存笥小草》记载:“熊正德妻张氏与刘仲媳冯氏共摘野菜于陇上,因偕至仲家,仲见张氏而悦之,遂诱与奸,居五日,正德失妻大索踪迹,且及仲,仲惧,转而匿张氏于高少野家,其腹友也。旬余,声少缓,少野复送张氏至仲家,仍与仲奸甚稔。盖又两月而事露,正德及熊浦等排挞搜之,仲乃掘地为坎,置张氏其中,而覆以门板之,三妇人踞而溲其上,正德强拽板见之,则张氏在焉,引而出之。异哉,刘仲渔色而搂人之妻至于三月不释,惧捕而纳人于井,妄谓十目可掩,淫狡已甚,罪遣何辞。”市井流氓的无赖无德行为在这些人身上表现无遗,这类人追求刺激的两性关系和腐朽的生活,更倾向于以丑为美。
一部分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妇女,随着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亦将道德礼仪抛之九霄云外,面对男子的挑逗,不再严词拒绝,而是以一种迎合的姿态投入其中,一部分大胆的妇女甚至主动勾引男子。《枣林杂俎》记载:“鄞县邵仲陟,己卯馆袁化祝氏。赴秋闱,寓妇意挑之,仲陟不应。侍女间馈茗饵,悉却之。或妇自至,避不接,且戒祝氏童勿以语人。”可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礼教观念已在这部分妇女的意识中渐趋模糊,直至抹去,女子的开放更容易使婚外情水到渠成。
明代是中国小说的繁荣时期,它以鲜活的形象和动人的故事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学表达形式,其中世情小说以描写日常生活为主,极纂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受到人们的喜爱。世情小说内容丰富,色彩斑斓,关于婚姻爱情的故事数量十分可观,这类故事以描写男女感情为主,但有的作品为了取悦读者,刻意描写情爱,为实际生活中的男女私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男欢女爱的世情小说是婚外情现象的催化剂,小说中情欲的舒张为广大的禁锢男女提供了效仿,引导和怂恿了一部分人去发泄自己的情欲。这些小说强烈地冲击了官方宣扬的“三从四德”,偷情寻欢无疑比守贞恪礼更具有刺激性、诱惑性,小说对情欲的宣扬在生活中起到反叛正统的作用,一部分思想开放的男女发生婚外情也就不以为怪了。《太湖备考》记载:“自明季以来,俗衰学驳,偏僻之说、淫艳之词,所以眩人耳目、撼人心志者,杂然并作。”
小说之外,描绘男女私情的戏曲对婚外情的发生也是“功不可没”,其宣扬的恋爱自由鼓励了一部分人冲出婚姻的禁锢,偷情越轨的描写无疑起到“教科书”的作用。正如王阳明所说:“近时所撰院本,多是男女私蝶之事,深可痛恨。而世人喜为搬演,聚父子兄弟,并帏其妇人而观之。见其淫谑亵秽,备极丑态,恬不知愧。曾不思男女之欲,如水浸灌。即日事防闲.犹恐有渎伦犯义之事,而况乎宣淫以道之。试思此时观者,其心皆作何状?不独少年不检之人,情意飞荡,即生平礼义自持者,到此亦不觉津津有动,稍不自制,便入禽兽之门。可不深戒哉!”
可见,社会风气的开放,个性思想的活跃为人们纵情纵欲打开宣泄的闸门,男欢女爱的戏曲小说为人们私会提供了“榜样”和支持,历来被视为淫邪的私情此时被部分人当作生活的调味品,激情飞扬的偷情偷欢冲破礼仪的堤防一发不可收拾,一部分人“乐在其中”、不能自拔,婚外情猖而不止。
综上,明代婚外情现象客观存在并有一定的普遍性,个人、家庭、社会三个方面是婚外情滋生、扩展的推动剂,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致使婚外情在谴责、防范的体系中仍能大行其道,公然与社会礼俗、家庭道德相对抗,成为这股歪风邪气禁而不止、难禁难止的原因。
明代婚外情现象存在原因对今天有很大的警示与启示,作为一种丑陋的社会现象,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在今天仍未根除,多以隐蔽的方式存在着,而且有一定的存在空间,对家庭、社会造成较大冲击,因此消除这种不良现象,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很大的作用,同时这类现象存在原因古今亦有相通之处,故而我们可以从明代婚外情现象存在原因中得到启示,来阻止、祛除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
首先,对于个人来讲,一定要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念。男女交往要适度,夫妻之间要忠诚,将目光倾注于家庭成员,将注意力放在配偶、父母、子女身上,多读有益的书籍,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远离不健康的信息,对不良社会风气坚决抵制,不可滋生“随入大流、人为我为”的思想,做事有原则,做人有底线。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尤其是公益活动,接触榜样人物,学习道德楷模,使自己的情感具有健康的依托,并由此建立起正确的人生态度、人生目标、人际原则,实现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
其次,混乱的家庭关系也易成为婚外情的温床。家庭不和谐、家庭成员道德败坏、家庭风气恶劣极易导致越轨行为的发生。有序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庭教育、优良的家庭风气对家庭道德十分关键。因而家庭要培养家庭成员的道德意识,引导他们树立家庭责任感,形成人人讲道德、习道德的氛围,家长做好表率作用,上行下效,培养肃睦的家庭氛围,以优良家风引导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从而形成淳厚的家庭风气。对于家庭中存在的不道德男女关系,决不能纵容,要及时阻止,批评教育,构成违法行为的,也不能包庇,应该及时交给司法机关处理,不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而使错误越陷越深。
最后,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滋生婚外情,尤其是社会风气的过度开放更易于偷情行为的发生,良好的社会风尚对社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当今中国的改革开放如火如荼,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在我们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一些不道德的社会现象,其中就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纵欲主义,表现在男女关系上就是混乱的两性关系,导致家庭、婚姻的不稳定,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因此我们应该净化社会风气,根除这类毒瘤,以社会主流价值观引领社会习尚,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只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我们的社会才会美好,人们的生活才会安适,社会才能健康前进。
以史为鉴,在杜绝婚外情这类不良现象时,从个人、家庭、社会入手,三管齐下,共同发力,培育健康的人际交往、家庭风气、社会环境,摒除不正当男女交往,建立友善、友爱、合法、有礼的人际关系,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引领社会好风气,进而使我们的社会健康、稳定,人们的生活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