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小溪 战 洋
21世纪以来,美国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渐渐走向激化。先是“9·11”事件和反恐,然后是卡特琳娜飓风中穷人和黑人的绝望无助,接着是金融危机引发的大衰退,茶党和占领华尔街运动先后出现;社会两极分化之下挑动种族仇恨的人当选总统,从夏洛特维尔右翼游行,到“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议,最后是极端右翼冲击国会,美国的社会动荡事件再三出现。将美国社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美国社会学也不可能保持平静。在1960年代,美国的社会运动和社会变迁强烈冲击了美国社会学的主导范式,从那时起,美国社会学就一直在理论和方法上寻找可能的共识,以期能够凝聚和整合学科共同体。然而,这个努力很不成功,学科内的各种论争和争议导致社会学的整体影响下降。此外,晚近以来,一些社会学者将注意力转移到更加紧迫、更具公共性的社会问题上,如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警察暴力等[1]。社会学知识生产“溢出”到公共领域,是否能够帮助社会学克服学科危机?参与公共领域的社会学工作者采取特定的政治立场,是否对学术批评和知识增长产生影响?一个晚近的例子,能够对回答这些问题有所启发。这个例子就是美国年轻社会学学者爱丽丝·戈夫曼(Alice Goffman)所著的畅销书《在逃:一个美国城市中的逃亡生活》(简称《在逃》)[2],及其引发的有关田野调查的真实性和伦理的争论。
《在逃》本来是以美国城市贫困黑人社区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而写成的博士论文,改编出版后成为畅销书。由于该书的主题与当时的公共议题和社会运动高度重合,因此受到了广泛关注,也得到了舆论界的正面评价。然而,一些人指出了该书的一些重要缺陷,特别是对《在逃》作者所采用的田野方法及其伦理提出批评,并进一步质疑社会学学科的论文评价、发表和出版体系是否存在偏向和失误。这部田野志,不仅在美国的主流舆论界掀起波澜,而且来自多个社会科学学科的学者参与了论争,更不用说在社会学学科内部重新点燃了长久以来从未了结的方法论之争。
知识社会学关注学术知识的生产与学术本身的逻辑、社会大环境、学科环境和学科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主张将它们放在一起考察[3]。因此,社会问题、和社会问题有关的社会学知识的生产、社会学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和互动、学科和学科共同体的发展演变,是本文思考的几条重要且交织在一起的线索。《在逃》所引发的论争内容,有些直接涉及身份政治,有些与社会学和法学研究、新闻报道之间的竞争和差异有关,有些则关系到社会学方法论中的老问题,还有些衬托出美国社会学学科危机的背景。积极参与此次论争的社会学家布洛维,曾提出公共社会学作为对美国社会危机和社会学学科危机的回应。如果说,《在逃》是公共社会学的一次实践,那么,将《在逃》所引发的论争放到对公共社会学的倡导这一更大的框架内考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看到社会学的知识生产进入公共领域和社会学学科发展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这场学术论争是由一位年轻学者根据她的博士论文改编出版的著作引起的。戈夫曼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系时完成的博士论文,获得2011年美国社会学学会的博士论文奖,根据该博士论文缩写的科研论文在《美国社会学评论》当期首篇发表[4],随后改编成的题为《在逃:一个美国城市中的逃亡生活》的通俗书在2014年被《纽约时报》评为当年最重要的50本非小说类新书之一。对于一位年轻学者来说,这三项荣誉中的任何一项都是难得的。戈夫曼论文的主题是费城贫困黑人社区在美国警察体制下的挣扎困境,而她的论文和著作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她花了六年的时间(大学本科四年和研究生两年)在费城的“第六街”(书中的化名)作田野工作。她经由在学校食堂工作的女性长者介绍进入到费城的黑人聚居社区,随后租房入住,结识了该区一群有各种犯罪经历的男性(被称作“第六街男孩”),以及他们的家人和女友。“第六街男孩”大都因为有贩毒、帮派武斗、偷盗支票和信用卡、抢劫的经历,而在警察追捕的名单上。他们曾多次入狱,也多次躲避警察的通缉、法院的传唤和罚单等,而且几乎不断地入狱、出狱,随时都在逃避警察的追捕。不过,戈夫曼著作的关注点并不是黑人社区的犯罪问题,而是美国刑罚体系中的一整套监控、通缉、搜捕和大规模监禁手段,以及政府治理犯罪策略给予黑人贫困社区的毁灭性打击。戈夫曼在书的序言里开门见山地说:“这本书是有关美国监狱爆棚的内情报道: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监禁,及其附带的隐蔽的监控、管制体系,把本来就种族隔离的黑人社区彻底改变了模样,本书即是对生活在其中的年轻人的特写。由于对抓捕和监禁的恐惧渗透到了每日生活中的各种细节,包括工作、家庭、恋爱、交友,甚至医疗,因此,这是一个整个社区都在逃亡的故事”。
《在逃》的风格继承了美国社会学的一个小传统,即以非技术性的、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更广泛的读者讲故事。这个小传统最早来自20世纪初芝加哥学派对城市社区的深入报道和研究;此外,社会学家的一些著作,由于其主题或者风格,偶尔会成为畅销书,比如《孤独的人群》《泰利的街角》《对孤独的追求》等[5]。面向大众、“科普”社会学的小传统回应了读者对特定社会问题的关注,增加了公众对社会学的了解,同时与两个大传统——理论上的结构功能主义和方法上的问卷调查(被米尔斯指责为“宏大理论”和“抽象经验主义”)形成了鲜明对比。此外,戈夫曼在《在逃》中所作的田野工作继承了社会学、人类学的另一个传统,即沉浸性田野方法。来自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倡导,“掌握本地人的观点”、沉浸性参与观察被埃文斯-普理查德、米德等先行者所采用。晚近有一些研究,特点是在被边缘化的人群甚至危险的环境中进行长期的参与观察,如布尔乔亚的《寻找尊重》、德斯门德的《被赶出门》和凡卡特什的《当一天帮派领袖》,而戈夫曼的《在逃》成为这个文献群的最新成员。
更重要的是,《在逃》触动了当代美国社会问题的敏感神经,亦即美国的犯罪刑罚体制。自1980年代美国政府开始所谓的“对毒品宣战”以来,整个国家的被监禁人数激增:2013年至今,美国被监禁人口占全世界的25%(而其总人口只占世界的5%);美国监狱每年要消耗掉80亿美元政府财政资金。以监禁为主要手段的治理犯罪策略,又与美国的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和贫困等社会问题密切相关:针对穷困黑人群体的警察暴力、执法不公、种族歧视不仅是美国社会的痼疾,而且造成一波比一波强烈的社会动荡,直接危及体制的合法性。
美国社会学学科外部的知识界和阅读界对《在逃》的第一反应是相当正面的。不无巧合的是,该书出版的2014年,恰恰也是“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在美国全国兴起的一年。对该书的很多评论,发表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纽约图书评论》《大西洋》等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上[6-9]。这些评论自然把该著作看成来自学界的针对黑人种族在美国刑罚体制下受不公正对待这一严重社会问题的发声和对话。
这些评论认为,戈夫曼的著作触及城市贫困人口有关的所有重大社会问题:失业、种族歧视、犯罪、毒品泛滥、警察暴力、监狱人口爆炸和社会信任缺失。大多数评论还注意到《在逃》的两个突出特点,即戈夫曼采用社会学的参与观察方法长期进入城市黑人贫民区,并和当地人共情,以及戈夫曼有意参与推动美国刑罚体制改革的社会运动[10]。另外,《在逃》的写作具有通俗和可读的特点,这使得该书畅销,并且在短短的一两年内戈夫曼做了32次公共演讲(包括在互联网上有庞大听众群体的TED 演讲)。
随后而来的公共领域对《在逃》的批评声音也同样强大。首先是来自身份政治的强烈反弹。批评者指责,戈夫曼在田野中没有能力区分黑人的中产阶级下层、劳动阶级和穷人,以及戈夫曼的导师有关“她的田野工作揭示了我们从来也不知道的生活”的评语,都表现了白人学者对黑人社会生活的忽视和无知;戈夫曼通过给黑人儿童补习功课的小恩小惠,从黑人社区“盗窃”了田野资料;《在逃》中的细节描写,实际上会帮助警察更有效地追捕和控制黑人社区的居民[11]。另一位学者批评说:“我就是在黑人社区长大的,戈夫曼对黑人社区的理解是片面的”,“费城黑人社区不是戈夫曼的家”,不需要她把黑人居住区变成丛林再去加以阐释[12]。其他批评指出,《在逃》所描绘的黑人社区缺少代表性[9]。
一旦社会学涉足种族、违法议题,就进入了危险的雷区。社会学家费舍评论说,“贫民窟田野”面临的共同困局是:如何描写研究对象的违法行为。很多研究者是带着同情的态度,不去谴责个体,而是谴责大环境和制度;但即使这样的描写,也通常不能得到被描写群体的认可,更不用说会有读者认为这种描写默许了违法犯罪;如果研究者对违法行为不加修饰直接描写,那么会被认为是谴责大环境和制度下的受害者[13]。
总之,《在逃》能够吸引读者的看点——对犯罪情节的近乎感官的和猎奇的描写——也成为被批评的重点。批评者指出,该书对黑人社区犯罪的刻板印象式描写妨碍了它的主题的展开,即警察暴力和刑罚体制的不公正[14]。另外,即使那些对《在逃》是总体正面评价的书评,也注意到,戈夫曼的田野工作包含伦理问题[6]。
在社会学学科内部,对《在逃》的反应,同样也是褒贬不一。由于其在公共领域的轰动影响,2014年的美国社会学学会年会为该书组织了专场“作者—批评者见面”论坛,场面火爆。肯定的声音认为,《在逃》会成为最新的“田野志经典”[15]393。美国社会学界种族问题的资深权威威尔逊撰写书评对该书给予肯定[16]824。
另一位同一研究方向的社会学家里奥斯,他的社会经历和戈夫曼完全相反:他少年时是街头帮派成员,后来上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并成为加州大学社会学教授。里奥斯对《在逃》的批评集中在方法论上:戈夫曼的研究充满了智识上的矛盾,特别是戈夫曼所使用的田野方法,被里奥斯概括为“奇幻丛林”笔法(“她去丛林探险,看到了野兽在它们自己栖息地的真实场景,后来迷路了,但多亏野兽们善待她,她活着回来告诉我们历险经过”),即用夸张的、重复的、感官刺激的方式重点描写黑人社区的犯罪和暴力,这不仅偏离了美国刑罚体制的主题,而且以加入违法者群体的方式(going rogue)来采集田野资料,这是不可持续、不够经验(empirical)(1)本文称注重数据的方法为“经验”(而非“实证”),称将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等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主张为“实证主义”。因两者有本质不同,所以在名称上即予以分开。和不符合伦理的[17]。
另外一些社会学家对《在逃》的田野方法做了相近的批评:戈夫曼试图走介于社会学和新闻报道之间的一条道路——过于沉溺于猎奇的情节、情感的投入,特别是“我”在叙述中过多出现,从而没有把握好“成为本地人”的度,“忘记了自己是谁”(欧文·戈夫曼对常见田野错误的警告)。新闻行业有自己特定的标准,包括信息来源的披露与核实,而社会学的田野工作要求信息来源的匿名。用两个专业的任何一个标准看,《在逃》都不够符合。因此,将学术和报道混在一起,对公共讨论没有帮助[18-19]。批评一致认为,《在逃》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因为急于进入公共领域,而采用了一些吸引大众注意力的写作手法(2)过于感官主义、和新闻体过于接近,也是社会学界对(第一)芝加哥学派的批评。,这对社会学的发展得不偿失[20]。
可以说,戈夫曼的《在逃》在多个层面掀起波澜:该书的主题触及种族和犯罪两个敏感社会问题,作者自己又遭遇了激烈的身份政治,书的内容在不同学科的学者那里众说纷纭,而它的方法又牵涉到美国社会学在方法论上长久以来从未止息的论争。围绕戈夫曼这位新生代学者的第一部著作,学术论争和社会问题的两个火药桶撞到了一起。
多个学科的学者都参与了对《在逃》的讨论。其中社会政策领域的学者大多给予了正面的评价。最严厉的批评来自法律学者,法律学者以自己专业的敏感性来审视戈夫曼的调查伦理和调查方法。
科罗拉多大学法律系教授保罗·坎波斯(Paul Campos)在美国《高等教育纪事》上发表了《爱丽丝·戈夫曼的不可信的田野》一文[21]。他指出,戈夫曼著作存在两个致命问题:第一,很多细节描写经不起推敲,不具真实性;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按照戈夫曼自己在方法附录中所透露的细节,她替要杀人报仇的查克(《在逃》中的主要人物)做司机,其行为构成了预谋杀害罪,触犯了法律。坎波斯的指控不仅指向戈夫曼及其著作,还指向了美国田野工作的学科标准、学术批评和出版体制,认为是体制没有严格把关,才给不合格的学术生产放行,而且给予奖励,忽视其重大错误。
由于对《在逃》的很多正面评价将其视为一部优秀的“报道”作品,因此坎波斯特别将戈夫曼的田野方法和新闻行业的规则做了比较:新闻行业要求有确切的消息来源,而《在逃》中绝大部分信息来源是匿名的,还有很多的来源似乎只是作者自己。坎波斯特别就戈夫曼在田野工作中参与杀人报仇(虽然未遂)这件事展开批评:为了在田野中融入当地而参与暴力,潜在的受害者是黑人帮派成员,其实也就是被研究对象群体,戈夫曼之所以能够坦然地这样做,就是因为她有白人身份和特权,以及没有把黑人的生命当作生命——因为他们的社会等级低下,其生活陷入贫困和暴力的陷阱。讽刺的是,这恰恰是戈夫曼要揭露和控诉的美国社会问题。坎波斯的文章虽然仅仅是一篇书评,但也使用了法学学科所擅长的案例调查的方法。坎波斯在文中说,他只花了很少时间,就在网上查找到了《在逃》中主要人物的真实身份,以及戈夫曼田野的确切地点。
另一位法学学者,美国西北大学法学教授史蒂文·卢贝特(Steven Lubet)则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在逃》乃至推而广之的社会学田野工作进行批评。除了发表书评之外,卢贝特专门撰写了《审问田野工作》的小册子,并参与了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办的期刊《语境》的辩论专辑[22-24]。
卢贝特对《在逃》的总体评价是,该著作的主题意义重大,受到的重视和好评使其注定具有影响力,但是该书的缺陷和错误也很严重,如果不及时指出,将贻误后人。在卢贝特看来,《在逃》的最大问题,就是作者自己披露的,在田野期间替预谋杀人的查克开车,按照法律,这构成了参与预谋杀人罪。卢贝特认为,这已经不是灰色地带,而是明显地触犯了法律,若学术界纵容此事,则研究伦理荡然无存。其次,卢贝特认为,《在逃》所包含的田野方法上的缺陷,也是社会学工作者在作田野时最典型、最成问题的那些方面。因此,有必要做一个系统的清点和纠正。
在卢贝特看来,戈夫曼的田野缺少真实性,原因在于没有坚实的证据支持。相较之下,卢贝特针对《在逃》,做出了自己的田野调查,他去查看了费城的报纸和公共档案,访谈了辩护律师、警察、公诉人、医院工作人员、政府官员和居民。通过这些,卢贝特具体指出戈夫曼在《在逃》中的几处谬误:(1)针对书中描述的警察要求嫌疑人提供亲友信息来作为保释条件,卢贝特访问的公诉人认为,戈夫曼所描述的这种做法是不存在的。(2)针对书中讲述的11岁儿童被捕的故事,卢贝特访谈费城公诉人、查看警察档案,发现和戈夫曼的讲述相抵触。(3)针对书中讲述的警察在医院蹲守等候抓获在逃嫌疑人,以致黑人有病有伤不敢去医院,只能自行治疗和处理。卢贝特对费城西部服务黑人社区的各个医院展开访谈调查,没有发现这种现象,而且这种做法违反联邦医疗保险法有关隐私条文。(4)戈夫曼有意筛选事件,不去谈对警察有利的事实。比如,查克被谋杀,警察并非没有调查,而是在数年后破案,并且正是查克的弟弟和戈夫曼不配合调查,导致了案件告破的延后[23]69。卢贝特认为,戈夫曼以人为的粉饰来支持自己的结论,即警察对居民实施经常性的骚扰和暴力,而从来不为居民服务,也不真正解决犯罪问题。
在卢贝特看来,《在逃》的缺陷和错误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学田野所流行的通病。因此,卢贝特对有关美国城市的田野做了系统回顾,从19世纪末的杜波伊斯的《费城黑人》,到21世纪初的《被赶出门》等五十多部社会学田野志著作,以及上百篇论文(3)卢贝特特别剔除了人类学田野,因为他认为美国人类学走向了后现代,已经无可救药地抛弃了真实性。,并对这些田野志诉诸以下评价标准:(1)田野工作者多大程度上依赖传言和道听途说?(2)他们对搜集来的材料是否去严格核实?(3)他们对不利的证据怎样处理,是否排除和否定?(4)他们是否超越证据所能支持的限度,得出一般化结论?(5)他们是否认为自己的研究不受刑法的限制?卢贝特发现,一些田野工作是经得起推敲的,因为它们给出了坚实的、多重的、有文字可依的证据,或者通过了自己的调查核实。而有一些田野工作达不到上述标准,它们有和《在逃》类似的问题,一些作者为了增加戏剧效果,不惜臆造地点和人物、讲述无可印证的情节,以及依靠道听途说作为信息来源[24]44。如果以审判律师对证据的标准来要求,这些田野内容都缺少“真相价值”(4)卢贝特认为有问题的著作包括:凡卡特什的《当一天帮派领袖》(VENKATESH S. Gang leader for a day: a rogue sociologist takes to the streets. New York: Penguin Press,2008),艾丁和沙佛的《一天两美元》(Edin K J, Shaefer H L. $2 a day: living on almost nothing in america. New York: First Mariner Books,2015)。。卢贝特引入法律领域有关证据的一些概念,如真相价值、制度性怀疑和对抗性检验等,来对社会学方法提出改进的建议,主张“以证据为基础的田野”。他建议田野工作应该更加依赖一手观察、文件记载和多种独立信息来源,学术批评要仿照法庭程序里面的“交叉询问”来检验田野的证据。
卢贝特对《在逃》的“审问”,又引发了一波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对《在逃》最为理论化的辩护,来自社会学家迈克尔·布洛维(Michael Burawoy)。2019年,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办的期刊《语境:为了公共的社会学》当年冬季刊邀请了卢贝特和布洛维就《在逃》和田野工作问题展开辩论。这场辩论短兵相接,两篇文章是对几年来针对《在逃》所产生的各种评论的总结,布洛维为《在逃》辩护的文章仅有8页,但把问题上升到了研究方法的科学哲学层次[25]。
布洛维认为,卢贝特对《在逃》以及其他田野工作的批评,其方法就像庭审的辩护律师一样,对田野志东找一点毛病,西找一点漏洞,这是一种“放火烧荒”的批评策略;但其实并没有触及田野志的中心论点和理论,而卢贝特所主张的“以事实为依据的田野志”,是建立在经验主义的假定之上,认为“真理”会从“事实”中自发涌现,而且把所有的事实都看作是同等重要的。按照卢贝特的方法论,先有事实,然后自然生成理论,如果任一“事实”被证明是假的,那整个理论也就是假的了。布洛维说,这种过时的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中早就被废弃了,而在社会科学中还不时地有人重新拿出来作为方法论的指导。
布洛维进而提出自己的中心论点:缺少理论导向,就不可能有事实。因此,不能认为事实是无争议的,事实是社会建构,因为证据的生产背后是理论,而理论永远是有争议的。布洛维认为卢贝特提出的“对抗性检验”将是徒劳的,因为总可以用错误和缺陷来攻击对方的证据,最后两败俱伤,分不出胜败;而两个不同的研究纲领之间的斗争如果采取这种方式对抗,将无益于知识的增长[25]49。
布洛维因此说,卢贝特提出的“以事实为依据的田野志”和“后现代的田野志”是一个虚假的二分法,而他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二分法是“经验主义的田野志”和“理论驱动的田野志”。经验主义田野认为数据本身就能说话,理论可以从无到有(tabula rasa)。而理论驱动的田野认为,在进入田野之前,就必须有一个先入为主的理论;田野地点是无限复杂的,没有一个“透镜”,我们不知道去看什么,因此需要一些前提假定、概念和编码框架,而这些都来自理论[25]51。研究过程不是从事实中发现新理论,而是对现有理论进行再构建。如果说卢贝特的经验主义田野的重点是“打假”,那么理论驱动的田野的重点是“证伪”。布洛维引述了波普尔和拉卡托斯的科学哲学立场,主张从理论中来,到理论中去,只是中间过程要经过事实证据。从而,田野的目的不是为了了解案例,而是为了从案例中学到东西,为了知识的增长[25]50。
布洛维“理论驱动的田野志”所倡导的方法包括对田野中所听到的要做“悬置”处理,即使听到谎言也是收获,因为可以探究研究对象说谎的原因;听说和观察相结合,比较人们的言和行,从而发挥问卷法和实验法所没有的田野优势;以及强调“田野回访”的重要性——将回访作为检验假设、修改假设、证伪预测和修改理论的机会。
布洛维还为戈夫曼的田野伦理作了辩护。他认为,由于社会科学的特殊性,中立的、客观的参与观察者是不可能的。布洛维借用吉登斯的双重诠释学说明田野工作既有科学维度,即理论和数据的关系,也有反思维度,即研究者和被研究者的关系。忽视了前者,就陷入后现代主义;忽视了后者,就陷入实证主义。布洛维认为,采取这样一种既非后现代主义亦非实证主义的立场,戈夫曼在田野中的作为是在允许限度内的,因为田野的世界是研究对象的世界,事态发展是研究者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如果研究对象犯罪,参与观察者很难避免不被卷入。有时面对不平等权力,研究者会被要求站在某一边。触犯法律只是田野工作者要面对的许多困境之一,布洛维承认,自己在田野工作中也有过触犯法律的经历[25]52。
围绕着《在逃》展开的论争,不仅对田野方法有帮助(卢贝特和布洛维都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而且对知识社会学有所启发。布洛维将论争的立场上升到方法论的哲学基础上来,将卢贝特的“以事实为依据的田野志”归结为经验主义,而提倡拉卡托斯的科学纲领(5)布洛维将自己的立场稳妥地站在了既非后现代主义亦非新实证主义——这两者都容易被社会学内外的批评家诟病——的稳健位置上。不过,联系更大的学术语境,很容易看出来,布洛维,这位来自英国但在美国求学和执教半个世纪以上的社会学大家,和实用主义有更大的亲和性。他最心仪的前辈是米尔斯,而米尔斯是美国非马克思派系激进左派学界的祖师爷,其博士论文题目就是《实用主义的社会学说明》。特别是晚近以来,布洛维关注的核心概念从马克思的阶级转向波兰尼的市场。,看上去,布洛维在为《在逃》辩护的同时,似乎也成功地维护了社会学的方法和研究纲领。然而,实际大背景是,美国社会学学科内部早已暗潮汹涌,危机四伏。
《在逃》管窥了当代美国社会的冲突和酝酿已久的深刻危机。对《在逃》的评价,主流舆论界的轰动和社会学内部的褒贬不一,反映了社会公众的舆论机制和社会学内部批评的迥然差别,而《在逃》引发的方法论之争,则暴露了美国社会学学科危机的冰山一角。此次学术论争事件,自然让我们联系到社会学长期以来的内部争吵,以及由此引发的学科地位下降(6)由于社会学系内部的争吵,美国一些大学决定关闭社会学系,或取消一些社会学项目,见参考文献[26]第7页。。而为《在逃》挺身而出做辩护的布洛维,数年前提出公共社会学,则是试图介入危机的一个重要插曲。
1960年代,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开始衰落,美国社会学失去了具有凝聚力和统一作用的宏大理论范式,开始了离心化和破碎化的过程。自从拉扎斯菲尔德确立了定量统计作为主流方法以来,如何将理论和方法联系在一起,一直是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而定量方法派别和定性方法派别之间的分裂和互相攻讦从未止息。21世纪以来,美国社会学内部的分裂、离心和争斗变得愈加严重了,按照豪斯的看法,美国社会学的危机已经达到了顶点,必须要解决了[26]。
这种离心化和破碎化的写照就是,美国社会学学会内部,专题分会多达53个,而且相互之间并不互斥,比如“种族、性别和阶级”与“少数种族和族群”并存,“性和性别的社会学”和“性社会学”并存,等等。这是因为,理论和方法上谈不来,就互不往来,各做各的,已成习惯。晚近以来,更多的社会学家以社会问题作为关注对象,甚至直接参与社会运动,出现了“积极活动家社会学”的说法[27]。《在逃》就是典型的一例,因此一些评论并不把《在逃》当作严肃的社会学著作,而只是一个社会问题报道[28]。这类关注社会问题的研究和社会学基础理论、其他社会学家的工作之间的相关性,变得越来越单薄。他们著作的严肃性和严格性,也会经常受到怀疑和批评,如《在逃》所经历的那样。
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社会学内部,也不断有人在敲警钟、提办法来应对危机。古尔德纳是其中的米涅瓦之鹰,他在1970年首先指出美国社会学的危机来自对社会学的反思性和批评性的忽视[29];反其道而行之的是特纳,他大力为实证主义辩护,主张将社会学更扎实地建立在科学方法的基础之上[30];而亚历山大推出新功能主义来重建帕森斯的理论传统[31];柯尔曼也试图提出宏大的框架来重建社会学,他的尝试是借用经济学理性选择的理论范式[32];坚定地站在定性研究阵营的历史社会学学者斯坦麦茨建议以批判实在论取代实证主义作为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7)斯坦麦茨将批判实在论界定为本体论上的现实主义、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判断上的理性主义。,强调理论对观察的优先、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开放性质、因果结构的历史性和一般规律的局限性[33];豪斯建议,干脆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和平分手,组成新的不同学科继续研究[26];在另一个极端,沃勒斯坦则主张,应打破社会科学的各种界限,以历史学为中心实现单一的、统一的社会科学[34]。然而,这些建议都没有促成新的凝聚性的理论中心。
2004年美国社会学学会成立一百周年时,布洛维借着担任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的时机,提出公共社会学。他认为社会学学科面临的并不是真的危机,而是社会危机给社会学提供的一个大好机会[35]。布洛维在年会的主席报告中提出,根据社会学的听众对象不同(业内同行还是业外人士)、研究目的不同(功利知识还是反思知识)而划分出四种不同的社会学分工:专业社会学、批评社会学、政策社会学和公共社会学(表1)。
表1 布洛维提出的四种不同的社会学分工
布洛维认为,社会学的这种劳动分工是必要的,也是互相支持的。但公共社会学以往不够受重视,特别是面向广大公众的、通俗易懂的、直面社会问题的所谓“有机公共社会学”就更少受到关注。布洛维还认为,在新自由主义时代,“国家和市场在一起共谋和侵犯市民社会”,而社会学因为有和市民社会的天然亲近关系(而经济学和政治科学分别与市场和国家有天然亲近关系),公共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和市民社会对话,并捍卫市民社会。
在美国社会学需要更凝聚还是更分散的问题上,布洛维是主张后者的。他认为社会上存在着很多“公共”,因此也需要很多不同的“公共社会学”(8)布洛维因此在很多地方提到公共和公共社会学时,两者都用了复数(publics, public sociologies)。。他还主张社会学的“地方化”(provincialization),即抛弃普世性理论,各个国家和各个专题根据自己的情况做更加本地化、民族化和专题上的细分。
布洛维为《在逃》的辩护显然和他褒扬该著作的公共社会学价值有关。《在逃》的公共社会学意义不言自明:它关注社会问题,为被排斥和边缘化群体鸣不平,畅销书版本是以通俗方式写成,意在和社会学界外部进行交流。
为说明社会学必须干预公共领域,布洛维提出一个宽广的框架:从科学哲学到双重阐释学,从大学的历史到社会运动的兴衰,从社会学的道德价值到社会学家的职业生涯。他也花了很多精力去组织年会主题、期刊专题,包括在国际社会学年会宣讲他的主张[36]。对于他的努力,虽有一些赞成的声音,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多。批评的观点认为,按照布洛维所提出的公共社会学的路线图,不仅不能使美国社会学度过危机,反而会加剧它面临的离心破碎、政治卷入和影响式微三个主要问题。
在美国社会学已经分散化、破碎化的情况下,布洛维提出的是更加细分的方案。首先,布洛维对社会学作的四分法受到了华勒斯坦和阿波特的批评。华勒斯坦认为,所有的社会学家都要同时承担智识的、道德的和政治的角色,因此公共社会学是不能和其他社会学分开的[37]。阿波特认为,不能把反思的知识和任何社会学分开,所有的社会学都应该既是反思的也是工具的[38]。
另外,布洛维的关于“经济学服务于市场,政治科学服务于国家的扩张,从而赋予了社会学帮助市民社会抵御市场和国家的共谋和扩张的义务”的论断显然是过于粗糙的[39]。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21世纪以来社会学转向公共议题、转向批评资本主义的同时,美国的经济学和政治科学也发生了类似的转向。其实,意识形态对立发生在各个学科内部,而不是在社会学和其他学科之间。
赫尔姆伍德还认为,布洛维所主张的多元化,在缺少共识的情况下,不可能促进社会学的健康发展。布洛维提出社会学家可以在政治上具有派性,从而将关注点由“社会学”转向了“社会学家”,特别是“有机公共社会学家”。这些有机社会学家不再对社会学的研究纲领有任何责任,而是根据不同的“公共”的需要,各显神通,这会导致社会学研究的进一步松散[39]。
《在逃》及其引发的批评印证了上述观点。由于该著作完全是使用非社会学技术语言写成,著作的学术性和公共性发生了冲突。比如,社会学家科恩对《在逃》中的一个问卷调查提出质疑。科恩专门查找了费城的人口普查资料,发现戈夫曼调查数据中的居民性别比例不符合人口普查资料,因此推断戈夫曼所作的问卷调查不符合社会学方法的基本规范,而且样本量和应答率也不可信[18]。这为长期以来的定性定量分裂提供了最新的话题。
布洛维主张从事公共社会学的学者可以公开明确党派和政治立场。对这个问题,其他社会学家表达了最大的质疑。斯汀康比和马西认为,这将导致社会学的核心部分受到政治的入侵,危及其科学严格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尽管社会学家个人不可能做到价值中立,但作为社会学共同体,其团体必须价值中立,而不能采取任何一种特定的党派或政治立场[40-41]。提特尔则更明确地说明,如果美国社会学学会有政治立场,那它就变成了一个游说集团,必须依靠金钱和关系来发展自身,这会把社会学仅存的合法性都丢失掉。提特尔还质疑,只因为是社会学学者,就应该有更大的公共发言权吗?这显然不符合民主原则[42]。
在有关公共社会学的政治立场问题的讨论中,美国社会学的一些往事被重新提起。其一就是有关柯尔曼报告之争。1966年,柯尔曼第一个有关平等教育机会的报告成为社会学影响公共政策的里程碑,受到自由派社会学家的欢迎。而1970年代,他的第二个报告指出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办法来治理学校的种族隔离,导致白人大批从市区搬到郊区,反而实际上加剧了居住上的种族隔离。这个研究结果激怒了社会学界占主流的自由派学者,当时的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阿尔弗莱德·李发起运动,试图开除并谴责柯尔曼,并长期阻挠柯尔曼当选学会主席[43]。
另一个例子,是布洛维自己也提到的,美国社会学学会于2003年以66%的多数票通过了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决议。布洛维认为,这是社会学家根据“战争只能给人类社会带来苦难”的学术共识来干预公共事务。尼尔森将此案例和匿名戒酒者协会(AA)作对比。该协会在世界上150个国家有分会,有200万会员,但是该协会对酗酒的原因和救治、喝酒年龄限制、饮酒开车、酒精饮料广告等问题,都没有官方立场,而只关注个人的戒酒问题。尼尔森认为,AA是靠这种办法,避免了内部冲突,最大限度地保持了组织内部的多元和统一,而且不与外界发生冲突。
公共社会学的政治卷入的另一个问题是不可行。多位社会学家认为,社会学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领域,包括布洛维划分的四个部分,都有各自的争议。因此,不能将它作为一个无争议的、无问题的、前后一致的东西呈现给公众。因此,带着某种单一的立场和大众对话是不可能的[39-40,42]。
一个更为基本的例子,为布洛维版本的公共社会学提出了难题。布洛维认为,在社会学的第一波发展中,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都实践了公共社会学,为后人提供了榜样。尼尔森指出,涂尔干和韦伯是同时代的人,他们各自一生中最大的公共事件,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的公共社会学实践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和思考的机会。战争爆发后,涂尔干成为支持法国的爱国派,他的儿子还在战争中阵亡。而韦伯成为支持德国的爱国派。两个人都对战争的根源作了研究,虽然他们是社会学理论和方法上的大师,但他们的公共社会学,立场完全相反,也都毫无价值。他们对战争的态度,受到各自的政治和道德热情所驱动,但这和高深的社会学洞见毫无关系,他们和被卷入战争的普通的法国人和德国人没有什么区别[43]。
在实际公共政治操作中,知识所能起到的作用也不像布洛维所理解的那样简单和直接。提特尔举出一个例子。美国某教育水平较高的一个州的议会讨论恢复死刑,请来社会科学家作证。社会科学家较为一致的结论是死刑对犯罪没有威慑作用。然而,该州议会并不相信社会科学家的结论,甚至是因为恰恰对社会科学家的自由主义立场不信任,最终恢复死刑。提特尔还指出,美国犯罪学学会(成员绝大多数是社会学家)对死刑持反对立场,这是该学会公布过的唯一一个官方立场,但仍没有阻止美国许多州和联邦政府恢复死刑[42]。
再来看《在逃》的例子。戈夫曼的主观意愿是站在被压迫和被边缘化的城市黑人贫困人群一边,但是她无法躲避身份政治困扰。黑人学者站出来说,戈夫曼自己是白人、拥有白人的一切特权,因此她没有权利去研究和阐释黑人社区;使这种研究成为可能的,其实就是她所谴责的结构性、制度性权力不平等,而她的研究对该制度的受害者没有帮助,反而延续和加强了该制度[11-12]。
一些社会学家注意到,公共社会学要想在公共领域发挥影响,并不是像布洛维想象的那么容易。甘斯认为,社会学家和公共领域接触,必须有作为中介的“再现者”,比如记者和媒体[44]。具体考察公共领域会发现,大众媒体和商业娱乐渗透和统治着公共领域,它们可以很容易地打败社会学的批评性和公共性[45]。贝克也认为,一旦被公共所应用,或被各种利益介入,社会学的知识会被误解、被再定义或干脆被忽视[46]。
普林斯顿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道格拉斯·马西曾经分别担任过美国社会学学会和美国人口学会的主席,他对两个学会做过比较。人口学会里的成员,学科和政治立场极为多元化,因此学会一直坚持很严格的政治立场中立的政策。恰恰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人口学会能够保持积极的公共活动计划,定期主办由政府官员参与的听证会,讨论老龄化、婚姻、单亲家庭、婴儿死亡率、种族不平等、移民和社会分层等问题。虽然美国人口学会的规模要远远小于美国社会学学会,但它在美国政界有一定的曝光度和影响。而美国社会学学会虽然表决通过了很多关于反对种族歧视、支持平等的决议,马西认为,这对于投票的会员(包括马西自己)来说会有满足感和道德优越感,但从对外效果上看,在美国政界很少人知道或在乎美国社会学学会的决议[41]。
社会学在美国公共领域内的影响式微还可以从数量上得到说明。在1970年代早期,美国大学授予的社会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的数量,和同期的政治科学数量相当,是经济学的两倍,是心理学的一半。到了2019年,社会学的学位数量远远落后于以上学科,仅多于人类学。自2005年以来,美国社会学学会的成员数量一直在减少,跌至1980年代的历史谷底[26]。考察不同学科研究论文的文献引用的样式和数量,也能发现,和其他的社会科学学科相比,美国社会学包括更多的联系松散的小组群、其研究的协调程度更低、能够整合子领域的核心研究纲领很弱而且正在消失[39]。
如果将《在逃》所引发的争议看作是美国社会学的动荡、分裂和前途未卜的缩影的话,关注一下《在逃》的作者戈夫曼的职业状况也颇耐人寻味。虽然戈夫曼的著作在公共领域产生了轰动效应,但这个事件对社会学知识生产乃至她个人的职业发展并不存在正向影响。2019年,她所执教的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决定不授予她终身教职,迫使她另谋职位。
社会学出了什么问题?这是美国《社会学论坛》1994年出版的一期专刊的主题,和本文要回答的问题密切相关。社会学的公共关怀是否有助于美国社会学走出困境?社会学在有机知识生产和学科自治方面有哪些自己的特性?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知识社会学的视角,综合社会历史语境、学术发展逻辑、与邻近学科的关系和互动,以及学者共同体及其内部的分层和区隔等因素综合考察。
戈夫曼和她的《在逃》,为回答以上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焦点案例。我们很自然地会将爱丽丝·戈夫曼与她的父亲——著名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爱丽丝·戈夫曼的母亲和继父也是著名的学者和田野工作者)做比较。欧文·戈夫曼一直被视为美国社会学的大师,他曾经在精神病院作田野,他有关精神病人的著作对多个国家的精神病管理体系的改革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使得精神病院数量和被强制住院的病人数量大量减少。欧文·戈夫曼进行学术活动的年代,大致是战后美国繁荣稳定、社会学鼎盛时期;而爱丽丝·戈夫曼属于所谓“千禧世代”,她开始学术活动的时间,是美国社会问题激化、社会学衰退的时期。
爱丽丝·戈夫曼沿着自己精英家庭的轨道,分别在宾州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取得了社会学的学士和博士学位。她于大学二年级开始,深入到费城贫困黑人社区展开田野工作,践行“成为本地人”的原则,构建了自己的第二社会身份;按照她自己的叙述,当她进入普林斯顿大学研究生院时,她已经不习惯白人中上层的社会交往了[2]。《在逃》这部田野志既是她与城市黑人贫困社区居民共情的写照,也是社会学进入公共领域的一次历险。可以说,《在逃》凭借价值取向、现实紧迫性和“丛林笔法”在公共媒体中成为“爆款”。与此同时,它在学术方法上的硬伤也是明显的。
布洛维站在《在逃》作者一边,为一个方法上有缺陷但又具有公共意义的田野志大力辩护。他试图以公共社会学的框架实现美国社会学的中兴,却遭到了很多同事的质疑和批评,也没能阻止美国社会学在下坡路、危机路上继续跌撞前行。
《在逃》和布洛维所提倡的公共社会学的遭遇,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1)社会学,由于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其知识生产倾向于“溢出”到公共领域,即不时出现有机公共社会学家,通过出版或其他大众媒体干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社会矛盾冲突激化的时期。(2)社会学的科学品质呈现出与公共领域的紧张关系,倾向于要求自治和遵从自我规律,要求和公共领域的相对绝缘。(3)过于绝缘或者过于“溢出”,都会遭到学科共同体的内部反对,甚至引发学科的危机;美国社会学和欧洲社会学或其他地区社会学的发展差异,说明社会学和公共领域之间的互动,是嵌入到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
美国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社会学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和演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把两个线索放在一起来考察,将是一个富有成果的研究视角,这本来就是知识社会学的重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