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碧波
(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三门峡 472143)
纪检工作是国有企业维持正常运行的保障,是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但现阶段纪检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不能有效地开展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工作,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发展进程,这就需要国有企业能提升纪检工作的质量及效率,提高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执纪问责机制是国有企业进行纪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让国有企业各个部门遵守党的章程,并且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重问责[1]。执纪问责还能对国有企业职员起到威慑作用,从而使国有企业职员能更好地进行工作,在国企内部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进而促进国企的长期健康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增加,各种外来的思想观念与价值观念也逐渐深入社会各个阶层,面对外来的多元化思想文化入侵,人们的原有思想观念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有些国有企业职员也会因外来的思想观念影响,难以经受住各种不良影响及各种诱惑的考验,在工作中做出各种违纪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近些年来,国有企业各种贪污腐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表明现在国有企业中的纪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效率至关重要。在纪检工作过程中,要让国有企业职员树立“清正廉明”的行事作风,维护国有企业工作的稳步进行,实现国家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国有企业的监督部门在对国企干部的监督过程中,间接地促进了国企的正常运营,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让国有企业在市场中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发展前景更加广阔[2]。
国家近年来在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在纪检工作真正落实时仍然存在难以实施的问题,严重缺乏强制制约机制的施行细则,难以让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顺利开展,对国有企业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同时,有些国有企业的权利过于集中,难以在决策时集思广益,很容易造成决策仅仅是某部分人意见的整合结果。同样,缺失纪检监督的约束,还会使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以权谋私,产生侵吞公款的想法,造成国有企业经济的严重损失,对国有企业的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我国发展不断壮大,经济也得到迅猛发展。在这种环境中,有些国有企业干部就会利用这种便利的条件,产生利用职权敛财的危险想法。这体现了某些国有企业内部的纪检工作并不完善,存在了大量的监督漏洞,缺少“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导致各种贪污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正常发展。
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同时还会担任党委委员的职位,使得纪检制度缺乏独立的人事关系,难以对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严重影响了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3]。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处在平级位置,在行使监督权利时难以有效展开工作,导致监督与考核工作收效甚微的情况,使监督工作的效果难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企业,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3]。但是在监督国有企业权利的行使方面,很多群众表示与自己无关,基本不会对国企进行监督。同时,也有群众觉得自己没有途径和机会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有些国有企业在收到群众的相关建议时也难以迅速做出反馈,从而导致了群众的监督热情被大大降低,进一步影响了群众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的行为。
造成纪检部门的监督工作不到位的原因,除了制度的不完善,纪检人员的职业素养也起到关键作用。某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员没有对纪检工作起到足够的重视,岗位职责不明确,在进行纪检工作中难以发挥作用,使得纪检工作的有效性大大降低,从而对国企内部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影响,存在各种隐患。
要想让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就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形势制定高效简洁的施行细则,同时还需要加强在细则施行过程中的控制力度。另外,还要对国有企业实行民主听证制度,从而完善各种相关制度。与此同时,纪检部门还要实施由上级委派纪检干部的制度,避免出现同级部门之间的监督情况的发生,从而提升纪检工作的有效性。纪检工作实施细则也要根据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完善,符合纪检工作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提升纪检工作的效果,实现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国有企业干部最初都是普通的人民群众,将群众观念转变为干部观念需要长期进行规划与指导。因此,国有企业的纪检部门还应该对国企干部进行廉洁办公制度的教育,帮助国企干部迅速转变原有观念,形成清正廉洁办公的思想意识,从而有效避免国有企业的资产被贪污情况的发生。在对国企干部进行具体的观念教育操作过程中,纪检部门要结合各种贪污案例,严重讲解贪污腐败的下场,对国企干部产生严重的威慑效果,使国企干部能清晰地认识到违法乱纪问题的严重性,从而端正国企干部的工作态度。纪检部门还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对能够维持清正廉洁作风的国企职员进行奖励,对违法乱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样的机制能有效地促进国有企业职员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更好的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要想让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成立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至关重要。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能对现有的各种评估制度及程序进行有效评估与优化。这就要求国有企业能在内部制定自评体系,对国企各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为国企实现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另外还要对国企现有的评估指标进行不断优化。提升评价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同时,国企纪检工作的方法也要多种多样,要采用行政监督、第三方监督及国企自评等方法共同协作的监督模式对国企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不能仅依靠一种监察方法对国企进行监督,这种单一的方法会使监督工作出现各种漏洞,难以对国企的正常运行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不仅要依靠国企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国企的内部运行难以平稳进行。因此,要让国有企业运行向透明化的方向发展,让社会群众加入到对国企的监督工作中。政府可以通过组建电话及信访等途径让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为群众行使监督权提供平台。由表1的调查结果可知,在开通信访渠道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表明开通信访渠道对促进群众行使监督权有积极推动作用。但政府要保证电话及信访途径的通畅,很多国企的群众举报途径经常出现无人接听、无人反馈等情况的发生,严重降低了群众对举报制度的信任度,使国有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一定要保证群众的意见及建议能顺利抵达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将举报渠道当作一个摆设。
表1 开通群众信访渠道前后对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影响
因近年来国家对国企人员进行精简,企业内纪检人员也因此减少,这就对纪检人员的工作能力产生了挑战。纪检人员的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国有企业内部能否遵循良好的秩序正常运行,因此,要提升纪检人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质量。首先,要对纪检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提升纪检人员的思想觉悟,明确纪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纪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日常的纪检工作中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职责,为国企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要提升纪检人员的工作效率,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帮助纪检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减轻纪检人员的工作负担。
纵观全文,国企纪检工作对国企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完善现阶段国企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明确纪检工作实施细则、整顿纪检干部作风、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及强化群众的监督职能等方法提升国企纪检工作的工作水平,提高国企纪检工作的质量,从而为国企的顺利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