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胜强
[摘 要]贫困内涵的多维复杂性和致贫因素的多重叠加性以及贫困是历史性和动态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使得中国深度贫困地区反贫困事业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还有很长路要走。设置过渡期将脱贫攻坚的有效模式和业态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进行前瞻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科学构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和脱贫致富长效提升工程,既可以推动国家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也能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基于此,在归纳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命任务并阐述全球乡村发展趋势及对我国乡村振兴启示基础上,立足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提出了重点从补齐教育短板和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与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体系、财富创造与财富再分配机制同步成长、生态扶贫引领绿色发展崛起、提升基层内生反贫困能力和团结包容的社会治理能力等领域进行探索实践的建议。
[关键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衔接;重点领域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21)09-0057-07
一、引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把扶贫开发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还实施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方略,并将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举全社会之力推进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脫贫攻坚战。随着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画上了句号,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还提前十年完成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1]。尽管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但贫困是历史性和动态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贫困内涵的多维复杂性和致贫因素的多重叠加性使得我国农村反贫困事业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还有很长路要走。同时,市场经济改革路径和工业化、城镇化运行机制在推动综合国力及居民生活水平快速提升的同时,城乡二元结构和巨大城乡差距引发的城乡矛盾也日趋尖锐复杂,并突出表现为农村发展滞后和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出所引发的农村居民发展权益受损,以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突出体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日趋严峻的乡村衰退不仅给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和农村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也严重阻碍城乡融合的区域良性发展。在“三农”面临的环境形势更复杂严峻、困难挑战更多背景下,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包括发展水平、竞争力、创新能力、供给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内的农业基础还不稳固依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突出短板之一,而农业内在的高自然依赖性、弱产出连续性、短产品贮存期和低需求可控性等产业弱质性与国际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巨大不确定性交错叠加,不仅使我国农业坚守“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安全底线面临巨大挑战,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也依然面临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这不仅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2]。但要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唯有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针对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者们从多角度进行了探索研究:一是认为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陆益龙(2018)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需要分精准扶贫、乡村重建、社会创新三步完成[3]。二是认为乡村振兴是脱贫战略的深入和延伸,徐虹等(2018)分析了乡村振兴对脱贫战略的新挑战、新要求,提出了促使精准扶贫路径更加精准化、特色化的建议[4]。三是关于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雪梅(2018)构建了精准扶贫-乡村振兴耦合系统[5]。吕方(2020)指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现实路径既包括目标和政策衔接,更要着力推进理念方法和治理体系衔接[6]。涂圣伟(2020)认为推进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应以促进农村居民生计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根本导向,聚焦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绿色减贫长效机制构建等重点领域,促进贫困治理长效化[7]。
综合看,尽管研究者对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协同衔接进行了探索研究,但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涉及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转型、组织领导和治理方式变革、管理体制调整完善、结对与协作帮扶方式优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健全等诸多方面,各地区客观存在的发展水平差异也要求分类制定可落地的实施方案,再加上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过程,这都使得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理论提升等方面尚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基于此,在归纳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命任务和阐述全球乡村发展趋势及对我国乡村振兴启示基础上,放眼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现状及乡村振兴现实基础,提出重点从教育、产业、生态、易地搬迁后续扶贫、非物质贫困治理、乡村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的对策建议。
二、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使命任务
当前,尽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利、公共服务不足、人口素质低、资源短缺和环境脆弱以及兜底保障有限覆盖率等制约稳定脱贫的“短板”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综合竞争力弱、城镇化进程缓慢和城镇功能弱化的“痛点”问题依然交织叠加,并使其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欠基础、少条件、路子窄、空间小,造成部分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难以有效承接或深度融入各类产业扶贫项目,再加上脱贫致富内生动力、自我发展能力以及抵御风险能力仍然较低,造成脱贫稳定性、增收持续性不强,也使其一旦遭遇疾病、灾害等变故,极易返贫致贫。同时,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地区,与非贫困地区相比,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客观存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差距、生活水平差距、社会保障差距、公共服务差距、社会管理差距使其一旦外部帮扶和相关政策急刹车,经济社会发展就可能遇到较大困难,亟待继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否则,极易重新陷入整体性贫困陷阱。因此,立足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时代方位和乡村振兴现实基础条件,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要肩负起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渐次提升扶贫标准和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扶贫策略而使贫困治理日益走向健康和成熟的历史重任,还要承担构建接续推动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的体制机制、制度框架、政策体系、战略部署、实施举措的使命任务。
第一,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仅是深度贫困地区“三农”工作的当务之急和头等大事,也是进一步拓展扶贫领域和工作内容以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要求,它要求在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必须保持总体稳定基础上,对退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继续扎实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交通扶贫、科技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及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空间,并通过构建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多重治理体系,达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巩固,确保贫困治理“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第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应该只是通过精准扶贫增加贫困人口物质财富的过程,还应该是防贫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及社会财富合理再分配机制的成长过程,这就要求在建立健全深度贫困地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基础上,与时俱进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并采取综合措施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机制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等公共服务向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重点群体覆盖,不断改善低收入群体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还要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落实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三,依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求,衡量脱贫与否的标准是“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一收入是指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要达到划定的贫困线标准,两不愁就是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不可否认客观存在只注重减贫进度而忽视脱贫实效和质量的短期化扶贫行为,个别地区甚至片面将收入水平和住房安全作为衡量脱贫与否的主要指标,而对饮水安全、卫生设施、健康保健、教育医疗等脱贫指标重视不够,造成教育、医疗、饮水安全等维度的贫困治理效果不佳。基于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要充分发挥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方位扎实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防护堤”。
第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要在正视并反思脱贫攻坚战客观存在重末端治理、轻源头管控的视野局限基础上,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科学判断深度贫困地区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抢抓用好过渡期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平台机遇,更加注重固强补弱、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着力在强基础、抓弱项、补短板上持续用力,既充分重视对已有贫困进行综合治理,也注重从源头预防和管控贫困发生,特别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要从收入、生活状况、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社会融入等诸多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和全面分析,并建立健全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进行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贫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
第五,依据唯物辩证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要遵循内外因辩证关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协调统一,也要善于抓住中心和关键,集中优势兵力着力解决核心矛盾和主要问题。一是脱贫攻坚主要聚焦并攻克了物质性贫困,但精神等非物质性贫困欠账较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则要将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着力培育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抓紧补齐精神贫困治理“短板”。二是从内在逻辑关系看,加快解决精神等非物质性贫困能为稳定解决物质性贫困提供精神动力和能力支撑,这就要求深入剖析并准确把握精神等非物质性贫困背后权利、环境、机会、能力缺失的制度因素,与时俱进推动扶贫理念、工作重心及扶贫方式转变,将精神、权利、环境、机会、能力等非物质性贫困置于整个区域、城乡平衡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筹解决。三是要以推动扶贫制度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从更宽广的视角解决脱贫人口可持续发展问题,坚持以稳定外部支持与投入机制为重点,通过系统化机制设计和体系化制度安排以及综合性治理结构将减贫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六,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后,“三农”工作重心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定转移,而设置过渡期既能防止出现政策“悬崖效应”,也能推动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以乡村振兴引领减贫工作,这就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后续减贫工作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进行系统化机制设计和综合性制度安排,这不仅能够把脱贫攻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和政策统筹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使乡村振兴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持续减贫的制度保障,从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新要求、新动力和新保障,也能够使乡村振兴成为从全面小康走向共同富裕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抓手,并肩负起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渐次提升扶贫标准和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扶贫策略而使贫困治理日益走向健康和成熟的历史重任。
第七,从长远看,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存在紧密的逻辑依存和承接关系,唯有治贫才能致富,唯有致富才能防贫。换句话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以后,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这就意味着“三农”工作重心要从集中资源脱贫攻坚为主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使乡村振兴承担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的使命任务。在此背景下,唯有下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先手棋,才能把脱贫攻坚的成果进行有效转化,充分发挥好脱贫攻坚的溢出效应,并利用过渡期抓紧出台和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工作體系、制度体系,为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并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进而通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八,从趋势看,2020年后我国反贫困的主战场依然在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点、难点依然在“三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8]。而按照服务、提高和富裕农户的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手段,不失时机地以乡村布局优化合理、设施服务逐步完善、人口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农业与乡村功能恢复拓展、竞争优势不断提升以及绿色发展崛起与文化兴盛繁荣为抓手,着力构建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的乡村振兴政策制度体系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推进机制,并通过政策引导、环境营造、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培养促进企业重心下沉,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既能把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也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使深度贫困地区乡村逐步走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全面振兴之路。
总之,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减少贫困、缩小差距、促进和谐、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上有机统一、契合一致、承前启后,在推进上又相互交织叠加和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仅需要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更需要在实践中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完善才能完成其使命任务,并协力推动脱贫地区在乡村振兴的康庄大道上行稳致远。
三、全球乡村发展趋势及对我国乡村振兴的启示
从全球看,各国乡村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镇化冲击,并突出表现为因城乡之间日益拉大的差距而迫使农村青壮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流出乡村,引发日趋严重的乡村衰退和城乡矛盾。在此意义上,乡村衰退既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也是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从经验看,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和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来推动乡村发展并走在世界前列,特别是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26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经济合作组织,简称OECD)立足成员国实际实施的乡村发展方案,极具启发性,许多做法值得借鉴。概括起来,OECD先后实施了三个版本的乡村发展方案,最早版本是立足政府对农业生产实施各类补贴并推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达到农民收入提高和乡村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目的,方案实施后,极大促进了成员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提高。但随着政府补贴增长压力加大和农产品相对过剩以及环境问题日益累积,强调生产的支持政策日益显得力不从心。于是,OECD实施了新的农村发展方案,该方案除了继续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还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活力提升和乡村全面均衡发展,方案实施既加强了政策之间衔接,也有力促进了成员国乡村功能完善和发展。但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政府可支配公共资源显著减少,引发政策落实难度加大。在此背景下,OECD于2015年审议通过了3.0版乡村发展方案,该方案致力于通过合作伙伴发展机制来推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现实针对性与有效性[9]。从趋势看,OECD的乡村发展方案在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重点、政策方式、参与主体等方面均随乡村形势发展变化而日趋多元化和精准化,政策体系的协同效应推动了成员国乡村内生发展能力提升和发展水平提高。其主要启示为:一是将增进居民福祉作为乡村振兴政策制定、监测评价的核心指标,既能凝聚乡村振兴工作重点,经严格考核更能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并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为此,要通过乡村教育振兴全面推动包括生命健康、知识丰富、智慧提高以及道德水平、价值观念、社会信仰、未来理想塑造在内的人口素质综合发展,为充分激发和释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奠定基础。二是乡村振兴政策重心应从注重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农业补贴等专项政策转向通过实施一揽子政策体系来推动乡村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和乡村功能拓展,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振兴发展的生动局面。三是针对不同类型乡村实际,要积极探寻符合各地自身优势发挥的差异化振兴道路,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以及精准扶贫战略对接、融合与协同推进,既要防止乡村振兴急躁冒进和操之过急,又要避免因循守旧和错失良机。四是要在优化乡村布局和推动现有乡镇布局科学合理、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基础上,实现异地搬迁移民工程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坚持拓展城镇功能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同步推进,通过拓宽农村人口转移的承接空间,有效缩短城乡要素与产业融合的地理空间,最终实现城乡要素资源合理、均衡配置和城乡区域协调、协同发展。
四、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领域
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依存关系看,现行注重短期效果而忽视长期目标的扶贫方式已难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要求,亟需在准确理解有效衔接使命任务并找准两大战略耦合部位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才能在两大战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中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减贫事业上台阶、上水平,乡村振兴也同步取得突破性发展。
第一,以补齐教育短板和解决瓶颈制约为突破口,扎實推进教育精准扶贫。①抢抓政策机遇,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新型城镇化以及乡村布局优化相结合,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辐射作用的重大教育专项扶贫工程,并从教师、学校和教育环境提升入手,通过优质师资引进、课堂教学改革、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以有力政策举措激发深度贫困地区学生主动求学的内在动力。②多层面创新完善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教育体系,实施有深度、有广度、有效果的教育扶贫,全面提升包括体能健康、智能科教、精神文明的综合人口素质,实现贫困人口谋生能力、发展能力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就业能力同步提高,通过有效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参与能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③从长远看,依托教育扶贫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既能为千万农村寒门子弟帮助其家庭谋脱贫致富创造出路,更能营造良好和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勇于直面困难和迎难而上的信念与意志,引燃和激发农村人口脱贫致富的决心、意志、希望和活力,确保在“起跑线” 上不断缩小差距。④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和引进放在各级党委政府首要位置,使乡村人才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要求,依托“三支一扶”“企业家村官”等多种形式探索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畅通智力、资本、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并构建有利于乡村人才成长的管理体制,实现高素质劳动力“回流”农村,发挥其对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动和引领作用[10]。
第二,下大力气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①把 易地扶贫搬迁上升到贫富利益格局调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以及乡村全面振兴的高度进行规划决策和政策制定,着力构建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制度体系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推进机制,通过构建适应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实现易地搬迁扶贫、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②要立足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一方面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社会融入等配套工作,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③城镇化既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也离不开城镇化,要积极推动现有乡镇布局科学合理和设施功能完善,特別是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以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拓宽农村人口转移的承接空间,有效缩短城乡要素融合的地理空间,以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融合整体进程。④实 践表明,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将贫困群众搬出深山,既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通过激励各类资本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兴办产地加工、农产品直销、农业旅游、乡村民宿、乡村养老、农村环保等新业态,也可推进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其它涉农资金股权化改革[11],并依托各类合作社对村集体各种农业资源发展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等开发项目,不仅能让农村“死地”变“活钱”,也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深度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⑤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和县城以及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移民新村进行异地搬迁移民安置,坚持拓展城镇功能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同步推进,并从产业支撑、服务功能、文化建设等方面增强县域城镇承载力、吸引力,推动有条件和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创业并全面融入城镇社会,既可以缓解耕地过多过快减少、绿色生态空间锐减、资源供需紧张、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交通拥挤以及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失衡、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也能有效缓解“大城市病”。⑥鉴于生态环境破坏不仅会动摇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根基,也会威胁国家生态安全的实际,而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基础上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战略突破,既能有效破解安置群众户籍、土地、饮水、行路、上学、就医、就业和增收问题,也能为深度贫困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空间支撑。
第三,产业扶贫既要承担促进脱困人口长效增收和补足深度贫困地区未来发展动力的“双重”任务,也要成为推动农业与乡村复合功能恢复的有力武器。①产业扶贫既是村集体获得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基本支撑,也是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从长远看,兴办产业才能开流活源真正“拔穷根”,乡村繁荣发展离不开产业兴旺和蓬勃发展,只有乡村产业兴旺了,才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农村才会有生机活力和广阔发展空间。②产业扶贫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既要补齐土地、资本、制度、政策、创新、技术、优质劳动力不足等短板,也要持续完善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等推动扶贫产业持续发展的要素供给合力,更要构建农户、农村经济组织、企业、政府等参与者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并通过合理化分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倒逼深度贫困地区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③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基础、关键和希望都在特色优势农业,唯有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掘特色农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发展好、示范带动好、利益联结好、增收效果好的特色优势农业,推动优质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及农业形态变化与经营方式变革,这既是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及潜力所在,也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和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主渠道。④随着我国进入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时代,深度贫困地区只有把环境因素纳入产业扶贫战略进行系统、全面的制度性安排,推出更多环境友好型减贫政策,大胆探索和创新“增绿”与“增收”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切实打通“两山”转换通道,才能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⑤在深度贫困地区乡村原有经济、社会功能遭到严重削弱甚至丧失背景下,通过产业扶贫不仅能推动优质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也能通过农业形态变化和经营方式变革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重塑农村经济增长动力和复合功能恢复,达到城乡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12]。
第四,准确把握深度贫困背后权利、机会和能力缺失的制度因素,坚持财富创造和财富再分配机制同步成长的反贫困战略,创新深度贫困地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工作。①反贫困战略依赖有品质、高质量经济发展,有效的反贫困战略更应该是财富再分配机制的成长过程。鉴于现阶段致贫的主要原因是分配政策不完善、分配不公和分配混乱引发的,所以应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国家干预,坚决打击非法暴富和偷税漏税行为,落实农民土地等财产权利、消除就业障碍并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坚持财富创造和财富再分配机制同步成长的系统努力缩小贫富差距。②立足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释放农村土地改革红利,全面激活深度贫困地区市场、要素和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使低收入人口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产业大户更加紧密和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拓展财产性收入、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和就业收入等新渠道形成低收入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局面。③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注重推动扶贫模式创新及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提升,让更多的组织和个人直接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构建专项扶贫、惠农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多方力量和多种模式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格局,有效弥补各级政府组织资源和人力与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④加快农村敬老院、老年护理机构和托儿所、幼儿园建设步伐,鼓励企业、公司、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儿童和老年护理事业,妥善解决农村老人赡养和儿童教育问题,并在夯实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积极构建反贫困体系,确保老年人、低收入者、无收入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的正常生活需要。
第五,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通过生态扶贫引领深度贫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实现绿色发展崛起。①环境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只有政府才会从生态系统等全局角度将环境保护纳入发展决策和政策制定过程,并通过规划引导和行政行为推动环境改善和环境生产力发展。②加快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当前应完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行法规、环境标准,确保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和地方法规与宪法等基本法协调一致。③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承担组织实施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与监督,严格生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通过提升环境管护能力守住生态底线,倒逼深度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转型,推进绿色产业发展。④坚持保护和修复自然环境的过程就是发展与创造生态财富过程,探索建立适合区域特点的山水林田湖全要素修复保护与减贫共赢模式,广泛吸纳贫困群众参与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以及多种形式的生态公益性岗位,实现就近就业,通过守护青山、蓝天、碧水和新鲜空气,使低收入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并同步发展。⑤认真吸取“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科学制定与环境管理目标相协调的产业政策,坚持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绿色转型发展作为深度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和根本动力,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木本油料、速丰林等生态产业以及生态旅游、风电、光电等环境友好产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达到一种共生和同步完善的状态,绝不能以“饮鸠止渴”的危险方式来推动发展。⑥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和绿色环保意识,促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具有绿色经济决策和行为模式、生产经营者确立绿色生产和营销理念、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行为偏好,通过耐心和持久的潜移默化教育宣传活动和绿色环保意识培育,确保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长远规划得以有效实施和实现。
第六,不失时机加快推动乡村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内生反贫困能力和乡村团结包容、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能力。①顺应新时代乡村振兴科学管理要求,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持续推进思路,加快补齐乡村振兴管理领域体制机制短板,及时完善并规范各级机构的职责和合理分工,增强乡村振兴组织领导效率和水平,并通过扎实、科学、有效、专业的管理和建设行动,推动我国乡村振兴行稳致远。②应不失时机培养并锻炼一支能吃苦、责任性强、具有扎实专业知识的基层乡村振兴工作队伍,并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力下放,确保基层乡村振兴队伍能以更强烈的责任、更积极的态度、更过硬的作风全身心投入乡村建设工作。③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机构主体责任,并以乡村振兴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主要体现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上为根本支撑,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与时俱进,确保多出有含金量的政策和管用实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举措。④立 足乡村治理现代化,着力打造具备综合性服务功能的村级组织建设,通过建设能力强、风气正的村“两委”来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要通过扶植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现代经济组织和村民议事会、新乡贤组织等乡村社会组织,通过这些乡村组织及其能力建设,增强利用集体力量推进乡村建设的合力,实现壮大集体经济并增进和维护农户利益目的,为现代农村建设奠定组织基础。⑤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评估体系建设,推动监督、检查、评估既设定常规的考核目标和督查任务,也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制定纲领性、指导性责任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国家“三农”工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阶段目标如期实现。
总之,新时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唯有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厚植发展根基,确保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才能真正走出一条符合深度贫困地区实际的脱贫战略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EB/OL]. (2020-11-03).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
[2]求 是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EB/OL].(2021-02-21).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1-02/21/c_1127122149.htm.
[3]陆 益龙.乡村振兴中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J].甘肃社会科学,2018(4):28-35.
[4]徐 虹,等.乡村振兴战略下对精准扶贫的再思考[J].农村经济,2018(3):11-17.
[5]相 雪梅.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耦合协同研究[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8(6):94-98.
[6]吕 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知识逻辑与现实路径[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20(4):35-41.
[7]涂 圣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目标导向、重点领域与关键举措[J].中国农村经济,2020(8):2-12.
[8]习 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J].经济,2020(12):16-20.
[9]陈 秧分,等.OECD乡村政策及对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启迪[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64-70.
[10]新 华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EB/OL].(2019-05-04). https://www.sogou.com/link?url=6IqLFeTuIygbf DcGkokA_QK6STFJ80mmQ02P1l_i_tzWK4J5WWaq56 FU4nUserBdHDkThIRnRd4.
[11]全 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发改地区〔2016〕2022号)[EB/OL].(2016-10-31).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10/t20161031_824886.html.
[12]韓 长赋.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J].中国人大,2019(7):31-37.
(责任编辑:蔡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