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洪松, 彭伟容, 李倩娜
(内江师范学院 a.经济与管理学院 b.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四川 内江 641100)
公众是我国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泛认同[1-2].公众既是水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和受害者,也是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本质上具有自发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在动力.目前,水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行为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多数学者集中研究公众流域生态补偿意愿.相关研究表明,公众素质(环境认知、环境情感、环境意志、环境预期等)[3-5]、个体特征(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等)[6-7]、家庭特征(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物质资本等)[8-9]等内部因素对其环保行为有显著影响;社会关系(邻里关系、社会信任等)、环境规制(法律、政策、制度等)、市场体制(治理技术、水价、环境友好型产品等)、自然环境[10-13]等外部因素对其环保行为有显著影响.目前研究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文献多集中在宏观层面,如唐洪松[14-15]研究了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及环境风险,基于网络治理视角研究了沱江流域(内江段)河长制执行情况,少有文献从公众行为来研究沱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而且现有从集体认可、干群沟通这两个新角度研究公众环保行为影响因素的文献乏善可陈.那么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是否能促进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共治这一集体行动的形成呢?论文拟通过沱江流域试点段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该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化组织行为理论,丰富公众环境行为研究的内容,对健全环境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文涉及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三类,变量说明及赋值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解释及赋值
1.1.1 被解释变量
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包括环境污染治理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宣传、环境友好型产品及技术的使用、环境税费支付等多个方面,考虑到调查研究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方面,本文主要考察公众的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这两个方面能反映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双向性(即约束他人行为和自我参与行为).在调查问卷中,设置“您愿意参与水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督吗?”题项和“如果提高水价,用于污水处理,您愿意吗?”题项,用这两个题项作为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替代变量.
1.1.2 解释变量
选取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从三个方面测度公众集体认可,一是公众对社区和集体的归属感,二是公众对社区成员三观的认可度,三是公众对社区管理方式的认可度.在调查问卷中,设置“您对集体有归属感吗?”“您与社区其他成员的三观一致,如果他们参与社区活动,您也会积极参与吗?”“您认可当前社区的管理方式吗?”3个题项作为公众集体认可的替代变量.从三个方面测度干群沟通,一是公众与基层官员交流畅通程度,二是基层官员环境问题反馈重视程度,三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布及时程度.在调查问卷中,设置“基层官员亲民,与我关系好,经常就环境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基层官员非常重视我反馈的环境问题,且能帮助我解决”“政府部门会及时公布环境信息,我可以获取到有用的信息”3个题项作为干群沟通的替代变量.
1.1.3 控制变量
个体特征选取被调查者的性别、文化程度、年龄三个变量,家庭特征选取人口数量、家庭年收入两个变量;公众认知选取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认知、水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性认知两个变量,设置“最近几年,您觉得周边水域环境的质量如何?”“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政策执行,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如何?”两个题项来反映公众认知;环境规制选取惩罚机制和激励机制两个变量,设置“破坏生态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多大?”“保护生态行为的奖励力度有多大?”两个题项来反映环境规制;外部环境选取污水处理站数量、水质监测点数量两个变量.
采用多元有序分类Logistics模型构建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
(1)
式中:p为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主观概率,p/(1-p)为概率比;X1和X2为解释变量,分别表示集体认可、干群沟通;X3—X7为控制变量,分别表示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公众认知、环境规则、外部环境;α0是截距项,β为随机扰动项.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沱江流域(内江段)作为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论文以内江市作为试验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2019年5—12月课题组对内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在内江市所辖区(县、市)进行随机抽样,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进行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40份,回收问卷540份,回收率为100.00%.由于问卷信息量较大,对于少量填写不完整但所填写部分逻辑性基本合理的问卷予以保留,剔除信息不符合逻辑和信息缺失量较大的问卷,得到可用有效问卷493份,占回收问卷总数的91.30%,样本量基本满足调查设计要求.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运用SPSS 26.0软件进行方程模拟,结果如表3所示.表3共包含4个回归方程,其中方程(1)和方程(2)的被解释变量为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方程(3)和方程(4)的被解释变量为环境税费支付行为.方程(1)和方程(3)的解释变量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公众认知、环境规则、外部环境;方程(2)和方程(4)分别在方程(1)和方程(3)的基础上引入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变量.方程(2)和方程(4)两个回归结果均表明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对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具体分析如下文.
表3 多元有序分类Logistics模型的基准回归结果
2.1.1 集体认可对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
集体认可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但影响不显著.可能原因是,由于城镇化快速推进导致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社区社会结构逐渐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而城市社区社会结构主要以“半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为主,“熟人”社会参与公共治理的职能被削弱,但是公众的集体荣誉感依然存在,尤其在新时代国家行政主导下的环境公共管理活动面前(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退耕还林、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垃圾分类等),多数公众有正确的集体观和大局观,行为更容易受到集体行动和集体目标的影响,倾向于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希望得到集体的肯定和赞美,能获得水环境改善后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观”认同度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在沱江流域(内江段)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之前,沱江干流及支流水体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黑臭水体较多,水环境质量较差,严重影响公众的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公众迫切希望改善水生态环境,在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有共同的环境诉求,价值观趋同,在同样的观念体系中,公众的担当意识、集体意识、权民意识会潜移默化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激发公众水环境治理行为的形成.
管理方式认可度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社区管理是政府行政力量在众多公共管理中的缩影.近年内江市社区管理和村庄治理不断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管理方式被广大公众接受.对社区管理方式认同度越高的公众个体,可能对国家开展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持欢迎和肯定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公众水环境治理参与的积极性.
2.1.2 干群沟通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
环境问题交流畅通度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新时期的基层官员改变了以往“谨言慎行、正襟危坐、不随便表态”的刻板形象,时常出现在公众生产生活的第一线,充分去了解公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基层官员的这种亲民行为会提高公众对政府的好感,能与公众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良性互动关系,充分发挥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参与意愿.
环境问题反馈重视度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有沟通无反馈的交流显然是无效的或者低效率的.调查中获悉,内江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接到公众电话、邮箱等环境投诉及举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环境现场进行勘查并及时与公众沟通交流,同步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解决和反馈,与公众建立起及时沟通和迅速反馈的交流机制,改变了以往“走过场”的反馈形式,大大提高了公众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环境信息公布及时度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实时的环境信息可能并非每个公众迫切需要的信息,然而每个公众个体却都有迫切需要知晓的环境信息,环境信息公布及时与否,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的效果.内江市县级以上政府通过生态环境官方网站、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微博公众号发布环境会议、环境治理措施、环境质量、环境督查等信息,公众可以及时地获取到相关环境信息,了解政府部门水环境治理相关情况,大大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提高了公众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2.1.3 控制变量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
控制变量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影响效果差异.其中,性别显著负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家庭人口数量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但显著负向影响环境税费支付行为;水生态环境变化认知显著正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但对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影响不显著;惩罚机制对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影响不显著;污水处理站数量显著负向影响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和环境税费支付行为.
上文研究表明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有正向影响作用.干群沟通是否能通过作用于集体认可进一步影响公众参与行为呢?在公式(1)的基础上纳入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的交互项来做进一步验证,如(2)式所示.
(2)
式中:X1×X2为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的交互项(环境问题交流畅通度与集体归属感、“三观”认同度、管理方式认可度的交互项);ξ为交互项系数.
干群沟通调节作用影响的多元有序分类结果如表4所示.表4中共包含6个回归方程,方程(5)、(6)、(7)的被解释变量为公众环境污染治理监督行为,并加入了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的交互项.方程(8)、(9)、(10)的被解释变量为环境税费支付行为,并加入了集体认可和干群沟通的交互项.由表4可知ξ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干群沟通可以促进公众对集体形成高度的认可感和归属感,并进一步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参与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表4 干群沟通调节作用影响的多元有序分类Logistics回归结果
为了进一步验证表3和表4结果的稳定性,将样本中农村居民样本剔除,样本量还有276,重新进行Ordered Logistics回归.结果如表5和表6所示.表5估计结果与表3估计结果一致,虽然集体认可、干群沟通各替代变量的弹性系数大小发生变化,但是符号未发生变化,表明基准回归结果较为稳健.表6估计结果与表4估计结果一致,虽然干群沟通交互项各替代变量的系数大小发生变化,但是符号未发生变化,表明干群沟通调节作用影响的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表5 基准回归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6 干群沟通调节作用影响的回归稳健性检验
研究结果证实,集体认可与干群沟通对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行为具有正向影响作用,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交互影响效应.此外,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公众认知及外部环境也影响公众水环境综合治理行为.
上述研究结果的政策启示是:第一,多途径开展环境教育宣传,培育公众集体参与意识,注重公众环境权力观念和环保责任意识的塑造,创造良好的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风尚.第二,健全公众环境决策参与机制,重视干群良性关系的培育.自下而上方面,遴选公众作为环境代表参与政府环境决策过程,让公众知晓环境决策依据、决策目标、责任义务等情况;自上而下层面,政府官员应多下基层与公众进行环境沟通交流,调查公众环境诉求,并尽可能解决公众合理的诉求,建立起良性的干群互动关系.第三,加快环境电子政务建设,畅通公众环保参与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程度,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第四,甄别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参与对象,进一步加快培养“民间河长”.选择家庭收入高、文化程度高、具有特定社会符号(如教师、党员、新型职业农民等)的男性居民进行宣传,并鼓励这类公众成为“民间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