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玲 方绪军
摘 要 职普比不仅体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人数比例的问题,同时折射出两种不同类型教育的政策理念、办学定位和社会认同等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受制度层面、市场层面以及原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制约,我国职普比经历了探索性发展、恢复性增长、繁荣发展、跌入低谷、新时期增长、新时期波动期等阶段,呈现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此消彼长的发展态势。同时,对西部十二省(市)职普比2014-2019年面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中西部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并从制度层面、市场层面、经济层面探讨职普比的影响因素。基于以上研究,提出职普比的“广西话语范式”,包括大力推进中等职业示范性学校建设,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优惠措施,解决中职学生入学难问题;搭建现代职业教育人才成长体系“立交桥”,畅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关键词 职普比;高中阶段教育;因素分析;西部十二省市;广西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24-0045-06
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等方面呈现出差异性,共同构成高中阶段教育的二元结构,在教育系统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高中阶段二元结构比例的构成(即职普比),不仅是衡量教育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而且是监控和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指标,影响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规格,进而对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职普比经历了此消彼长的变化态势,职普比的大体相当亦或职普比的失衡在特定的历史节点受到国情国策、教育制度、经济发展、就业市场、教育观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折射出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西部十二省(区、市)职普比2014-2019年面板数据统计为基础,对中西部地区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差异性进行原因分析,借鉴在中西部地区职普比发展取得较好成就的广西经验与做法,以期中西部其他省(区、市)能够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促进各地职普比的协调发展[1]。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普比的发展轨迹
(一)探索发展阶段(1949-1965年)
教育的结构和人才培养的规格受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并且服务于特定社会经济的发展。1949年新中国刚成立,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中等职业学校形成“统招统配”的模式,全国接受初中以上学历教育的人数仅为138.77万人,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总人数为30万人[2],缺少技术技能型人才。国家为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培养周期短、人才实用性强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探索发展阶段,我国借鉴苏联“五五计划”实施综合技术教育,建立中等专业技术学校[3]和技工学校[4]。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由1949年的561所增加到1952年的650所,学生由7.7万人增加到29.1万人[5],学生不仅免缴学费而且享受助学金。1952年3月和8月,政务院和教育部分别颁发《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共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發展做出原则性规定,以期所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各业务部门需要,中职招生数由1953年的29.9万人增加到1956年的53.9万人。这一时期受教育奖、免学费、毕业后的“铁饭碗”政策的影响,“职普比”曾达到0.68[6]。到1965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达到145.3万人,普通高中为130.8万人,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总人数的52.3%和47.7%,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7][8]。
(二)恢复性增长阶段(1978-1990年)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和发展,职业教育结构与招生比例不合理的问题日益显现。教育部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改革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先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报告》(1980年)、《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1983年),以改变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状况。通过一系列措施,到1984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含农业学校)招生人数达到93.9万人,而此时普通高中的招生数为1564.9万人,虽然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得到一定提高,但职普比例失衡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为此,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招生数达到大体相当,第一次把职普比大体相当提升为国家层面的要求。国家为达到职普比大体相当这一目标,出台为学生提供教育和就业保障等政策和措施。受就业前景好、享受奖助学金和家庭经济等因素影响,选择接受职业类型教育的学生逐渐增加。到1990年职业中学[9](含农业中学)的招生数为123.19万人,招生人数显著增加,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比例更加趋近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人数分别占高中总人数的46%和48%[10],中等职业教育得到恢复性发展。
(三)繁荣发展阶段(1991-1998年)
国家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实现恢复发展,并积极引导中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1991年10月和1994年7月,国务院分别颁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对初中毕业后的学生进行一定的分流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数由1993年的762.4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1010.4万人,占高中教育阶段的总人数由53.7%上升到56.8%,首次超过普通高中学生人数[11]。在这一时期,中等职业教育不仅总人数超过普通高中教育而且招生人数也在逐步增加,1998年招生人数达到408.9万人,同期普通高中的招生人数为359.3万人,职普比为1.14[12]。纵观中等职业教育在1991-1998年这段时期,其职普比保持在1.01~1.38之间,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改善了其与普通教育之间结构比例失衡的问题,呈现出协调发展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