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杰
摘 要 工匠精神的培育与弘扬需要公共政策予以外在支撑与引导。产业工人是连接有形政策与无形精神的唯一要素,受公共政策中薪资待遇、福利保障所提供经济支撑;教育培训、聘用管理所提供能力支撑以及社会地位与考核激励所提供荣誉支撑的影响,不断锻造着其匠技、匠心与匠魂。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对工匠精神培育遵循着由单一的经济支撑、能力支撑为主向以多元的“经济+能力+荣誉”支撑的逻辑演进。基于此,新时代培育与弘扬工匠精神需围绕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加强政策文本内容完善;结合产业工人发展需求,推动政策价值适时转向;适应产业工人发展环境,促进政策要素的有效配置。
关键词 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公共政策;有形支撑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22-0013-07
产业工人是推动我国产业经济转型发展的中坚力量。培育工匠精神不仅有利于产业工人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产品品质、创新产业结构。“工匠精神”一词近年来颇受学界关注,其中,关于工匠精神的内涵解读[1]、工匠精神的培育与弘扬[2]以及工匠精神的文化认同[3]等研究,为大众在一般意义上认知与理解工匠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导。那么,在我国处于制造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工匠精神作为一种内在助推力,如何在产业工人队伍中进行弘扬与培育备受热议。对此,有研究基于制造业的发展现状指出,工匠精神的培育需从制度、文化与经济等层面加以重视[4];也有研究立足于企业实际强调,挖掘企业文化[5]、工会组织[6]、领导特质[7]等要素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耦合联动,拓宽培育路径;还有从技能型人才发展的角度认为,应将工匠精神融入个体成长过程,这也是时代与个人发展的必然趋势[8]。可见,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從多层面寻求可行路径[9]。不过,无论从何着手,公共政策作为调节产业工人公共利益的“有形之手”,决定着其工作与生活质量[10],营造着工匠精神培育的外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深入发展,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内容不断得以调整完善,这为其在各阶段的发展营造了不同环境,也使得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呈现不同特征。缘于此,本研究在明晰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对工匠精神培育内在影响机理的基础上,依循改革开放以来公共政策的变迁轨迹,厘清不同阶段产业工人工匠精神培育的特征,进而针对弘扬工匠精神、完善产业工人公共政策提出可行的发展路径。
一、产业工人公共政策影响工匠精神培育的内在机理
产业工人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社会建设中一股重要且特殊的发展力量,也是政府密切关注的对象。围绕产业工人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系列政策,强调从薪资待遇、教育培养、社会地位、考核激励、聘用管理、福利保障六方面构建产业工人发展的外在环境;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一种职业精神,镌刻着国家、制度和时代的印记,是内在于产业工人身上的文化软实力[11]。基于此,本研究欲先明晰有形之公共政策作用于无形之工匠精神培育的机理。
(一)产业工人是连接有形政策与无形精神的唯一要素
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本无直接联系,是产业工人这一特殊媒介将两者进行连接。一方面,产业工人公共政策是政府相关部门为调节产业工人利益、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制定的,是有形的客观实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政策制定者意识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政策文本内容,促使产业工人队伍得以发展壮大;进入新时代,政府相关部门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愈加重视,先后出台多部政策文件解决其技能提升、培养培训、薪酬待遇等问题,促进了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优化。另一方面,工匠精神是内在于个体身上的无形之物,被更多地认为是一种价值观[12],甚至说是一种工作价值观[13]。这一工作价值观具有相对稳定性,对个体的态度和行为表现起着关键引导作用。亦即是,产业工人工匠精神是产业工人在职业教育与组织社会化过程中所建立的指导其判断好与坏、对与错、值得做与不值得做的内在行为准则。综上可知,公共政策是围绕产业工人发展的诸方面进行利益调节和行为规范所制定的,为产业工人发展构建了外在的职业教育和组织社会化环境;在此环境中,产业工人结合具体工作情景经过长期的判断与选择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正确的、合法且合理的内在行为准则确立下来,并形成一种愿意付诸努力把事情做好的欲望,也即是现代意义上的“工匠精神”。在此过程中,产业工人是有形之政策关注与服务的对象,亦是无形之精神的载体,是将两者连接的唯一因素。
(二)公共政策内在地含有调节产业工人行为规范的作用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构朝着某一公共目标,对社会各种利益进行协调、分配与统整,以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行为准则[14],起着规范和指导群体或个人行动的作用。施奈德在研究中曾作出这样的假设,即公共政策总在引导人们去做他们本不会做的事情,而政策工具则恰好用来克服政策相关行动的障碍[15];托马斯·戴伊指出,公共政策是关于政府所为与不所为的所有内容,其中包含对行为的管制、分配利益行为的阐述[16]。可知,学者们对公共政策的界定有所不同,但其中都包含对公共利益进行协调与分配、对公众行为进行规范与制约的核心要义。对于产业工人的公共政策来说,其中必然涉及对产业工人行为进行规范的内容。如1990年,原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工人考核条例》中要求,工人的招录、转岗以及定级均需通过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的考核,否则将不予认可。政策制定者有关工人招录与使用等政策内容的变迁,直接对产业工人的工作态度、行为等方面起着规范作用。可见,在公共政策的规范引导下,产业工人的思想态度、行为表现等将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弘扬与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新时代的主旋律,也须通过产业工人公共政策,以更好地融入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