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新闻评论包括媒体的评论,网络“意见领袖”的意见、言论,普通网民对于新闻事件的看法,这是当今时代一种主要的意见表达和交互方式。但同时,在网络新闻评论中也存在许多伦理责任问题。笔者分别从媒体的事实伦理、网络“意见领袖”的立场理论、网民的视角伦理三个角度分析三个不同地位的网络新闻评论者常见的主要伦理责任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路径,以期为公共领域的成熟壮大以及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作出些许贡献。
关键词:网络新闻评论;评论者;伦理责任;应对路径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7-0037-02
课题项目:本论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项目“MOA视角下大学生的社交媒体使用与意见表达调查分析”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SZ21024
目前,网络新闻评论是人们在当今网络新媒体时代获得信息、发表想法的重要方式之一。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大背景下,网络新闻评论不仅包括媒体的评论,也包括网络“意见领袖”的意见、言论,以及普通网民对于新闻事件的看法。知情权、话语权等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网络新闻评论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交互形式[1],但与此同时,新闻评论者的伦理责任问题也频频发生。
一、网络新闻评论者的伦理责任问题
在网络新闻评论领域,由于人们获得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立场和对事件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导致新闻评论的伦理问题层出不穷:情绪压倒真相,评论先于事实,立场胜过是非,倾向性选择利于自己立场的部分事实,用专业言论包裹不当动机,随意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等等。例如在许多自媒体账号上出现了大量为了点击率、阅读率、点赞数等而忽视新闻伦理责任的评论。这些违背伦理责任、情绪化的评论极易导致网民沉溺于情绪宣泄,无法对新闻事件进行理性、客观的思考和表达。
(一)事实伦理:网络媒体在把握主动权和作出准确判断之间存在矛盾
事实的伦理,是网络媒体相对而言更容易出现的伦理问题。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坚守事实真相和把握主动权之间往往存在矛盾,因此才使得舆情反转现象频繁发生。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由专业媒体机构进行完整生产后再传播给受众,受众接收的大多是较为完整的事实真相。而在目前的网络新媒体时代,新闻的产生、传播、评论几乎同步进行。多面且复杂的事实真相往往不会一开始就完全呈现,一些评论者在事件真相并未清楚展现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过早介入事件,甚至发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观点,就常常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处境。如果要作出相对客观准确的判断,就应该“让事实先飞一会儿”,但这又可能失去时效性,丢失评论主动权;如果要追热点,先就已有事实“打一枪”,又极易造成言论失范[2]。同时,许多评论者习惯选择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事实,而忽视其他对自身无用或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导致事实歪曲。这些都是在新闻评论过程中常见的伦理问题。
2021年8月6日,四川德阳女医生遭网暴自杀案宣判,三人因侮辱罪获刑。安医生事件可以说是互联网背景下由于过早介入新闻事件,不尊重事件随意评论而引发网络暴力的典型注脚。当年这一事件在一些网络媒体的片面传播下,非理性的自媒体人煽动网友对安医生进行人肉搜索,并发表侮辱性的不当评论,加之安医生还面临被开除的种种压力,最终酿成了这一无法挽回的悲剧。真正的“善意”不仅仅是用评论“主持正义”,更应该是对事件真相有基本的尊重。
(二)立场伦理:网络“意见领袖”善用专业言论包装真实动机以获得经济利益
立场的伦理是网络“意见领袖”相对而言更容易出现的问题。笔者这里界定的网络“意见领袖”主要是除媒体之外的某一领域的知识分子或者网络大V。一方面,随着评论的主体日益多元化,评论空间逐渐开放,不同评论主体的评论为社会中不同的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代言,这实际上是开放社会中的正常现象[3]。但另一方面,在互联网世界中,热点则代表商机,流量则代表金钱,部分网络“意见领袖”善于利用热点撰文发声,博取关注,赚取流量以提升影响力,从而获得经济利益,这就是伦理问题了。有些网络“意见领袖”甚至以各种专业言论包装其利益动机,为某些商业机构摇旗呐喊,成为其利益代言人,赚得经济收益,给受众造成一种表面上是不同观点争论的错觉。“意见领袖”这种触碰伦理底线的行为无法引领社会风气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喝了板蓝根不用戴口罩”等不科学的相关言论冲上了微博热搜榜。部分网络“意见领袖”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这类不实言论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下迅速散播,误导受众,很多网民因为不会主动甄别言论的真假,争先抢购,造成板蓝根的断货。某些“意见领袖”作为知名的行业权威专家,在公共场合发表此类让人大跌眼镜的言论,有意制造声势,部分普通老百姓信以为真,导致防疫工作难上更堵。
(三)视角伦理:网民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他人道德审判以获得自身优越感
视角伦理是网民相对而言更容易出现的伦理问题。按照李普曼的观点,道德会标准化加工,强化“偏见”。社会对于理想人格总是格外偏好,许多网民在面对公共新闻时,容易站在“道德家”的角度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享受他人的“顶礼膜拜”。这类看似正确的评论实际上失去了同理心和同情心。网民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个普通人,但在网络上看待他人身上发生的事件时,就容易化身为具有满满道德优越感的圣人,认为自己是道德的一方,就容易在道德上对他人进行贬低和谩骂。于是本该是理性的讨论和交流氛围就容易变成一场喋喋不休的荒唐争吵或是一场无情的道德审判。
2021年2月吴孟达去世,紧接着互联网上发生了一件非常无厘头的事情:周星驰被骂上热搜。此事件的发生是由于部分网友听说周星驰不参加吴孟达葬礼,于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辱骂周星驰是无情无义的人品垃圾,甚至有部分网友发言将抵制周星驰的电影。这场吴孟达的葬礼却演变成了一场对周星驰的道德审判闹剧。参加葬礼是情分,不参加是个人的自由,或是另有他事。在此事件中,部分网民挥舞起道德旗帜审判他人,就是视角伦理失范的表现。
二、网络新闻评论论者伦理责任问题的应对路径
(一)事实伦理:网络媒体要重视事实准确性,合理把握介入时间和分寸感
目前,新闻的生产和传播机制已经无法倒退,那么在舆情反转现象常态化的当下,网络媒体在发表评论时就应该把握好介入时间,不能为了争得流量而盲目求快,而忽略了事实的准确性。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奉行“等待的哲学”让评论“慢下来”,忍住表达冲动,不立即发布带有不良价值导向和自身偏见的评论,理性等待更多真相披露之后再介入。保持介入的分寸感是指小心巧妙地完成观点的表达,申明自身态度和立场,又为未来的意见表达留下足够的施展空間,保持理性,情感中立,稳步前行[4]。只有坚持这种恪守伦理的自律审视,才能维护好媒体声誉,有利于整个网络生态良好运行。
(二)立场伦理:网络“意见领袖”要保持客观态度,坚持独立判断
理想情况下,网络“意见领袖”由于在社会中拥有比普通大众更高的地位和声望,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因此应该对广大受众承担更多的责任,应站在更加客观公正的立场为民发声,引领社会风气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评论者难免因为自身所代表的立场发表带有一定程度偏见的评论,这只能靠“意见领袖”在生活和工作中自我调整。但如果本该承担社会责任的网络“意见领袖”成了利益的代言人,就不仅仅需要在制度和法律上进行约束,也需要在思想上纠正。“要让网络‘意见领袖’自觉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话语权威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具有正比例关系,即自身的社会地位越高,话语权威性越强,越要遵法、守法、护法,越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越要保持自己的道德良知。”[5]要让网络“意见领袖”在新闻事件面前尽量保持独立自主、客观的态度,避免成为利益集团的附庸。
(三)视角伦理:网民要提升媒介素养,警惕盲目施加道德审判
网民在面对社会新闻事件的时候,要注意不要总是抱有道德优越感,不要凡事总是站在道德的宏大立场去批判他人,不能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盲目的道德审判。有时候,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他们的现实境遇,理解他们内心真实感受,或者反躬自身,才是我们面对争议事件时应有的态度,这样评论才能多一些同理心和同情心。道德应用来约束自己,而非审判他人。同时,网民还需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使自己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保持理性的判断,自觉避免发表从道德上批判他人的言论,抑制不当言论传播。同时,网民还需要加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自身的互联网法律意识,以减少与言论失范相关的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结语
笔者分别从媒体的事实伦理、网络“意见领袖”的立场理论、网民的视角伦理三个角度分析了三个不同地位的网络新闻评论者常见的主要伦理责任问题。当然新闻评论者的伦理责任问题并不只是这些,还存在情感伦理、话语伦理、专业伦理等问题。改变网络新闻评论者的伦理责任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靠内省,也靠他律,相互配合,才能渐渐治好现存的伦理弊病。
参考文献:
[1] 季轩民.网络新闻评论中的伦理道德问题探究[J].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2015,15(12):29-33.
[2] 刘振.新闻评论的伦理“负面清单”及其应对[J].记者观察,2020(1):132-134.
[3] 马少华.新闻评论的伦理责任和伦理问题[J].国际新闻界,2005(3):49-54.
[4] 毕红梅,黄祎霖.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行为失范及其治理[J].理论导刊,2020(10):98-102.
[5] 方世南,徐雪闪.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中意见领袖作用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7-96.
作者简介:王源绿(1993—),女,四川成都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