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徐兴正专栏
徐兴正 1976年出生于云南省鲁甸县乐红镇乐红村徐家寨。1999年毕业于昭通师专 (今昭通学院)中文系。写作小说、散文及文学评论。在《滇池》《山花》《边疆文学》《大家》《散文》《四川文学》《青年作家》等刊发表作品。2007年在昭通参与创办同仁文学杂志《小地方》。现供职于云南省作家协会,居昆明。
这里所读的,全部是现代短篇小说。
之一:《隐私》(见[美国]理查德·福特著《千百种罪》,徐振锋译,“短经典”第四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
这篇三千字的小说,纯粹的叙事只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一个自然段。这个自然段只有一句话:
那时还是我们婚姻的快乐时期。
第二部分是第二个自然段,多为短句子:
我们住在东北部的一座大城市里。冬天。二月。最冷的月份。当然,我那时还在尝试写作,我妻子在一家专门出版捷克科学论文的出版社当翻译。我们已经结婚十年而且还沉浸在那份奇怪的、令人兴奋的幻想中,以为我们已经熬过了生活里最大的苦难。
第三部分是最后一个自然段的最后一句话,这是个长句子:
我接着向前走,感觉有点怪但丝毫没有感觉被意外地背叛,只是走过那栋大楼来到那条通向我的房间、我自己家门口的街道,我的人生,以其在那一刻的状态,进入了第一次,为了生存的循环。
加起来,总共不过三百字,仅占全文十分之一。
再看这些部分:
……我看见,在一间狭长的、开着黄灯的公寓里,有一个女子正在慢慢脱衣服,看似完全遗忘了窗外的世界。
我被这一景象迷住了。
我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毫无疑问我着迷于在黑暗中向外窥探的秘密感。毫无疑问我爱其中含有的不正当性,我妻子就睡在身边却对我所做的事一无所知。还可能我甚至喜欢那包围着我的寒意,如同夜晚一样完整,甚至可能感受到那女子的形象——在我眼里她年轻而不够谨慎甚至不够庄重——抓住了我,是我与世隔离,让世界停止并完全得以表达,就像是被我视线连接起的两极。
事情仅此而已。……我被她的裸体以及偶尔看到的她双腿间的黑色地带所吸引。这一切带来的就是激起的秘密感和不正当性,至于其他真的没有什么了。
这些部分也承担叙事功能,但它们又都是场景,姑且称之为场景叙事吧。其中第一段文字,它是一个镜头,“我”的视角,捕捉公寓里的女子,画面时长不少于三秒,甚至可以多于十秒。第二段文字,“景象”,这是若干画面切换,或者聚合。第三段文字,将抽象世界转化为具象世界,读者眼前自然会有画面出现。究竟是些什么画面?众生相,浮世绘。
即便那种非叙事不可之处,也尽最大可能使用画面。比如:“不用说,我们就是希望尽可能久地待在那间公寓外面。不仅仅是因为那里几乎没有光,而且每晚七点房东都会关掉暖气,所以到十点的时候——我们住的那一层,最高的一层——那里就会冷得只能待在床上盖上所有的毯子,动都不能动。那时候,我妻子在持续几个小时工作之后总是处于疲惫状态,尽管偶尔我们回家时会有点小醉,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筋疲力尽地直接躺倒在床上,在我爬上床之前就打起来呼噜。”“盖上所有的毯子”又是一个画面。
至于其他文字,几乎都是画面。比如:“我通常会披上一条毯子,有时是两条,脚上穿着我年轻时留下来的粗重的袜子。”再比如:“而就在那个时刻,一位女子正要进入这栋大楼高大的前门,她就是那个我偷窥了几个晚上、给我带欢愉、的的确确带来秘密安慰的女子。”
与《隐私》这样的现代短篇小说恰恰相反,中国古典短篇小说却将叙事视为魂路图。
比如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黑鬼》:
胶州李总镇,买二黑鬼,其黑如漆。足革粗厚,立刃为途,往来其上,毫无所损。总镇配以娼,生子而白,僚仆戏之,谓非其种。黑鬼亦疑,因杀其子,检骨尽黑,始悔焉。公每令两鬼对舞,神情亦可观也。
黑鬼生子为白鬼,黑鬼杀死白鬼,而白鬼骨子里是黑的。生下白鬼的是娼妓,取笑黑鬼的是僚仆,杀死白鬼的是黑鬼,坐视这一切的是李总镇。黑鬼刀锋上行走,取悦李总镇,总镇配以娼。杀死白鬼,验证白鬼骨尽黑,为此后悔的黑鬼,仍被李总镇下令对舞,且神情亦可观。不再提到娼妓一个字。也不再提到僚仆一个字。李总镇下令两鬼对舞,在哪里?无疑是在刀锋之上,却不点明。
多么黑白分明的画面呀,但也只是一味叙事。
再比如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境异》:
东方之人,鼻大,窍通于目,筋力属焉。南方之人,口大,窍通于耳。西方之人,面大,窍通于鼻。北方之人,窍通于阴,短颈。中央之人,窍通于口。
吴启民,居穴食土。其人死,其心不朽,埋之百年化为人。录民,膝不朽,埋之百二十年化为人。细民,肝不朽,埋之八年化为人。
息土人美,耗土人丑。
……
以“境异”为凭据,将世界划分成不同的样子。其实“境异”不足为据,完全就是想当然。被如此划分的世界,已经不是固有的世界,而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世界。对于现实世界来说是捏造,对于小说世界来说乃是创造。
多么异想天开的画面呀,但同样也只是一味叙事。
之二:《公园续幕》(见[阿根廷]胡利奥·科塔萨尔著《游戏的终结》,莫娅妮译,“短经典”第三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
这篇小说一千字以内,只有两个自然段。
一位乘火车回到庄园的商人,下午处理完琐事,进入他面向公园的书房,坐在背朝房门的天鹅绒靠背椅子上,開始读那部因生意上的急事而中断了阅读的小说。商人喜欢这部小说,得以继续阅读,“他享受着这种几近变态的快感”。
那部小说主人公是一对偷情男女。接近尾声的时候,两人又在无数次幽会的地方见面了。但这次见面不是再次偷情,而是一次密谋,由男子携带匕首,去杀死女子的丈夫。
那部小说中的男子,完全按照商人读到的线路、步骤和举止、行动,闯进他的书房来,实施了谋杀。
谋杀细节与那部小说完全一致。
这篇小说结束了。
这是设计。
其实,同代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几乎所有小说,都是设计出来的。博尔赫斯的设计基于两种现实:一种是本来的现实,比如《秘密的奇迹》,以杀不死的艺术蔑视纳粹的屠杀,而纳粹的屠杀是本来的现实;一种是杜撰的现实,比如《沙之书》,以无始无终的书页隐喻人类的时间,而贩卖《圣经》的书商是杜撰的现实。科塔萨尔的设计更过,他凭空设计,连现实都不去杜撰,直接在小说里面写小说。《公园续幕》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他读到的那部小说的主人公身上,遭遇了谋杀。他以为只是读别人的故事,实际上却读到了自己的命途。卡夫卡一则箴言写道,“一个笼子在寻找一只鸟”,他就是这只鸟,看见了这个笼子。即使只从认识论和社会学角度来看,它也揭示了人类历史,甚至预言了人类未来。仅此一端,还视之为游戏之作,那就轻浮了。
这篇小说说明了什么?它说明了:小说非设计不可。
之三:《慢坡》(见[日本]向田邦子著《回忆,扑克牌》,姚东敏译,“短经典”第二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第1版)
庄治先生是一位株式会社社长,也有钱财、身份和地位,但长相极其丑陋,举止酷似老鼠,花钱还抠门。他包养的女人,“富美子身材肥硕,要说可取之处,唯有年方二十的芳龄和白皙的肤色”。为富美子租赁的公寓,就在“慢坡”上。
一年时间里,庄治每周两次到富美子公寓来。只有一次在那里过夜。为省出租车计价器最后再跳一格那点钱,他总是在慢坡下下车,爬上慢坡去。他在她身上,也像在这道慢坡上,稍微有些吃力。但他乐此不疲。“這条坡道曾是庄治的四季。”
又都是画面。向田邦子是这样写的:
虽说是家中小企业,但身份上总算顶着社长头衔,配有专车,即便如此,庄治还是乘出租车,在意计价器,他生性如此。靠近目的地了,庄治心想:“跳价的声音可别响啊。”自己忍不住挺身,“到这里就可以了哦。”
叫停车子,然后急步上行。
有时他也自嘲,难怪自己得了个“老鼠”的诨号。
脱下穿着的衣物,富美子白白的胴体似乎愈发大了一圈。
庄治觉得自己正如外号一样,变成了一只老鼠,爬上白白亮亮的大圆年糕上戏耍。
……
或许就算敲门,富美子也不会出现了。接下来就是隆鼻、削骨,渐渐变得跟隔壁的妈妈桑一模一样。白皙高耸、下盘稳重的身体变得脚踝纤细、胴体曼妙。
原本以为趴在硕大的圆年糕上十分安逸,一梦醒来,年糕变成了光溜溜、白花花的裸体模特儿。
说实话,内心一半觉得可惜,另一半又觉得松了口气。
从前没认为这是个像模像样的坡道,然而现在似乎已经成为这一带的一片高地,向下一看,商业街遍地开花。屋檐、玻璃窗和看板无不闪耀着橘色。
是晚霞。
这篇小说,自成一个比喻系统。它不是单一的比喻,也不是作为修辞的比喻。
还有一点:它写出的,并非活色生香,而是不尽人意;并非肆意妄为,而是力不从心;并非春风得意,而是人世苍凉。
这也足见向田邦子的偏执。她竟然写下这样的句子:“那人肯定很笨拙啊。一看脚踝就知道了。”
(向田邦子被誉为日本“短篇圣手”,也被称为“国民作家”“日本的张爱玲”)
之四:《色,戒》(见《张爱玲全集》,海南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
这篇小说一开始就写到一盏灯,散发刺眼白光,它太亮了。这盏灯照射牌局上太太的手,手腕上的玉镯,手指上的钻戒,还有脖颈上的金链,耳垂上的吊坠。其中有位假太太,她叫王佳芝。王佳芝这个名字,可能也是假的。
她还是一名女生,被虚妄之心牵引,在重庆特工安排下,去接近易先生,目的是为同谋制造暗杀机会。易先生在占领区效劳日本人,被认为是中国人的敌人。
她接近易先生,途径、方式都天衣无缝。她乔装打扮成一位正在与商人丈夫生气的新妇,离开家,出来向官太太“跑单”兜售手里的奇货。易太太让她住进自己家里,将其据为己有。在占领区,这能让易太太抬高地位,至少抬高牌局地位。她勾引易先生,都是出去找地方。两次了,易先生已经欲罢不能。看来,第三次,她就能执行计划了。
投身暗杀行动之前,她决定将自己交给还算喜欢的一名男生。这个决定绝非草率,相反十分慎重,它基于一种考虑,就是不能太便宜了易先生。但这名男生卑怯,真是太卑怯了,他不敢要她。这个决定还基于另一种考虑,既然是一位新妇,就不能让易先生察觉到生涩。另一名她讨厌的男生要了她。在暗杀行动小组,此人是唯一有性经验的男人,他曾嫖妓。这一点,不会比易先生好到哪儿去。
“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然而,在珠宝店,一念之间,她还是让易先生“快走”,放过了他。为什么去珠宝店呢?“是他自己说的:‘我们今天值得纪念。这要买个戒指,你自己捡。今天晚了,不然我陪你去。那是第一次在外面见面。第二次时间更逼促,就没提起。……她需要取信于他,因为迄今是在他指定的地点会面,现在要他同去她指定的地方。”回味起来,那两次,她从自己的恐惧中感受到了易先生的恐惧,从自己的痛苦中感受到了易先生的痛苦。在恐惧和痛苦中,易先生是爱她的。
但易先生并没有放过她。脱身后,他随即下达封锁令,只有不在现场的重庆特工逃脱,暗杀行动小组其他成员全部落网。她也被处决了。易先生觉得,“无毒不丈夫”,坚信这一点,他才更值得她爱。
这篇小说如果只有世俗性,就只是色;只有精神性,就只是戒。它之所以成为《色,戒》,是因为张爱玲将世俗性和精神性都写到了极致。她这股韧性、狠劲,不止是极致,是极端。
之五:《爱在高高的草丛》(见[爱尔兰]克莱尔·吉根《南极》,“经典印象”,浙江文艺出版社,2010年6月第1版)
这篇小说是在无法收场之处结尾的。
……接着,医生跑上沙丘,气喘吁吁,面带微笑,直到他看到了自己的妻子。
“我大胆地猜了一次。”医生的妻子说。
他站在那儿看着科迪莉亚,看上去老了十岁。月光下,他的套装闪着亮。他还活着,现在已近午夜。科迪莉亚很开心,但一切都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医生因为吃惊而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没有向她伸出手来。他没有像以前那样躺在长草丛里,把头埋进她的臂弯。他站在那儿,好像那是事故现场,而他来得太迟了,心里明白如果他来得早一些,也许可以做点什么。在他们身后,海浪永不停息地翻卷着。他们一起听着潮水声,海浪声,数着剩下的时间。因为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所以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三个人就这样坐在那儿等着:科迪莉亚,医生,他的妻子,三个人都在等,等一个人离开。
医生有了外遇,女人叫科迪莉亚,“医生长长的影子落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科迪莉亚还用裙子兜了一蔸苹果。医生注意到她的膝盖,因为跪在草地上留下了印痕,她大腿是棕色的。他开车回家,回到妻子和孩子身边;一路上他都想着她的膝盖和大腿,科迪莉亚果园掉落的苹果在车后座上滚来滚去。”“靠近他,她能闻到他冬天穿的夹克上有樟脑丸的味儿;他闻上去像一只很久没有打开的抽屉。”“他把她的黄色长发像缠绷带一样绕在手上,亲吻她。”“科迪莉亚不想知道关于他妻子的事。她想要他半夜用拳头敲她的门,提着箱子走进来,叫她的名字,说,‘我来和你住在一起,一切责任由我来承担。她想要他把她抱进一座陌生的房子里,关上门。”
医生收到科迪莉亚的信件,将那些信件和她送给他的礼物,一条羊绒围巾,以及他索取的信物,她的一缕淡金色长发、一段黑色发带,藏到他以为妻子从来不去的閣楼上。他也躲进那里给她写回信。
医生的妻子发现了。“他抬起头,看见阁楼入口边有两条腿在晃。那是网球运动员结实而白皙的腿,是他妻子的腿。”这些信件、礼物、信物被她付之一炬。“黎明之前,当着丈夫的面,她慢慢烧掉了科迪莉亚的每一封信。医生看着火舌吞噬着一页页信纸,科迪莉亚那有着牛奶光泽的淡金色发丝在蓝色的火焰里发出嗞嗞声。‘她是个金发姑娘。医生的妻子说,在把羊绒围巾扔进火里之前深深地吸了一口另一个女人的气味。”
“医生把科迪莉亚叫到自己的诊所,用低沉而敏感的声音对她说,他们的事情结束了。……‘等着我,他说,‘十年后孩子们都长大了,离开了家,答应我你会在下世纪第一个新年的前夜来见我。那天晚上来见我,我会跟你回家,和你一起生活,他说,‘我答应你。”
得到这个她本来不敢奢望的承诺,科迪莉亚离群索居十年。这一天,“是时候了。她解开辫子,开始梳头发。她没有见过其他女人在四十岁时头发就白了。最后,她从后门的钩子上拿下那件上好的黑色大衣,打开门闩,走进十二月最后一天的风中。”
在约定的地点,在高高的草丛,最先到来的是科迪莉亚,然后是医生的妻子。两人有过这样的对话:“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儿?没有人知道,除了他和我。当他刚开始让我等他的时候,我认为那很荒唐。”“他记性很差,得把每件事都写下来。他以为自己的字迹模糊不清。他用铅笔记下了和你的约会……”医生的妻子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有什么让我感到安慰,那就是他爱你。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我没有勇气离开他,他也没有勇气离开我。我们都是胆小鬼,你瞧。这真是个悲剧。”“看看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已经白了。你多大年纪了?”听到“不到四十”的回答,“医生的妻子摇摇手,伸手去抚摸科迪莉亚的头发。”这时,你会觉得,医生真他妈是个罪人,他的罪得不到赦免,也不可能自赎。此前,这两位女人一碰面,“‘科迪莉亚,说话的女人站在那儿,俯视着她,没有露出双手,‘你不认识我。我相信你认识我丈夫,他就是以前那个医生。以前那个医生?以前?‘我来告诉你医生不会来了。”最后,医生来了。
哪一个人会离开呢?他们都在等。
读者也在等。无论是谁离开,你都会心疼。
世事如此,这篇小说就该(也只能)这样结尾。
之六:《死水恶波》(见[美国]蒂姆·高特罗著《死水恶波》,程应铸译,“短经典”第四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小说的第一句话写道,“水泵修理匠哈里·林特尔是个行事谨慎的人。”谨慎到什么地步呢?“他看见乡间狭窄的车道上布满又干又硬的车辙,便扳下变速排档,想让车子缓慢通过。”见到打电话让他来的妇女,听到她说,“顺着这条小路走一会儿,你准能碰到我丈夫,他正在试着修理那台水泵呢”,他立即察觉到她说到“丈夫”两字时脸上露出的冷漠表情。
这个行事谨慎的人,哈里·林特尔发现了这位妇女的丈夫在井口修理水泵,触电身亡了。他向警局报案,让人转告她丈夫的死讯。“他心中思忖,世上有多少妇女,她没有丈夫,孤身守着这些木屋艰难度日,更可悲的是那个触电者的遗孀,她没有孩子来分心,来减少她的孤独。”
这位妇女名叫艾达。
哈里·林特尔发现,是安达在家里拉上了电闸。而在发现这一点之前,由于行事谨慎,他早有不少发现:“他注意到,早上的天空就像是一块被加热到蓝灰色的金属片。”“哈里以期待的心情等着她走近,当她离他只有几步之遥时,哈里抬起头注视她,两人的目光迎面相遇,她眼睛的颜色和晦暗的旧镍币很相近。”“他挨着她在干焦的草地上坐下,一棵柳树投下的阴影刚好落在他们身上。”“‘你为什么这么匆忙?她问道,将她修长的双腿深入干萎的草丛。哈里禁不住对这双腿端详了一会。”“当她问及他的旅行见闻时,他注视她的皮肤,她的皮肤并不是他原先想象的那样粗糙,他注视她的头发,它们是黄棕色的,他还注视她那双眼睛,她眼睛中充满了对他的欲望。”
艾达为什么杀死自己的丈夫?她到这里来,“人们看见我总是守在那一小块地里,从不出来喝酒、跳舞或做别的什么事。”而她的丈夫呢?“他是新奥尔良人,不是本地人。因为草莓的事情,没有人喜欢他,他曾经试图销售劣质的克朗迪克斯草莓,在装货的站台上被人打断了腿。”“他是咎由自取,他卖坏草莓毁了当地农民的名声。”“他懒得要死,太懒散了,他不愿意起早采摘,他不愿意准时装运发货。”她杀死他,“也许是因为我想改变生活。”
哈里·林特尔的妻子病逝多年,孩子都也长大成人,他修理水泵走遍很多地方。尽管艾达吸引了他,但基于道德感和同情心,他克制住不去过分亲近她。“她的衣服很合身得体,如果她是另一个女人,不是一个刚刚死了丈夫的女人,他可能会向她提出约会。”而艾达看到,不管怎么说,哈里·林特尔都不至于像她丈夫那么糟糕,希望他能带她一起上路,离开这里。
发现艾达杀死她丈夫,哈里·林特尔,曾经,“他出神地看着她苗条的腰,还有她飘逸的长发”,“他想,如果他提出,她会不会在卡车里和他亲热,她会不会马上和他一起上公路,去田纳西州,去佐治亚州,甚至去因为干旱需要他修理水泵和风车的任何地方”,现在,“他垂下头,将脸埋在两只手里,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像一个刚从恐怖事件中逃生的幸存者”。
“回到旅馆,他不再去餐厅,早早地上床,让自己沉湎在对妻子的思念中,这于他是很痛苦的事,但他必须借助这绵绵不绝的冥想来进入睡梦。他回忆妻子烹饪时厨房里弥漫着的温馨气息,他追忆妻子的每一次抚摸都饱含温柔的体贴。这种美好的感觉一直留驻在他心中,教会他懂得珍惜。”
哈里·林特尔和艾达有过这样的对话:
“你的心简直跟石头一样硬。”她对他说。
“不,女士,”他驳斥,“我曾经爱过一个好女人,我也会去爱另一个女人,但那不可能是你,因为你杀死了你的男人。”
最后,在哈里·林特尔的卡车上,艾达抡起他的活动扳手,毫不手软,一而再再而三地击打他,击打他的脑袋,他的脸,“我还从未遇到一个能让我长久容忍的人,”她对他吼道,“我很高兴,我得到了属于我的一切。”他奄奄一息,艾达驾驶他的卡车,他们出发了。
哈里·林特尔意识到自己的谨慎无济于事了吗?艾达会要了他的命吗?
将近黄昏,他听到一只鸽子在电线上啾啁,他的思维被慢慢激活。他想,她会在哪里卖掉他的卡车?她会到哪个镇搭乘火车?然而这些都无关紧要,她只不过是一个向往新奇世界、渴望摆脱死水生活的女人,可悲的是以前她从未有机会踏足外乡。而他,幸运得多,虽然萍踪浪迹,但永远立足在自己的目的地上。
他的一只眼睛开始张开,他看着天上的云彩,觉得这些高挂在天际的宇宙碎片就像是未来的一项浩大修理工程,正在等着他,等着他……
这篇小说,蒂姆·高特罗写出了处于崩溃边缘的人们,但他始终维系着,不让这个世界彻底崩溃。
这是小说的道德,或许是最高道德。
之七:《吃鸟的女孩》(见[阿根廷]萨曼塔·施维伯林著《吃鸟的女孩》,姚云青译,“短经典”第一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年10月第1版)
妻子叫西尔维娅,与丈夫离异了。女孩叫萨拉,她跟妈妈住在一起。
就这样,无论是“我”,还是西尔维娅,生活都按照它既定的逻辑继续下去。不管生活的逻辑多么让人难以忍受,两人都希望它不要乱,能继续。这本身就是荒谬的,只是说,小说主人公没意识到,读者一时也没反应过来。
女孩萨拉吃鸟,活吃鸟儿。没有办法,妈妈西尔维娅给她买了麻雀。萨拉被妈妈转移到爸爸这里,“我”没能为她买到麻雀,买来一种黑色的小鸟,它们比麻雀还小。小说主人公意识到,读者也一下子反应过来,这是荒谬的。
萨拉吃鸟,她能对付那些羽毛,还有骨头,以及鲜血。她洗漱,淋浴,穿睡衣,虽然还是会让羽毛出现,但她就像正常进食一样,不认为这是荒谬的。
无论在妈妈那里,还是在爸爸这里,萨拉都被留在单独的房间,有浴室、洗脸池和水龙头。那是她的世界。萨拉向爸爸确认是否爱她,得到肯定回答之后,她依然吃鸟。
萨拉吃鸟的逻辑,不是生活的逻辑。
这篇小说出现了至少两种逻辑。
就该这样。
世界不可能只有现实,也不可能只有非现实。在现实轨道上,往往跑着非现实的火车。而在非现实的轨道上,也可能通行现实的火车。现实与非现实要么相行不悖,要么背道而驰,要么合并轨道。
在繁复、深邃的世界面前,如果小说只有一种逻辑,那就过于单一、肤浅了。
之八:《哀悼》(见[爱尔兰]威廉·特雷弗著《山区光棍》,马爱农译,“短经典”第四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
小说主人公利亚姆·帕特十分平庸,就连脑子都不够灵光。这个爱尔兰人,他远离家乡,去了英国。在英国,利亚姆·帕特遭受地域歧视,工头总是拿他找碴,一再羞辱他。他采取这样一些方式,以捍卫内心尊严:保持生活热情,一心想做一名水泥搅拌机操作员;“怀念逢人便会跟你打招呼的小镇”,在电话里告诉母亲自己过得很好;偶尔与“关照”他的人去酒吧,借助眼前的姑娘回忆过去的姑娘;下定决心,回故乡去……
利亚姆·帕特为什么能做到這些?小说写到过一句话,“在上帝的土地上”。
“关照”他的人,真实的意图,是想让利亚姆·帕特成为一名英雄。他们手里有一张老报纸,上面有一幅图片,他学生时代参加运动,去散发传单。他们几乎唤醒了他的英雄梦想,还有牺牲精神。可能因为他脑子太笨吧,他们列举了一位又一位英雄的伟大名字之后,告诉他,“这些都是好汉,利亚姆·帕特,你会超越他们中间的一位”,最后一句是,“你会超越三米之高”。不过,他们交待他,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也没有那么危险,他在英国完成使命之后,可以悄无声息回爱尔兰去过圣诞节。
他们给利亚姆·帕特十六天时间准备,走访,踏勘,演练。
第十七天,利亚姆·帕特没有将炸药包放到指定地点去,“车继续往前开,包落进河里,几乎没有溅起水花,什么事也没发生”。
小说是这样结尾的:
他一辈子都不能告诉别人。永远不能描述那座寂静的房子和麦克泰格先生严肃的面容,或复述菲尼说过的那些话。他永远不能说起公共汽车上的那两个女孩,说起他当时怎么无法划着一根火柴,说起他是怎么突然意识到这是第二次尝试。他永远不能说起他站在那里,把运动包放在河堤上,包落水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也不能说他走开时在哭泣,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落在衣服上,他为那个扔炸弹的人哭,那个人险些就是他自己。
他差点儿把包留在公共汽车上,他曾经这么想过。他差点儿冲下楼梯,迅速跳下汽车。但是他在恐惧中找到了一丝残存的勇气,而这跟那个男孩有关:他现在知道了,而且将会记住这种感觉。他是在哀悼那个男孩,他险些就会这样哀悼自己。
散步时,坐下来吃饭时,听父母谈话时,哀悼的情绪挥之不去,隐秘,孤单。在布拉迪酒吧,在他帮母亲买东西的小镇店铺里。当他重新为奥德怀尔操纵水泥搅拌机时,当他在严寒酷暑中翻铲湿水泥时。在蒙特罗斯路上,利亚姆·帕特没有迈着迈克尔·科林斯那样的步伐,而是纳闷他在恐惧中如何保留了那点勇气,并祈求他的哀悼永远不要结束。
也只有读到这最后三个自然段,读者才会明白,这篇小说何以题为“哀悼”。
利亚姆·帕特那么平庸,那么笨,“关照”他的人设计那么多的圈套,那么多的陷阱,但他还是没有听从英雄的召唤,神迹一般,突然看到上帝的苦弱。
他得救了。
这篇小说的成色,是上帝的光。
责任编辑 吴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