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随着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意见》),要推动新时代文艺评论内涵式发展的话题在全国评论界引发强烈的反响。仲呈祥、白烨、邓凯、范玉刚、张晶、李明泉等人纷纷撰文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阐述了文艺评论的重要性,文艺评论的规范及其与创作的关系。《意见》的出台,也给新诗评论明确了方向,针对网络时代以来新诗评论的复杂性,本文主要通过自媒体时代下新诗评论的发展,给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新诗面临的严峻形势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新诗创作发表的新形势,即通过网络平台的发表成为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甚至很多知名诗人也转向网络,其根源在于网络途经的方便快捷、时效性强,但同时也造成了新诗创作的“泛滥”;另一方面,新诗评论的新形势,即传统纸媒上“一统天下”的时代结束了,新诗评论的主阵地转到了网络上,不仅表现在传统媒体的转型,更表现在大量网络评论者的介入。面对这些变化,学术界的理论探讨和创作评论实践始终没有找到较好的解决办法。
对新诗评论而言,以传统纸媒为主的评论已经变成了以新媒体评论与传统纸媒评论二分天下的形态,这种转变不仅是评论方式、评论途径的转变,更多的是评论者的身份转变。往昔评论者以高校科研机构、报刊评论员等为主要群体,现在转变为“人人皆评论者”;造成了新诗评论的“假性”繁荣,使得新诗评论呈现出无序化、多元化、复杂性、非理性的野蛮生长。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到“批判并不是理性的激情,而是激情的理性”,这句论断仍然适用于今天的诗坛。从“羊羔体”“梨花体”到对贾浅浅诗歌的大批判,新诗评论已然突破了底线,成为了文学中的“娱乐圈”。在众多的评论中,虽然不乏真知灼见,但是这些理性的探讨却被满屏的谩骂甚至人身攻击所遮蔽和淹没。我们所担忧的是新诗评论已然陷入了自嗨式的陶醉中,這种非理性的评论带有极强的个人主观色彩和情绪化的表达,很大程度上已经脱离了文学批评的本体,逐渐演变成网友发泄负面情绪的一种方式。新诗评论生病了!
新诗评论是新诗发展史中最为夺目的一颗珍珠,自新诗诞生之日起便有了新诗评论。然而,进入网络时代以后,由于发表门槛的降低,新诗创作群体人数激增,仿佛回到了“全民皆诗人”的时代。一方面,客观上带来了新诗创作的繁荣,另一方面,也给新诗的纵深发展、向内转增加了难度。随之而来的即是新型评论“雨后春笋”式的爆发,似乎只要认得汉字,读得通句子,都能说上几句。在许多网络诗人、“评论者”的眼里,新诗仿佛成为一个无门槛、无技术、无标准、无理论的文学门类,是一个人人都可以介入,人人都可以评论的领域。这在古今中外的文学艺术门类里绝无仅有。要评价戏曲,首先要懂四功五法,懂舞台程式,懂戏曲表演,否则能不能看懂听懂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遑论评价;假如要评价油画,就必须懂光影、透视、人体结构、色彩运用,如果仅仅以“像不像”为标准,那真的就是苏轼所说的“见于儿童邻”了。即便是欣赏西方传入的话剧,也得懂舞台表演、舞美、灯光、台词、肢体动作等等。
令人奇怪的是,为何新诗评论就不需要门槛和理论背景了呢?
新诗评论在网络时代演变成了一个“垃圾筐”,如果要捡拾其中的优秀之作,怕是要费一番周折。当下,尤其是近年来,新诗批评的数量与质量呈现出严重的倒挂现象。新诗评论的乱象严重损坏了新诗正常、健康、绿色、良性的发展,破坏了新诗的批评和创作的生态。可以说,新媒体评论的顽疾不除,新诗很难回归到正常的状态。
笔者认为,新诗评论的乱象主要表现为:第一,脱离诗歌本体,非理性的批评遮蔽了理性的讨论,感性的主观表达取代了正常的文学讨论;第二,有意模糊学术争论和作者人品人格之间的界限,动辄上纲上线,肆意扩大学术讨论的范畴;第三,新诗评论缺乏文体规范,突破了文学评论的下限,拉低了上限,使得新诗评论成为一种人人可为,无门槛的行为;第四,新诗批评成为拉帮结派,互相恭维的一种“雅贿”。
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且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与新诗评论人的自身修养、学识、素质有关,也和一些学院派的评论者长期脱离一线创作,囿于封闭的小圈子专注于理论研究有关。评论历来分为学院派和江湖派,学院派以理论功底扎实著称,但往往少与创作者来往,更不与读者来往,形成了独立自足的小圈子,被江湖派斥为自娱自乐;而江湖派的评论以质朴、真实见长,他们很多人本身就是创作者,深知创作的个中三昧,但自身理论功底不足,评论往往呈现出碎片化、印象式、非系统性的特点。读者无法从大量良莠不齐的评论中获得有益、正确的引导,同时疏离学院派和江湖派的评论者,新诗鉴赏的普及自然无从谈起。对于新诗而言,作者、读者和评论者自成一个圈子颇有“自毁长城”的味道,致使新诗现场成了一个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自给自足的脱离读者而又不被大众理解的怪异存在。
因此,新诗评论亟需打破学院派评论与江湖派评论以及创作者、读者之间的鸿沟,四者需要进行平等开放的对话,形成创作——鉴赏——评论的良好风气和生态链,从而才能推动新诗的创作趋于正常。
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新诗评论的文体,即文体意识的觉醒。我们应该意识到,新诗评论也是一种文体,是一种特殊的文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理应建立它的标准。第二,呼唤行业自律,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新诗评论尤其是自媒体评论从业人数庞大,牵一发动全身,且人员分散在各行各业,更需要从业者的自律、自我约束,可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应行业规范。第三,提倡对于批评的批评。新诗评论本身也是一种创作,那么当然可以对其进行评论,这样才能增强文艺评论的说服力。第四,新诗评论应回归学术讨论,抵制非理性、非学术的大字报式的上纲上线“对骂”;让学术的归学术,市场的归市场,社交的归社交。总之一句话,一切评论从新诗本体出发。
文体自觉。新诗评论在多年的发展中,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潜规则”和审美原则。然而,新诗评论并未意识到自身的文体属性。那么,理应建立起它的文体规范。在自媒体时代新诗评论呈现出短小精悍、言简意赅、点到为止、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可以建立起对应的文体规范。马克思说得好,“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自媒体时代里的新诗评论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思潮,我们对于新诗的批评,目的在于发现新的世界,即推动新诗的向内转。
首先,我们要区分评论与非评论。网络上大量的点赞、无限度的夸赞、无理由的攻击都属于非评论,我们更倾向于将其划入一种情绪的表达。这是一种原始的表达方式,缺乏理性的支撑,甚至只是一种社交性的评论。这些文字只限于一种人际交往的层面。
其次,对于正常的网络评论,我们都是无条件地欢迎,如前文所述,通过大数据分析这些评论,会发现其中的共通性,即文体的共性——1.篇幅不长,常常在千字以内,大量的评论在100字左右;2.常常表现为一种即兴式的点评,言简意赅,点到为止;3.文字生动活泼,少了枯燥,多了生趣;4.往往缺乏古今中外经典文艺理论的有效支撑,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
那么,我们可以说,自媒体时代的新诗评论也是一种文体,它区别于刊登在正式学术期刊、报纸上的理论性极强的评论,它应该是一种篇幅不长,带有即兴式特点,文字通俗易懂,既有古今中外的经典文艺理论的支撑,更强调个人的主观表达。
行业自律。网络时代没有秘密——这句话更适用于网络评论。如果仔细分析新诗评论的网络从业者,会发现这是一个基数庞大的群体。他们分散于各行各业,大多数是爱好者。但正是这庞大的爱好者群体才支撑了新诗的生存和发展。按照现代的市场经济理论,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行业,甚至存在着经济行为——打赏、广告植入等。任何行业都需要自律,因为法律所提供的只是基本法则和底线,而行业规范则是能够维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较高要求。所以,网络评论不能仅靠法律。如果某种文学艺术的发展必须依靠法律,那它就离消失不远了。因此,笔者呼吁网站、公众号上的网络评论人应该建立自己的行业自律标准,抵制“老鼠屎”,共同维护网络评论的生存空间。
提倡对于评论的评论。目前的文艺批评大都止步于第一层的批评,似乎第一次评论就成为了盖棺定论,显然有悖于文艺评论的精神。“理越辩越明”,鲁迅、郭沫若都常常与同行进行观点讨论,何况普通专家学者。目前文艺界最普遍的现象就是“好好先生”太多,评论家都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态度,说些不痛不痒的话,缺乏评论家的基本立场和态度;在自媒体的评论中也存在这种问题,只是有时候对评论的评论变成了对评论的“攻击”。传统的评论和自媒体评论有时候“合谋”,有时候走向了“两极”,这都是新时代新诗评论所要面对的问题。评论如果经不起推敲和质疑,那么这篇评论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提倡对于评论的评论,正是要对评论家进行检验,对于评论文章进行质疑,提倡正常有序的学术讨论。
新诗评论应回归学术、理性的正常讨论,抵制非理性、非学术的大字报式的上纲上线“对骂”。不知从何时起,新诗评论的终点变成了脱离学术讨论的“对骂”和人身攻击。回顾对贾浅浅诗歌的讨论,至今令人不寒而栗。贾浅浅诗歌本身是一个新诗评价的问题,却被别有用心之人导向了对其人品、私德大肆攻讦的方向。贾浅浅诗歌的好与坏应该按照新诗的标准进行评价和衡量,而不应牵涉其父以及她个人的其他方面。这也就是所谓的新诗评论要“就事论事”,客观且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一场本应是学术讨论的新诗评价争论为何演变成了一场网络暴力式的闹剧?这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新诗评论不应一味追求话题度和曝光度,新诗评论毕竟不是娱乐圈,它不需要“话题”,它需要客观冷静地理性辩论。非理性、非学术的谩骂非但不能让对方信服,还会让对方产生逆反心理,对新诗的评论产生怀疑。贾浅浅诗歌现象归根结底是一次网络暴力事件,已经脱离了正常的学术论争。回顾梨花体、羊羔体、周啸天(古诗)等数次诗歌事件,不仅是学院派评论家的失语,更有网络评论人与媒体的共谋。学术争论掺入了太多的非学术、非诗歌的因素,所以,要让市场的归市场,学术的归学术,人情的归人情,法律的归法律,万不可混为一谈。
新诗已经走过了100年的历程,它不再幼稚,已经到了亟需建立规范的时候。著名诗评家吕进先生曾指出,“中国现代诗学需要科学地总结近百年积累的正面和负面的艺术经验,肯定应当肯定的,发扬应当发扬的,批评应当批评的,推掉应当推掉的;向伪诗宣战,向伪诗学宣战,向商业化和‘窝里捧的诗评宣战,摆脱边缘化的尴尬处境;探讨诗歌精神重建、诗体重建和诗歌传播方式重建,推动当下中国新诗的振衰起弊。这是现实提出的问题,时代提供的条件,诗界普遍的希望,历史赋予的使命”。
我们时代的新诗评论既要客观地、历史地对待“遗产”,更要心平气和地审视今天的诗坛“众生相”。马克思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新诗创作的过程也是如此,新诗创作不仅生產出作品、读者,更生产出评论者。
新时代的新诗评论的核心应该是回归新诗本体,一切从新诗本身出发;新诗评论亟需回归理性,回归学术讨论;新诗评论亟需打破传统评论家与自媒体评论人的界限,消弭其中的鸿沟;新诗评论亟需与创作者、阅读者形成平等对话的姿态。由此,才能构建起良性循环的新诗评论体系,才能更好地促进新诗创作,从而形成新诗创作与评论之间的友好互动的姿态。
王淼,1986年出生,陕西西安人,现居成都。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成都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供职于成都大学。从事新诗批评与理论研究,戏剧戏曲评论与理论研究。出版评论文集一部,学术专著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