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洪奎,张玉梅,刘韶娜,王唤奎,王娟,赵彦光*
(1.永德县畜牧站,云南 永德 677600; 2.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3.云南飘香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 砚山 663100)
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交汇期,如何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实现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长足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成了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面对和考虑的问题。
阿猛镇位于砚山县东部,下辖13个村民委员会,18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瑶等6个民族,总人口23918人,全镇有耕地1599hm2,人均700m2。主产稻谷、玉米、小麦,经济作物有三七、烤烟、辣椒、花生等,硅矿资源丰富,储量1000万t,阿猛镇位于国道沿线,是云南通往两广的必经之地。
阿猛镇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采用“五户联保、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持续造血”的肉牛养殖利益联结扶贫模式,推动和促进地方产业的发展,进而实现脱贫致富。该模式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现对养殖项目利益联结模式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特色产业指导依据。
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户甩掉“穷帽子”、拔去“穷根子”的根本路径。但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分散的贫困户在市场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只有通过建立农户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在一起,才能实现稳定脱贫的精准施策。砚山县阿猛镇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一批贫困户,大力发展肉牛养殖业,挖掘地方特色主导产业,探索创新有效利益联结机制,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肉牛养殖利益联结模式在阿猛镇开展运作已3年有余,第一批项目已在阿猛村、顶丘村和石板房村3个村实施结束,第二批也即将在另外的3个村进行。第一批项目覆盖3个村委会下辖的39个村民小组,涉及225户养殖户,现已取得960万元的经济效益。
阿猛镇政府向挂钩扶贫单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申请了项目扶贫资金300万元,作为当地肉牛养殖产业项目的启动资金,选取当地贫困比较严重、有肉牛养殖基础的阿猛村、顶丘村和石板房村3个村打造扶贫模式样板。各村安排资金各100万元,以户为单位向贫困户注资作为扶持贫困户养殖黄牛的项目启动资金,每头母牛以无息贷款的形式扶持农户5000元,扶持时间3年。
镇政府通过建立五户联保责任制,五户贫困户为一组,共同签订五户联保责任协议书。五户养殖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通过利益联结绑定保证的形式把五户贫困户之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如果项目运营过程中,有其中1户农户倒卖肉牛,或者在养殖过程中不遵守协议,违反规定,与其联结的其他农户将不再享受后续的扶贫政策,比如奖励、评比、先进等支持。以此使贫困户之间相互监督,自发性地完成机制运营监督,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村委会是农村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是直接面对农民的第一级组织,也是最了解每家每户农民生产生活真实情况的组织。由村委会对参加肉牛养殖的农户进行组织和管控,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和维护,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村委会的优势,树立了村委会的权威,巩固了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地位。
为养殖户的养殖业做好兜底保障,排除疫病风险。该项目启动时,由镇政府出面担保,要求所有参加项目的养殖户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解决贫困户的养殖后顾之忧,保障农户利益。
见图1。
图1 项目运营模式图
2.6.1农户方面
按单人劳力收益计算如下:项目投入期3年,农户借助扶持资金的助力发展肉牛养殖3年,按每头母牛3年产2头犊牛计算,如果1名劳动力可以饲养2头母牛,则3年结束,每个劳动力可以获得4头犊牛的利润。3年后政府收回扶持资金,农户母牛产出的4头犊牛为其劳动报酬。按每头犊牛15000元计算,3年的肉牛养殖可获得60000元的养殖收入,扣除政府10000元的扶贫成本、1000元的村委会管理费(项目扶持资金的10%),还有能繁母牛保险金600元(每头母牛每年100元)、人工授精配种费1000元(3年每头母牛输精2次,每次保胎输精250元)、母牛饲养成本20000元(每头每年需要补饲精饲料约500kg,粗饲料约需要4t,精饲料3600元/t,粗饲料300元/t。母牛饲养成本每年约需3000元,再加上防疫费等,3年1头母牛饲养成本共计1万元),最终农户可获得27400元的养殖收益,平均每年9133.33元。如此,推广贫困户便可通过肉牛养殖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达到产业扶贫目的。
例如:顶丘村的张三家有4口人,劳动力3人,在从事劳动生产的同时还有1名剩余劳动力进行肉牛养殖生产活动,所以他们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了2头母牛的补助,饲养了2头母牛,母牛A和母牛B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18年7月发情并配种成功,并于次年3月和5月分别产下了一头母犊牛和一头公犊牛,饲养半年后,张三家的母犊牛有商贩出价15000元进行购买,后来他们觉得还可以增加母牛的饲养量没有将此母犊牛进行销售。公犊牛饲养半年后有商贩到他们家以14800元的价格购走,随即他们家便申请将政府的扶持资金提前还了5000元。2019年9月母牛A二次发情配种成功,2019年11月母牛B二次发情配种成功,分别于2020年7月、9月产下2头公犊牛。2019年3月出生的母牛C在经过20个月的饲养于2020年10月发情的时候配种成功。A、B母牛产下的二胎牛经过饲养分别以14920元和15060元的价格售卖,于2020年12月将剩余5000元的政府支持资金交还政府,并上缴了10%的项目管理费(10000元×10%=1000元),母牛C经过饲养并配种成功可折价20000元。截至2021年4月,养殖户张三经过饲养母牛已有销售和折价收入64780元,扣除政府支持的10000元项目资本、1000元的项目管理费、1250元的配种费、700元的能繁母牛保险金、23333元的母牛饲养成本,共计36283元,剩余收入28497元,平均每年9499元,人均2374.75元。
2.6.2挂钩扶贫单位方面
该项目的投资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通过该项目的运营,产业扶贫工作绩效比较明显。
2.6.3政府方面
该项目运行保障单位——砚山县阿猛镇政府,通过该项目的运作,既为当地贫困户谋划了一份安全高效的工作,又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还可以借机布局和谋划当地发展特色养殖产业,为下一步的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项目运营3年后,项目前期投入的300万元扶贫资金,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将扶持资金悉数收回,将作为后续产业发展的启动资金,或投入到其他村委会扶持其他村的农户。如此,保证扶贫资金不流失,真正实现普民惠民。
2.6.4村委会方面
项目运营3年后,村委会负责将项目前期投入的100万元扶贫资金收回,可以采用一次性或者多次从农户养殖母牛生产犊牛、出售犊牛的收益中扣除;农户也可以自己出钱将本金还给政府,自己继续养殖犊牛以赚取更大的利润。收回的本金悉数上缴给镇政府,交由政府统一管理、统筹扶贫资金。
村委会从农户收益中向农户收取10%的项目资金管理费,以此保证村委会的运转。按每村投入100万元项目管理资金计算,最终收取的管理费为1000000元×10%=100000元,年均管理费3.33万元,以补充村委会日常运营和开销,由村委会对参加肉牛养殖的农户进行组织和管控,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和维护。当地政府借助基层组织的优势得以开展工作,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村委会的优势,为实现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2.6.5保险公司方面
保险公司可通过精密计算未来的经营成本,在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加一定的利润来制定费率,进而定出最终价格,以获取承保业务的利润。也可将承保农户缴的保费作为资金来源,拿着保费去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兼并收购、财务投资等方式去赚取利润。按照每年每头母牛收保险费100元,则每年可收3村×200头×100元/头=60000元的保险费,3年可收180000元的保险费。为保障保险公司利益,项目期内的保险费可一次性收取。
(1)以脱贫攻坚为主导,以经济收入为中心,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引导农户发展养殖产业。
(2)能够将多方组织和个体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机制稳定运营。
(3)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的命运共同体,不仅是新时代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4)阿猛镇肉牛养殖利益联结模式可以在还没有产业、民间利益联结松散的地方组织开展,以帮助民间建立合理化的利益联结模式,促成民间的合作共赢。也可在地方组织对政府依赖性比较强的地区开展,搭建资源交流平台。
(1)利益调节机制有待建立。该模式没有与市场对接的渠道,缺少依据市场价格调节养殖数量的机制。
(2)利益保障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就目前企业与农民签订协议的订单模式来看,阿猛镇五户联保模式的契约稳定性不强,约束力不足,利益保障机制还有待加强。当前,地方政府在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时,往往忽视了利益保障机制的建设,特别是对违约方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惩罚措施或惩罚力度尚不能起到制约作用。
(3)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合理化。从当前其利益分配关系来看,村委会过多介入利益分配机制,这不仅干扰生产要素和产品的市场调节,也干扰产业利益分配机制的市场化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