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波,蔡洪雲 Wu Haibo &Cai Hongyun
(1.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广西南宁 530007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广西南宁 530008)
功能主义是现代设计的核心理念,主张“功致为上”反对“奇技淫巧”[1-2]。国内设计界普遍存在两种问题:一是基础消费品在质量上存在不少瑕疵,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跟不上市场,核心技术存在短板;二是认为功能主义设计观已经不合时宜,过度追求感性的艺术表现而忽略了理性的适用需求。“古人制器尚用不惜所费”[3],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器物设计就推崇尚质尚用,普遍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功用。
中国功能主义设计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伍举论美《国语·伍举论台美而楚殆》一文记载:“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4]伍举以建筑为例倡导形式与功能的合宜反对奢靡的装饰。此后墨子也曾讲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所谓“无用之费”,从设计的角度看就是摒弃无用装饰突出实用功能节省建造成本,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节用”思潮就是中国早期功能主义设计美学的集中体现[5]。
床乃“安身之坐者”,是楚人常用的木器家具之一,其主要功能是为了满足人们坐卧使用需求[6]。由于楚国地处潮湿多雨的南方,床可以使人体免受地表湿气的侵袭。据考古资料显示,当时的床已有固定床和折叠床两种形态,分别出土于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图1)和湖北荆门包山2号楚墓,其中包山楚墓折叠床的设计尤为精巧(图2-图5)。
■图1 长台关楚墓漆木床
■图2 包山楚墓折叠床实物全景图
■图3 包山楚墓折叠床实物局部图
■图4 包山楚墓折叠床复制品展开图
■图5 包山楚墓折叠床复制品拆装图
1987年,考古学者在荆门包山楚墓群二号墓中出土了国内迄今为止年代最为久远的木质折叠床,出土时漆面乌黑、床足完好,床上铺设竹帘、草席和丝棉被等附属物,从形态和陈设来看属于安寝之用的卧具。
床体分别由床身、床栏和床足三部分组成。床体拼合后长220.8厘米、宽135.6厘米、高38.4厘米,折叠后长135.6厘米、宽15厘米、高38.4厘米。床身由两个完全相同的方形框架拼合而成,每半边床身分别由床档、床枋、档枋连绞木、横枨组成。整床共6根横枨,中横枨由两根形制完全相同的木枋勾连组成。床栏高14.8厘米,由横栏、坚栏和回固栏的竹片和木质立构成。竹棍穿连四排横栏,构成方格形状。两边床栏中间留出57.6厘米的缺口以供上下床使用,缺口两边栏杆均呈台阶状分布。床足高23.6厘米,由立柱和足座构成,足座均用长方形条木做成,并钻有圆形卯眼,方便立柱榫接(图6)。
■图6 包山楚墓折叠床结构装配图
折叠床作为高级官员墓葬的随葬品,在设计风格上具有普遍代表性,体现了战国晚期楚地的设计风貌。折叠床在形制上适应人体尺度,工艺上符合力学原理,是先秦功能主义设计的经典之作,无论造型还是结构都对当代的床具设计具有重大参考价值,其合理的拆装构造和巧妙的折叠功能堪称现代平板包装家具的鼻祖。
⑴直线穿插、造型方正。直线和方形是造型中最简单的元素,不仅加工方便,而且节省材料和空间。折叠床灵活运用纵横直线,通过榫卯结合成牢固的框架结构。
⑵去除装饰、功能实用。折叠床省去了雕刻、彩绘等不必要的装饰,完全从实用的角度进行设计,形态简洁大方,功能实用方便。
⑶榫卯结构、科学合理。折叠床从材料的自然属性和功能要求出发,科学运用了直榫、圆榫、夹榫、搭边榫、销钉、绞连接等连接方式,结构精巧合理。
⑷拆装折叠、方便储运。折叠床为可拆装结构,折叠时先将横枨取下,再将床栏两翼沿着各自立轴向内侧方向转动90。即可,折叠后减少了床的体积空间,非常便于存放和运输。
⑸方格床栏、透气通风。折叠床通透的方格围栏设计,通风透气、防潮除湿,适应了楚国湿热多雨的气候特点;台阶状的缺口设计,不仅方便上下床,而且颇具装饰美感。
⑹通体黑漆、用色玄妙。黑色在中国古代又称玄色,起源于玄武。床是栖身之家具,主要供夜晚睡眠使用,而黑夜属阴,笔者推断折叠床之所以通体黑漆应该有此原因。
折叠床虽然产生于先秦时期,但是无论形态结构还是生产工艺都对中国当代设计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⑴传统设计并非完全就是装饰,古代也有简约实用的风格,因此继承传统文化技艺的关键还是要延续优秀的功能主义设计理念。
⑵榫卯结构是中国古代设计理性思想和客观精神的体现,当前设计界存在将榫卯形式化和艺术化的倾向,因此折叠床合乎功能的工艺结构值得传承和发扬。
⑶在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从设计、生产、物流和市场的角度看,折叠床已经具备了现代意义的组合化、标准化和通用化概念,其模块化结构为当代设计提供了范式。
马斯洛(Abraham H·Maslow)认为人的需求可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并依次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墨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论断:“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谓人之拙”[7],即以是否满足人的需求为前提条件,同时在需求层次上进一步提出:“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8]认为先须解决“饱”“暖”“安”的物质需求,其次才能满足“美”“丽”“乐”的精神需求。从而提出了“先质后文”的造物思想,追求“器完而不饰”[9]的评价标准和“质真而素朴”[10]的审美情趣,在设计形式上重视实用功能,反对无谓的装饰。
关于功能主义设计思想,除了墨家的“先质后文”外,还有儒家的“文质兼备”、道家的“重质轻文”和法家的“尚质反文”。孔子强调“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避免粗野和浮夸两种极端;老子提出“有之为利无之为用”,揭示形式与功能的辩证关系,说道“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11],认为可感知的形式只是实现功能的手段而非目的,不可感知的空间才是功能的本质;庄子推崇老子的“无为”,反对雕琢装饰崇尚返璞归真,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主张“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韩非子强调“文为质饰”,认为“物以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故“君子好质而恶饰”;晏子认为:“首服足以修敬而不重也,身服足以行洁而不害于动作”,主张“冠无觚羸之理身服不杂彩首服不镂”;管子认为“古之良工不劳其知巧以为玩好,是故无用之物守法者不生。”先秦诸子从衣食住行等方面对设计形式与功能的关系问题作出了精辟论断,虽然主张上各有侧重,但都强调了形式与功能的必要性,认为两者皆不可偏废,关键在于是否合宜实用。
西方功能主义设计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提出了“合用”美学观。“我当然把它们造得合用,因为一个胸甲要是不合用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12]。古罗马在美学上继承了合用说,美学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认为有用的事物就是美的事物,并把这种观点运用到艺术创作中;建筑师维特鲁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在《建筑十书》中论述了造物活动中美和功用的关系,并提出建筑的基本原则是坚固、适用和美观。14至15世纪的文艺复兴也继承了古希腊的实用主义美学思想,意大利建筑师阿尔伯蒂(L.B.Leon Battista Alberti)在《论建筑》中论述了实用、美观、经济的观点,他认为所有好的建筑物都产生于需要,赏心悦目则在最后才被考虑;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认为美在于内外的统一,建筑不能只看外形还要考虑内部的实用性。
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为功能主义设计思想提供了实证基础,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提出了美的效用说,他在《论人性》中写道:“美有很大一部分起于便利和效用的观念”。西方系统提出功能主义设计思想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美国建筑师沙利文(Louis Sullivan)提出“形式追随功能”,奥地利建筑师卢斯(Adolf Loos)提出“装饰就是罪恶”,德国建筑师密斯凡德洛(Ludwig Mies Van der Rohe)提出“少就是多”以及法国建筑师柯布西埃(Le Corbusier)提出“房屋是居住的机器”。现代主义设计主张设计审美上的功能主义、设计对象上的民主主义,具体而言就是设计形式由复杂装饰形态转向简单几何形态,设计对象由封建贵族转向普通平民。
苏格拉底作为西方功能主义美学的先驱,虽和先秦诸子处在同一历史时期,但相比而言古希腊的功能主义设计观显然缺乏系统性和普遍性,且随后的古罗马和文艺复兴也只是沿用了他的观点,实质内容上并无突破。由此可见,工业革命之后的西方功能主义设计思想在本质上和先秦时期诸子倡导的观念一脉相承,只是跨越了时间和空间。
相同点:在历史背景上都发生于新旧社会形态交替的历史变革时期,并且都受到战争这一外部环境的巨大影响;在设计审美上都强调以实用为目的功能主义风格,以满足人的基本使用需求为前提,反对浮夸无用的形式主义风格;在设计方法上以简单的形式取代复杂的形式,简化多余的装饰以适应功能需要,并在保证产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省材料、缩减工序,以降低生产成本;在设计对象上主张以人为本,并且开始关注平民大众的基本诉求。
不同点:一是形成时期不同,中国古代功能主义设计思想形成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西方现代功能主义设计思想形成于封建社主义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化的工业革命时期;二是形成因素不同,中国先秦时期的功能主义设计思想主要受外部因素影响,即诸侯混战导致资源和生产不足,只能通过“开源节流”[13]以维持战争,而西方工业革命时期的功能主义设计思想主要是受内部因素的影响,即生产方式变革推动设计方法转变,另外由于早期机器无法加工复杂的造型,因此简化装饰以适应新工艺需要也就成为必然;三是生产方式不同,先秦时期中国工匠虽发明了各类机械工具,但是仍以手工劳作为主,反观西方在工业革命之后机器工厂开始取代手工作坊,标准化、批量化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步确立[14-15](表1)。
表1 折叠床与方格椅设计背景比较
西方现代设计从理论到实践都深受中国古代功能主义思想的影响,意大利有机学派理论家赛维(Bruno Zevi)在《建筑空间论:如何品评建筑》中说到:“空间空的部分应当是建筑的主角”,认为空间是衡量建筑的依据;英国建筑师麦金托什(Charles Rennie Mackintosh)主张直线几何造型和黑白中性色彩,他的设计风格深受日本古建的影响,众所周知日式建筑在明治维新前继承了中国的衣钵;瑞士画家伊顿(Johannes Itten)也经常引入道家思想,并在教学中引用老子“有之为利无之为用”的哲学来诠释空间概念;美国建筑师莱特(Frank Lloyd Wright)深受道家学说的启发,并在西塔里埃森建筑群墙壁上镌刻着老子“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的名句[16-17](图7-图8)。
■图7 方格椅,查尔斯·雷尼·麦金托什1903年设计
■图8 梳背椅,弗兰克·劳埃德·赖特1907年设计
现代主义设计虽然诞生于西方诸国,但是其功能主义和民本主义思想内核早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发展成熟且自成体系,并对西方现代设计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中国设计现代化并非全盘西化,中国设计师要正视本民族优秀设计文化传统,不仅要学习古代的器还要学习古代的道,避免停留于单纯形式的模仿改良。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当代先进制造技术,继续发扬功能主义设计美学的理性思想和客观精神,重拾先秦时期“节用裕民”之风尚(图9-图12)。
■图9 吴海波设计作品:《琴瑟和鸣》
■图10 吴海波设计作品:《冠》
■图11 吴海波设计作品:《静女其姝》
■图12 吴海波设计作品:《明韵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