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竹
【摘 要】当前教材使用中存在错误倾向。课程与教材具有内在联系性,课程是教材存在的合法性根据,教材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依据,对于课程有工具性价值。
【关键词】课程 教材 教师
2001年之前,我国教育界甚少谈论课程,当然也不会去思考和研究课程与教材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经过20年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洗礼,课程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遗憾的是,在课程思想和课程理论推行的过程中,仍然很少有人去深入思考课程与教材之间的关系。由此,在实践中出现两个极端现象—一个是教师作为教材的使用者考虑不到课程的需要,另一个是作为课程实施者的教师有意或无意忽略教材的使用。具体来说,就是在教材的使用上存在着“过”与“不足”的问题。所谓“过”,就是过分依赖教材,忽视了课程的整体性,机械地“照本宣科”;所谓“不足”,一是不能主动地完善教材,二是完全不用教材,另行一套。因此,可以说课程与教材的关系问题,不仅仅只是理论认识的问题,更是教育教学实践应妥善处理的问题。故此,本文不揣浅陋,拟从课程与教材相互联系的角度,探讨一下课程与教材的关系,借此探讨教材使用的相关问题。
一、课程与教材的含义
课程本身具有丰富的含义,有人曾归纳出6种课程定义:①课程即教学科目;②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③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④课程即课程学习经验;⑤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⑥课程即社会改造。每一种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1]。就课程与教材的关系分析而言,尤其是对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来说,本文所称的“课程”,主要是指“教学科目”“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和“预期的学习结果”。从概念上说,教材是指“教学活动中体现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目标实现的各类材料的总称”,“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文字教材(含教科书、教学参考书、讲授提纲、讲义等)、视听教材(含录音、录像、教学影片、幻灯等)、电子多媒体教材。教科书是教材的一种重要形式。通常不对教材与教科书进行严格区分,常以教材指称教科书”[2]0568。为了便于分析与讨论,本文所讨论的教材,特指教科书,通常也称作“课本”,即“根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用书”“通常按年级和学年分册,划分单元和章节,主要由课文、注释、插图、习题等构成,其中课文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2]0570。
一般来说,教材是课程实施的主要内容,完成教材内容的传授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任务,也是达成课程目标的主要途径,这本来不是一个需要更多探讨的问题,但是,由于现实操作中的认识、需求及能力各方面的原因,一些教师对于课程与教材关系的处理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厘清课程与教材的逻辑关系。
二、课程是教材存在的合法性根据
尽管历史上曾出现过以教材代替课程、以教学大纲代替课程纲要的现象,但是,教材无论如何都无法脱离课程而存在,可以说,没有课程,就没有教材,课程是教材存在的合法性理由与根据。若某门课程从教育活动中消失,即便作为知识载体的教材仍然作为物化的图书存在,但其已经失去了作为教材的基本价值。比如,“中华民国”时期,普通小学开设有家政课程,应课程所需,中华出版社出版了《女子家事教科书》[3],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小学不再开设家政课程,家政方面的教科书便随之失去了其作为教材的价值。又如,2020年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在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部编”(教育部组织编写)、“省编”(以省地市为单位组织编写)乃至“校编”(由学校组织编写)的劳动教育教材也就应声而出、应运而生。
对于教材的编写者而言,必须要根据课程的实际需要进行教材的编写。尤其是校本教材的开发,既要在国家课程的框架下考虑校本课程的建设,也要根据校本课程实施的实际需要编写相应的教材,不能把教材编写当成课程实施的成果展示,更不能在课程规划之外编写“课外读物”式的校本教材,以所谓的校本教材代替校本课程或以读代教。
对于课程实施者的教师而言,在使用和处理教材的过程中,首先要具有明确的课程意识和课程观念,忠于课程的基本要求,在课程设定的目标和框架下使用、完善教材,不能脱离课程的需求盲目地补充“课外知识”,拔高课程要求;或者偷工减料,随意删减教材内容,降低课程要求;更不能无视课程需求编写使用所谓的“校本教材”。其次是要能够理解教材在课程中的工具价值,充分利用教材为课程服务。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学生学习的实际,根据课程的整体要求突出教材重點,详解教材难点。
三、教材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依据
从理论上来说,课程先于教材,但是,理论发展的历史顺序与实践的逻辑却反向而行。在课程理论尚未完善与普及之前,人们较少谈论课程,甚至较少研究具有一定课程功能的“教学大纲”,而往往把教材视作课程本身。无论是赫尔巴特的“学科中心”的教材观,还是杜威的“经验中心”的教材观,无不把教材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都把学生知识的建构、心理与能力的发展、师生的合作等融于教材中。在我国,不管基础教育教材的管理是“一纲一本”还是“一纲多本”“多纲多本”,无论是“国定制”还是“审定制”,都体现出党和国家把教材建设作为“国家事权”来对待。教材发展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一再表明,教材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依据。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始,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是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回顾那个特殊时期的教材建设,郭戈同志写道:“他们(作者注:指教材编辑)在人教社初创时期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辑和出版两套人教版教材(十二年制)。其中,第一套(1950—1951年)以修订解放区、国统区和苏联的教材为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重新编写;第二套教材(1952—1953年)是在前一套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了大修订或重编,成为全国第一套通用教科书。”[4]
强调教材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依据,首先是要强调教材编写对于课程建设的重要性。一方面是要求教材的编写必须重视课程的目的与整体性要求。既要重视知识的逻辑体系及知识更新,又要重视教材内容对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价值,还要重视教材内容的可读性与趣味性,以利于课程目标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是要重视教材的权威性,教材的编写者在专业和课程研发方面,都应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教材内容应能够经得住实践的检验与质疑。
其次是要强调教材对于课程实施的重要价值。对于课程实施者的教师而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重视教材的使用,尊重教材的本意,“以本为本”,切不可脱离教材天马行空,也不能无视教材的知识体系与结构胡乱添加新的内容,更不能歪曲教材本意。具体来说,一是要按照课程要求,系统、全面地讲授教材内容,二是要根据教材内容布置相应的作业或练习,课后作业或练习的答案要能够在教材中找得到线索。
四、教材是课程实施的主要工具
课程是教材存在的合法性根据,教材又是课程实践的重要依据,说到底,对于课程实施而言,课程是根本,教材是工具。“教材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崇拜教材。”[5]在尊重教材权威性的前提下,要能够合理使用教材,充分发挥出教材的工具价值。
把握教材的工具性价值,首先要从学生成长的角度灵活使用教材。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不仅承担着传授新知、提升学生智力水平的功能,还承担着培育人格、化育思想的功能。无论是知识传授,还是思想培养,在使用教材时,都应根据学生的发展水平、心理特点进行灵活的处理,要运用有效的手段形象地展示教材内容,激发学生学习与阅读教材的兴趣,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思想教育的積极因素,充分发挥教材的思想教育功能。
其次是要敢于、善于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教材的编写要面向大多数学生,还要兼顾大多数教师的教的需要,而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学生其学习水平、学习需求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作为课程实施者的教师,要敢于根据教学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创造性地改造教材。如著名语文特级教师霍懋征,常常把教材中内容相近、写法相似、文体相同的课文调整、归类,进行分组讲授,有的精讲,有的略讲,成为创造性使用教材的典范[6]。当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必须要有助于课程目标的达成,要尊重教材本身的知识要素和逻辑结构,根据教材已有的知识内容,进行补充、更新甚至重组,使教材已有的内容更容易被学生理解,而不能对教材的知识内容进行肢解、破坏甚或歪曲。
最后,要教会学生自主使用教材。教材既是“教”的工具,也是“学”的工具。好的教材本身就考虑到了学生学的需要,比较适合学生自主阅读。但适合学生阅读并不等于说不需要教师的指导,对学生进行教材使用的指导,既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也有助于课程目标的达成。
本文关于课程与教材内在联系的分析,主要是为了纠正当前教材使用中的偏狭和错误,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侧重于二者在功能上的区别,较少涉及二者在教育教学中发生联系的内在机理。如果本文能够帮助一些教师从思想和认识上摆正课程与教材各自的位置,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科学、合理地使用教材,便已足够。
参考文献
[1] 郑玉飞.共和国教育学70年(课程与教学论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110.
[2] 顾明远.中国教育大百科全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
[3] 王垄艺.民国时期普通小学家政教育发展历程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9:6.
[4] 郭戈.人教社初创时的机构和人员考述[J].教育史研究,2020,2(3):124-132+181.
[5] 周鑫,朱成科.斯霞语文教材观及其启示[J].教师,2017(5):74-75.
[6] 赵萱,曾曙春.把爱献给教育的人—霍懋征[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212.
(作者系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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