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松青 宝明涛 马琳 黄玉花
[摘 要]福建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系列可以借鉴和推广的经验。为总结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本研究构建了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健康和环境友好四个维度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综合评价;深入总结了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创新实践和问题制约;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对2019年福建省9个市50个县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和定位;最后,从政策、制度、科技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和技术支持,以期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乡村振兴 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21)080019-07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在深刻认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发展趋势基础上,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决策。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福建省积极部署安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一系列可以借鉴和推广的经验。为总结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使福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所用,本项目对“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福建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两个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总结福建省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方面的创新实践与经验,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福建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为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为全国提供“福建方案”。
一、生态文明
近年来,福建作为全国先行先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探索绿色发展惠民之路,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本研究从区域城市群出发,从4个维度86项具体指标构建了城市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具体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健康和环境友好4个子系统生态位,对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综合评价。
相对发展失衡型城市代表是宁德市、莆田市、漳州市、龙岩市,这一类型城市相对生态文明位和生态经济指数得分较低,生态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压力。同时,宁德市、莆田市、漳州市和龙岩市各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偏低。资源环境优势型城市代表是厦门市和泉州市,相对生态文明位较低、生态经济指数较高,这一类型城市整体绿地、森林覆盖率等生态建设发展空间有限,但是城市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有着相对较低的依赖程度,生态环境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空间。高质量发展型城市代表仅有福州市,这一类型城市的特点是相对文明位和生态经济指数均高于其他城市,在此区域的城市处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根据分析结果仅福州市在此象限中,说明福建省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经济指数呈现不均衡发展。相对和谐型代表城市是南平市和三明市,这类型城市的特点是相对生态文明位较高,但是生态经济指数较低,说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水平较高,但经济发展会给生态、资源、环境等方面带来较大的压力。进一步运用MoranI空间格局分析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地域间相关关系,发现2018年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并没有明显的空间依赖性。结果显示在环境友好子系统中,出现了泉州市“高高集聚”,但在与其接壤的龙岩市和莆田市出现了“低低集聚”,究其原因,福建省整体生态文明水平较高,虽然泉州市出现高消耗、高增长的生态发展态势,但是并不会影响到周边城市的生态环境水平,福建省整体生态发展地域之间相互关联性较小。
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良好福祉的统称,生态产品是绿水青山在实践中的代名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实践抓手。
(一)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实践
2016年,中央选择具有良好生态优势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的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并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作为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目标,从环境权益交易、绿色金融、生态保护补偿、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等多个方面做出安排部署,探索出了一系列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产业优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模式路径可以分为8大类和22小类,包括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权益交易、资源产权流转、资源配额交易、生态载体溢价、生态产業开发、区域协同开发和生态资本收益等。福建省的探索实践涵盖了其中7大类,涵盖了不同地域典型的不同实现方式,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龙岩市和厦门市通过九龙江流域开展上下游流域生态补偿;莆田市推动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基金,形成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南平市光泽县以乡镇断面水质开展生态补偿。南平市顺昌县成功策划并交易全省第一笔林业碳汇项目,使公共生态产品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生态权益交易。南平“森林生态银行”推进资源确权流转,将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产,是集资源产权流转、生态产业开发、生态载体溢价和生态资本收益“四位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厦门市五缘湾生态修复和综合开发、莆田市生态绿心保护修复项目、漳州市“生态+”以及南平市“水美经济”通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带动土地溢价,释放生态红利。“武夷山水”通过生态产品赋能和区域公用品牌质量承诺提高经济产品生态溢价率。浦城县十里莲塘充分开发利用当地的林农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精神文化服务。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福州-宁德山海协作通过优化沿海和山区资源配置,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三明市“福林贷”通过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产权流转,破解绿色金融扶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难题。厦门市积极打造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的“沿海样板”,建立了具有厦门特色的生态资源价值核算指标体系。
(二)福建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约因素
1.可系统推广的成熟的模式路径仍相对欠缺。“生态银行”模式有待深化推广,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社会资本参与程度偏低、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产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厦门、武夷山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探索较早,起步较晚的浙江丽水、深圳等均已出台技术规范,但是福建没有及时验收、总结提炼形成经验。绿色产品创新的市场规模十分有限,“林票”“福林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产权制约,但是处置难、林业抵押产权风险大、产权改革层次深、利益矛盾大等问题仍然存在,亟待深化理论研究和完善制度体系。
2.机制体制创新是县市政府自身难以破解的难题。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资源产权流轉、财政税费制度、资源环境立法等领域突破行业部门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和惯用做法,很多方面已经超出了县市政府的立法与管理职责和权限,仅靠县市政府或单一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环境税、水资源费等现有资源环境税费不能用于支持生态产品生产供给和价值实现;绿色金融扶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存在产权界定不清晰、估价及核算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制约;生态修复主要由政府主导实施,社会资本参与的时间短、模式不成熟。
3.生态产品惠益互利的区域协同机制亟待加强。生态产品的供给区和受益区之间存在空间差异,供给区为受益区提供了优质生态产品,其价值需要受益区共担生态保护成本、共谋经济社会发展。然而,供给区通常是经济相对落后、话语权弱的地区,其自身难以协调经济发达、话语权强的受益地区。福建沿海地区与山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闽江、九龙江等主要流域均是发源于本省的入海河流,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等作为流域源头和重要的生态屏障,为下游沿海地区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但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普遍遇到瓶颈,需要在更高层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市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乡村振兴
(一)福建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评价
通过定量评价生态省建设带领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五大目标任务进行解构,本文形成了“六化四率三风三维一治”的指标评价体系,共细分为25个具体指标。运用熵权TOPSIS法,定量评价了福建省9个市50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市、区)发展指数的综合得分。
1.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区域的发展水平存在不均衡现状。(1)50个县域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仅18个县的得分超过平均值,平均值为0.149。其中,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最高的同安区,是得分相对最低县域的6.17倍。这表明,已有部分地区的乡村振兴实现高效率发展,排名遥遥在前,与多数排名靠后的县域存在较大差距,各地乡村振兴发展出现较强的不均衡性。各县域乡村振兴总体分值较低,有待进一步发展。(2)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存在区域性差异。前10名均处于沿海县(区),而排名最后的5个县域都分布于内陆地区。这表明,乡村振兴发展呈现了区域性分布特征,沿海地区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领先于其他地区,分布情况与福建省经济发展的梯度差异一致。(3)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与县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关联性强。传统山区发展指数的平均得分较低,大部分处于中等发展水平,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经济强县(区)往往得分较高。例如同安区、涵江区和福清市等。这表明,经济发达地区作为区域发展核心,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应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施策范畴。
2.对50个县(区)域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进行聚类分析,大致可以分为3个梯队。其中,第一梯队包括同安区、涵江区;第二梯队包括福清市、南安市、连江县和翔安区;第三梯队包括泰宁县、新罗区和武平县等44个县(区),大多位于闽西北区域。通过分析可知,福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的发展趋势并不平稳,特别是发展指数从第一梯队向第二梯队过渡,和第二梯队向第三梯队的转折过程中,存在“断崖式”过渡现象,前两个梯队共6个县(区),其余44个县(区)均位于第三梯队,福建乡村振兴发展相对整体水平并不理想。
3.分别对各项发展指标的得分进行测算和排名。就分项指标得出的结果,产业兴旺得分靠前的基本分布于沿海地区。分布于内陆的县(区)多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水平,拥有着相对较差的区域自然禀赋条件,与排名靠前的县(区)差距较大;生态宜居指数最高的地区并非都分布于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南平市,如同安区、翔安区的森林覆盖率排名均位于福建省的中后部分,但这些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更具竞争优势;乡风文明得分居于前列的分别为安溪县、德化县和南安市,主要分布在闽南地区,而中央苏区、老区分布的县域排名较为落后;治理有效得分前3名的分别为长泰县、漳平市、武平县,并未表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生活富裕得分排名前10名的集中于泉州市和厦门市,如果仅用人均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指标,泉州市和厦门市的县域遥遥领先。综合以上实证结果,沿海地区各分项发展得分都高于内陆地区,特别是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两个方面的发展水平具有显著优势。
根据结果可证,50个县(区)的乡村振兴发展从总体水平到各分项指标的得分,都与所在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关联性,进一步凸显了城市经济发展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效应。
4.进一步考察乡村振兴战略五大目标任务的内在联系。在五大目标任务中,产业兴旺与生活富裕虽然呈现正相关关系,但是相关程度不高,说明乡村产业带动周边农民生活水平作用有限;生态宜居与生活富裕具有负相关关系,说明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不尽合理;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间的相关程度最高,高达0.833;生活富裕与乡风文明的相关系数为0.438,说明乡村文教培训对农村生产生活尤为重要。
(二)福建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生态省建设带领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的研究,发现福建省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福建省整体生态发展地域之间相互关联性较小;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存在不均衡性;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存在区域性差异;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福建省乡村振兴发展指数从第一梯队向第二梯队过渡,和第二梯队向第三梯队的转折过程中,存在“断崖式”过渡现象,福建乡村振兴发展的整体水平并不理想;乡村产业带动周边农民生活水平作用有限;福建省乡村产业发展不尽合理等。
四、政策建議
(一)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顶层设计规划。通过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以法律制度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流域区域协调为重点,在省级层面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行规划部署;建立“一把手”负责推进机制,并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扶持申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国家相关试点示范,政策、资金、项目等优先向试点地区集中和倾斜。
2.深化筑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成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在于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增加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的制度供给。推动“生态银行”等典型模式在全省全国复制推广,完善运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推进纵深发展;总结实践经验出台标准规范,制定生态系统生产价值核算的福建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深化拓展“福林贷”“林票”等创新实践成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激发绿色金融发展内生动力。
3.加快构建流域上下游地区山海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基于县级断面水环境质量的财政奖补机制,将水质考核排名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挂钩,实现流域全覆盖、县区全考核;深化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将生态产品的生产消费关系作为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山海协作的重要内容予以考虑;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考核激励机制,将上游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作为下游地区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研究基地。建议建立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联合研究中心,开展基础理论、核算技术和交易机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建议福建省学习生态环境部驻点研究经验,建立科研机构与各地市紧密结合的驻点研究机制,通过“包产到户”,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形成科学研究与实践推进高度融合的创新平台。
(二)促进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1.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一方面,优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需要以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为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与村民生活垃圾处理、家用废水排放处理等方面的改善紧密相关。首先,建立居民生活废水排放与处理机制。按照国家农村废水处理具体办法细则等,实现无公害处理和生态绿色处理。其次,继续落实“旱厕改造”政策,“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最后,进一步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各设区市的农村自来水覆盖率平均值85.8%,需要让更多的村民喝上干净放心的自来水、让更多农村地区摆脱“喝水难”的问题。
2.政策性引导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对于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应增强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适度提高县域开发强度,调整开发规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应结合国家和省级规划,设计产业转移图谱;在重大项目上,主要领导挂帅,实现上下联动;在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建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借助资本的纽带,推进战略性、标杆性、牵引性项目向中小城市落地。强力推进已落地省内企业扩大投入;推进中小城市建设一批优质项目落地可承接平台;高度关注央企及产业龙头的投资动向;促进省内优势企业投资海外再返程投资,实现高质量产业的转移。
3.构建生态优先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生态优先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绿色融资制度和生态责任监督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一般是针对生态脆弱型地区、自然保护区和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设立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补偿;绿色融资制度是为绿色发展提供获取资金的途径,如推动绿色信贷、实行绿色产业税收减免等财政补贴政策;生态责任监督制度是制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执行标准,如环境质量监督、排污监督、产品环保监督等监督监管制度。
4.推动生态优先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一是引进技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融合一二三产业,大力促进农业加工、研学科教、康养服务等低碳绿色新兴业态融合,形成和城市产业接轨的产业结构。二是优化结构,推动农村特色产业效益共赢。想要实现乡村振兴,就要让乡村的优势产品“走出去”,消除城乡消费的屏障,建设乡村互联网平台,打通销售渠道,扩大农村特色产品的市场份额。三是推进产业开放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实证研究结果,乡村产业兴旺与农民生活富裕呈现弱相关关系,需要进一步推动乡村内部中、小、私营企业的合作,致力于形成低碳生产和循环共赢的合作模式,无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是美丽乡村建设,都应创新机制,让农民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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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吴松青,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博士。
2.宝明涛,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副研究员。
3.马琳,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4.黄玉花 ,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