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海
一
1985年,三联书店出版了一本白色封面的小册子,题名《旧巢痕》,作者署名辛竹。小册子看起来像回忆录,奇怪的是,书前“小引”的语气却显得在虚实之间:“我有一个曾经同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他喜欢自言自语似的对我谈他的出身和经历,说话时沉没在回忆之中几乎忘了我这个听话人的存在。这些断断续续的仿佛独白的谈话,本来不曾引起我的兴趣,而且听得久了更不觉有什么新鲜;却不料这位朋友竟先我而向世界告别;在怀念故友的心情中,我才渐渐把那些听熟了的片断故事和人物联缀起来。”
1997年,文汇出版社重版该书,这次变成了评点本,在此前的基础上加了回目和评说,署名方式也变成了拙庵居士著、八公山人评、无冰室主编。熟悉金克木的人都知道,辛竹是他常用的笔名之一;而他晚年编订附注的旧体诗集,集名为《拙庵诗拾》;《送廖君奉母东行兼呈相知诸友十首》则自注有云,“‘公山指淮南八公山,故乡所在”。由此,则拙庵居士、八公山人均为金克木的化名,一人分饰两角,自作自评,自叹自笑。加上编辑吴彬假名无冰室主写“编者的话”,戋戋小册竟有了小说的感觉。
后来金克木曾自问自答,解释这本书到底是回忆录还是小说,更加混淆了作品的文体界限:“小说体的回忆录,回忆录式的小说,有什么区别呢?真事过去了,再说出来,也成为小说了。越说是真的,越是要人以假当真。越说是虚构,越是告诉人其中有真人。”有意思的是,《旧巢痕》的评点里,还提到过写作的初衷,“写此书于七十年代末,为给上山下乡儿女知道前代的事,不为发表。过了三年才有出版之议,所以不像小说也不足为怪”。不过,无论金克木怎样混淆文体界限,这书底色的回忆录特征不会消失。值得琢磨的是,反复在文体上做文章,金克木想传达的究竟是什么?
1997年底,金克木为新书《庄谐新集》写序,提到自己晚年写作的因由:“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我发现自己身心俱惫,确已步入老境,该是对自己而非对别人作检查、交代、总结的时候了。于是我从呱呱坠地回忆起,一路追查,随手写出一些报告。”追查的各种问题,他曾在《比较文化论集》自序中透露过:“我从小学所受教育中得出一些问题:为什么中国这样一个文明大国却会受小得多的日本的欺侮呢?……为什么连文字都从中国借去的日本竟然能‘明治维新成功,而堂堂中国的‘戊戌变法却归于失敗呢?……我想,一定要知道华盛顿、林肯、拿破仑、俾斯麦、凯撒等人自己怎么讲话以及讲了些什么?总是想对于像中国和不像中国的国家追根究底,想懂得那里的人是什么样子,怎么生活,怎么思想的,以和我自己及周围的中国人对照。总是想追本溯源,看现代外国的所谓文明是怎么来的。”
金克木晚年写下的各种文字,差不多都可以看成这追查的结果:“我追索儿时的问题,由今而古又由古而今,由东而西又由西而东,过了几十年;世界和中国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前面所说情况已成历史;问题也不能那样提了,但不等于解决。……这些文章可以说是我在七十岁时回答十七岁时问题的练习,只是一些小学生的作业。这些习作也算是我交给我的小学老师和中外古今的,可得见与不可得见的,已见与未见的,各种各样的,给我发蒙的老师们的一份卷子。”更重要的是,这个追查过程让金克木意识到,单靠书本无法完整认识世界,他长大后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原先“在中国所遇到的各种人也都是我的发蒙老师,教过我不少知识。这样我才自己以为有点‘恍然大悟,原来死的书本记录是要同活的人联系起来才能明白的。”
我很怀疑,金克木之所以有意含混《旧巢痕》的文体,就是为了开阔作品的理解空间,让读者在注意书本的同时留意人物,从而观察他身经的时代,综合考虑一个时期的基本社会风貌和人的各种潜在心理。《旧巢痕》从他出生写起,因为他“是在中国的新旧文化互相猛烈冲击中出生的。儿时所受到的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中充满了矛盾。在家里一面念‘诗云‘子曰,一面认ABCD”,古今中外的混杂,具体而微地体现在一个小城的孩子身上。
二
明末清初农民大起义,社会动荡,金克木远祖自四川流落至安徽寿州凤台县。道光年间,高祖迁至寿州城内。太平天国末期,他的曾祖殁于苗沛霖攻打寿州之役,朝廷明令褒奖,并恩赏其祖父秀才头衔,其祖父“竟不肯借此进一步应考,也不肯利用这个去走动官府,却躲在家里不出来,只极力培养他的下一代独子。他自己四十多岁就死了。他的独子却考取了秀才,又补上了禀生,每月有官费,而且有资格给考秀才的童生作保人以取得报酬。他于是成了教私塾的教师,还常常做些诗文,有了点名气”。尽管不是世代书香门第,但从曾祖到父亲这一代,也算得上读书之家了。
1894年,金克木父亲受老师之邀赴军中,未至而邀者已随丁汝昌、邓世昌殉国。其师理丧时,金父因表现仗义,获得推荐,从而结识军门,先后谋得几处“卡子”。“卡子”是“曾国藩和李鸿章在打太平天国和捻军时,为筹军饷设了很多‘厘金关卡,在水陆码头商旅必经之地设上‘卡子,派一个官吏,带上差人和扛枪背大刀的兵,拦路抽税”。从“卡子”上赚了一笔钱,金父“就照当时清朝的公开卖官条例,花钱‘捐班,买到了一个县官之职”,管辖地是江西万载。尽管是末代皇帝的末代县官,仍然不乏文字或口头逢迎,而即便从这些略显夸张的话里,也能感受到丰富的时代消息。如兴建近代机构,“兴警察军,设习艺所,建城乡中小学堂及师范传习所,预筹经费,规画久远”;如开办学校,“州治设中小学堂五所,八乡陆续增建,皆赖公督训而成”。
金克木出生的1912年,父亲五十九岁,生母十九岁。他的生母是江西万载县人,生于铁匠铺,为丫环收房。这一年中华民国成立,金父已不再是县官,且被扣押抄家。转过年来,金克木还不到一周岁,父亲就突然离世了。远在河南的异母长兄归来善后,并带回了包括大嫂在内的数口之家。
其时,依仗自己的联络之才,金克木长兄的事业正如日中天。一位网罗人才的大公子发现其长兄“不是寻常之辈,很有点经济韬略,杂学旁通,是封建传统中的非凡人物,绝非一个文人或学究。大概不消多日,两人心照不宣,大老爷弃文就武,由教书而秘书,由文秘书而武秘书”。因父亲去世,其长兄只好暂时回家“守制”,却“毫不犹疑地进行活动”。大嫂是官宦人家出身,见多识广,回家处理丧事,恰好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在两句话禀明婆母之后,她就一手掌握大权,安排一切”,其精明果敢有类凤姐。“不消多少天,在一对能干夫妇的全权指挥下,全家连同所有的家私一起上了大船,还挂上某府、某堂的号灯,浩浩荡荡由江西回安徽去了。”
回到安徽,大哥继续出门闯荡,大嫂留在老家。金克木身边的生母、嫡母、大嫂和二哥、三哥,就都成了他最初的启蒙者。三岁左右,金克木开始学说话,“我探索人生道路的有意识的学习从三岁开始。学说话的老师是从母亲到大嫂,学读书的老师是从大嫂到三哥”。生母最早跟金克木进行语言交流,“当她教我叫她那个写不出来的符号时,她是教我说话和对她做思想交流”。除了母亲,大嫂是教金克木说话的第一位老师,她“说话的特点是干净,正确,说的句子都像是写下来的。除了演讲、教课、办外交以外,我很少听到人在随便谈话时像大嫂那样说话。她不是‘掉文,是句句清楚,完整”。
这一家人说话,称得上五花八门。“我的生母是鄱阳湖边(按江西)人,本来是一口土音土话,改学淮河流域的话。……嫡母说的也不是纯粹(按安徽)安庆话,杂七杂八。回到老家后,邻居,甚至本地乡下的二嫂和三嫂都有时听不懂她的话,需要我翻译。她自己告诉我,她的母亲或是祖母或是别的什么人是广东人,说广东话,还有什么人也不是本地人,所以她的口音杂。”大嫂是河南人,“讲的不是河南土话,是正宗的‘中原音韵吧”。两个哥哥和其他家庭成员,说的则是安徽寿州话。
这样复杂的方言系统,让金克木学说话的过程很有独特性,“我学说话时当然不明白这些语言的区别,只是耳朵里听惯了种种不同的音调,一点不觉得稀奇,以为是平常事。一个字可以有不止一种音,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说法,我以为是当然。很晚我才知道有所谓‘标准说话,可是我口头说的话已经无法标准化,我也不想模仿标准了。”金克木后来没有任何畏难情绪地学各种外语,是否跟他从小习惯各种方言的转化有关?
学说话与学读书相关,“读书也是说话,当大嫂教我第一个字‘人和第一句话‘人之初时,我学习了读书,也学习了说话”。从此,大嫂开始教读《三字经》,“她梳头,让我看着书,她自己不看,背出两句,叫我跟着一字字念,念熟以后背给她听”。如此这般,上午读书成了金克木的日常功课。“他每天得一枚‘当十铜元,一直到他把整本《三字经》读完,没有缺过一次。中间大嫂曾反复抽查,让他连续背诵,都难不倒他。不过大嫂并没有给他讲内容,只偶尔讲讲,例如,‘孔融让梨,说,‘融四岁能让梨,你也四岁了,要学礼节。”过了将近三十年,金克木在印度佛教圣地跟憍赏弥念梵文诗,“开头他也是讓我看书,他背诵,吟出一句原文,再改成散文句子,再作解说,和中国与印度古书中的注释一模一样,说出来的就是散文,吟出来的是诗”,让他恍然觉得和大嫂当年教他《三字经》的情形相仿。
这或许是印度和中国共同的传统的讲授方式,背诵为主,讲解为辅,礼俗也渗透在讲解里?这种教学方式,受新潮影响的三哥不以为然,偶尔在回家时实行新式教育法。“在他念了一段书以后,上新学堂的三哥认为这样死背书不行,买了一盒‘字块给他。一张张方块纸,正面是字,背面是画。有些字他认得,有些字认不得,三哥便抽空教他。他很快念完了一包,三哥又给他买一包来。”这样新旧方式交替着教了一段时间,四岁多的时候,金克木“念完了《三字经》和一大盒‘字块,可是不会写字,不会讲”。按传统教育方式,《三字经》以后,应当是《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但这时发生了一件事,致使金克木的传统发蒙中断,其所接受的教育转向了另外一条轨道。
三
1917年,金克木五周岁,三哥中学毕业后回到了老家。有一天,大嫂在饭桌上向全家宣布,从今以后,金克木归三哥教。三哥是新派人物,过去只是偶尔回家,偶尔干涉一下传统教学,现在要全面接管金克木的教育了。走进三哥屋内,景象果然与大嫂等旧式内室不同,“有一台小风琴和一对哑铃。桌上放的书也是洋装的。有些书是英文的。有一本《查理斯密小代数学》,我认识书面上的字,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每天早晨,三哥两手各拿一个哑铃,上上下下,“一、二、三、四”做早操。有时两手的铃还撞击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所谓“哑铃不哑,代表新风气说无声的语言”。
三哥粗粗算了一下,金克木当时识字差不多有一千了,传统的“三百千千”,包括讲典故逸闻的《龙文鞭影》,都不够适应新形势,便决定按新式学堂的方法来教,于是上街买了一套商务印书馆的《国文教科书》,“那比用‘人、手、足、刀、尺开头的一套还要古一些,可能是戊戌变法后商务印书馆编的第一套新式教科书,书名题字下是‘海盐张元济题。书中文体当然是文言,还很深,进度也快,可是每课不长,还有插图”。
选定了教材,三哥开始授课。“这书的开头第一课便是一篇小文章,当然是文言的,不过很容易,和说话差不多。三哥的教法也很特别,先让我自己看,有哪个字不认识就问他。文章是用圈点断句的。我差不多字字认识。随后三哥一句一句教我跟着念。他的读法和说话一样。念完了,问我懂得多少。我初看时凭认的字知道一点意思,跟着他用说话口气一念,又明白了一些,便说了大意。三哥又问了几个难字难句要我讲。讲不出或是讲得不对,他再讲解,纠正。末了是教我自己念,念熟了背给他听,这一课便结束了。”书中的文言,也让金克木熟悉了书本的说话方式。
尽管是新式教科书,但金克木对其中的选文并不满意。或者说,传统开蒙系统携带的礼俗教育,并没在新教科书中完全消失。在读这本教科书之前,金克木曾听嫡母念儿歌:“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喝,下不来。叫小妞,抱猫来,叽里骨碌滚下来。”生母也半说半唱地教他,“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新式教科书上的两课也给金克木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课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另一课卞庄刺虎是讲“两虎相斗,必有一伤”。这些故事给金克木留下的印象太深了,他晚年还常常想起。“小老鼠怕猫,黄莺儿唱歌挨打,鹬蚌、两虎相争,宁可让别人得利,这些便是我学读书的‘开口奶。这类故事虽有趣,那教训却是没有实际用处的,也许还是对思想有伤害而不利于处世的。”
新旧交替时期的常见情形是,新或旧的教育还没怎么展开,旧或新的干扰就先来了,最终是新是旧,要看谁更有权力主张。因为学习速度快,一套《国文教科书》金克木很快就要读完了。这时候,大哥要从外地回来,三哥赶紧中断了新式课本的教学,改教《论语》。这书跟《三字经》和新式教科书都不同,“没有图还不说,又是线装木刻印的大本子。本子很长,上下分做两半。上半都是小字,下半的字有大有小。大字的本文开头和中间有圆圈,这是标明章节的。句子不分开,句中插些双行小字注,读时要跳着念大字,不连贯。这书看样子就不讨人喜欢,内容更稀奇古怪”。
虽然内容古怪,大字的正文之外还有小字的朱熹注,但金克木念过《三字经》,对孔子和《论语》并不陌生。三哥略略介绍一下,他就明白了,照传统,这是经书,最重要,必须熟读。过去因为跟应考有关,传统的教法是连大字带小字一齐背诵,只许照小字讲解大字。三哥的教法跟传统不一样,“他说,现在不要应考了,不必念朱夫子的小字注了。至于上面那半截书的什么‘章旨‘节旨之类批注都可以一概不管。三哥教得很简单,要求的是识字,能背诵,要能连续背下去。”背诵恰是金克木的特长,三哥也不要求拖长音吟唱,因此不一会儿就熟读成诵,当天就把第一篇的三句都背会了。
金克木学《论语》的速度太快了,教的内容很快背熟,字也都认识了,完成后就趴在椅子上看三哥写字。三哥不便赶他走,就在他“念书的方凳上也摆上一块有木盒子的小砚台,一小锭墨,一支笔,一叠红‘影仿叫弟弟也写字,免得老早就放学或则总在他旁边好像监考试一样看他读书写字”。三哥要求金克木自己磨墨,拿笔把“影仿”上的红字一笔一笔描成黑字,“要讲笔画顺序,不能乱涂。更重要的是执笔要合规矩,拇指和食指捏在笔两边成为‘凤眼,中指和无名指分放在拇指和食指各一边,小指靠在无名指后边,离开笔头至少一寸,手腕要略略悬起”。
三哥用这办法把自己从被监控的状态中解脱了出来,因为这可比念书难多了,金克木“忙习字的时间比念书多,而且每次都是满手墨污,写完就要去洗手。单是执笔法就练习了不少时候。这样,他就没工夫去和三哥捣乱了”。写的第一篇“影仿”,都是笔画少的字,“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可知礼也”,复杂的“尔”和“礼”用简笔。即便不熟悉现代文学,也看得出来,这正是鲁迅那鼎鼎大名的《孔乙己》同名人物名字的出处。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悚然一惊,仿佛看到孔乙己拖着他的破旧长衫,一步一步从古旧的书本,走进了复杂万端的现代社会。
四
随着识字渐多,金克木看三哥的室内情景,也为之一变,“三哥桌上摆的高高一堆线装书是《古文辞类纂》,只第五个字还不认得,也不知道这是著名的桐城姚鼐编的著名的古文选本。三哥这时也不大读古文,倒是叽哩咕噜常常读英文书。有几本英文书上有中国字,那是《华英进阶》”。这两本书,加上前面提到的《查理斯密小代数学》,恰好构成了当时教育系统中的古、今和文、理,也是三哥当时那代人常见的知识结构。
金克木翻过《查理斯密小代数学》,没读出什么头绪,三哥抽空开始教他学英文。“哥哥照他学习时的老方法教。先背《英字切音》,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拼起来,顺序发音好像念日文字母表,不知是不是从日本学来的。再读本世纪初年的《新世纪英文读本》。‘一个男孩,一个桃,一个男孩和一个桃。都是单音节词,容易背,不过还得记住字母拼法。还要学英国人教印度人的《纳氏文法》,也就是‘葛郎玛。第一册很薄,第四册很厚,要求学完前两册。这可难了。开头讲的全是词类,名、形、代、动、状、连、介、叹。名称就难记,还得背定义。名词定义背了几天才会,还是拗口。……句子出来,更讨厌。‘你是谁要说成‘谁是你。是字也得跟着你变。先说是,你字还没出来,怎么知道跟谁变?”
照金克木的说法,上小学前,三哥只私下教过他英文字母和几句英文,甚至说“我刚满十八岁来北平(北京)打算上大学时还不会英文”。这并不耽误金克木去北平前,通过读马建忠的《马氏文通》,琢磨出一种独特的英语学习方式:“马氏虽是学外国文出身,文言文也写得不错,可是越读越难懂,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反倒是引的例子好懂些,有些是我读过的。于是我倒过来读,先看例句,懂了再看他的解释。这样就容易多了。灵机一动,明白过来。是先有《史记》,后有《文通》,不是司马迁照《文通》作文章,是马氏照《史记》作解说。懂了古文看文法,很有意思。不懂古文看文法,照旧不懂。……这样一开窍,就用在学英文上。不用文法学英文,反用英文学文法。不管讲的是什么,不问怎么变化的规则,只当作英国人讲的一句话,照样会讲了再记规则。说话认识字在先,讲道理在后。懂了道理更容易记。学文法先背例句,后背规则,把规则也当作一句话先背再讲。把外文当作古文念,果然顺利多了。接着索性颠倒下去。不从英文记中文,反从中文记英文。”
三哥不知道金克木用了这个方法,只是觉得奇怪,他的学习速度越来越快。“其实我用的是学古文的老办法,把外国文当作本国文,把本国文当作外国文。成为习慣了,以后我学什么文也用这种颠倒法。不论变化怎么复杂,我只给它列一张表作为参考,然后就背句子。先学会,后解释。文章在先,文法在后,把文法书也当作文章读。”这跟当时教育方法相悖的倒行逆施,大概学习效果颇佳,以后金克木便一直如此了。
这样的效果,让金克木确认了以受教者为主的学习方法,在以后的教学中经常应用。1932年,有朋友介绍金克木到山东德县师范教国文。师范课程中必须开教育学和儿童心理学,不料请金克木去的朋友选好课本,教了不久,突然离开学校,金克木只好接下这两门课。打开教材一看,心理学太浅,太陈旧,教育学又太深,并且都是用文言写的。应该是想到了自己学英文的方法,金克木便没有照本宣科,而是把两本教材“当作‘国文的补充读物教,着重讲语言,大略讲一下内容”。这一来,既“讲了课本,又讲了课本以外我所知道的有关知识”,顺利完成了教学任务。
1939年,经陈世骧介绍,金克木到辰谿桃源女中,教四个不同年级的英语,课本竟然“是四个书店出版的,商务、中华、世界、开明,各有一本,体系各各不同,编法互不一样,连注音方法都有三种”,真叫人为难。金克木急中生智,又用上了他琢磨出来的学习方法。“学语言不是靠讲道理,不能处处都问为什么,这个‘为什么,语言本身是回答不出来的”,因此决定“不以课本为主,而以学生为主,使初一的小孩子觉得有趣而高一的大孩子觉得有意思。她们一愿意学,我就好教了。我能讲出道理的就讲一点,讲不出的就不讲,让课本服从学生。我只教我所会的,不会的就交给学生自己,谁爱琢磨谁去研究,我不要求讲道理。我会的要教你也会,还要你学到我不会的。胜过老师的才是好学生”。就这样,金克木顺利度过了难关。
金克木究竟能不能教好,连介绍他的陈世骧都有些担心:“起初我是不大放心的。有位朋友说,像你学的这样的英文能教中学吗?我相信你能教,果然教下来了。”这样的教学方式看起来出人意料,却是耐心摸索的经验之谈。虽然金克木自谦为“听用”“救场”,其实可以从中看到新旧交替之间的时代之际,见出一个人学、教之间的巧妙转换。
五
1918年,金克木六周岁,大哥临时从外地回来,顺便考察他读书的进度。考察的结果是,从三字经到四书,都背得非常熟练。大哥由此指导了传统的以记诵为主的读书顺序,“趁记性好,把《四书》念完就念《五经》,先不必讲,背会了再说。长大了,记性一差,再背就来不及了。背‘曰若稽古帝尧,‘乾元亨利贞,就觉得不顺嘴了。到十岁再念诗词歌赋、古文,开讲也可以早些。《诗》《书》《易》《礼》《春秋左传》,只要背,先不讲,讲也不懂。这些书烂熟在肚子里,一辈子都有用”。
大哥在家中住了一段日子,对金克木的读书又有嘱咐:“你念书还聪明。我们家几代念书,不能断了‘书香。先要把旧学打好根底。……十岁以前,把《四书》《五经》都背过。十岁以后念点古文、唐诗、《纲鉴》。现在世道变了,没有旧学不行,单靠旧学也不行。十岁前后,旧学要接着学,还要从头学新学。……有些书,八股文,试帖诗,不用念了,你也不会懂。有些‘维新书,看不看都可以。有些大部头的书可以翻翻,不能都懂也算了。有些闲书不能看……小本、小字、石印、有光纸,看了,眼也坏了,心也坏了。记住,不许看。有不少字帖是很难得的,没事可以看看,但不能照学,先得写好正楷。……记住,不要忙着去学行、草、篆、隶。”
四书五经打底,练字从楷书开始,这是传统一步步打基础的教育。除了这些,大哥还讲起杂学:“头一条是要把书念好,然后才能跟你三哥同大嫂学那些‘杂学。那是不能当饭吃的。可是现在世面上,一点不知道不行。要知道,有的事也要会,只是不准自己做。为了不受人欺负愚弄,将来长大了也许用得着应酬,但不许用去对付人。我们家历代忠厚传家,清贫自守,从不害人。”临行前,大哥还专门给金克木讲了《诗经·关雎》,算是来自血亲的开蒙仪式:“这是《诗经》,开头是《周南》,这是第一篇。记得孔夫子说的话吧?‘不学诗,无以言。我亲自给你起个头,以后三哥教。建亭来了,再由他教。我不教你念几句书,总觉得缺点什么。伯伯(按爸爸)要在世,他一定会亲自教你。现在我无论如何得亲自教你几句书。”
大哥离开后一段时间,大嫂让金克木助她理书,主要是弹词,《天雨花》《笔生花》《玉钏缘》《再生缘》《玉蜻蜓》《珍珠塔》《双珠凤》《庵堂认母》《义妖传》《缀白裘》等,还有两本棋谱,《桃花泉弈谱》《弈理指归图》,并《六也曲谱》一种。大嫂对金克木说的一番话,几乎是大哥谈到杂学的翻版,不过大哥多讽,大嫂多劝:“念书人不光是要念圣贤书,还要会一点琴棋书画。这些都要在小时候学。一点不会,将来遭人笑话。正书以外也要知道闲书。这是见世面的书,一点不懂,成了书呆子,长大了,上不得台面。圣贤书要照着学,这些书不要照着学;学不得,学了就变坏了。不知道又不行。好比世上有好人,有坏人,要学做好人,又要知道坏人。不知道就不会防备。下棋、唱曲子比不得写字、画画、作诗。可是都得会。这些都得在小时候打底子,容易入门。将来应酬场上不会受人欺负。长大了再学,就晚了。”
理出这些书来,大嫂忽然来了兴致,或者是来了兴致才理出这些书来,要给大家唱书。唱的是《再生缘》,简单交代了故事情节,就开始唱。“大嫂的唱法很好听,不知是什么曲调。大体是相仿的双行七字句对称调,有三字句夹在中间便三字停顿一下。虽然有点单调,却并不令人厌倦。到后来小弟弟成了大人,学了咏诗,听了戏曲,也没弄清大嫂唱的是什么调子。那既不是旧诗,也不是江南弹词,又不是河南坠子,更不是河南梆子(豫剧),离昆曲也很远,却像是利用了咏旧诗七律的音调,改变为曲子,也可能是大嫂自己的创造。听的人一半是听故事,一半是听音乐。”
大嫂的唱书,金克木印象很深,以后会就此反思文化的流转方式,“中国的读书人在全人口中从来就为数不多。我们的文化传统也是靠口传的比靠文字书本的多。唱书说书不是仅对文盲有吸引力,知识分子,不论低级高级,听书迷,爱听评弹大鼓的,也不少。”也就是说,这种唱书,是很多不识字人的知识和礼俗训练,让很多人虽是文盲却并非“书盲”。1940年代,金克木在印度听乡间人唱他们的史诗,印度的有识之士已经察觉到文盲快要兼“書盲”的危险信号,“假若文盲再加上‘书盲,视听全断,没有了说书人和听书人,各色史诗都不再传唱了,只剩下迎神庙会使人不致全盲于传统了,那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史诗重演而不自知?以旧为新?”
大嫂开始唱书,金克木就开始跟着看。此后,得到大嫂允许,便把唱的《天雨花》一本本拿去看,“他越看越快,没过多少时候,大嫂的摆出来的藏书已被他浏览了一遍,看书的能力大长进,知识也增加了不少。遇到不认识的字和讲不通的句子,也挡不住他,他会用眼睛一路滑过去,根本不是一字一字读和一句一句想,只是眼睛看。这和读《四书》《五经》大不相同,不过两者的内容对他来说都是似懂非懂。”后来,金克木找到家里的各种藏书,也用上面的方法来读,“他看这些文言、白话、正经的、不正经的,各种各样的书都是一扫而过,文字语言倒能明白,古文、骈文、诗词、白话,中国的、外国的,他都不大在意,反正是一眼看过去,心里也不念出字。大意了然,可是里面讲的事情和道理却不大了了,甚至完全不懂,他也不去多想。这一习惯是由于偷偷看书怕被发现而来的。尽管是正经书,也不许私自动,所以非赶快翻看不行。结果得了个快读书的毛病,竟改不掉了。”
大概在说了关于杂学的一番话之后不久,大嫂开始教金克木学曲和学棋。这个教育过程没有详写,能够知道的是,大嫂后来有了别的嗜好,对教金克木“下棋、吹箫的事不热心了;说是棋让到四个子,可以了,自己去学棋谱吧。曲子是学不会的,箫吹得难听极了,‘工尺上四合也分不清,调不准,不用学了”。金克木好像的确没什么音乐天赋,上小学的时候,弹风琴吹笛子也只是勉强及格。倒是跟大嫂学的围棋,成了他一生的爱好,因此结交了很多朋友,并写出了很多值得琢磨的文章。
六
除了上面提到的家庭成员,还有一个人算得上是金克木家庭教育的一部分,就是上面大哥提到的“建亭”。三哥准备去教小学,没有工夫教金克木了,可大哥吩咐的教学任务还没有完成,是否让金克木上小学也还得请示大哥。恰好,这时有个和三哥年纪差不多的本家侄子,也就是建亭,因无事可做,想教个家馆。三哥连忙趁机脱身,“便请他来,借给他这個小客厅作学塾,教小弟弟,也就是他的小叔叔。同时找了左邻右舍的小孩子,还有那位侄子自己收的几个大小不等的学生,正式开塾”。
金克木入塾读书时,离五四运动还有一年,私塾仍然是旧日模样,拜师仪式也显得颇为庄严肃穆。“开学时,客厅里四面摆着各色各样的桌椅,都是学生从自己家里搬来的。正中间一张条几,上有香、烛,墙壁上贴着一张红纸,上写‘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左右边各有两个小字,是‘颜、曾,‘思、孟。条几前的方桌旁两张太师椅是老师座位和待客座位。……老师亲自点起香烛,自己向孔子的纸牌位磕了头,是一跪四叩。然后,三哥对弟弟努了努嘴,弟弟连忙向上跪下,也是一跪四叩。那位侄子老师站在旁边,微微弯着腰。小孩子站起身,回头望一望这位老师,略略踌躇,没有叫,又跪了下去。老师并没有拉他,却自己也跪了下去,不过只是半跪,作个样子。小孩子心里明白,稍微点了点头,不等侄子老师真跪下就站起身,老师也就直起身来。三哥紧接着朝上一揖,侄子慌忙曲身向上陪了一揖。这是‘拜托和‘受托之意。孔子和他的四个门徒好像是见证人。”
入塾之时,金克木除了背诵过上面提到的几种书,还念了《孟子》,读过《幼学琼林》,“是四六对句的骈文,专教一些典故,还由此学了一些平仄和对对子的常识”。拜师仪式结束后,侄子老师问读书到什么地方了,金克木答《周南》《召南》已经读过,该《国风》了。“老师翻到该念的地方,一句一句念,小孩子一句一句跟着念。念完了,老师说:‘回位去念,念熟了,拿来背。他一句也没有讲解。”接下来,老师一个个问下来,童蒙们读书进度不一,念到《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论语》《孟子》的都有。按“三百千千”到四书再到五经的顺序,金克木年纪最小,念的书却最深。
因为背书速度快,侄子老师命习字《九成宫》,然后温习读过的书。“整个书房里所有学生都是大声念各自不同的书,谁也听不清大家念的是什么;而且各有各的唱法,拖长了音,有高有低,凑成一曲没有规则的交响乐。亏得这位年轻老师坐得住。他还摊开一本书看,仿佛屋子里安静得很,或则他是聋子。这倒也许是一种很奇特的训练,使得小孩子长大了,在无论怎样闹嚷嚷的屋子里,他都仍然能看书写字。”以后去北平,有段时间跟朱锡侯和几个朋友住在一起,三个人学小提琴,拉出可怕的声音,金克木读法文巴尔扎克小说,对噪音充耳不闻,大概就是小时候打下的底子。
私塾教育没能持续多久,转过年来,金克木就随三哥去他任教的小学读书了,读书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其实无论大哥大嫂和三哥,还是侄子塾师的教育,主要都落实在书本上。对主张“读书·读人·读物”的金克木来说,书本以外人和物的教育也很关键,“不比书本小,也许还更大些”。不过,金克木童年似乎并没有多少值得提起的人和物的教育,或者他自己提到的少。只三哥的放风筝和种菊花,大哥的抓麻雀,算得上是难得的时光。十几年后,金克木在大城市的小酒店里吃到酱山雀,“他喝着酒,对面前的酒友讲儿时这件事;但酒友不以为异,却去说捉麻雀的方法;他们不能体会天天念《告子》没有任何小同伴和游戏的寂寞童年的心情”。
就在这样的寂寞中,金克木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她带他看到了一个更大的世界。“她的小辫子上还扎着小小的野花。一见面就很熟。她带我到门外菜园中和麦田里,告诉我什么草,什么虫,这样,那样,全是我第一次听到的新鲜事。”不过好景不长,一两年过去,再见这个女朋友的时候,她“仍然梳着辫子,扎着野花,仍然和我一起出门玩,可是我觉得有点别扭,因为她走路一拐一跛,走不快了。原来她裹上了小脚。我在家中见到过的女人全是小脚。我以为女人生来就是那样的。这时看到她那双尖尖翘起来只用后跟走路的小脚,才知道那是制造出来的。……我不知为什么从心底泛出一阵说不出的感觉,仿佛是恶心要吐。看到她长得比上次更好看,偏偏有这双怪脚,走路一歪一扭,变成了丑八怪的样子,于是我连大人的小脚也厌恶起来了。”对小脚的憎恨,金克木到老都丝毫没有缓和,这种感情甚至转移到了高跟鞋上,可见制造出来的这双怪脚,给金克木留下了多么恶劣的印象。
不只是缠小脚的问题,《旧巢痕》里写了很多女性,从看到自杀的女人,到母亲,二姐,三姐,二嫂,到二哥的两个女儿做童养媳,甚至大嫂从深明事理到生出牌瘾,都显示出金克木对女性命运的关注。这些关注引出的是关心和反思,金克木晚年反复讲,“从整体说,从全社会说,以性别分,女性是受男性压抑的。这是显文化,不容否定。同时,从局部说,从一个个人说,男性受女性支配的事并不稀罕。这是隐文化。应当说,文化是男女双方共同创造的,而女性起的作用决不会比男性小多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说,只有出现了这样的认识,人类才有了所谓进步的可能。也只有出现了这样的认识,那些在旧时代完全没有理由辩护的事,才有了被救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