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云 霍会蚕 王亚茹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妇产科 开封 475000)
剖宫产瘢痕妊娠(CSP)为产科危急症,近年来随着产科微创医疗理念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子宫动脉化疗栓塞术(UACE)联合超声引导下清宫术为代表的手术体系成为治疗CSP的一线方案[1]。本研究在探讨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CSP临床疗效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其疗效的相关因素,旨在为提高整体治疗效益提供参考。
本研究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病例纳入对象均为我院收治的剖宫产瘢痕妊娠孕妇,样本量100例,病例入院时间段为2018年1月~2020年12月。年龄26~38岁,平均年龄(34.12±2.15)岁;妊娠时间6~18周,平均妊娠时间(12.45±2.15)周。
1.2.1临床治疗
本组100例孕妇均采用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方案。(1)UACE:指导孕妇取仰卧位,于患者右侧股动脉定位穿刺点,常规消毒、铺手术巾、局麻后,根据Seldinger穿刺法予以穿刺成功后, 置入5F Cobra导管,采用碘海醇左侧髂内动脉造影,对瘢痕妊娠病理特征进行观察;然后采用甲氨蝶呤予以患者灌注化疗+明胶海绵颗粒栓塞剂栓塞,左侧子宫动脉化疗栓塞成功后再采用同样的方法予以右侧子宫动脉化疗栓塞;手术完成后,将导管鞘拔除,穿刺点加压包扎,常规体征监测[2]。(2)清宫术:成功化疗栓塞后2~3d,采用超声引导方法予以清宫术治疗,待超声提示孕妇宫腔内无异常回声后,提示清宫结束。
1.2.2单因素分析
UACE联合清宫术疗效判定标准:成功:经治疗后患者妊娠试验结果转阴,无腹腔内出血,超声复查显示子宫下段包块缩小;失败:超声复查孕妇血β-hCG水平未下降,并呈持续性增长态势,腹腔出血量增多[3]。根据上述标准,将本组100例患者的手术疗效分为成功组和失败组,并以患者手术失败为因变量,以可能造成手术失败的相关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分析,包括年龄、孕周、总产次、剖宫产次、术前血hCG水平、本次手术距上次剖宫产时间、妊娠组织直径、瘢痕妊娠分型、瘢痕厚度等。
本组100例孕妇经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后,成功82例,失败18例,成功率为82%(82/100)。
经单因素分析,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成功组与失败组孕妇,在年龄、孕周、总产次、剖宫产次、本次手术距上次剖宫产时间、瘢痕厚度的比较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孕妇在术前血hCG水平、妊娠组织直径、瘢痕妊娠分型的比较上,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即失败组术前血hCG水平>100 000mIU/ml者比例、妊娠组织直径>5cm者比例、外生型瘢痕妊娠者比例均高于成功组(P<0.05),见表1。
表1 影响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CSP临床疗效的因素分析
CSP是诱发子宫大出血甚至子宫破裂的重要危险急症,UACE联合清宫术的治疗原则是在预防手术大出血的基础上终止妊娠,以改善孕妇预后。本研究中,本组孕妇经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的成功率为82%,即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CSP的成功率较高,疗效显著。然而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因UACE联合清宫术是一个多因子参与的复杂过程,各种病生理因素均可能影响手术效果。本研究结果显示,UACE联合清宫术治疗后失败组术前血hCG水平>100 000mIU/ml者比例、妊娠组织直径>5cm者比例、外生型瘢痕妊娠者比例均高于成功组(P<0.05),即孕妇术前血hCG水平、妊娠组织直径及瘢痕妊娠类型是影响手术效果的重要因素。(1)术前血hCG水平:血hCG水平越高,表明孕妇孕囊生长程度越旺盛,其胚胎植入肌层能力越强,手术对妊娠组织的清除难度越大,手术失败风险越高[4];(2)妊娠组织直径:妊娠组织直径越大,即绒毛着床的深度越深,增加了滋养细胞残存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手术难度[5];(3)瘢痕妊娠类型:外生型瘢痕妊娠孕妇的绒毛组织在瘢痕裂隙中的植入量较多,孕妇孕囊多于子宫肌层内生长,导致术中出血风险明显升高[6]。因此,在UACE联合清宫术手术实践中,手术医师应充分把握上述三项风险因素,完善手术操作方案,以提高手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