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积极创新探索,把公平正义理论提升到了新的水平,并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和新论断,不断深化了对社会公正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科学认识。主要包括: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的认识;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认识;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理论中“交往状况”的认识。
〔关键词〕习近平,公平正义,生产关系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5-0021-09
〔收稿日期〕2021-07-1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逻辑谱系、方法论特点及当代意义研究”(14BZX010),湖北大学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公平正义思想史研究”(2021GJZDPY012),主持人卢国琪。
〔作者简介〕卢国琪(1963-),男,湖北咸丰人,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不懈追求公平正义的政党。公平正义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而且也是一种价值导向,更是引导人类社会始终朝着进步方向迈进的重要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表明,公平正义既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系统和深入地论述了“公平正义”,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的相关理论,显示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从理论价值来看,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相关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和深化,而且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公平正义理论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所体现的思想理念和理论观点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从实践价值来看,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指导意义。
一、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的认识
在马克思撰写的文稿中,既没有一部专著专门研究公正问题,也没有一篇论文专门研究公正问题。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问题缺少认识和研究。相反,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旨趣和核心主题的全面解读,我们认识到马克思对整个资本主义的批判和研究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控诉与揭露,这种控诉与揭露并不是停留在表面上,而是通过一套科学的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性进行深入剖析,从而为我们指出解决不公正问题的路径。依照马克思的见解,公正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社会主义能够从空想变为科学,从理论变为实践,是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是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进行科学判断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实现公正条件进行透彻分析和研究的结果。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问题的深刻认识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时马克思思考问题已经开始聚焦制度层面,他认识到私有制根本不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利因素,而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利因素。他从制度层面思考问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在之后的许多研究中都体现出积极效应。马克思鲜明地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 〔1〕73 正是从现实角度出发而不是从思辨角度出发,马克思看透了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真假颠倒的社会。人们的实践活动表明,如果从抽象的思辨出发,就看不清资本主义社会的颠倒现象。马克思认为,如果从现实的实践出发就会看清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是虚幻的,尤其在交换领域,“事实上这种平等已经被破坏了,因为这种表面上的简单交换是以如下事实为前提的:他是作为工人同资本家发生关系,是作为处在与交换价值不同的独特形式中的使用价值,是同作为价值而设定的价值相对立;也就是说,他已经处在某种另外的在经济上具有不同规定的关系中了——在使用价值的性质,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本身都是无关紧要的那种交换关系之外” 〔2〕243。这就是说,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认识,只看到交换形式是不充分的,在交换形式平等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实质上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不公正。事实上,在阶级社会里,不论是哪一个特定主体都是处在特定的阶级关系中,没有超脱于特定阶级关系的任何一个特殊的主体。
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历史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分析主义的代表埃尔斯特曾指出:“撇开马克思的许多相反的命题,《资本论》中关于剥削的理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都体现了正义的原则。” 〔3〕205从埃尔斯特的论述来看,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就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是对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揭露。而且,马克思的公正思想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公正思想相比较是有很大区别的。马克思的公正思想把抽象性与空想性完全摒弃了,是从历史语境出发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公正的根源,从而为无产阶级政党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严厉地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指出空想社会主义者见解的危害性及其对英国和法国社会主义者的影响,并指出“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只要把它发现出来,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4〕732。也就是说,空想社会主义所讲的公正最大的问题是脱离了社会历史语境,抽象地谈论公正、理性和真理,这种公正只是一种道德层面的理论,没有深入到社会实践中把不公正的根源和实质揭示出来。
依据马克思的研究,如果从纯粹的思辨出发,而不从历史语境出发来研究公正问题,客观上就会带来消极后果,而且会“引起一种不可救药的混乱,就好像在现代化学中企图保留燃素论的术语会引起的混乱一样” 〔5〕310。由此可見,依据马克思的研究,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这给新时代共产党人研究公平正义问题提供了思想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语境对公平正义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阐明公平正义在新时代的重要性,把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的认识。
一是把公平正义提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需要深入到其内在要求中,习近平正是从这一视角进行敏锐思考,得出了全新的认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6〕13 这种全新的见解,新就新在透彻领会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中所蕴含的两个元素,一个是价值理念,另一个是价值标准,两者都以公平正义为载体。也就是说,公平正义绝不是附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外在物质规定。因此,公平正义其实也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每一个环节之中的。既然如此,那么就意味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把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始终贯穿于这一道路的全过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就必须把公平正义的价值基础始终熔铸在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通过公平正义的制度准则来体现,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中要始终如一地坚守公平正义的精神之魂。总之,我们要把公平正义融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儿女所取得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就是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使全体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更加渴望公平正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伟大事业再创辉煌,就始终要依靠公平正义凝心聚力。“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一重要论断,充分表明公平正义的价值定位和现实需求,表明习近平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显而易见,如果不坚持公平正义,人类不懈奋斗追求社会主义就失去了自身价值。“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一重要论断,一方面体现出我们党对公平正义内涵的理解愈来愈清晰,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党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初心与使命的信心愈来愈坚定,这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将会更加旗帜鲜明地追求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
二是把公平正义提高到全社会核心价值取向的高度。习近平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论述,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价值观为理论基础的,他要求“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 〔6〕147。这一重要论述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它把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完美统一起来,一个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者是前者本质要求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体系是多层面的,既包含国家层面,也包含社会层面,还包含个体层面,这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站在国家层面来高度凝练概括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站在社会层面来高度凝练概括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站在公民个体层面来高度凝练概括的。我们从社会层面来透视其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主要是两个元素,第一是中华民族道德体系中的特有精髓,第二是中华民族伦理遗传中的特有基因。如果从更广阔的视域来看,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与整个人类文明也是紧密联系的,它对整个人类文明所积淀的思想精华,也进行了选择性借鉴和吸收。尤其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谋求社会全面进步的价值导向。社会层面的“公正”核心价值观不仅对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具有巨大作用,而且对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发挥巨大作用,它的精神支撑和价值牵引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过程中有巨大作用。“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这对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也有了极大的深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就在于认识到公平正义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普遍认同没有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偏离了其应有的基本要求。习近平强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公平正义”的理论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和发展,这意味着把公平正义提高到全社会核心价值取向的高度。
三是把公平正义提高到增进人民福祉价值取向的高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要明确“为了谁、依靠谁”这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关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力量源泉和目标指向。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要么都是少数人的运动,要么都是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7〕39 据此我们懂得一个真理,那就是消除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是无产阶级政党的责任和使命,无产阶级政党始终不忘的初心就是不仅坚持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由人民共享,而且坚持所取得的物质成果同样由人民共享。在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上,习近平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公平正义提高到增进人民福祉价值取向的高度,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习近平掷地有声地宣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6〕3,并承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6〕4。这是“执政宣言”,昭示了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担当,表明他崇高的执政理念是执政为民,体现了他鲜明的政治自觉是时刻关注人民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理当主宰历史发展方向,社会公平正义的受益者无疑是广大人民群众。习近平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中国梦的美好愿景,并对中国梦进行了科学阐释,鲜明表达了一种愿望,那就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6〕36 这一思想彰显了一种新的执政理念,这种新的执政理念蕴含着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等三方面内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与坚持和维护社会公正同样都是密不可分的。增进人民福祉必然要求以维护社会公正为前提。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平正义这块基石对中国梦具有巨大支撑作用。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就不会有国富民强的美好图景;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国泰民安的景象也就不可能出现。只有真正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中国梦才得以真正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语境,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宣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6〕96 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6〕96。在习近平看来,“增进人民福祉”是最大的社会公平正义,事实上增进人民福祉的实践过程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过程。增进人民福祉就意味着必须把公平正义自觉蕴含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之中。增进人民福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这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人民立场坚如磐石。实践表明,铲除那些不同表现形式的社会不公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这就营造了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从而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最终目标是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习近平深刻而清晰地洞察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与“增进人民福祉”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是把公平正义提高到政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的高度。如上所述,习近平在认识公平正义时,不是泛泛而谈,而是深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中去认识公平正义。事实上,我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始终都在追求公平正义,正因为我党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是限于就某一方面有所体现,它不仅要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充分显示出来,而且还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都要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充分显示出来。但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标识也要看关键领域。那些在维护社会大局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领域,那些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领域,那些在保障人民利益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领域就是关键领域和重要领域。政法工作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因此,它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领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6〕148,这是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深入到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中去认识公平正义,这种理论创新针对性强,它不仅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而且对改进和加强政法工作,确保政法工作在追求公平正义中不失偏颇具有针对性和战略性。其核心思想就是强调政法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这一论断表明,无论是在认识水平上还是在重视程度上,习近平都是从新的高度认识依法治国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致性。把公平正义提高到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的高度,既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更具明确的未来指向性,它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确立了一个具有辐射作用的重点领域。
二、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认识
马克思认为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马克思强调公正问题是社会历史问题,这就意味着对于公正问题的思考一定不能从抽象的思辨角度出发,要深入到产生不公正问题的根源来研究问题。因此,马克思研究公正问题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的。恩格斯指出:“社会的公平或不公平,只能用一门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这种与物质有关的事实的科学——政治经济学。” 〔8〕488
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出发来研究公正问题,他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揭示和批判的理论基石有两个,一个是唯物史观,一个是剩余价值学说,而且,马克思通过对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研究,指出了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也就是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是资本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抗性质。如果我们对这一点看不清楚,那么对公正问题的认识就是片面的、肤浅的,这样认识问题的后果,“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9〕538。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条件下,生产是一个具有特定语境的概念,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语境意味着生产处于一种对抗性质:“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 〔10〕104马克思把建立在这种对抗性质基础上的等级、阶级的交换看作是不公正的交换。在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是交换领域不公正,在分配领域也是不公正的:“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这种做法和现存的阶级对抗和劳动产品在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是多少不相容。” 〔10〕104因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学者标榜的所谓自由贸易是不认可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自由贸易就是资本的自由,即使把阻碍资本前进的一些民族障碍排除了,其结果只不过是让资本更加自由活动罢了。“不管商品相互交换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与被剥削阶级存在。” 〔1〕86 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自由贸易其实就是一种假象,根本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存在,对于雇佣劳动来说自由的交换也是不存在的。因此,所谓的交换是虚假的交换,“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 〔1〕227。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不公正的實质在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条件下不公正的问题并非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讲还会导致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因而不公正实际上是一种危险行为。马克思曾经在批判那些庸俗经济学家时指出,假如事物的现象和本质能够直接合二为一,那么所有的研究都是多余的。因此,我们必须透过经济危机的现象看其本质。对经济危机的分析,马克思认为这些定期发生的灾难会导致灾难在更高的程度上重复发生,而最终导致用暴力推翻暴力。显而易见,马克思的公正思想与其他一切公正学说不同,他已经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去看问题,他对那些空想社会主义学派进行了批判:“问题并不在于实现某种空想的体系,而在于要自觉地参加我们眼前发生的改造社会的历史过程。” 〔11〕137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这给今天我们研究公平正义问题以极大的思想启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对公平正义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三个方面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认识。
对公平正义本质的深入研究,不难发现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就是如何分配权利、利益、自由等关涉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否需要建立一个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是一个无需争论的问题。习近平从制度设计的层面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12〕。他所提出的构建这个公正内容体系,是以“三个公平”为前提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科学的实现社会公正的内容体系,是有效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个内容体系既注重形式公平也注重内容公平,同时把公正的三个环节“起点—过程—结果”结合起来考量。这个保障体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十分契合的,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要求也是契合的,它把社会公正理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权利公平。权利公平是对每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资格确认的底线,实质上是从社会地位的角度对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认同。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有一个逻辑前提和实践前提,这个逻辑前提和实践前提就是权利公平。如果没有权利公平,人们的自我价值也就得不到确认,也就无法形成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民众普遍增强了争取权利公平的意识,这主要包括四种意识:其一是政治参与意识,其二是民主法治意识,其三是权利意识,其四是公平意识。特别是在权利意识上,民众的认知和诉求有了不同以往的新要求,如果说改革开放前民众对“权利”的认知和诉求更多的是在生存层面,那么改革开放后民众对“权利”的认知和诉求更多的是在发展层面。民众愈来愈反映强烈的是那些受到权利伤害和歧视的问题,这突出表现在教育、就业和福利等方面,当然导致民众权利伤害的原因是复杂的。民心不可违,习近平关于权利公平的论述深得人心。
习近平深刻阐述了权利公平思想。全体公民不论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都不能受到侵犯,不论是基本政治权利还是其他各项权利都不能受到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等诸多方面的权利都必须依法保障。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起到根本法律保障作用,我国宪法高度体现了人民性,它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利益不受到侵犯,就是从根本上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保障。习近平指出:“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6〕137全社会都要尊重和敬畏宪法,因此,我国设立了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我国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一重大举措意义深远,彰显了我党自觉恪守宪法原则的决心,彰显了我党弘扬宪法精神所发挥的表率作用。这是实现权利公平的重大举措,它为实现权利公平奠定了牢固的法理基础。
二是机会公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有必要条件的,这个必要条件就是坚持机会公平。从本质上讲,机会公平的内涵是指在生存和发展空间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平等机会。如果社会成员无法拥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会的不平等。机会不平等还会导致一些恶劣的社会效应,例如权力寻租、资源垄断等。机会不平等将会拉大社会贫富的差距,堵塞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通道。
习近平对社会存在的机会不平等现象极为重视,他说:“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13〕137-138让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平等机会,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民众的心愿,也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习近平反复强调要让公平正义的雨露滋润人民,要让人民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他曾经饱含激情地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13〕235这里的三个“共同享有”,有力地诠释了机会公平的内涵,在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用这三个“共同享有”来诠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愿景,具有极大的鼓舞作用。从个人层面来说,如果没有“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那么就不会确保人人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也不会确保人人拥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从国家层面来说,如果不坚持社会公正的理念,就不可能为全体公民创造出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只有矢志不渝地坚持公平正义,才能确保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人人有机会成就梦想。
三是规则公平。社会公平正义应有其自身存在的形式,而且要有维护其存在的保证,不然的话,这种公平正义就如同虚拟。学界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要依托于规则公平。规则公平的核心内涵是社会成员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都要公平遵守规则约束。习近平对规则公平问题极其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公平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全会作出的决议要求,“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13〕517。这主要是针对那些不利于公平竞争、不符合时代发展特点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13〕516-517。据此,全会的决定要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那些不合理的一切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并强调对非公有制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为了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得更加完善,全会在提出企业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强调公平竞争;在消费行为上,提出由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提出商品和要素在流动中要体现自由;在交换中要体现平等;要“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13〕517。习近平对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城乡居民公平发展的制度性根源问题有深刻的思考,他强调:“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3〕523习近平的上述思想对促进规则公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理论中“交往状况”的认识
马克思认为,“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既取决于生产的普遍发展,也取决于人们的“交往状况”。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理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既体现了公正“交往状况”,也体现了不公正“交往状况”。
一是世界普遍交往的过程实质是人类文明共享的过程。马克思指出:“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 〔9〕560 世界各民族的交往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的相互交往始终与人类文明共享密不可分,在交往的过程中,互通有无是人类文明共享的基本方式。马克思认为,世界交往的形成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因此人类文明共享也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的。人类文明共享是世界交往中的公正“交往状况”。
二是人类社会文明共享反过来加速世界交往。马克思以当时的中国为例来说明这个道理:“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 〔14〕609人类社会文明共享会促进相互交往的民族相互学习和借鉴,从而各自得到更快发展,并加速世界交往,这也是世界交往中的公正“交往状况”。
三是世界交往促进各国的紧密联系,加深了相互间的共享程度。“大工业发达的国家也影响着那些或多或少是非工业性质的国家,因为那些国家由于世界交往而被卷入普遍竞争的斗争中。” 〔9〕567 “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14〕3显然,在世界交往中,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会越来越紧密,世界交往的程度越高,各国间的联系就会越紧密,相互间的共享程度也越高。这是世界交往中公正“交往状况”的最佳体现。
四是资本主义社会主导下的世界交往既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有利条件,也成为制约人的发展的异己力量。“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支配(他们把这种压迫想象为所谓世界精神等等的圈套),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 〔9〕541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世界交往理论一方面提出了世界交往与共享发展的重大意义,这是世界交往中的公正“交往状况”,另一方面也指出了资本主义主导下世界交往带来的消极后果。这种消极后果就是世界交往中的不公正问题。如何避免世界交往带来的消极后果,消除世界交往中的不公正问题,马克思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作出专门论述,这要求在发展中给予新的阐释。这促使新时代共产党人思考以什么样的国际公正观丰富马克思世界交往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不仅在促进国内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而且在促进国际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从世界的“交往状态上”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理论的认识。
一是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公平正义理念。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既是习近平公正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外交战略思想的内容。
关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习近平进行了科学的阐释。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他呼吁金砖国家要有“三不管”意识,强调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都是我们始终坚持不变的信念;不管国际格局如何变化,平等民主与兼容并蓄都是我们始终坚持不变的信念;不管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改革都是我们始终坚持不变的信念。习近平强调,每个国家在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过程中都要发挥作用,每个国家在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中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把不同国家的关切与诉求体现出来,特别要注重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维护。其次要有科学的原则。习近平在巴西国会的演讲中提出了两条原则,其一是“必须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其二是“必须坚持主权平等”。这两条原则都是有利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是对维护国际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诸如建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新理念和“凝聚发展中国家力量”的新思路,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方面,针对信息化的浪潮,习近平对互联网安全问题特别重视,他强调在信息领域是没有双重标准的,每个国家对自己信息安全的维护是自身应有的权利。如果出现一个国家信息安全而其他国家信息不安全,这是不公正的;如果出现一部分国家信息安全而其他一部分国家信息不安全,这同样是不公正的;如果以牺牲他国信息安全来确保自身国家的所谓绝对信息安全,这更是不公正的。在国际交往场合,对信息领域的问题如此态度鲜明的表态,可见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与时代特征也是紧密联系的。从这些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新理念中,可见习近平对公平正义的思考是有针对性的,是细致入微的。
习近平强调,只要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就会把压力转变为动力,就会把危机转化为生机,就会用合作来取代对抗,就会用共赢来取代独占。关于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的问题,习近平认为,只有通过各国人民商量才会对世界以及世界各国人民好,既不能允许由一家说了算,也不能允许由少数人说了算。他指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15〕20这不仅表明中国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国际公正观,而且还将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二是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与中国外交政策具有一致性。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15〕20中国在这一外交宗旨的引领下为世界和平建设作出了极大努力,为全球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为维护国际秩序给出了中国方案。中国不断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这种国际关系是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在此基础上推动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 〔16〕45。再一次表明我国与各国的友好合作是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中国所倡导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内涵越来越具体,那就是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
中国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对待大国与小国是平等的,对待强国与弱国是平等的,对待富国与穷国是平等的,对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是非常尊重的。中国不仅对用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做法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而且对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对以强凌弱的霸权主义行径更是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在国家利益上,中国对他国权益不觊觎,对他国的发展不嫉妒,但对自己的正当权益必须坚决维护。不信邪是中国人民既有的特质,中国人民也有不怕邪的特质,既有不惹事的传统,又有不怕事的胆略。“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15〕21 这就是习近平代表中国人民所表达的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捍卫国家利益的鲜明态度。习近平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更是以强硬的语气重申:“中国人民也绝不允许任何外来势力欺负、压迫、奴役我們,谁妄想这样干,必将在14亿多中国人民用血肉筑成的钢铁长城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中国共产党奉行国际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将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各地区政党和政治组织发展交流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发展”〔15〕21。习近平的上述论述,充分反映“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核心是坚定维护世界公平正义,这与他提出的“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三个必胜”的思想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给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赋予了崭新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蕴。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语境就公正问题的历史性生成进行了深刻分析,习近平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语境把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提到新的高度,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是一个有着特定语境的历史生成性问题的认识;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来批判资本主义的不公正,预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而习近平则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系,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公正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的认识;马克思立足于世界历史的形成,指出世界交往的进步性,但在“交往状态”的问题上给后人留下了研究空间,习近平立足于当今世界“小小地球村”的现实,把国际公平正义视为世界“交往状态”,形成“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国际公正观,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关于世界“交往状况”的认识。马克思的公正理论是围绕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来展开研究的,习近平“公平正义”相关论述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来深刻思考的。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从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相关重要论述,对促进国内公平正义和国际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促进国内社会公平正义来看,习近平“公平正义”论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指导意义;从促进国际社会公平正义来看,习近平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国际公正观,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对促进国际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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