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志彬(黑龙江省高端智库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决定》的这一部署,既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现实背景,也要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举措,努力推进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方面,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体现。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县域统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另一方面,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县域”是连接城市,辐射乡村的关键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有助于形成我省自下而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体系,也有助于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并通过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和人才集聚,形成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效应。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我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75.8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全省1.9个百分点;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9亿元,同比增长5.2%,高于全省13.9个百分点;县域地方税收收入132.9亿元,同比增长1.1%,高于全省11.1个百分点。县域经济实现了对全省经济的正向拉动。但是,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仍然较为滞后,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2020年,排名我省县域经济首位的县(市)GDP总量为283.3亿元,仅相当于排名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末位的县(市)GDP总量的49.5%。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严重制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因此,《决定》提出,到2025年我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到50%,地区生产总值百亿元以上的县(市)超过50%。
产业发展是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只有做大做强县域产业,打造县域产业生态系统,才能持续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针对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产业短板较为突出的现状,《决定》提出,加快提升主导产业支撑力,每个县(市)至少培育发展1-2个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立县主导产业。深入实施民营企业梯度成长培育计划和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分层次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五头五尾”“百千万工程”“百大项目”,立足补链、强链、延链,编制投资清单和产业招商图谱,加大招商力度,做优存量、扩大增量,推进县域产业集群化、全链条发展。
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方面的短板弱项都会对县域经济发展形成掣肘。围绕加强推进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保障,《决定》提出,坚持“一县一区、一区多园”,规范园区管理机制,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配套服务功能,推动园区由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县域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对县域重大项目实行土地直供。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发展产业链金融、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优化调峰电价等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强化县域经济考评,继续实行“一图一表一评价”擂台赛机制。《决定》从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供给、金融支持、考核激励等方面,对推进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保障作出了明确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钉钉子精神,将《决定》的部署抓实落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的软硬件环境。
《决定》在充分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对推进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具有鲜明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刻画了蓝图,也明确了行动方案。“十四五”时期,我们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争先晋位意识,凝心聚力、务实进取、积极作为,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有力行动,把《决定》的部署贯彻好、落实好,真正把县域经济做大做强,把县域建设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