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理念的兼容性、目标的一致性、内容的关联性、方法的共通性等逻辑联系,为二者的有机融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时期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是职业院校育人工作的新要求,然而,目前职业院校中仍存在融合育人理念缺失、社会协同机制僵化、课程体系固化、师资匮乏等问题。对此,职业院校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意义;加快机制建设,营造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社会化育人机制;优化课程设置,完善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培育,打造胜任力强、专兼职结合的融合育人教师队伍。
[关键词]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合
[作者简介]孙莉(1981- ),女,四川纳溪人,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四川 南充 637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度南充市社科联重点课题“产教深度融合下高职院校思政课育人创新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NC2020A023,课题主持人:孙莉)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20-0066-06
2019年10月,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要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①。从国家颁布的政策可以看出,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应是职业院校育人工作的新要求。职业院校应紧跟时代步伐,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一、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逻辑联系
1.教育理念的兼容性。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首先体现在教育理念的兼容性。一方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都崇尚艰苦奋斗精神。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和树立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是重要基础。崇尚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既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底色,也是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追寻的精神“路标”。
另一方面,创新引领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共同的价值取向。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劳动与传统的劳动在方法、形式以及意义上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了改革与创新。同时,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创新与创业活动融合的教育,“新”始终是“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引领,既是基本常识,也是必然逻辑。
2.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都旨在锤炼学生的实践品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这也是二者目标一致性的体现。
一方面,在劳动教育过程中,学生通过参加不同形式的劳动活动,增强劳动技能、培养劳动意识和情感、养成劳动习惯,全面锤炼自身的实践品格,为日后进行各类劳动实践奠定基础。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职业院校学生借助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把自己学习生活中的创新点子、创业想法付诸实践,在各种创新创业活动中形成和强化自身的实践能力,掌握正确的实践方法论和技术技能。由此可见,对实践品格的追求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共同的目标。
另一方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均在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加速,创新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创业则是地区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手段。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就是帮助学生在成才的过程中培养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促进其综合素质提升。
3.教育内容的关联性。不论是劳动教育,还是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都是实践教育。基于实践活动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都需要打造两个维度的教育内容:一是精神教育,目的是激发教育对象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实践操作能力,旨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方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都需要培育学生的劳动精神。《意见》提出,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关于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职业院校学生要积极地参加劳动,培养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精神。同样,具有社会效益、经济价值的创新创业活动也属于劳动生产的范畴,职业院校学生想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仅需要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还需要具备战胜创新创业过程中困难和挑战的勇气与能力。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都需要把劳动精神摆在突出的位置。
另一方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都需要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实践操作能力是劳动得以开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创新创业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是以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为目的的教育,是教学内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创新创业实践则是通过创业教育平台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4.教育方法的共通性。一方面,社会化育人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共同要求,两者均重视发挥社会教化育人的作用。劳动教育的实践内容大致分为家庭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种类别,其都具有典型的社会性特征,需要学校与家庭、社区、企业、群团组织等协同联动,共同组织实施,全面培养学生的劳動素养。
另一方面,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培育学生是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要求与需求。《意见》指出,劳动教育要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为主题,与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二、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存在的问题
1.认知不全,融合育人理念缺失。职业院校普遍缺乏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整体规划,尚未建立相对应的育人理念。
一方面,职业院校对劳动教育内涵的认知不够全面。从内容上来讲,劳动教育应包含劳动精神教育、劳动知识教育与劳动技能教育;从类型上来看,劳动实践教育应包含家庭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部分职业院校未能全面认识劳动教育的内涵,将劳动教育内涵简单化为“出力流汗”,在开展劳动教育时,将劳动教育混同于普通的劳作,片面地将学生参加体力劳动视为劳动实践教育的全部内容,对劳动观、劳动精神的培育不够重视,尤其是没有意识到创造性劳动能力教育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内涵的认知存在偏差。在国家的大力提倡下,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一是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育人目标呈现出功利化的倾向。将学生的创业团队数量、创新项目数量、融资规模等作为创新教育最终成绩的认定指标,导致部分职业院校仅仅关注创新创业教育最终的结果与成绩,忽视创新创业教育的育人过程和价值。二是职业院校大多对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建立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理念,致使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脱节。
2.机制不畅,社会协同机制僵化。职业院校促进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需要建立与家庭、社区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然而,当前职业院校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机制过于僵化,难以形成合力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一方面,职业院校推进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过程中社会协同效应较弱。虽然借助社会力量协同育人是职业院校加快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重要路径之一,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不少职业院校未能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如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时,仅仅将学生送入特定的劳动场地或实习实训基地,看重学生的劳动结果,忽视在教育过程中培育学生的劳动情感、劳动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未能与受训学生进行深层次的交流与沟通,对学生在劳动实践中情感获得、劳动体验感、精神塑造关注度不够。同时,大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时,追求创新创业项目的独特性,偏向设计华丽类型的项目,忽视创新创业项目实践的价值内涵,导致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合作方难以深入参与到教育培训中。
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协同发展的社会主体分化。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尽管有诸多共同点和共通性,但两者也有各自的侧重点。职业院校在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时,极容易出现社会主体分化的现象。在劳动教育中,家庭劳动教育的社会协同主体主要是学校与家庭;而开展服务性劳动时,社会协同主体主要是学校与社区、公益性组织等,由于家庭、社区、公益性组织等主体的经济属性薄弱,与创新创业活动关联度较低,职业院校与社会力量协同开展这两种劳动教育时,缺少同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抓手。反之,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时,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共同推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相关协同主体主要关注的是创新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以及项目进度等问题,与职业院校融合开展劳动教育的意愿较低,导致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各自为政,融合发展实施困难、进步缓慢。
3.课程固化,课程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融合方式生硬。当前很多职业院校尚未找到劳动教育课程与創新创业课程有机融合的方法和有效途径,仅仅是基于现实需要,简单地将劳动教育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进行交叉或者叠加教学,难以达到真正融合发展的要求和实效。如部分职业院校开设的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课程,在理论课程上,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劳动精神的讲解简单地嵌入创新创业课程当中,或者在劳动理论课程中添加一些创新性思维启发的内容;在实践课程上,主要是通过创建创新创业工作坊、开办讲座、发起沙龙、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生硬地将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主题勉强与劳动教育主题相结合,缺乏可行的课程融合机制。
另一方面,课程内容设置不科学,存在课程偏理论化与课程单一化的问题。实践类课程是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关键载体,然而,当前部分职业院校设置的劳动教育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课程中,理论知识课程明显多于实践课程,使得课程体系表现出偏理论化的倾向。同时,职业院校按照学科专业设置劳动教育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课程内容都比较单一,不利于推进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4.师资匮乏,现有师资胜任力不足。目前,职业院校的教师群体中,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数量少且师资结构不健全,导致现有职业院校教师在实施融合育人任务时胜任力不足。我国职业院校依据现有的聘任制度招聘的教师大多是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接受系统的学科知识教育和理论教育,知识结构比较健全,但普遍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不强,难以有效地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工作。此外,2019年教育部首次提出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协同育人的思路,在2020年又颁布《意见》,倡导各高校围绕创新创业进行劳动教育,对劳动教育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加强学生的劳动意识,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创业能力。综合而言,职业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融合育人工作时间尚短,短时间内很难组织强大、完整的教师队伍支撑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工作。
另外,师资结构不健全也是阻碍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工作推进的因素之一。一是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当前职业院校指导学生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大多由教学年限较长、教学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中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较少,教师队伍存在一定的人才断层现象。二是师资队伍专兼职结构不合理。在师资的专兼职结构方面,尽管大部分职业院校都采取了相应措施,积极邀请和聘任高端社会人才入校担任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但从整体教师结构来看,在职业院校中担任兼职导师的高素质社会人才仍然太少,难以支撑职业院校进行广泛的、高质量的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工作。
三、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路径
1.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职业院校教师要加强对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育人逻辑与育人价值的认知,从根本上避免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工作狭隘化、功利化、片面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是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共同的价值旨归。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两者之间教育理念的兼容性、教育目标的一致性、教育内容的关联性、教育方法的共通性构成了两者有机融合的坚实逻辑基础。职业院校教师需要认识到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融入劳动精神,是帮助学生锤炼意志品格、塑造健全人格、增强实干本领、形成创新创业品质的内在需要。在劳动教育中融入创新精神,是帮助学生适应劳动新形态,懂得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学会进行创造性劳动的必由之路。
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要建立融合目标,明确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的方向和路径,为两者的深度融合创造良好的前置条件。职业院校应深刻认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育人目标的一致性,要将劳动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方向,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实现形式。在对学生劳动精神的培育过程中,职业院校要加快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目标,使创新创业教育以劳动价值为依托,着力塑造学生敢于创业、勇于创新、艰苦卓绝的企业家精神。在实现劳动教育对创新创业教育给予有力支撑的基础上,保障劳动教育紧贴时代发展趋势,向智慧化和创造性劳动转化,解放劳动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创造出更多的社会效益。
2.加快机制建设,营造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社会化育人机制。一方面,职业院校要增强主动意识,社会化育人机制建设是开展高质量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职业院校要增强主体责任感,树立开放的育人理念,加强与家庭、社区、公益性组织、企业等社会性主体的沟通和合作,借助各方力量达到协同育人的效果。此外,职业院校要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协同育人机构开办讲座,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工作,为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打牢基础。
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建社会化协同育人实践平台。社会化育人实践需要现实载体,职业院校可以牵头搭建社会化协同育人实践平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已经有一定成效和规模,职业院校应充分利用产教融合的资源与平台,将校企“双元”育人与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结合起来;利用校企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育人工作;利用学校与企业共建课程、共建师资的优势,加快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同时,职业院校应借助优势专业和技术,强化校内“创业园”“孵化园”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当地“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推动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联动发展,发挥职业院校的引领作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社会化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工作。
3.优化课程设置,完善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第一,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促进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有效整合。职业院校要统筹规划,梳理和分析劳动教育内容与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契合点,围绕精神培育与实践能力培养,对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进行整合。职业院校可以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在创新创业通识课程中,可以增设劳动教育课程模块,通过案例分享、微视频制作、创业者故事汇等形式,挖掘劳动者最美丽、劳动最光荣等教育素材,在创新创业精神培育过程中渗透劳动教育。
第二,增加实践课程比重,设计差异化、个性化的教学内容。职业院校建设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首先,应优化课程结构,在内容上增加实践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比重。其次,职业院校还应注重教学内容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课程内容规划应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理念,根据学生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发展意愿设计差异化、个性化的教学内容。最后,职业院校要建立课程内容动态更新机制,坚持每年审核一次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内容,根据产业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持相关课程内容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第三,完善课程梯次,构建互促共荣的课程系统。职业院校建立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应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的逻辑完善课程梯次。如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课程与通识性课程中,开设劳动教育论纲、劳动通论、劳动政策与法律等课程,使学生具备初步的劳动知识,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觀。在劳动教育基础类课程中,可以结合劳动之义理与创业之义理,宣讲培养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启迪和培养学生的企业家精神。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构过程中,可以根据各个专业的特点和方向,强化实践案例的编排,适当穿插和融入劳动伦理、创业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学生洞察和把握创业机会,有效规避创业风险,进行合法合规的创业活动。
4.加强师资培育,打造胜任力强、专兼职结合的融合育人教师队伍。一方面,健全在职教师培养制度,加大一线教师培训力度。推动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职业院校要加快完善青年教师进修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校内外短期培训,派遣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大型企业等机构进行短期全脱产进修培训,为在职青年教师提升专业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职业院校应建立“老带新”师资培养制度,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师徒结对关系,让中年骨干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贴身”学习教学知识、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弥补青年教师教学功底的不足。除此以外,还要建立青年教师入企挂职锻炼机制,组织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行业的劳动及创新创业实践。
另一方面,强化社会高素质人才引进制度,建立专兼职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职业院校要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的师资需求,调整优化教师管理制度、人事聘任制度以及薪酬管理制度,增强学校人事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确保社会高素质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加强与行业企业界的联系,依托职教集团、校企联盟等平台,为学生搭建与创业者、企业家、劳动模范、工匠大师等人士的沟通渠道,让更多企业家、大师名匠、劳动模范、教育专家进入职业院校兼职任教,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开展劳动意识、专业知识、创业能力等专项培训,促进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Z].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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