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燕丽
摘 要: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着力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成为基础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需要跟随教育发展新形势,将核心素养作为组织课堂教学的重心。现围绕核心素养教育理念,探讨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的途径,以期推动教学创新,促进核心素养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
一、 引言
陶行知先生指出教师的职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而学生的职务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对学生的教育不再单纯地指向知识层面,而更加突出健全人格的塑造,兼具私德以立身之本,公德以服务社会国家之本。小学阶段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建立的关键时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加强思想道德与法治观念教育尤为重要。道德与法治作为小学德育的重要载体,教师理应承担起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责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 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内容及指导意义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核心素养作为三维教学目标的细化与延伸,逐渐成为教学改革的新思潮,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进程。概括而言,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涉及文化基础、自主发展以及社会参与三个层面。其中文化基础强调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内化,自主发展着力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思想高度,而社会参与则是对学生实际行为的约束与指导。在核心素养教育理念的指导之下,形成由分散到整体、由浅及深的道德与法治教育体系,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目的。
核心素养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从学生层面而言,在核心素养视域之下,小学道德与法治不再单纯地强调知识与技能,将教学重点放置于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代表自我意志的思想品质与行为习惯。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受到更多的关注与尊重,将教学主体归还给学生,能够推动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学习。从教师层面而言,在核心素养教学理念的影响之下,能够促使教师重新思考道德与法治学科教育定位,调整课堂教学目标维度,注重教学资源的挖掘与拓展,加快教学方式的优化与创新,提升教学质量的同时让课堂教学重焕生机。
三、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现状
(一)过于依附教材,教学资源片面化
小学《道德与法治》是由《品德与生活》以及《品德与社会》发展演变而来,教材经过改版,知识层面根据时代性,实例覆盖更加广泛,提升了教材的适用性、生动性与指向性,为课堂教学内容的组织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教材的优化改革并不意味教师可以机械地照本宣科,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对教材的使用欠缺创造性,仍然沿用以考为纲,依参而教的课堂组织形式,单纯地将教材中的案例进行讲解与复述,告知学生其中蕴含的道理。上述教学内容构建形式存在明显的弊端。第一,脱离生活实际的加持,学生与教学内容产生距离感,难以产生情感的共鸣与心灵的触动,导致小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的认知存在片面性,单纯以任务心态对待课堂教学,教学效果自然不尽如人意。第二,教学内容是落实教学目标的纽带,单纯地以教材为蓝本组织课堂教学,极易造成教学资源的片面化,将课堂教学禁锢于特定的框架,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形式,滞后于时代教学需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价值受到限制。由此可见,对小学生而言,道德思想与法治观念的形成单纯地依靠教材资源是远远不足的,注重教学资源拓展极为必要。
(二)以教师为主导,教学方式不够灵活
当代小学生作为新一代数字人,视野与认知与以往大有不同,思维方式亦是悄然发生改变。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師对小学生成长特性的把握不到位,导致课堂构建与学生的认知需求发展失衡。小学道德与法治所采用教学方式的局限性成为影响核心素养落实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存在明显的说教痕迹。小学道德与法治隶属于德育范畴,是对学生思想品质的教育引导。受到学科特点以及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教师的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说教意味。一些教师并没有将道德与法治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或是生活现象与理论知识的融合不够紧密,脱离案例支持的苦口婆心、相机诱导并不能够引发学生的认同感,甚至会引发学生的抵触情绪,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第二,主体关系不清晰。在素质教育要求之下,小学道德与法治应以学生为中心组织课堂教学。但是就目前而言,师生主次地位颠倒问题普遍存在,鉴于小学生认知能力以及学习能力的薄弱性,教师所采取的干预过多,俨然成为学生学习道路上的拐杖。此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对教师产生较强的依赖心理,不仅对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建立,以及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削弱了知识的转化能力,难以实现学以致用。
(三)学生能力薄弱,自我发展意识不足
小学生阶段学生犹如一张白纸,具有天真烂漫的天性以及较强的可塑造性。与此同时,自我约束能力以及自我发展意识较为薄弱,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衍生成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学习的阻碍。具体而言,第一,学习认知的局限性。小学生对学科的主次并没有鲜明的界限,但是受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家长与教师对待各个学科的态度有所差异,向学生传递了错误的信息,导致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教学价值的认知过于片面。相较之下,学生对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投入度明显不足,欠缺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效果自然难以保证。第二,学习方法的滞后性。小学生欠缺知识的迁移能力,以理论知识与生活现象的融合转化能力最为薄弱。在学习过程中,通常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掌握书本知识,对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则较为茫然,导致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对学生的日常生活思想与行为产生实质性的指导与约束作用。由此可见,学生作为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主体,思想认知与学习能力的不足限制了学生思想品质的提升,影响核心素养的形成,需要教师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引导。
四、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