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硕磊,李 涛
(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创伤骨科,北京 100122)
四肢创伤骨折是骨科临床常见疾病,多为意外因素造成患者四肢骨结构发生完全或部分断裂。大多数四肢创伤骨折患者在经过治疗后能够痊愈,但是部分患者可能会受到损伤程度、骨折范围、手术治疗方式、术后活动不当等原因影响,从而出现骨折不愈合的情况,即骨不连[1]。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在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治疗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且显现出一定的治疗效果。本研究通过对68 例经不同方法治疗的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带锁髓内钉内固定疗法的临床效果,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研究选取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2016 年1 月至2020 年10 月骨科收治的68 例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 组和研究组,各34 例。对照组男性20 例,女性14 例;年龄19~65 岁,平均年龄(47.8±4.7)岁;骨折部位:胫腓骨10 例,股骨14 例,肱骨10 例;骨不连类型:无菌型3 例,营养不良型5 例,萎缩型13 例,肥大型7例,模型假关节型6 例。研究组男性19 例,女性15 例;年龄19~68 岁,平均年龄(48.5±4.2)岁;骨折部位:胫腓骨9 例,股骨14 例,肱骨11 例;骨不连类型:无菌型3 例,营养不良型6 例,萎缩型12 例,肥大型8 例,模型假关节型5 例。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本次研究经由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纳入标准:符合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诊断标准[2]且经临床确诊。排除标准:①由于病理性骨折造成的骨不连情况;②有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禁忌证;③在接受治疗前6 个月内有手术史;④伴严重器质性病变;⑤伴精神障碍。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加压钢板固定术治疗:指导患者取仰卧位,常规麻醉完成后进行消毒铺巾,在患者 的患肢骨折处作一10~15 cm 的切口;切开皮肤后逐步剥离阔筋膜、股外侧肌,将病变部位完全暴露;根据骨不连范围,将大小适中的加压钢板置入病变侧,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完成皮质骨螺钉的放置;进行常规加压螺旋与植骨;逐层将切口闭合,采取常规引流措施,并给予术后抗感染治疗等常规处理。研究组患者进行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治疗:指导患者取仰卧位,常规麻醉完成后,进行消毒铺巾;在患者患肢侧切口,逐层分离皮下组织,充分暴露骨不连部位;剥离病灶骨膜,剥离完成后,进行骨不连端修复,先将硬化的骨质清除干净,再借助扩髓器进行扩髓处理,从大转子顶点进针,在骨不连端置入髂骨块复位;固定安装锁定髓内钉,完成内固定术;规范缝合切口,采取常规引流措施,并给予术后常规抗感染治疗等处理措施。
1.3 观察指标 ①骨折愈合优良率[3]:对所有患者进行为期6 个月的持续跟踪随访。6 个月后,患者的骨折完全愈合,无活动障碍,骨折处的压痛感消失且经检查骨折线消失即为“优”;患者的骨折基本愈合,活动时基本无障碍,骨折处的压痛感消失,但通过检查仍旧可以看到模糊的骨折线即为“良”;患者的骨折愈合程度较低,活动时存在轻微障碍或疼痛感,但基本无压痛感,通过检查可见骨折处明显的骨折线即为“差”。骨折愈合优良率=(优+良)例数/总例数×100%。②治疗效果各项指标:观察并记录患者骨折愈合时间、骨折线消失时间、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术后引流量。③并发症发生率:观察并记录患者并发症,包括下肢深静脉血栓、切口感染、关节僵硬,并发症发生率=并发症发生例数/总例数×100%。④二次骨折发生率:观察并记录患者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部位发生二次骨折的情况,二次骨折发生率=二次骨折发生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分析 研究数据均经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其中,计量资料采用()表示,行t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例(%)]表示,行χ2检验或χ2校正,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骨折愈合优良率比较 研究组患者骨折愈合优良率(94.12%)明显高于对照组(70.5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骨折愈合优良率比较 [例(%)]
2.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各项指标比较 治疗后,研究组患者骨折愈合时间、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术后引流量等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各项指标比较()
表2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各项指标比较()
2.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对照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为35.29%;研究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为5.88%。研究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例(%)]
2.4 两组患者二次骨折发生情况比较 对照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4 例患者发生了二次骨折的情况,发生率为11.76%;研究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34 例患者均未发生二次骨折的情况,发生率为0.00%。研究组患者二次骨折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250,P <0.05)。
骨不连指骨折患者在经治疗后6~9 个月之内患处仍未愈合,并经影像学检查持续3 个月骨折无愈合进展的情况。研究表明,在骨折患者的治疗中,通过在术 中牢固固定,降低手术治疗对骨膜的损伤,提高术后抗感染治疗等手段能够有效降低骨不连发生率,从而有效降低并发症发生率[4]。
目前,临床中针对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的治疗方法主要有内固定法和外固定法,而内固定法的治疗效果优于外固定法。运用内固定法治疗骨不连时,由于选用的材料与方法不同,最终所呈现的治疗效果也有较大的差异。其中,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内固定法治疗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加压钢板固定术治疗,一种是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治疗[5]。前者主要是通过对骨折端加压,来加快骨折愈合的速度。加压钢板固定术操作简便,能够加快骨折患者康复。但会对患者产生较大的创伤,手术时间较长,术中出血量较多,还有可能对骨折处血运造成一定破坏,再加上对骨折外端植入钢板,需要较强的应力,极大地增加了患者术后感染、关节僵硬等不良症状的发生率,使骨折愈合 的速度降低[6-7]。而运用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时,由于带锁髓内钉具有较高的力学强度和稳固性,适用范围广泛,治疗安全性高[8]。从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的治疗角度来讲,主要优势在于:首先,该疗法能够加快患者病情恢复,促进患者肢体功能的恢复,并且固定髓腔,可以有效促进骨折位置组织再生,加快骨折愈合的速度,改善预后,使患者患肢稳定性增强,防止并发症的发生。其次,该疗法可以有效减轻手术对骨折部位周边组织的破坏程度,通过力学传导,还可以有效克服钢板应力遮挡的缺陷[9]。此外,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还可以避免关节粘连、肌肉纤维化等不良情况的出现,刺激骨痂生长,降低对骨膜的损伤程度,使骨骼能够更好地愈合[10]。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患者骨折优良率、治疗效果各项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其并发症发生率、二次骨折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这表明带锁髓内钉内固定术对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能够使患者骨折愈合情况显著提升,优化治疗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同时也可以减少患者并发症和二次骨折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四肢创伤骨折后骨不连患者治疗中,采用带锁髓内钉内固定疗法治疗效果较显著,具有临床推广应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