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清
(南京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3)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响水生态化工园发生了举国震惊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以下简称“响水‘3·21’爆炸事故”)。次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1]截至3月25日16时,事故遇难者上升至78人。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当地采取了全方位的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进行了伤员抢救,并于4月4日决定彻底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至此,事故的处理暂告一段落。响水“3·21”爆炸事故并非一个孤立的案例,中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从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到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再到响水“3·21”爆炸事故, 通过这一动态过程,展示了地方政府监管与企业博弈的策略选择导致最终的监管失效。
笔者试图引入演化博弈分析模型,聚焦响水“3·21” 爆炸事故,从政府监管部门与化工企业动态博弈演变的角度来解析,找到化工企业安全监管低效的另一种内生逻辑解释。1944年,Von Neuman和Morgenstem[2]基于前人的理论提出了演化博弈系统模型,其代表作TheoryofGameandEconomicBehavior首次将博弈论系统化。1950年,Nash[3]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囚徒困境与纳什均衡问题,并成为博弈论发展的核心研究领域。Selten[4]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静态博弈存在的缺陷,进而将动态博弈引入分析,进行不完全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博弈分析。从地方政府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方面来看,有学者将公众参与行为纳入监管过程,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构建地方政府、化工企业和公众三方的博弈策略收益矩阵,对比分析各博弈主体行为策略的演化稳定均衡[5]。
笔者研究聚焦响水“3·21”爆炸事故案例,从项目引入、项目经营发展和事故发生后的博弈演化全过程进行分析。拟回答三个问题:为什么要低门槛引入项目?监管中,面对累积的安全风险,企业为何选择规避策略?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为何采取了近似“一刀切”的策略?
假设1:第一阶段参与博弈的主体为地方政府和天嘉宜化工公司,且都是有限理性的。第一阶段参与博弈的主体为地方政府、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化工企业“)两方,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也就是化工企业和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双方都是根据有限的信息对收益成本的主观估价进行博弈策略选择,结合期望值理论的价值感知函数为
(1)
式中:V为期望收益;qi为事件i发生的概率;π为决策权重,表示概率为qi的主观函数,即化工企业投资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政绩主观感知函数,约束条件为0 假设2:地方政府在博弈过程中能够主导其下属部门的策略,反之则不能。因此,地方政府为保持对投资的吸引力,地方政府能够控制其下属的安全监管部门,并能够使监管部门的策略符合政府领导层的利益和意图。化工企业的投资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以及就业都有积极的意义,新增投资带来的收益为kI。其中,k为投资收益转换系数;I为投资变量。当化工企业投资流出,给当地带来行业萧条和经济停滞的财政损失及就业民生的政治损失时,k(-I)<0,即当投资流出时I为负值,标志着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导致政绩受损。 假设3:降低门槛可以增强对中小型化工企业投资的吸引力。虽然地方政府引进投资项目尤其是化工企业投资有诸多不可控的因素,但是双方不同的博弈策略选择对引进投资显然有直接的影响。尤其是政策准入门槛对于吸引化工企业投资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策略空间为高准入门槛H1、低准入门槛H2,其中,选择H1的概率为α,则选择H2的概率为1-α。 化工企业投资策略的选择空间为投资I1,转移投资I2,其中,选择I1的概率为β;则选择I2的概率为1-β。 假设4:不同的博弈策略导致期望收益和风险的不同,且收益和风险为正相关。为简化分析,笔者假设博弈双方的策略为{H1,I1}时,地方政府的期望收益Va最高,Va=k11I,而化工企业的收益为Vb=k21I1-h1。其中,k11为地方政府收益转换系数;h1为高门槛带来的成本提高;k21为企业投资的收益转换系数。所以,双方投入的成本和收益相抵,不存在额外收益,也确保控制了后续的政治社会风险。当博弈双方的策略为{H2,I1}时,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的风险转换成本Ca=k12I1,k12为化工企业收益转换系数,地方政府的收益Va=k11I1-k12I1。当地方政府选择低准入门槛时,化工企业的预期成本Cb=k21I-h1,期望收益为Vb=k21I1+h1。根据以上假设构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期望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地方政府与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博弈策略期望收益矩阵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期望值理论,可以进一步求解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双方在博弈过程中的策略选择的实际收益和期望收益价值之间的函数关系。 第一,由假设4可以推断,博弈双方在博弈的策略选择组合为{H1,I1}时,化工企业付出的高准入门槛的成本Cb=k21I1-h1,获得的超额收益为0,地方政府获得博弈的最高收益k11I1,此时风险系数k12=0。这也就意味着,当要求化工企业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高门槛,实现准入期间的潜在风险为0。根据式(1)进一步计算可得地方政府和化工企业的成本支付为 Ca=π(1-β)k12I2+π(β)k11I1=V(Ca) (2) Cb=π(1-α)k22I2+π(α)k21I1=V(Cb) (3) 式中:k22为企业不投资的损失转换系数。由于存在一个决策权重π和风险转换系数k,通过综合计算权衡后,其实际成本与期望收益取得平衡Ca=V(Ca) 时,地方政府处于一种决策平衡状态。当地方政府期望的成本越高时,地方政府会越严格执行安全政策标准,导致降低投资吸引力,从而使地方政府的风险在降低的同时,收益也在降低,直到两者主观平衡为止。此时,地方政府的高门槛是一种风险厌恶型策略,他们不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否则,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不仅基层监管部门责任沉重,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也难辞其咎。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仍然实行一票否决。提高安全和环保的门槛,就成为一项非常大的政策选项,强制性的安全环保设施和技术投入成为监管有效的前置条件。对于化工企业而言,期望成本Cb等于期望收益V(Cb)时投资行为得到均衡,化工企业对于高门槛的期望成本V(Cb) 越高投资的积极性越低,而实际门槛的降低会提高积极性。 第二,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H1,I2}时,根据假设4可得出,化工企业需要承担投资失败和转移投资带来的机会成本Cb12=k12(-I2);此时,地方政府的期望收益降低,甚至会出现因项目外流带来的负收益,V(Ca)=k22(-I2);若化工企业面对高门槛仍然坚持投资的概率为α,不投资的概率为1-α,根据式(3)可得化工企业的期望成本为 Cb12=π(α)V(k12I1)+π(1-α)V(k22I2) (4) 由式(4)可知,由于企业决定不投资,I1=0,π(α)V(k11I1)=0,对于企业而言,k22的系数越低,不投资的决策概率越高,期望权重系数越高,不投资的概率越高。 根据式(2)可以计算地方政府的期望成本为 Ca12=π(β)V(k11I1) +π(1-β)·V[k12(-I2)]=-[π(1-β)V(k12I2)] (5) 由式(5)可知,企业决定不投资,I1=0,π(β)·V(k11I1)=0,高门槛策略带来的投资流失会造成一定的政绩损失。 第三,根据以上假设,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H2,I2}时,化工企业此时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代价为Cb=-[k22I2+h1],可得出其需要承担的沉淀成本及机会成本为k22I2,以及政府放松门槛而带来的超额收益;由于企业面对低门槛选择不投资策略I1=0,则企业和政府的前项预期成本和收益为零,则根据式(2)和(3)得 Ca22=π(β)V(k11I1)+π(1-β)V(k12I2)=-π(β)V(k12I2) (6) Cb22=π(α)V(k11I1)+π(1-α)V(k22I2)=-π(α)V(k22I2) (7) 根据式(6)和式(7)可以进一步分析化工企业的策略选择行为逻辑。苏北地区化工企业经营者作为创业时期的投资人,对新的环保要求和安全设施投入成本比较敏感,会谨慎权衡投资时的各种不利因素和影响,较高的门槛增加了投资成本,延长了投资回收周期,因此对投资目的地的选择上会再三权衡和慎重选择。响水生态化工园在短时期内快速崛起,说明低产业门槛的机会成本和机会窗口都是稀缺资源。当苏北地区的安全和环保门槛较低时,企业不投资的机会成本较大,放弃超额收益的代价也很大。 第四,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H2,I1}时,化工企业不但获得正常的预期投资收益k21I1,而且由于低门槛带来超额的收益h1,此时地方政府则会面临潜在的风险损失k12I1,其期望收益降低为V(I1)=k11I1-h1;由于新投资的化工企业一般设备安全条件较好,所以这种损失是潜在的,不一定会在当期转化为现期成本,由此容易导致机会主义的策略。而地方政府维持较低的标准,增强投资的吸引力成为一种短期策略。在一个以县域经济为博弈主体的格局中,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为对于投资环境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土地价格、水电设施、资金信贷、环保条件、安全标准、监管执法强度均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政策资源调配能力。对此,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会选择较为模糊的政策策略,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会被拒之门外,基本符合或者在模糊地带的项目则相机决策,符合标准的项目则优先考虑。环保政策、安全标准的执行,有一个非常微妙的操作空间。这说明,化工企业的投资大多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数额较大,相应配套的安全和环保设施多,资金需求量大,而且对自然禀赋如运输、用水、环境承载、市场接近等因素有较高的要求,对投资门槛的敏感度较高,也是促进苏北化工工业园区聚集发展的重要因素。化工企业项目投资由于主体的状况和条件不一样,对策不一样。相对于发达地区高端企业能够承受高门槛和高安全环保投入,这是部分处于顶端的化工企业的策略,因为企业处于整个行业的高端,具有极好的效益和技术能力,对生产成本和效益的影响有限。如果安全环保投资的比例很小,则企业预期收益较大,则企业会考虑投入并扩大生产,进一步发展经营。但作为县域化工园区的企业投资者而言,大多数企业并不具备高门槛的投入条件,因此执行低标准的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是最有利策略,地方政府此时的收益也是正收益,尽管正收益是暂时的,带有一定的风险隐患。但总体而言,投资建设阶段,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的设施设备是新的,规模较小,而且管理和运作相对而言会比较重视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化管理,因此风险相对较低,企业收益和地方政府的短期收益都是正和博弈的双赢结果。 其博弈的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地方政府与化工企业投资阶段博弈双方收益分析 由表2可以看出: 第一,投资阶段的博弈均衡结果就是较低的安全标准和环保门槛来吸引外来投资,因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新建企业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周期,而且企业的规模和产能较小,管理、员工培训较认真,导致风险概率降低,双方收益均是正收益。 第二,面临高准入门槛,企业放弃并转移投资对双方都是0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且地方政府的实际社会效益甚至可能是负值,因为会带来上级的政治压力和社会的负面评价。在相同层级的政府博弈中,高技术含量的项目投入,高准入门槛,这种投资对于发达的地区也是会挽留的项目,对响水等欠发达地区来说没有竞争优势,且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政策门槛可能相对更低,在内外博弈中,博弈的结果就是项目引进失败。 第三,如果地方政府采取高准入门槛政策而企业选择投资,对于企业来说是零超额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企业会较为慎重,从而整体的投资概率和投资行为策略会受到一定的抑制。 第四,地方政府采取低准入门槛政策,企业不投资则会由于机会成本和沉淀成本实现感知价值的负收益。由于沿海地区的产业聚集度更高,且物流和外贸成本较低。相对而言,化工企业更倾向自然禀赋条件较好且采取低准入门槛、有相对优势的东部沿海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从而能够获得综合收益最优化,攫取一定的超额收益。 化工企业投资落地后,博弈主体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政府一方的主要代表为监管部门,而地方政府则退居后方主要承担协调的职能;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和化工企业成为最主要的博弈主体,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选择的目标。其中,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收益主要是宽松监管带来的监管成本降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带来的政治收益;化工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安全投入成本的节省,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宽松监管带来的短期超额收益。由于双方并不是完全理性,甚至是在短期的博弈过程中,往往带有投机动机,彼此双方在多重利益平衡的过程中,采取了较为被动和保守的消极监管策略。 假设5:第二阶段博弈主体为监管部门与化工企业,且博弈双方都是有限理性的。化工企业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双方都是根据有限的信息和对收益成本的主观估价进行博弈策略选择,而不是根据实际价值进行完全理性的决策,结合期望值理论的价值感知函数为 (8) 式中:Δx为博弈方双方博弈的实际价值与期望价值的差额,即Δx=xi-x0,增量可以是正收益也可以是负收益;π(0)=0,π(1)=1。 假设6: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化工企业参与博弈策略各有两种,监管部门是严格监管S1和宽松监管S2,化工企业是积极管控M1和消极管控M2。假设监管部门的策略空间为{S1,S2}。其中,严格监管的概率为x,则选择宽松监管策略的概率为1-x。化工企业安全管控的选择空间为{M1,M2}。其中,选择M1的概率为y;则选择M2的概率为1-y。 假设7:地方政府严格监管和化工企业积极管控能够有效避免重大事故。虽然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诸多不可控的影响因素,但是双方不同的博弈策略选择对事故发生的概率有直接的影响,可以有效避免化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且发生重大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对双方都不利,经济损失不仅对于企业来说是直接的,而且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传导性,尤其是重大事故会造成监管机构的行政责任、政治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风险成本,并给当地带来行业整顿和经济停滞的财政损失和就业民生的政治损失。政府部门要承担企业消极管控带来的风险转嫁系数f21,承担风险转换成本Ca,以及企业消极管控带来的可能损失f21P2,政府部门可以实施处罚措施,处罚金额为P1,因此,其期望收益Va=P1-f21P2-Ca1。 假设8:政府严格监管成本高于宽松监管,企业积极管控的成本高于消极管控,且宽松监管容易导致企业投机攫取超额收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化工业企业的严格监管实际监管成本为Ca1,其对应的期望收益为-Ca1<0,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策略为较为宽松的监管时,其监管成本Ca0小于严格监管的成本Ca1;此时对应的化工企业安全行为选择实施积极管控时的实际成本为Cb,其对应的期望成本价值为Cb>0;由于减少了被监管压力,并且自身节省了相应的管控成本,期望获得超额收益e;但若此时政府部门选择严格监管会导致化工企业的消极管控策略会被处罚,风险成本P1>0,除去超额收益其相对应的期望收益为e-P1>0;不仅如此,化工企业的消极管控会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损失金额为P2,且P2>P1>0。 假设9:为了降低分析的难度,笔者假设博弈双方的策略为{S1,M1}时安全事故风险系数f=0,也就是说化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达到理想状态,所以双方投入的成本和收益相抵,不存在额外收益,也确保控制了的重大安全事故风险。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1,M2}时,企业所需要承担被处罚的风险概率为f1,处罚金额为P1;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1,M2}时,政府部门所需要承担的安全事故风险系数为f21(0≤f21≤1);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2,M2}时,政府部门所需要承担的安全事故风险成本系数为f22=1。 根据以上假设构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期望收益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地方政府与化工企业博弈策略期望收益矩阵 根据表3,结合期望价值理论,可以进一步求解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天嘉宜化工公司双方在博弈过程中的策略选择的实际收益和期望收益价值之间的函数关系: 第一,博弈双方在博弈的策略选择组合为{S1,M1}时,由假设6可以推断,化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为0(为简化分析,设理想值为0),而博弈双方付出的成本就是各自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监管成本及管控成本。当要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概率为0,P1i=0时,根据式(8)可得 Ca=π(1-pi1)V(Ca)+π(pi1)V(0)=V(Ca) (9) 第二,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1,M2}时,根据假设8,若化工企业的消极管控和逃避监管被发现则会被处罚,假设被发现的概率为Pi2;若不被发现则不会被处罚,则不被处罚的概率为1-Pi2,若要企业积极管控,则选择Pi2=1;根据式(8)进一步计算可得 P1=π(Pi2)V(P1) +π(1-Pi2)V(0)=π(Pi2)V(P1) (10) 第三,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2,M2}时,根据假设8可得出化工企业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成本为P2,当时企业因为消极管控获得了超额收益e;企业的总期望收益为e-P2;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承担的传递风险成本为f22P2,0≤f22≤1;当f22=1时政府和企业的风险最大化,则进一步计算可得期望风险损失为 P2=π(Pi3)V(P2)+π(1-Pi3)V(0)=π(Pi3)V(P2) (11) 第四,当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为{S2,M1}时,根据以上假设可得出化工企业要承担安全投入和管理的成本Cb,由于放松监管企业存在超额收益减少e-Cb;而政府监管部门则存在成本的节约,只需要付出基本的监管成本Ca0。 1. 模型求解 根据表4并结合Friedman的演化博弈分析方法分析当政府监管部门选择策略:严格监管或者宽松监管时,可得出政府监管部门的期望感知价值及平均期望支付价值分别为 (12) 当化工企业的策略选择为积极管控或者消极管控时,可以通过模型计算出化工企业的期望支付分别为 (13) 根据式(12)和式(13),得出政府监管部门和化工企业的复制动态系数为 F(x)=dx/dt=x(1-x){[(f22-f21)P2+P1-Ca1]-y[(f22-f21)P2-P1-Ca0]} (14) F(y)=dy/dt=y(1-y){[(e-P2-Cb]-x[e+P2-P1] } (15) 对监管部门复制动态方程式进行分析,令dx/dt=0;x﹡=0或x﹡=1;y*=0。对化工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式进行分析,令dy/dt=0;y*=0或y﹡=1;x*=0。由式(14)和式(15)可以计算出复制动态方程有5个局部均衡点,分别为D1(0,0),D2(0,1),D3(1,0),D4(1,1),D5(x﹡,y﹡),则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系统才能够达到稳定,局部均衡点就是演化稳定策略。D5(x﹡,y﹡)中: (16) (17) 由Friedman的系统演化稳定策略,进一步得出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可以依据该模型的雅各比行列公式,求出各个局部均衡点的稳定性,根据式(16)和式(17)组成的雅各比行列式记为J,公式为 (18) 其中,可以求出: (19) 式中:a11,a12,a21,a22为雅各比矩阵元素。由式(14)~式(19),通过模型计算可求出四个局部均衡点的值。其中,假设局部均衡点D5(x*,y*)的a12,a21的值分别为A和B,经过计算为 (20) (21) (22) 通过对式(22)的行列式与迹求解可知矩阵的行列式,并计算出矩阵的迹为 DetJ=(1-2x){[(f22-f21)P2-Ca1]-y[(f22-f21)P2+P1-Ca0]}·[((1-2y)e+P2-Cb)-x(e+P2-P1)]-{-x(1-x)[(f22-f21)P2-Cao]·[-y(1-y)[e+P2-P1]} (23) TrJ=(1-2x)[(f22-f21)P2-Ca1]-y[(f22-f21)P2+P1-Ca0]+[(1-2y)(e+P2-Cb)-x(e+P2-P1)] (24) 由式(20)~式(24),通过模型计算可求出四个局部均衡点的值,如表4所示。 表4 局部均衡点处DetJ和TrJ的值 根据结果可以画出监管部门与化工企业演化博弈相位,如图1所示。 图1 监管部门与化工企业动态博弈演化相位 2. 模型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计算结果结合进一步的限制条件分析可得知: 第一,双方博弈在理想的情况下,系统的最初状态满足约束条件时,系统的演化结果为政府部门严格监管,而化工企业积极进行安全管控;对于化工企业而言,不论政府采取什么监管措施,企业的期望收益大于消极管控的成本和节省超额收益之和,化工企业的风险损失的期望价值远远高于积极管控带来的成本Cb;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严格监管的成本Ca1要小于风险传递价值感知的成本,也就是说,风险传递系数或者很高,或者风险损失期望代价无限大。进入新常态以来,由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机制安排对于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和管理的约束还是比较强的,强有力的法规约束和机制安排显然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在此博弈策略下,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高强度监管,严标执法可以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因安全环保问题带来的问责,但同时减少现有的收益水平。但整体而言,严格的监管和高强度的整治,带来的收益短期是正收益。因为大多数企业投入整改成本由企业自身负担,税费和就业不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且严格的监管和严格执法,会促使中等效益以上的化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安全改造,从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但中长期的影响则不确定,在实际执行中,一方面,高强度监管,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成本的增加,需要更多的技术投入,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意味着更高专业能力和承担更高监管成本的内在压力。另一方面,监管的力度过大和过于频繁,执法和处罚过于严格,会给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压力,而这些压力会转化成营商环境的负面评价,最终会转化为地方领导人的政治压力。尤其是在政府间的博弈中,采取的政策标准不一致会带来后期期望损失的加大。对于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而言,会形成较为强大的政治责任和行政压力,对于监管人员则处于一种非常微妙和尴尬境地。 第二,当政府采取严格监管策略S1,企业采取消极管控策略M2时,达到一种局部均衡。此时,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会发现问题,企业要么被动的整改付出整改成本Cb,要么支付罚款P1而拖延整改。对于部分企业而言,通过支付罚款P1而获取超额收益e-P1的差值就是一种理性选择。在新常态背景下,政府监管部门一方面面对上级的政策要求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降低监管的成本;而企业存在的认知偏差导致期望价值与实际风险价值不符合,就会出现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松懈和侥幸心理,间接降低了化工企业的风险成本的感知价值和被政府处罚的风险成本感知价值。 第三,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设备更新的周期性,风险系数整体而言呈现增加的趋势,由此宽松监控S2和企业消极管控M2的惯性会增强双方的期望风险损失,此处是不稳定点。由于新常态背景下企业无论是资源约束还是成本压力,都出现了不利于企业做出安全决策的风险因素。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企业采取被动策略时则会有动力改变策略,如加强整治和处罚力度。而企业采取消极管控的策略,时间一久就会预期到损失无限接近于P2;P2的损失越大,则也会迫使企业采取措施,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偏向转于积极管控策略M1。但企业在预期损失P2不够高,或者概率不够大的情况下,则会向{S1,M2}策略转化。中国的化工产业,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化工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后发展阶段,在经过近二十年的高速增长后,设备进入老化期,风险进入释放期,但地方政府监管和化工企业的自身安全投入却没有随着风险期望值的提升而加大投入和管控,而是出现了风险认知的偏差。出于对骨干企业的呵护和对地方政府的价值偏好的认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就存在形式化问题,使得化工企业对安全风险的管控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消极管控策略时,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概率不高且被发现的可能性更低,其对应的处罚风险成本、社会声誉损失和信用损失风险成本就降低,从而增加了化工企业管控者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偏向追求风险往消极管控方向发展。企业的风险认知系数的偏差会让企业管理者对累积增强的风险作出一些错误的判断。 第四,当企业采取积极管控M1策略时,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就可以省去监管的超额成本Ca1-Ca0,因此,政府部门有可能适当的调整为监管策略S2,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管理。而政府监管策略的改变,意味着政府监管部门高估化工企业的自觉性与社会责任心等,可能会变相增加企业风险投机的机会,从而导致天嘉宜公司等化工企业管理层低估政府的监管能力和决心,促使博弈双方向被动消极管控,进而向追求短期的超额收益e的策略方向S2转换。根据期望价值理论可得出在有限理性及风险损失已知的条件下,决策者通常都是风险偏好者,更加敢于偏好风险来获得超额收益。 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启动了化工企业三年整治行动计划。“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6]江苏省启动了化工行业的整体整合方案,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博弈规则进一步得到约束和改变。 江苏省对化工园区执行严格的标准,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2019年之前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实现封闭管理,2020年则实现全方位封闭管理”。根据化工企业关停并转的四个选择,提出了更高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要求,“对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评估,不达标的立即停产、限期整改”[7]。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惨痛的教训和损失,已经带来的政治负收益导致期望值出现反转,高强度执法与监管成为优先选项。因为随着事故处理的政治行政责任的概率不断增大,且后果严重,因此,地方政府严格执法的动力空前加强。江苏的整治方案为一年内将化工企业压缩到2 000家,三年内压缩至1 000家,从园区区域、产业层次、用地面积、规划许可、安全监管、环境治理等方面对全省50个化工园区开展全面评价并压减至20个左右。地方政府领导在上级问责力度和问责规格提升的情况下,会更加重视对个人政绩考核的期望值的评估。尤其是,作为存在规划严重不足的化工园区,以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博弈策略变成“一刀切”——关停。那么关停的成本代价个人不用承担,只要政绩考核导向调整并允许,基层政府则容易从一种价值导向迅速调整到另一种价值导向。地方财力虽然短期受到冲击,但相对而事故造成的代价和影响而言,关停是老旧化工工业园和低端化工企业的最优策略。 为了分析政府干预对企业安全行为的影响,进一步假设如下: 假设10: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利益在事故后形成了高度一致,地方政府的策略空间为S{S1,S2}。当地方政府采取保留且严格监管的策略时,企业的安全风险为理想状态0;当政府直接采取关停和化工企业主动关停时,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也为0;当政府保留化工企业且严格监管而企业造假规避时不能有效化解风险。当政府采取保留并严格监管策略,而化工企业采取造假达标逃避监管的策略时,风险系数f21>0,企业则会被处罚。 政府部门对于化工安全监管采取严格的监管策略,地方政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整治未达标企业实行强制关停,其关停的比例为1-x。对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实行保留并严格监管,其保留的比例为x。 假设11:化工企业可以选择的策略空间有三种: 积极整改达标、主动关停以及造假规避,其策略空间为M{M1,M2,M3}。化工企业积极投入整改并达标的比例为y,其期望收入为利润R减去安全成本投入Cb,造假规避的比例为z,其期望收入为正常经营收益R加上超额利润e减去企业可能面临的罚款P1。而企业主动关停比例为1-y-z时,其期望收益为-R加上投入的固定资产A的损失。 后事故阶段地方政府与化工企业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5所示。 表5 后事故阶段地方政府与化工企业博弈期望收益矩阵 根据表5计算各自的期望收益为 Va=y(fR-Ca1)+z(fR+P1-Ca-f21P2)+ (1-y-z)-fR+y(-R)+z(P1-fR)+ (1-y-z)[-fR] (25) Vb=x[(R-Cb)+(R+e-P1-Cb)+ (-R-A)]+(1-x)[-R-Cb+ (-R-P1-Cb-A)+(-R-A)] (26) 政府和企业均没有严格劣策略,也没有纯策略纳什均衡。为了使企业的行为选择达到均衡,政府的混合策略应当选择企业期望收益在x与(1-x)处的收益相等,则公式为 x[(R-2Cb+e-P1-A)]= (1-x)(-3R-P1-2Cb-2A) (27) y[fR-Ca1]+y(-R)=z(P1-fR)+z[fR+P1-Ca-f21P2]=[(1-y-zfR+(1-y)fR] (28) 为了使政府的行为选择达到均衡,企业的混合策略应对选择期望收益在y,z和(1-y-z)处相等,通过计算为 (29) (30) (31) 由此,产生了6个策略组合空间,其组合收益与均衡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当双方的博弈策略组合为{S1,M1}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fR-Ca,企业收益为R-Cb;当fR-Ca>-fR时,即Ca<2fR时,对于政府而言,宁愿维持S1策略,因为选择S2策略,关停企业带来的收益损失更大,而不论地方政府此时是否获得正收益。 第二,当双方选择{S1,M2}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fR+P1-Ca-f21P2,此时,企业选择M2,如果P1-f21P2>0,地方政府的期望值大于第一个组合,这也就说明,当地方政府对于风险认知不足,或信息不对称,而采取高额的处罚措施时,反而不利于政府促使企业策略优化为M1或者M3。当P1-f21P2≤0,政府有动力促使企业转向M1策略。对于企业而言,e-P1≥0时,企业没有动力改变策略M2为M1;此时,会形成一个纳什均衡。总体而言,这部分企业由于企业生产停止,需要进行重新投资新建或者迁移,配套成本会导致巨大的损失。而严重亏损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对于监管政策的强度和标准的提高,只会有一个策略,就是规避和抵制。每一次经济进入转型期,就会大批化工企业出现亏损和破产,剩下的企业举步维艰,这是传统产业所面临的周期性现实,而转型升级和并购重组则需要一个较长的市场过程。化工行业整体如此,化工行业利润2018年比2017年下滑25.00%,行业亏损面扩大,由12.00%增加至15.67%”[8]。因此,政府采取关停的策略能够避免博弈中的企业安全投机行为。 第三,当双方选择{S1,M3}策略组合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fR,企业的收益为-R-A;此时,P1+Cb<2R+A+e企业的选择会向策略M2转化,因为关停的成本更高。而P1+Cb>2R+A+e时,企业会选择主动关停的M3策略,这样企业虽然损失了资产和经营收益,但相对而言治理成本和带来的罚款损失更大。对于一般企业而言,策略M2虽然风险较大,但不至于亏损倒闭,仍然为了维持生存而经营。整体而言,行业的效益降低甚至是零超额收益。因此,高强度的执法和监管需要极高的持续性且不被其他因素干扰,才能发挥长效。从政府的角度看,要促使企业从M2策略向M1策略转变,必须使P1>e;也就是企业的超额收益低于处罚的标准与被处罚的概率之积。 第四,当双方采取的策略为{S2,M1}时,地方政府的损失为2fR,企业则会损失2R,对于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均会有动力寻求政府策略的转变,即S2转变为S1。由于政府策略对不达标企业就是一律关停,因此化工企业没有其他选项。部分化工企业整合后不会出现负收益,而是维持低水平的正收益;但企业严格执行,会导致成本提升。政府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达标企业进行放行,从而避免双输的局面。对于政府关停策略,强制的政策执行,不论企业是否执行结果都一样。政府由于关停园区和企业是一次性损失,企业关停损失更大。这样的结果对于少量园区必然如此,对于多数地方来说不是必然选择。因为,不仅企业权益损失严重,地方政府的财政、就业和政绩损失也巨大。 第五,当双方采取的策略为{S2,M2}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P1-fR,相对于保留企业的收益fR+P1-Ca-f21P2,如果Ca+f21P2<2fR,地方政府则有动力转变为S1策略,当Ca+f21P2>2fR,地方政府则会维持S2策略。相对于企业而言,该组合下收益为-R-P1-Cb-A,相对主动关停M3则会损失P1和Cb,因此会直接选择策略M3而主动关停,避免更多的损失。 第六,当双方采取的策略为(S2,M3)时,地方政府的收益为-fR,相对于保留企业也是同样的结果-fR,地方政府没有动力转变策略。相对于企业而言,该组合下收益-R-A,相对于虚假达标被查处,M2策略则会进一步损失P1和Cb,因此会直接选择策略M3,主动关停,没有动力进行来转变策略选择。 综合上述演化博弈分析的结果,结合博弈的收益与成本公式,及其相关的系数和因子分析,指出对新常态下的化工企业安全监管需要进一步综合调节各类控制性影响因子的影响力。 对于博弈中企业要增强执行政策的收益预期或者降低成本预期。 第一,需要设立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既可以增强企业的成本约束,杜绝安全和环保行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增强经济约束力。“一旦发现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则风险金可以予以没收。”[9]严格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监管:“凡是多次检查出问题的企业,要加大检查的频次,违反十项规定的企业,按照上限处罚。”[10] 第二,完善对现有企业实施安全投入的补助制度。对于安全管理和投入绩效好的企业予以一定的政策性奖励,在落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方面进行补贴。其中,高新企业效益较好,以荣誉性的奖励为主;效益中等的企业,实行配套性的奖励;对于微利甚至亏损企业,对加强安全投入和提高管理水平,实行较高比例的奖励。 第三,对安全绩效好的企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经营环境。对企业的安全绩效和环保绩效与经营发展的服务,用地、用水、用电等予以优先保障政策。 第四,提高对安全绩效好的企业的监管水平,可以采取差别化监管。从而对配合落实安全环保标准的企业适度减少监管频次,引导自我管理;而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增加现场监管频次和力度,从而增加其压力和成本。 第五,强化对安全管理投入的奖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化工企业安全员要占员工的2%,不超过50人必须达到至少配备1人。”[11]对企业落实管理和培训责任,予以适度的考核和奖励,调动企业积极性。 第一,法律责任的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之所以受到忽视,除了企业经济压力之外,与法律责任的不到位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直接责任人量刑可以提高到具有足够震慑力的级别,当一个人把别人的生命看成只有经济价值,并用经济价值衡量之时,最好的机制设计就是通过以他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提高成本,使其付出无法承受的责任成本。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同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 夯实监管部门法律与行政责任。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主要监管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者需要增加渎职的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政治责任和行政问责层面。促使地方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在关于企业安全和环保监管的决策方面,不被眼前的经济收益所干扰。尤其是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在遇到政治压力和舆论压力时能够保持定力和理性,避免政治因素干扰行政执行力和监管效力。 第三,赋予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人更大的权力。对不能按要求整改和落实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断电、断气、断水等强制措施,同时要落实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决策权和指挥权。从而增加现有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成本,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力。 由于化工行业的安全和环保问题不同于一般的市场监管,信用监管模式的适用性较低。因为事后监管对于危险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模式缺乏前端的有效控制,一旦失效造成损失和代价不具有可挽回性。 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如“互联网+”技术、AI技术等,并与加强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相结合。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到最低。一是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企业安全监控与监管部门监控联动一体,能够在信息和安全隐患节点的整体化监控。对重要的企业和重要的安全部门,如仓库和设备等风险点实时动态的智能化监控。企业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人员—监管技术部门通过信息互动平台和移动APP等手段,能够适时进行全天候监管和反馈,同步传送信息和有效互动。二是利用现有的AI技术,利用工业机器人,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分析和自动报警系统。对于仓库和设备系统的相关负载能力和危险原料消耗和损耗的大数据计算进行提前预警。(二)期望成本与收益分析
三、经营发展阶段的博弈分析
(一)进一步研究假设
(二)模型求解与分析
四、后事故时期政府政策干预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一)政府监管政策改变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二)结果分析
五、结论与建议
(一)提高处罚成本,改善期望成本收益的结构
(二)增强风险认知能力,提高风险转移系数
(三)降低政府监管方与化工企业的积极管控的成本,促进安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