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勇
[摘 要] 中小国有企业通过与民营企业结合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将中小国有企业存在的发展弊端逐一消除,并凭借市场化的方式履行各项社会责任、参与各项社会竞争,提高中小国有企业资产回报效率的同时,对中小国有企业资产效率进一步完善,在市场化条件下确保中小国有企业的盈利实现可持续增长目标。然而中小国有企业通过并购民营企业所开展的混合所有制在发展过程中还缺乏一定的完善性,导致在改革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应加大对相关风险的深入分析,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提升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
[关键词] 中小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8-0028-03
由于受我国国情影响,我国经济制度具有较高的复杂性,特别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措施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制度逐渐形成两个方向——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政府部门为了彻底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之间的隔膜,将传统各自发展、互不影响的状态彻底扭转,对二者进行了全面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管理条例,使二者在保持一定区别的基础上,互不矛盾,并且能够对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之间的隔膜在社会经济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必然会被彻底打破,并且在混合所有制的辅助下,能够充分满足各种所有制追求优势互补的需求。因此,加强对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研究,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一)為中小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结合之后,能够发挥自身具有的优势,利用民营企业具有的资源和机遇,从而为中小国有企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扩大生产规模、进入全新领域提供帮助。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与中小国有企业结合之后,能够在保持自身独立特色的基础上,对发展渠道进行拓宽,提高产品的影响力。也就是说,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不仅能够促进二者功能价值的快速融合,而且还能实现在某一领域做大、做强的目标。
(二)促进中小国有企业实现资本经营
中小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能够对与之结合的民营企业进行客观、理性的资产评估,或者在合作过程中,可以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竞争能力的民营企业。这样能够使民营企业在与中小国有企业结合之后,通过合理的包装、整合,确保开展的资本经营活动具有较高效率。也就是说,在二者结合之前进行严格的筛选、评估,在结合之后进行合理的包装、整合,提升中小国有企业资本的盈利水平。
(三)促进中小国有企业实现保值增值
当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结合之后,能够在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资本投入和提高技术水平,进一步拓宽市场经营领域,实现对企业成本的有效控制,提高各项管理措施的全面性。中小国有企业通过对与民营企业有效合作这一机遇的把握,能够对存在的金融问题进行及时调整,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同时,还能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状态,实现民营企业保值增值的目标。这样的方式无论是对中小国有企业而言还是对民企而言,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双方实现互惠互利战略目标的有效措施。
(四)确保中小国有企业获得特殊资产
在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有效结合之后,中小国有企业不仅能够充分利用民营企业拥有的战略机会,还能对码头和土地等稀缺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当合作的民营企业拥有自身独立特色品牌和多年经营经验时,那么在与中小国有企业合作之后,就能使其获得销售链条、专利技术、品牌等一系列无形资产。不仅能够使中小国有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影响力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还能使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各自发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1]。
(五)满足国家对中小国有企业的考核要求
通过对我国中小国有企业经营现状的分析可知,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自身不具备满足国家标准考核要求的能力,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实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这部分中小国有企业通过对混合所有制相关措施的有效应用,与具有较高经营实力的民营企业进行合作,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经济收入水平,而且还能强化自身的经营能力,从而达到甚至超越国家规定的考核标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
二、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的风险
(一)决策风险
一部分中小国有企业为了应对上级检查和国家考核,在对合作民营企业进行选择的过程中,缺乏系统性、合理性、全面性的分析,导致合作策略的制定缺乏可行性。通常情况下,当中小国有企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缓慢、企业发展频频受阻的时候,一些中小国有企业管理者为了提高企业经济利润、满足考核要求、获得高额奖金,会遮掩经营管理问题,从而在与民营企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由于在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之前,中小国有企业管理者缺乏深入调查和客观评估,从而无法对潜在的风险问题给予正确认知,对合作策略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具有的重要影响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导致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以失败告终[3]。
(二)被合作民营企业隐瞒信息
在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之前,一部分中小国有企业并没有对民营企业具有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使民营企业出于对并购成功、提高自身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经常会采取各种手段对自身不良财务数据内容进行掩饰,从而使财务数据缺乏准确性,增加了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风险。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对担保、诉讼、债务信息进行隐瞒,还会导致中小国有企业承担一定法律风险和债务风险[4]。
(三)工作人员虚抬交易定价
对于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作而言,交易定价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通过客观、深入、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以及建立具有较高公允性的价格计量体系,才能确保交易定价具有较高合理性。然而根据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来看,现有的价格计量体系不足以维持公平交易。一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和操作者为了自身获取更多利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钻法律空子,通过与民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故意哄抬交易定价,从中获利[5]。
(四)经营理念风险
对于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彼此的经营文化理念存在较大差异,二者在结合之后开展日常运营活动时,必然会由于经营文化差异而产生各种冲突和矛盾。因此,应该对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结合之后日常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探讨和重点解决,在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将民营企业具有的创新性、高效性、灵活性、机动性保持下来[6]。
三、提高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对并购决策程序的严格规定
为了减少甚至彻底杜绝中小国有企业出现的盲目决策问题,应该最大程度地降低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风险,不仅要确保制定的决策程序相关内容具有较高严谨性,还要结合实际需求变化,对决策程序相关内容进行优化与完善。与此同时,中小国有企业各管理层不仅要对自身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严格管理,还要确保管理层之间能够开展有效交流与沟通,不仅要对彼此的决策进行有效制衡和促进,还要使互惠互利的发展目标得到有效实现。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彻底解决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过程中的委托代理问题,最大程度地化解中小国有企业在制定发展决策和战略合作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高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自身发展实力的同时,为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供帮助[7]。
(二)加强全面并购调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通常情况下,民营企业在与中小国有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在合作中获得更多利益,往往会对存在问题的财务数据进行遮掩和粉饰,导致上报的财务数据信息缺乏真实性,与中小国有企业掌握的财务数据信息内容不对称,从而导致民营企业和中小国有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合作过程中的风险,中小国有企业在与民营企业合作之前,不仅要开展具有一定深入性和全面性的调查工作,也要对律师、评估师等各类中介机构具有的资质进行详细摸底和严格监督,防止在合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这不仅能够降低中小国有企业在与民营企业合作中遭到巨大损失的概率,还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的提升[8]。
(三)对民营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通过对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的详细分析发现,产权交易市场整体发展水平滞后,各项内容缺乏先进性和发达性,价值计量体系所涉及的领域较少,缺乏一定的完善性。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想进一步促进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的提升,中小国有企业不仅要确保选择的并购估计模型具有较高合理性和可行性,还要对与之合作的民营企业进行估价,确保采取的股价措施具有较高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在此基础上,对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摸底,对存在的问题以及潜在经营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对潜藏的法律问题和债务问题进行深入挖掘,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合作和估价过程中具有的操作行为進行严格监督,对相关操作行为制定严谨的规范要求。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恶意虚抬交易定价的情况发生[9]。
(四)加强企业文化的有效融入
由于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会受到各自企业文化差异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文化差异给双方带来的经营风险,中小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与合作民营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通过对彼此企业文化的充分了解,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促进双方企业文化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各自具有的优势,从而不断提高二者结合之后的发展水平。与此同时,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将《公司法》作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不断完善合作之后的治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二者结合之后的治理结构进行授权,使企业在“权利、责任、利益”三位一体的全新模式下,实现良性发展[10]。
四、结语
我国政府通过对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不仅能够将传统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具有的隔膜彻底打破,而且还能为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和发展空间。在混合所有制理念下,中小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有效结合,对健全我国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相关人士应该加大对混合所有制各项内容的深入研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提升中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水平。
参考文献:
[1] 皮建才,赵润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民营企业过度进入——一个基于中国式上下游关系的分析框架[J].中国经济问题,2019,313(02):58-66.
[2] 周志强,李舜,王洁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协同治理研究——基于分享经济理论的视角[J].江淮论坛,2020(4):126-131..
[3] 邵云飞,李刚磊,徐赛.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促进民营企业创新——来自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管理学季刊,2019,4(02):63-88+135.
[4] 张根林,段恬.国有资本,融资约束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J].会计之友,2020,000(002):146-152.
[5] 王寅,巩一民,陈子琪.天津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及对策——借鉴京,沪地区和云南白药集团的经验[C]//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五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壮丽七十年辉煌新天津(下).2019.
[6] 胡亚飞,苏勇.中国情境下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以宋志平的管理实践之道为例[J].管理学报,2020,17(03):317-327.
[7] 申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探讨——以重庆长电联合公司为例[J].中国商贸,2020,000(004):227-228.
[8] 徐音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产权制度的完善——以中国联通为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0):42-43.
[9] 曾星星.关于现阶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基于中国联通混改的实践[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v.18;No.105(05):31-37.
[10] 桑均尧.对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几点认识——基于浙江省属国有企业混改实践[J].浙江经济,2019,672(22):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