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岩磊 程永生 胡 鹏
[内容提要]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对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进程中所呈现的基本特征及其内在逻辑、形成特色创新能力的“双重新机制”及其作用形式、保障机制运行的实现路径及其具体内容等进行机理性阐释。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进程呈现出“制度供需演化、布局结构变化和目标功能转化”的显著特征;以“合作、集聚、竞争、协同、联动”等五个维度为支撑的“双重”作用机制,能够促进形成特色创新能力;“激励因素集——激活机制集——凝塑能力集——实现目标集”的路径体系能够保障园区创新发展机制顺畅运行。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政府“政策干预”引领个体发展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通过厘清园区创新发展的“双重”新机制及其实现路径,保障特色创新能力形成与提升,有助于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肇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农业科技园区”政策,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一方面表现为自2001年第一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挂牌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先后10次对园区建设工作做出部署,科技部等职能部门出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等政策、措施,为园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园区的功能定位及任务目标多次发生嬗变,始终伴随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从单一的经济促进职能(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向多元化的社会民生职能(加快城乡融合、助力脱贫攻坚)转变。迈入新时代,“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将实现中国经济在全球化格局中“由客场到主场”的转变(刘志彪、凌永辉,2020[1])。
新发展格局下的未来农业发展,必须不断注入创新元素、提升转型质量,巩固以“制度优势高效发挥”和“嵌入式干预效果显著”为特征的发展路径,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恰好契合了“以创新刺激产业内需、以内需推动现代化转型、以转型融入双循环格局”的演化逻辑。本文拟在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内,梳理中国农业科技园区二十年演化历程及特征,阐释以政府为主导的“嵌入式”干预行为与园区发展成效之间的理论关联与作用机制,在面向国家发展格局新变化与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实现路径。
从政策干预视角对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可以划分为两个研究分支:一个分支是将“农业科技园区”这一制度设计视为既定框架,依据投入—产出、空间溢出、地理布局等方法定量探讨农业园区要素投入与绩效产出之间的关系(寇小萱、孙艳丽,2018[2];王昭等,2018[3];夏岩磊,2019[4])。该领域的文献较多,是当前园区议题的主流,其关注点在于技术效率的测算与评析(谢玲红等,2019[5];雷玲,陈悦,2018[6];郑宝华等,2014[7]),不涉及对园区设立之前和之后所引致的发展轨迹差异的讨论,即:将设立园区这一行为视为“外生”而非“干预”,从而不去探讨干预结果的优劣以及随之产生的因果识别问题。第二个分支则将农业科技园区的设立视为一种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基于国家产业发展的整体利益以及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综合判断,强力干预农业发展的一种手段。该领域的研究侧重于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本质、内涵、组织方式及预期实施效果的定性分析。但该类研究文献大都集中于第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设立的时段(蒋和平,2000[8];吴沛良,2001[9];许越先,2004[10]),近年基于制度变迁视角探讨园区发展的成果不多见(吴圣,吴永常,2020[11])。
已有文献对过去二十年来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成果和绩效水平进行了多方面测度与分析,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知识贡献。但是,农业科技园区的设置自始至终是一个政策干预的强制性变迁过程。二十年发展历程能够取得巨大成就,其背后一定存在保障政府、企业、农户等多元参与主体能够得到激励的产权安排,也必然存在合理界定并能够实施这种安排的制度环境,以及多元主体对客观存在的干预变化的正向意识契合。将合理的安排、高效的激励和正向契合视为必要条件,则当前文献对于该层面的分析就略显薄弱(韩旭东等,2020[12]),本文也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拓展:
首先是以制度变迁理论为依据,基于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轨迹的客观现实,挖掘演化进程背后的政策干预效果和制度形态特征,重新审视能够强势促进农业科技园区契合新发展要求的特色创新能力的凝结机制。
其次是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结合当前中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重新审视能够长效激励农业科技园区嵌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实现路径。
本文的创新体现于以下两个层面:一是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分析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演化特征及特色创新能力形成的新机制,补充现有研究成果在机理解释层面的不足。以政府对未来农业多元化功能目标设计为导向,基于复杂系统“开放性”和“封闭性”的特征提出“组织网络合作”、“创新资源集聚”、“地域优势竞争”、“多元主体协同”及“异质要素联动”等五重全新作用机制。二是从政策干预的视角,提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视域下进一步实现中国农业科技园区能力提升和创新发展的全新路径,体现科技创新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特色与贡献价值。将解决现实发展中出现的瓶颈与困惑,转化为解决农业科技园区“特色创新能力不足”,提出能力实现路径,为中国农业科技园区未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历史进程,既是特色创新能力的形成过程又是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从均衡向非均衡再向均衡”的调整过程(孙方、李振宇,2014[13]),表现出三个方面的演进特征。
一是以“制度需求高于制度供给”为特征的建设试点阶段。中国农业科技园区实现“从无到有”,在2001年和2002分别按照两个批次认定了3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进行创新试验,2003年又将江西井冈山和辽宁沈阳(辉山)两个农业科技园区纳入试点。该阶段面临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经济发展迈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发展时期,对外开放的宏观环境迫切要求农业发展要适应时代要求和科技要求。
二是以“制度供需由非均衡向均衡调整”为特征的大幅推动阶段。第一阶段的政策干预产生了显著的创新效果,引致地方对农业园区的设立需求不断增加,自2006年至2013年连续三批设立8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同时设立“杨凌国家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科技现代示范区”,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未来“进阶”成为“农高区”展开试点。该阶段以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数量扩张为特点,完善创新发展体系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了科研院所为主导、农业科技企业为主导和政府为主导等三类园区建设模式。
三是以“更高质量发展促进更高质量均衡”为特征的全面提升阶段。大幅推动阶段形成了建设模式与主导方向相对稳定和常态的均衡,但党的十八大对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全新要求和全新任务,新变化打破了原始均衡并向形成新的更高质量均衡趋动。2014年至今,分三个批次认定了160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合作关系网络及三产融合日趋紧密的运行形态。
制度供需的演化,形成了当前农业科技园区空间分布的“宏观大体均衡、微观差异显著”的地理特征(谢玲红等,2019[14])。从宏观角度考察,现已批准建设的278家国家农业园区中,东部地区101家、中部地区85家、西部地区92家,总体数量相对平衡。从微观视域分析,拥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占全国园区总数量的7.2%;最少的则是天津等直辖市,占全国园区总数量的0.72%,比重相差10倍,差异显著。上述两个方面的分布特征,一方面促进了农业优势省份继续深化、放大传统优势,同时又保证了大区域之间、都市圈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农业科技资源相对平衡,极大地促进了园区平台机制的发挥,取得了诸多成效。
这种由制度变迁得到的经济与社会成效,首先得益于明晰的产权结构创造了有效率的市场,弥补了由于农业脆弱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而市场的有效又为多元主体产权界定和产权行使提供了制度环境,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与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农业发展风险(诺斯,1990[15])。另一方面,产权结构的明确与完整,又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全要素生产率并又与地方农业传统优势相结合,获得具有地域根植优势的更高产出,促使并保护勇于创新者获取更多的创新收益,激发园区内其他参与主体的创新动力,促进园区在更大范围内获得发展成效。
伴随我国政府对农业发展阶段性的认知变化,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随之发生阶段性调整,依靠产权结构完善进一步创造了更有效率的市场,引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应发挥的功能和应肩负的目标任务发生了变化,即:由单一目标下的经济功能逐步演进为多元目标下的社会功能。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建设之初,主要肩负的任务和目标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发挥其在农业经济领域“促进区域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功能,从而“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是园区建设之初的主要功能和单一目标。2007年,国家科技部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任务要求,将“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写入农业科技园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目标,扩展其在服务引领和集成创新层面的功能。2011年,国家科技部结合“三化同步”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将“促进现代农业”和“统筹城乡发展”作为重要功能写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8年至今,国家科技部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指示要求,将“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打造科技先发优势”、“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等作为农业科技园区的中长期任务写入2018—2025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由此可见,从建设之初主要肩负的经济职能和单一的经济目标,到当前包括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乡村振兴以及服务脱贫攻坚等经济、社会职能和多元化建设目标,高度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时代特征,也深刻体现了政府干预在园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杨亚东等,2021[16])。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核心驱动要素是“创新”,农业科技园区恰是由制度需求而生,集研发、转化、扩散及产业化于一体的创新组织平台。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视域下,农业科技园区必须继续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形成更适应于新形势要求的全新作用机制。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是具备“多元主体共生”和“多样利益交织”等两个典型特征的复杂经济系统。两大特征内在地决定了园区创新能力水平提升过程将受到两类有别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机制影响,即:作为独立的创新系统和开放的发展系统,农业科技园区在其封闭的系统内部和开放的环境外部,不同类型的影响因素(如异质性要素、多元化主体关系、合作网络、集群形态以及地域差异等)如何促进个体园区创新发展的微观机制和宏观机制。
将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内生机制区分为微观机制和宏观机制两类,从而将园区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水平凝塑的过程视为一个独立系统从“封闭”状态到“开放”状态的演化过程:当把园区置于宏观环境之下,则园区作为一个完整单位,其创新能力的形成将受到外部的知识流、技术流以及产业集群形态、关系网络强度等因素的影响;当把园区置于微观环境之下,则园区作为一个独立的创新系统,其创新能力的形成将受到系统内部生产要素、主体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图1描述了双重作用机制的逻辑演化。
图1 双重机制促进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演化过程
两类新型机制,不是相互独立、各自作用,而是相互依存、互为必要。缺少知识流动、合作网络、产业集聚等宏观环境及其相应作用机制,仅依靠园区独立培育和形成创新能力是很难完成且效果不佳的;同理,宏观环境中具备了顺畅的知识流动、社会关系网络和良好的产业集群,但园区微观系统内部没有积极的主体协同和内生能动性,也很难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吴思齐、吴永常,2017[17])。
1.基于开放系统条件下的宏观作用机制
(1)“合作”促进创新
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结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将促进具有异质性特征的知识、技术、资源的流动与整合,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上促进新知识、新技术的发明与创造,从而凝结为强劲的创新能力。农业科技园区作为独立、开放的区域创新主体,合作关系结成并促进创新发展,是园区发展历程中自发衍生且必然发生的结果。伴随农业发展目标和功能的不断调整,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园区之间基于优势互补的动机自发地产生合作意愿的可能性逐渐加大,部分园区依据自身建设状况开始走上寻求合作之路,并且那些存在较强合作关系的园区更有可能在合作的过程中形成地理集聚或技术集聚,先行形成具有自身优势特色的创新能力(田颖等,2019[18])。
合作关系结成的原因,是由多维邻近性引起的各类空间和技术的相近关系。这种相近关系包括了传统的地理邻近以及现代创新网络研究关注的技术邻近、组织邻近和制度邻近。与地理邻近相比,技术邻近是合作行为出现的根因,以知识集聚为特征的高技术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也更多地倾向于那些与自身技术重叠度高的企业。因此,合作关系通过知识、技术等无形要素的集聚,结成技术邻近的集群和网络,在集群和网络环境下推动园区功能的有效发挥。图2展现了合作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作用机理。
图2 “合作”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机理
(2)“集聚”促进创新
农业科技园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不断打造产业示范和创新引领高地,使其自身具有较强的经济“引力”,推动以园区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和要素集聚形态的形成。与工业高新技术园区存在本质性的不同,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集聚和要素集聚通过两种渠道影响着园区创新能力的形成。
从产业集聚层面考察,农业园区承担着促进三产融合的发展目标和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的重要机制,这就要求园区在引进经营主体和主导产业建设过程中,要同时覆盖三次产业,形成实质性地融合;同时还要在既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合理布局,将生产区、加工区和休闲观光等功能区融为一体,促使园区不仅是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基地,同时也是环境和谐的生态旅游基地,拓宽经营主体的产业收入来源(张营营、高煜,2019[19])。从要素集聚层面考察,农业园区承担着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向“高端、集聚、融合、绿色”的方向,这就要求园区必须汇集以创新人才为核心的创新性生产要素,通过创新性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出,改造传统农业、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农业现代化。图3展示了集聚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作用机理。
图3 “集聚”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机理
(3)“竞争”促进创新
处于同一历史时段的农业科技园区之间,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发展差异。一方面是自身发展程度的差异,体现为建设周期对园区创新发展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比较优势的差异,体现为非盈利性目标的竞争与赶超机制对园区创新发展水平的影响。分布于不同区域的农业科技园区,其自身比较优势的形成是与其所处区域的地理因素直接关联的。与工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发展模式不同,每个农业园区都具有与本地方环境相适应的特色农业作物、农副产品及传统的生产技术。这些具有明显根植性和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可以形成具有独特优势的产业链条,成为农业园区赶超先进、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农业科技园区能够依托地理差异与地域特色,通过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业态的研发与竞争,在模仿和赶超国内外先进园区的过程中形成特色创新能力。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是园区创新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实现者,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将促动园区企业基于自身优势展开竞争,其结果是刺激园区产出的高质量增长(朱浩等,2020[20])。图4展示了地域差异的竞争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作用机理。
图4 基于“地域差异”的竞争促进创新发展的机理
2.基于封闭系统条件下的微观作用机制
(1)“多元主体协同”促进创新
农业科技园区的创新发展过程是典型的多元化参与主体协同创新过程,以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科技中介、农户等构成主体集合,不同的主体根据自身需求和目标定位同时发生个体行为和集体行为,从而形成相互协调和干预的动态创新系统(Hackney & Marchal,2011[21])。多元化主体在利益交集的框架内,将本属于个体的异质功能叠加为以园区为载体的同质功能,促使农业科技园区的多元主体协同创新过程,成为参与主体通过变迁行为来实现创新系统的内部交流和外部耦合的过程。
从特色创新能力形成的过程来看,园区内部的参与主体各自代表着异质要素,而多种异质要素的动态叠加,则为园区创新能力的形成提供基础。其中,政策要素是驱动其他要素的关键动力,也是多要素动态叠加效果优劣的核心影响因素。从能力形成后的表现来看,“政府——企业——高校院所”代表着地方经济发展系统与园区创新系统之间进行联合研发和耦合协调,以农业科技成果的数量不断增加为特征,成为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重要体现。图5展示了多元主体协同促进创新发展的作用机理。
图5 “多元主体协同”促进创新发展的机理
(2)“异质要素联动”促进创新
从科技研发到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园区内部不仅要投入传统生产要素,更要投入创新性质的生产要素,两类要素存在显著差异。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关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论述,创新要素与传统要素在农业园区生产过程中将发挥不同作用。具有创新性质的生产要素在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的农业科技园区中将发挥更为“主动”或“主导”的作用,传统生产要素将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宏观进程中逐渐成为“从动”和“辅助”的因素,从而在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过程中,两类异质要素存在“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以创新人才为核心的生产要素能够集聚,进而盘活资金及其他生产要素。农业科技人才通过运用创新资本、盘活传统要素,一方面将人力资本转化为知识创造成果,推动新兴业态发展,另一方面将禀赋资源转化为高效生产力,改造传统农业,两方面合力促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升级,并在此过程中形成创新能力。当园区创新能力形成之后,进一步通过知识生产、经济生产和周边带动的过程,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产品生命周期的更替,反馈促进新一轮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图6展示了异质要素联动机制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作用机理。
图6 “异质要素联动”促进创新发展的机理
借助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契机,凝塑农业科技园区特有的创新能力将成为园区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从而保障能力形成和提升的方式路径,就成为保障未来园区目标实现的基础(尹昌斌等,2021[22])。
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的形成过程,受到各类影响因素的实际约束,同时也存在宏观与微观的促进机制,通过这些作用机制,各类影响因素将互相作用并最终凝聚为特色创新能力。因此,理清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是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过程的起点;最终形成创新能力,并以此破解发展瓶颈、实现发展目标,是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过程的终点;链接这一过程的两端,或者能够调动各类因素形成积极影响、促成园区创新能力的凝集与实现,则是各类型作用机制。基于此,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实现路径应包含影响因素、作用机制、能力效果和目标实现等四个元素,路径形式可概括为:
“充分激励‘因素集’——促动激活‘机制集’——响应凝塑‘能力集’——高效实现‘目标集’”。
构建新路径的基本逻辑是,在充分理清各类决定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因素及其相关关系的基础上,重点瞄准如何理顺和激活能够调动各类因素发挥功效、联合作用并正向促进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各类运行机制,通过实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组合政策措施,打通“决定因素”与“能力形成”之间的关联渠道,最终实现园区发展任务和发展目标。新路径及其四个元素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图7展示。
图7 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路径的内在逻辑和构成元素
促进形成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的有效路径,其目标是实现国家和政府赋予农业科技园区的任务和责任;其核心是通过激活创新能力的形成机制,有效调动各类决定因素的积极作用、规避各类决定因素的消极影响;其关键点是打出一套行之有效、有的放矢的政策“组合拳”,能够切实激励各类决定因素发挥各自功效、切实激活作用机制顺畅执行运转、切实保障园区承担的经济与社会目标高质量完成与呈现(郑淋议,2020[23])。
1.充分激励“因素集”
充分激励“因素集”,是实现农业园区创新能力的路径起点,也是园区提升创新能力的首要发力点。激励“因素集”,就是运用多种有效的政策组合,对影响和决定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各类因素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影响因素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正向地配合各类型影响机制的运行。“因素集”中包含着政策性要素、物质性要素,但最为核心的要素是具有创新性质的人才要素。应加强和运用能够充分激励创新人才主观能动性的政策、措施,灵活高效地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人才向农业科技园区汇聚,将园区打造为人才高地、知识高地和技术高地。通过人才汇聚并与其他生产要素紧密结合形成劳动生产力,“因素集”的正向影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凝结和形成农业科技园区特有的创新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2.促动激活“机制集”
促动激活“机制集”,是农业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路径的核心环节,也是决定园区能否在多重发展目标约束下培育形成高质量的创新能力的最为关键的节点。激活“机制集”,就是依据能够促进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各类型作用机制的运行规律,促动各类型影响因素能够积极配合机制的调用,保证作用机制成为有效衔接“因素集”与“能力集”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的作用机制,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类型,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必要。贯穿于两类机制之中、保障两类机制发挥效力的重要前提,则是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信息交换为主旨内容的创新成果顺畅流动,从而知识、技术和信息的流动,是保障各类型作用机制顺畅运行的“核心要素”。
3.响应凝塑“能力集”
响应凝塑“能力集”,是构建农业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路径所要实现的结果,同时也是通过激励各类型决定因素和激发各类型机制活力之后,得到的一系列具有明确指向、清晰内涵、科学可行的创新能力集合。凝塑“能力集”,其本质是基于充分激励“因素集”和促进激活“机制集”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措施集”的积极配合,进一步保障形成园区能力的机制可以高效运作,合理调动各类型决定因素进行交互作用,最终形成符合园区建设定位与发展目标的创新能力体系,亦即包含先进知识创造能力、高质量经济生产能力以及强带动引领能力为核心内容的能力体系,以及包含政策持续保障、成果快速转化、平台优质服务、激励回报稳定等具有明确内涵与目标指向的辅助支撑体系。
4.高质量实现“目标集”
高质量实现“目标集”,是构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形成路径的最终目标,同时也是能力实现路径形成后的延伸结果。实现“目标集”,就是高质量地实现国家对农业科技园区赋予的要求和任务,达到“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作用效果,成为衔接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重要桥梁(程士国等,2020[24])。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目标,从功能视角可以概括为“先进知识创造、劳动生产力提升、示范带动显著”等三个方面,切实保障激励“因素集”和激活“机制集”的政策、措施能够真正发挥效力,促进各类型决定因素与各类型作用机制之间的配合与运转,将成为实现园区多元化目标的重要支撑。
中国农业科技园区的二十年发展进程深刻体现了政府主导与政策干预的时代特征,取得了西方国家同类型园区模式下未曾达到的建设成就。面向“十四五”阶段,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宏大背景下,园区将进一步形成特色鲜明、分类发展的全新模式,通过“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来提升创新能力、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合作创新。在知识技术、物质要素、学习模仿和社会资本等交织作用下,农业科技园区将以“因素激励”促进“要素活力”,破解创新驱动能力薄弱的瓶颈;以“机制激活”促进“体制改革”,破解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的瓶颈;以“能力凝塑”促进“多元效益”,破解创新合作能力不高的瓶颈;以“目标实现”促进“示范引领”,破解创新辐射能力不强的瓶颈。通过解决制约当前发展的四个主要瓶颈,中国农业科技园区也将逐步“进阶升级”: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为阶段性目标,在推动示范引领档次升级和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新旧动能转换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