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资料图
2020年,中国政法领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召开会议专门部署。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牵引,破解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破除政法领域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改革的堵点,针对放权后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完善政法系统司法监督政策措施,加强政法单位内部监督和问责,最大限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8月,中央政法委召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向和重点。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也就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
加强制约监督制度建设。中央政法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从健全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监督体系、政法机关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政法领域服务管理行为监督体系、政法队伍管理监督制度、智能化制约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中央政法单位分别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制约监督、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研究制定文件,完善政法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开展改革评估督查。全面评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系统梳理重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总结改革经验,排查短板问题,研究意见建议,形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总结评估报告》。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改革专项督查,聚焦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重点内容,详细了解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情况,深入剖析影响改革创新和推动落实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政策建议。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截图
提供更加便捷诉讼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一站式建设总体框架意见及21个专门规范,全国98%的法院建设诉讼服务大厅,98%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95%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95%的法院实现网上立案。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法院网上开庭同比增幅超过450%,实现“线上庭审不打烊、抗疫和审判两不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达1.095亿篇,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突破1000万场,已分别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和政务视频直播网站。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9347件,审结35773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80.5万件,审结、执结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刑事审判工作。2020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8万件。维护防疫秩序,依法审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专项斗争以来,依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追逃追赃、没收违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姚锦旗等164人违法所得11.5亿元。严惩网络犯罪,依法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案件3.3万件。依法审结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
民事商事审判工作。2020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30.6万件,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4.9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会同全国妇联等单位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依法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依法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8163件。
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2020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6万件,服务“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2020年,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成功民事案件424万件。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案件693.3万件。全国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
2020年,全国法院咬住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办好案、持之以恒抓质效,执行数据指标全面向好。受理执行案件1059.2万件,执结99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3%和8.1%。整体呈现新收、结案、到位金额均上升,旧存、未结案均下降的“三升两降”态势,实现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在疫情、贸易摩擦等严峻形势下,让更多的真金白银通过执行工作装到了老百姓的口袋里。
党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2019年1号文件,推动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方案,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压实相关部门协助执行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天津建立“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执行联动重点成员单位派员到天津高院执行局驻点办公,直接参与联动中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与公安系统合作的“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上线,当地机动车执行从原来的“以日计算”缩短为“以分钟计算”。新疆喀什地区建立村镇协同执行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并按月通报,各乡镇成立协同执行工作专班,常态化带案下乡,基层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民族边疆地区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进一步增强。江西省委政法委牵头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党委政法委领导执行联动工作的常态化、实体化运行。
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改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新发展格局构建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建立涉黑恶和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台账,加强部门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涉黑恶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执行工作,确保“打财断血”要求落实到位,坚决不让黑恶分子得到任何好处,彰显党中央巩固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北京高院与市财政局签署会议纪要,共同规范刑事涉案财物上缴工作。广东法院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确保“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强势“打财断血”,力促“黑财清底”,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福建高院建立“执破直通”机制,打通执行、破产程序的衔接堵点,推动市场出清,优化营商环境。山东法院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通过司法拍卖、执行和解等方式,释放土地资源4.6万亩、海域使用权3888公顷,依法释放生产要素,推动改善投资环境。新疆法院针对农牧区被执行人财产多为牲畜、苗木等生产生活资料,财产变现具有季节性、周期性的特殊情况,把强制督促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赢”。
>>智慧执行App当事人公众端 资料图
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执行能力持续提高。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执行信息化系统的集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借助区块链技术研发“终本智能巡查系统”,在部分法院试用。扩大网络查控覆盖面,把被执行人出入境记录、税务登记信息、保险理财产品等纳入其中。积极推进与中国邮政EMS的跨域送达工作,通过文书电子推送、异地打印封装、同城送达的方式,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助力节能减排和“美丽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司法网拍辅助工作。与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委托评估工作规范,推广使用网络询价评估系统,提升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疫情防控期间,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得到充分检验,网络查控系统平稳运行,线上事项委托数量增长近40%,移动执行平台作用凸显,确保了执行工作“不停摆”。司法网拍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网拍数量越来越多,拍卖金额越来越大,拍卖效果越来越好,保持“零投诉”。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完善执行关键节点的可视化监管和自动化预警,健全对下督办、分级分时督办等工作机制,实现对“案、人、事”的全流程、全方位管理。积极推进执行管理由专网向互联网延伸拓展,全面部署应用移动执行平台,加快推进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执行”App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作用,研究将“智慧执行”App拓展到代表、委员端、当事人端和协助执行单位端,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更加全面理解执行、参与执行。江苏法院积极研发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物联网电子封条和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活”查封和“快”处置,有效提高法院查封财产的安全性,减少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情形。
依法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生态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由执行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查处违法违规执行以及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借助全国执行申诉信访和督导案件系统,加强对信访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等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基本完成全国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提高发放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存在空间,坚决肃清执行中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执行的权威和公信力。广东法院全面实施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大幅度提高了执行质效。加强执行领域司法解释工作,建立完善以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精准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将信用惩戒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推进善意文明执行,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更有针对性更可预期,让“诚信而不幸”的经营者、创业者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江西高院、宁波中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具有示范意义。广州互联网法院联合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启动“湾区有爱 网护青春”工程,采取“线上+线下”“修复+表彰”“分级+分类”多项措施,多元帮扶,信用激励,推动对青年被执行人善意执行。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能“活封”的决不“死封”,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正常运营。发挥司法网拍优势,加快财产变价流程,适当选择灵活变价方式,防止查封财产贱卖。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做好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多份司法文件,确保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千方百计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纾困解难、渡过难关。收集近300个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执行案例,挑选出13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起到示范指导作用。湖南法院开展工程机械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服务制造业健康发展。
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贯彻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脱贫攻坚范围进行司法救助或社会救助。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发放涉民生案款254亿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运用司法手段遏制乱占耕地现象,支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为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保驾护航。持续加大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加强与当地清欠工作负责机构沟通,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胜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及时实现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法院加大党政机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执行力度,特别是联合发改委等重要党政部门对拖欠企业账款的党政机关实行“纳入失信名单预通知”制度,效果明显。内蒙古、浙江、湖北等高院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为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江西高院组织开展“落锤有声”解决执行难系列主题活动,吉林高院组织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 执行局长走进直播间”主题活动,用鲜活的案例进行普法诚信教育,为综合治理执行难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江苏高院出台实质化解办理执行信访案件的指导意见,实行执行局长负责制,坚持实质性办理原则,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1万件,同比下降19.4%。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6%、12.4%和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9.2%和9.6%。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人、提起公诉1572971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高压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5.7万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5万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1.2万人。及时出台系列司法政策,指导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涉疫犯罪7227人,起诉1.1万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继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人,已起诉15346人,不起诉662人,对赵正永等1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8.8万人、不起诉20.2万人;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自觉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人、提起公诉157297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救助3.2万人4.2亿元。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1万人。严惩洗钱行为,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49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办,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制定专门规范服务自贸区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出台21项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召开视频会议,共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惩防跨国犯罪,完善跨境司法协助机制。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2020年,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万人次,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958件。
坚持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26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万件。办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106件、公益诉讼424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办理信访积案2.5万件。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381人。坚决严惩任何伤医扰医犯罪,起诉496人。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2件,最高人民法院单独出台司法解释26件,其中刑事司法解释2件、民事司法解释20件、行政司法解释2件、其他司法解释4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出台司法解释3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17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34个。这些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正确处理刑事司法工作中重大复杂问题予以指导。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导全国司法机关依法适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确保罪责刑相适应。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指导。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有效惩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指导人民法院正确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对目前有效的591件司法解释、139个指导性案例进行清理,有序推进新司法解释制定,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对妥善处理行政诉讼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指导。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指导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
对妥善处理涉外商事海事纠纷予以指导。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涉外商事海事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2月,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并发布8个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11个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0年,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人民警察节、隆重举行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授旗并发表重要训词,极大地激发了全警铸警魂、守初心、担使命的奋进动力,为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依法有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疫区封控、秩序维护等工作,加强航空、海港、陆路口岸管控,及时调整出入境政策,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公安部会同“两高”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为依法惩处涉疫违法犯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依据。各级公安机关规范防疫期间执法办案,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依法严厉打击伤医扰序、制售假劣防疫物资、制售假疫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疫情防控风险。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新举措,有效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共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33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万个,强化反恐防恐措施,保持全国暴恐案事件零发生。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侦破命案积案6270起,全国现行命案破案率99.8%。部署开展新一轮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国153个城市同步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侦破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32.2万起、食药环知领域刑事案件7.5万起,抓获跨境赌博及相关犯罪嫌疑人7.5万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96名,深入开展“净边”专项行动,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集资、新型毒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社会面治安防控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20年,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比2019年下降1.8%,其中,八类主要案件下降8.7%;治安案件发现受理数同比下降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所安全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4%、60%。
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公务用枪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民用枪弹信息化监管,加强爆炸物品基础管控,开展“示范城市”创建和“护校安园”“平安医院”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治安能力水平。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北京服贸会、上海进博会、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紧盯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高质量便民服务举措,上线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首次实现全国公安政务服务“一张网”为群众提供900余项公安服务事项。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推动开具户籍类证明和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522万起。全面应用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用户达3.6亿,提供网上服务24亿次,实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换发补发新政,推动港澳居民、海外华侨持出入境证件享受交通、教育、医疗等9个领域35项服务便利落实落地。
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积极推动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反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防治、出入境管理等领域法律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国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167个,28个省区市出台了建设标准、工作规范和管理运行制度。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巡查和刑事案件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看守所执法管理,依法保障和服务律师会见。广泛开展实战大练兵,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继续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全国累计有180.5万名在职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名在职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监狱工作。2020年全国监狱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连续两年无罪犯脱逃。推动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政府规划。进一步健全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体系,全国已有600余所监狱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深化狱务公开,深入推进依法治监,不断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推进监狱纳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全国99.3%的监狱实现零感染,确诊病例全部治愈。
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依法健全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3万人,办理解除矫正55.8万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64.5万人。全国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37.1万人,累计解除472.6万人,在矫期间再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全年共完成调查评估案件275.3万件,对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30061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820人次,撤销缓刑3272人,撤销假释6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1399人。
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全力推动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出台康复训练工作指南,完善统一模式运行制度规范,部署开展考核验收工作。深化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推进优势教育戒治项目提档升级,加强康复训练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戒毒场所医疗工作巩固攻坚年”活动,积极参加医联体、医共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全面提升场所医疗工作能力和水平。优化戒毒场所建设,推进“智慧戒毒”建设,深入开展戒毒工作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着力提升戒毒干警履职能力。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381个,累计收治近157万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实现新冠病毒零感染,安全稳定再创历史佳绩。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截至2020年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6.6万个。
律师工作。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编写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引导律师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专业服务团等3300多个,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等近2万件次,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70多万人次。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8600多个,列入调解名册的律所9500多家,律师调解员4.9万多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36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达59.1万件。组织实施“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从全国选派74名优秀律师到西藏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达到3.4万多家,同比增长5.7%,律师总数50.4万人,同比增长10.7%。
公证、法律援助和仲裁工作。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激发公证行业活力。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公证员1.3万余名,全年共办理公证事务1100余万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制定发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出台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2020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500万人次,服务各类受援人216万人次。推进仲裁法修改,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推进中国仲裁协会筹建,完善行政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2020年,全国263家仲裁机构,共处理民商事案件40余万件,案件标的额7000多亿元。
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工作。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布《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8万个,人民调解员320.9万名,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70.9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19.6万件。统筹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切实完善工作网络,充实工作队伍,司法所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3.9万个,工作人员达到14万余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继续改革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和方式,促进提高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70.8万余人报名参加考试。规范法律职业资格服务管理行为,制定出台《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研究推动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司法鉴定工作。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改革意见,出台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建立完善干涉司法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管理制度等。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共3100多家,鉴定人3.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