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凯
8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创制性地方立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诸多“制度创新”点亮“城市更新”,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多了保障,本市城市更新工作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本市城市更新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平台,工作十分繁重,特别是在“留改拆” “整体更新” “精细化微改造”背景下,要兼顾居住条件改善、历史风貌保护、城市功能提高、发展用地保障、产业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发展等作用,需要统筹协调,像“绣花”一样实施城市更新,这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巨大挑战。
加快改革创新,践行好“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指示。市委李强书记也要求上海持续破解“老小旧远”等民生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近年来,本市已通过大力推动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城中村”改造、“一江一河”贯通开放等方式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居住品质,但还存在大量老旧住房,市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仍然强烈,有待通过新一轮城市更新不断加以改善。
注重区域更新,强化整体推进。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設宜居、绿色、智慧、韧性、人文城市,是本市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根本遵循。目前,本市部分城区除了存在大量老旧房屋,还面临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供应不足等问题。为此,条例突出了“区域更新,整体推进”的理念,但各类房屋、设施的更新优化涉及许多政府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协调难度较大,如果不能有效进行统筹,将会影响城市更新的推进。此外,近年来,本市在城市更新实践中已有不少成功案例,但仍然面临“单体化” “碎片化”的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统筹推进机制,加快推动形成城市更新整体推进态势。
加强总体协调,形成全市一盘棋。城市更新不同于开发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高质量城市更新模式,构建更加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流程和实施程序,制定土地、规划、产权、审批、技术标准、财政资金保障、引进社会资本、公众参与等一系列政策,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市城市更新要统一思想,统盘考虑,也非常需要有一个统筹的部门加强指导。比如,外滩第二立面更新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是存量为主、非居建筑为主、历史建筑为主城市更新的世界级经典案例,需要进一步指导完善区域空间功能、产业业态布局研究。
综合协调共推提质改造
近年来,为加快推动本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建设领域在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方面已有一定的实践探索。如,为加快推进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成立市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市重大办,负责市重大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果说城市建设是城市硬件发展增量的话,城市更新则是对存量进行提质改造。在存量改造的统筹推进机制方面,本市在旧区改造、“一江一河”贯通开放、“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中也进行了探索实践。
在推进旧区改造工作中,市旧改办具体负责全市旧区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政策制定、旧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认定、风貌评估和项目认定、改造方案审核等工作。通过抽调市住建委、市规资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的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市旧改办充分发挥协同、决策、指挥的作用,与各相关区共同努力,加速推进本市的旧区改造,成绩斐然。以2020年为例,全市旧改工作全面克服疫情影响,共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75.3万平方米、居民约3.6万户,达到原定年度目标的137%、129%。
在推进黄浦江苏州河贯通开放工作中,市一江一河办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沿江各开发主体十分注重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更新和利用。比如徐汇滨江地区进行针对性摸查调研,定点定对象地进行地毯式摸底,避免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被遗漏而遭致埋没。黄浦江两岸实施开发建设以来,在历史遗存保护利用上采取了有序推进的方式,把握时段、储藏资源,对于未列入改造计划地段内的历史建筑一般采用“先转后建”的方式先予保留,保障功能置换和历史建筑储备同时进行。比如民生码头,正是在“先予留存”的阶段中通过充分的历史信息调查,才在原规划确定保留的2栋仓库之外又发现了更多富含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
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委办局组成协调机构共同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城中村”认定标准对各区申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认定,报请市政府批准。项目启动后,积极配合区“城中村”改造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统筹协调机制得到完善后,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49个历年已批项目中目前已有26个实施土地出让,区域功能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等方面明显改善。
夯实基础设施守护历史底蕴
为承担好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城中村”改造、“一江一河”贯通提升等城市更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依法履行职责,研究拟订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指导区和街镇开展相关工作。
加快推进旧区改造等项目。“十三五”期间,本市已完成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约281万平方米,市民群众住房条件持续得到改善。接下来,本市将统筹历史风貌保护和旧区改造,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工作。2021—2022年,将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约110.7万平方米左右、受益居民约5.6万户。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的目标。此外,“十四五”时期,本市还将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旧住房更新改造,并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条例明确,在城市更新中要优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和改造,推进综合管廊、综合杆箱等新型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打造绿色生态城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条例在国内首次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写入法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智慧化运营和管理。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七个部门已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上海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水平。
强化风貌保护助推城市软实力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要求,本市将在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中,强化历史风貌保护、守护历史底蕴、传承城市文脉,助推上海城市软实力建设。在旧区改造工作中,牢牢把握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实行最严格的历史风貌保护;牢牢把握“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基本原则,努力平衡保护保留投入;牢牢把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根本要求,全力打好旧改民心工程攻坚战。在推进“一江一河”贯通提升的同时,“十四五”期间还将推进约33万平方米工业遗存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利用,着力增强城市文化地标的辨识度,打造城市更新活化新地标。
(作者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