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强
党支部是党最基层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党支部的重要力量,是党支部正风反腐的前哨。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是落实《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加強党支部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的需要;是完善纪检干部队伍,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需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健全支部纪检委员的履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委员职能作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支部。
一 当前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存在的问题
在基层党支部监督执纪问责,纪检委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从目前支部工作实际看,基层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能和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职责定位不明确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没有细致明确的规定,纪检委员履职无明确的条文依据。这导致不少纪检委员说不清或者说不全自己应该承担的职责任务,不能够全面履行承担的监督执纪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缺位漏位现象。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充分的履职依据,支部纪检委员履职中容易受到误解和抵触,很多纪检委员往往成为“挂名委员”,没有充分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一些党员干部认识不到支部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纪检委员可有可无。从纪检委员自身看,少数纪检委员对自身职责把握不准,对加强党内监督作用认识不足,履行职责时顾虑重重。监督领导担心被穿小鞋,影响个人进步;监督同事担心被孤立,丢选票;管严了担心会干扰中心工作,影响评先评优,管松了又担心要负失察责任。瞻前顾后,左右为难,履职尽责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理。
(三)专业能力亟待提升
部分支部纪检委员第一次接触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熟悉纪检法规,不了解监督执纪的流程,不会写纪检文书,平时履行职责仅限于和普通党员一样参加支部会议,传达纪检会议和文件精神,对自己如何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如何开展日常监督、如何防范廉政风险分析了解不多,或者即使有所了解也不知如何有效开展。
(四)体制机制没有理顺
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纪检委员一般都是兼职,除了承担支部纪检工作外,还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很多基层党组织缺乏对支部纪检工作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纪检委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不少纪检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中,监督执纪职能被虚化、淡化、弱化。
二 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要坚持多措并举,完善体制机制,补强短板,有效强化支部这个正风反腐的前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度重视支部纪检工作,配齐配强纪检委员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视纪检委员工作,定期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纪检委员履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针对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有关研讨活动,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执纪监督,为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要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各级党组织所属支部必须设置纪检委员岗位,明确岗位设置要求,统一纪检委员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程序,做到所有支部纪检委员设置全覆盖、无遗漏。
要加强纪检委员选配,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热爱纪检工作的优秀同志推到纪检委员岗位上,接受历练,提升本领。
要严格纪检委员选任程序,纪检委员由所在支部提名推荐,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探索纪检委员与岗位监督员合并设置,增加纪检委员履职平台,丰富纪检委员履职方式。
(二)制定完善纪检委员岗位职责、权力清单
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针对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工作程序等要求,促进履职规范化。
要建立完善基层纪检委员工作纪实、述职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引导纪检委员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置各支部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小抓早,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要充分赋权,各基层组织要赋予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执纪的权力,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要征求纪检委员意见,从而提高纪检委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纪检委员能力素质培养
要高度重视纪检委员能力培养,把纪检委员的专项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对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形势政策、纪检法规、监督执纪等方面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要采取以案代训、联合检查等方式,抽调支部纪检委员参与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的作风检查和案件线索查办工作,通过实战练兵提升纪检委员的监督执纪能力。
要加强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引导纪检委员严格遵守“鄂纪干监25条”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等纪律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完善对纪检委员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
要健全对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轮岗交流机制、奖惩机制,把基层纪检委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完善考评指标。
要对积极履职、成绩突出的纪检委员予以表彰奖励、交流任职、提拔重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责任追究,及时调整岗位,处理处分;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吸引更多清廉实干担当的党员投身纪检委员岗位,在党支部正风反腐的前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铁军。
(作者系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