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险社会中看任务承担方式

2021-09-18 23:59张康之
理论探索 2021年4期
关键词:风险社会

张康之

〔摘要〕组织的动态表现形式就是承担任务,但以什么方式承担任务,则是由组织的性质决定的。或者说,以什么方式承担任务反过来决定了组织的性质。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官僚制组织是以分工-协作的方式承担任务的,而在人类走进了风险社会,面对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时,这种任务承担方式陷入了失灵状态。我们所谈论的风险社会亦如贝克说的是“全球风险社会”,它把人类转变成了命运共同体。在这个社会中,行动的任务就是人的共生共在,所采取的方式是合作而不再是分工-协作。合作是自由的和自主的,合作制组织是开放的和具有流动性的,我们也将这种组织形态说成“液态化”。合作制组织是适宜于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承担任务的组织。

〔关键词〕风险社会,任务承担方式,官僚制组织,合作制组织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4-0053-10

任何一项行动都必然会承担任务,虽然承担任务的方式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但社会背景决定了任务承担的基本方式。当人类走进风险社会时,承担任务的方式显然不同于工业社会。任务承担方式又包含着许多方面的内容,比如,罗萨在考察社会加速化的问题时就指出,科技进步的加速影响人们承担任务的时间利用。他说:“科技加速在逻辑上应该是会增加自由时间,亦即应该会让生活步调变慢,消除或至少减轻时间匮乏。因为科技加速意味着我们可以借此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手边的任务,所以我们的时间应该变得更充裕。” 〔1〕26 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在科技进步加速的条件下,我们每一个人都觉得更忙了,总是感到时间紧张。这只能说我们用来认识和理解社会时间的坐标出了问题,或者说,在社会运行和社会变化速度很快的情况下,已经无法在一个静态的坐标中去看时间关系了。就我们目前所在的风险社会而言,它同时也表现出了社会加速化的状况。当我们使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这个提法来描述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时,实际上就包含了社会运行和社会变化加速化的判断。在这种条件下,任务承担的方式必然发生改变,即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任务承担方式必须得到改变,否则,我们就无法解决风险社会中的生活乃至生存问题。

要想认识任务承担方式,或者说,要想在任务承担方式上进行改革和自觉建构,就必须从基本的社会背景出发。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理解社会的运行,经济决定论的简单图式显然难以发挥促进新的世界观生成的作用,在作用于人的行动规划时,也会妨碍人们用多元的、开放性的观念去寻求承担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或者说,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一切皆有可能。事实上,我们在这种条件下随时遭遇的都是偶然事件,无法知晓原因,也无需去搜寻原因,一切行动都需要直接地从现实出发去谋求最佳效果。所以,以往任何决定论的图式都不再具有积极价值,更何况经济决定论的简单图式。显然,无论是对世界的认识、征服还是驾驭、改造,在历史图卷中所呈现出来的都是从表面走向深入的历程。即便是征服未知而使其成为已知,也不仅仅是要把未知简单地转化为已知甚至熟知,更为重要的是要在这个过程中将已经达到的深入程度的知识嵌入对未知的理解之中。工业社会就是人类大踏步地向世界深处进军的历史阶段,一直是走在从已知到未知和将未知转化为已知的道路上的。然而,经历过这个历史阶段后,出现了重新回归表面的迹象,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对人施加的压力就是要将人的认识和实践追求推向表面。虽然科学研究还会走在不断深入的方向上,但社会运动则走在表面化的路线上了。人们并不关注已知和未知的问题,而是直观所遭遇到的一切,从中确定行动的任务,谋求行动中的“共感”。实际上,这是要在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理念下而通过“共感”去发现任务并承担起来,而承担任务的方式也将是合作的而不是工业社会的那种分工-协作的模式。

一、分工-协作任务承担方式

当我们谈到行动的时候,是把组织作为行动者的,个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被作为行动者看待,但在近代以来的社会中,个人作为行动者的现实性不强。组织的一切行动都必然是承担任务的行动,不承担任务而行动的话,那是不可思议的。就承担任务的方式来看,近代以来,特别是在20世纪,组织是以分工-协作的方式承担任务的。这种分工-协作的任务承担方式是以专业化的形式出现的,反映在组织结构上也表现为部门化,即组织中分化出了不同的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着自己的专业职能。这种组织形式也被称作官僚制组织,它设立诸多部门,从而意味着部门间是有边界的。如果部门间边界不清的话,就会带来职能交叉重叠、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所以,官僚制组织内部的部门专业化意味着边界的确立,边界愈是清晰,组织的专业化程度也就愈高,分工-协作的效能也就愈大,在承担任务时也就表现出了高效的特征。

在近代以来的工业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组织都是建立在官僚制基轴上的,都有着部门化的设置,都是以分工-协作体系的形式出现的,因而也都表现出对专业人员的强烈需求。组织内部专业化的外溢效应就是社会化的大分工,从而使整个社会构成了一个分工-协作的巨系统。在此意义上,组织在社会大分工中也往往是以专业化组织的形式出现的,也只有专业化的组织才能在社会大分工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正是这一点,构成了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向量。所以说,分工-协作成了近代以来几乎所有任务的承担方式,而且也实现了模式化。一旦需要承担任务而行动,就会习惯性地想到如何开展分工-协作,自然而然地建立起具有官僚制特征的组织。如果说分工-协作或者说专业化意味着邊界的话,那么在这个社会组织化已经非常充分的社会中,我们处处看到的都是边界。一个组织会把其外的所有组织作为它的环境,因而有了组织与环境间的边界;组织内部有着诸多部门,也就有了部门间的边界。

然而,从工业社会的情况看,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的运行中总会出现边界模糊的问题。组织内部边界的模糊意味着职能交叉重叠,而组织外部边界的模糊则意味着组织的社会定位不明确。归结起来,这两种情况都意味着任务的不明确,即不知道承担什么任务和如何承担任务。当组织内部边界模糊时,就有可能出现多个部门争抢任务或推诿任务的情况,甚至会对任务分配的权威构成挑战;组织外部边界的模糊则会表现为组织无法在环境中发现任务,或者承担了本来不应承担的任务。我们常说的“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就是因组织与环境间的边界不清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组织变革要求的组织设计只要抓住合并同类项的重心,就能够在改革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无论是在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中,组织变革无一例外都是从职能合并方面着手的,只有首先在这一问题的解决方面取得成效或实现了突破,才会进入流程再造方面。这种组织变革的行动实践被一再重复后,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思维惯性,特别是在政府中,一旦希望对行政组织进行调整时,自然而然地就会按照这一路线去开展行动。

可是,从进入21世纪后各国的改革实践看,这类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组织所处的总环境改变了。也就是说,在人类踏进21世纪的门槛时,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也同步显现了出来。在这一条件下,我们所面对的已经不再是组织各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叠问题,反而恰恰是明确而严格的分工-协作模式使组织无法作出优异表现,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断定陷入了困境的。特别是在应对危机事件的过程中,对分工-协作的追求,或者说,分工-协作的思维惯性,往往使行动陷入混乱的局面。面对这一问题,原有的改革路线和行动逻辑不仅不再适用,反而会带来消极后果。我们认为,作为分工-协作体系的组织生成于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能够在这一社会及其条件下有效地组织起集体行动并获得优异的成就。但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分工-协作模式不再适用。20世纪后期以来,组织分工-协作体制的松动和运行机制变异等,都可以视作组织因总的社会环境变化而作出的自发反应,我们应当从中解读出一种组织模式根本性变革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认识到官僚制组织走向衰落和合作制组织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总之,社会变革已然发生,承担任务的行动方式也必将改变。

从20世纪后期以来的情况看,通信技术改变了物理空间的限制,从而使组织与工作场所的固定关系开始变得松散。也就是说,组织并不必然固定在某个既定的工作场所中,组织成员可以分散在各地而承担由组织分配的任务。这样一来,原先施行的用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诸多纪律条款都失去了意义。比如,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禁止某些行为、通过敲钟或击鼓来提示工作日的起止等,都将被废除。这种情况会引发一系列的衍生效应。正如西蒙所说:“由于组织成员不必被束缚在共同的工作场所来完成工作,所以容易同时接受数个组织的兼职工作,使得工作模式介于雇用与顾问之间,或类似于纺织等行业在工厂制之前所采用的委外制。” 〔2〕22-23 西蒙认为,这种情况会对组织认同和组织忠诚等带来深刻影响。的确,基于本位主义的观念,组织会对此深感忧虑,但是,如果看到组织成员自由度的增长所带来的生产力,组织也许就会产生某种乐观情绪。其实,对此问题,也许我们更应从时代特征和现实需求的角度来认识。我们已经进入风险社会,这个社会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特征,它意味着一切把组织打造成“百年老店”的做法都不再可能,而且组织更不可能成为一个封闭体系,而是一个全方位开放的体系,组织成员自由地进出边界是极为正常的现象,它与组织认同、组织忠诚等没有关系。事实上,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在组织本位主义完全丧失了合理性的时候,组织无非是一个因任务而聚合的行动体系,组织的存在与发展都是由任务决定的。所以,西蒙所担忧的“组织认同”和“组织忠诚”问题所代表的可能是一种非常陈旧的观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化的分工-协作也在对竞争优势的追求中以组织联盟的形式出现了。但是,在利己主义原则下,特别是在私人部门,一个企业组织对于是否加入某个联盟或加入哪一个联盟的问题必然会作出反复权衡和精密计算,以便测定加入联盟后的损益。基于这种权衡和计算而加入联盟,也就会在共同行动中始终将其关注点放在自己的利益实现状况上,而不是放在联盟的任务和目标上。也许联盟的目标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但由于联盟成员发现自己的利益实现未达到预期目标而退出联盟,甚至会在自身的组织任务承担中采取破坏联盟的小动作,从而导致联盟的解体。这种情况绝不可能是任何合作系统的遭遇。因为,合作系统所拥有的实践理性赋予合作者以更高的智慧,让合作者不仅关注一时一事的利益实现状况,而且把利益实现看作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样一来,合作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把对合作关系的维护和改进看得重于一切,每一个合作者都会把关注的重心投向合作系统的优化,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任务,都会首先用自己的行为去唤醒合作者的共同行动。这就是合作系统不同于联盟之处,它在承担任务的行动中只采取合作。

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组织职能不是存在于规划蓝图中的,即不是在组织设计中确立起来的,而是在承担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并根据具体的合作场域和具体的任务来确定职能的具体内容。在组织进出合作场域时,在组织承担每一项具体任务时,其职能都会发生变化。当然,组织的专业性构成了组织职能的基础,而在不同的合作场域中和承担不同的任务时,组织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其职能及其实现方式也就不同。这一情况已经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中,我们已经看到,生产场域中的全球供应链表现出了某种合作场域的特征。尽管全球供应链的驱动机制还明显带有资本、交换、分工-协作等工业社会的色彩,但它却使生产产品的综合性要求脱离组织而由供应链承担。从相互依赖的角度看,如果说综合性组织的相互依赖主要存在于组织内部,那么全球供应链则是将相互依赖转移到该供应链上。事实上,就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组织都拥有较高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来看,即便说其中包含着相互依赖的问题,也会呈现出日益减弱的趋势。

汤普森认为:“不同种类不确定性的相对重要性和抵消、根除或者避开它们的相对成本,是一件需要由不同的人类行动者来估计的事情。不确定性被认知的方式,对不确定性的正确应对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技术和任务环境的适应速度,都受制于进入行政过程的人类行动者的差异。” 〔3〕188-189人类进入21世纪后陷入了风险之中,这个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是最为基本的任务环境,它决定了承担任务的行动必须实现从分工-协作方式向合作行动方式的转变。在行动者的意义上,这将是一场从官僚制组织向合作制组织转变的运动。合作制组织是适应于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行动的组织,它会因任务和环境的不同而改变自身,除了任务之外,它并无自己的组织目标,或者说,它是把所承担的任务作为组织目标的。如果说官僚制组织是以实体形式出现的,那么合作制组织因任務和环境的变动性而决定了它是一种可以比喻成“液态化”了的行动体。所以,在任务承担方式上,这两种类型的组织是有着根本性不同的。

二、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任务

在思考组织时,如果我们说组织在行动,或者如汤普森的书名所示的那样是“行动中的组织”,其实是把组织与行动分开来看了,会认为组织是一种实体性的社会存在物,它因承担任务、实现职能而行动。问题是,与行动分开来的组织是不是一种真实的社会现象?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组织本身就是一个行动体,即便我们把“组织”当作一个名词,所指的也是行动着的组织,而不是行动中的组织。我们的意识中之所以会存在着可以与行动分开来的组织,是因为思维上的抽象为我们提供了某种似乎是静止的实体性存在的组织映像。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思维抽象的前提,才使得对组织构成要素、结构、制度等静态研究显得似乎是合理的。如果不是从这种抽象的前提出发,而是直接针对现实中的作为行动体的组织进行研究的话,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观。总之,组织自身就是行动者,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什么组织的行动。当把组织当作行动者看待时,就看到了组织的时间性,即看到了它是具有时间性的存在。当存在有了时间属性,作为存在的此在“在本质上保持在去远活动中。此在绝不能跨越这种去远,不能跨越上手事物离此在本身的远近” 〔4〕125。

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我们并不根据物理空间的距离去决定是否承担某项任务。就任务是“上手事物”而言,即便是在地球的另一端,只要是关涉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事情,也必须竭尽所能地去承担,因为它是“去远”的。在传统观念中,“关系”虽然不等同于空间状态,却又与空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远亲不如近邻”所代表的就是物理空间意义上的人际关系。然而,在风险社会中,特别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所开拓出来的新世界中,物理空间将在人的关系中隐匿起来,相应地,从人的共生共在中衍生出了不具有物理空间属性的关系。对于这种关系,我们可以从海德格尔的描述中获得某种领会。

海德格尔说:“如果我们设想有一个物现成摆在此在先前曾占据的位置上,而上手事物相去此在之远则按照上手事物与这个物的关系来规定,那么,此在本身可以把这一相去之远作为摆在那里的距离加以发现。这样,此在事后是可以跨越这一间距的。不过,这时距离本身变成了已被去远的距离。此在却不曾跨越它的去远,可以说此在已经随身携带而且始终随身携带着这种去远,因为此在本质上就是去远,也就是说,此在本质上就具有空间性。此在不能在它自己的或远或近的环围中环游,它所能做的始终是改变远近之距。此在以揭示空间的方式具有空间性,其情形是:此在不断有所去远,从而对如此这般在空间中来照面的存在者有所作为。” 〔4〕126 海德格尔这里所说的去远是时间维度中的,但空间也是此在的属性,此在因为自身拥有的空间属性而不在空间中,此在的“去远”也就是相对于在空间某处逗留的运动。总之,此在以自己的空间属性突破了任何物理空间的限制,从而自觉地和自主地将上手事物作为行动的任务。如果将海德格尔的描述放在风险社会中来看就会发现,摆在此在面前或存在于此在中的行动任务不是由空间规定的,而是取决于相对于人的共生共在的意义,是由意义构建和决定了任务。在一个原先作为此在的在手事物的位置上,因为相对于人的共生共在的意义差异,就会被另一个在手之物所置换。无论这“另一个”在手之物的物理距离多么遥远,为了人的共生共在,都会“去远”而成为行动者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这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因时势的变动而处在变动中,因意义的变动而变动。

对于风险社会中的行动者而言,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不仅是他开展行动的前提性条件,也应成为他的观念。在他承担任务的行动中,只有在有了这种观念的情况下才能对所承担的任务形成这样一种认识,即:“通常以为‘最近的东西根本不是‘离我们距离最短的东西。‘切近的东西若要在平均狀态中去达到、去抓住、去看见,它倒相去甚远了。因为此在本质上是以去远的方式具有其空间性的,所以,此在在其中交往行事的那个周围世界总是一个就某种活动空间而言一向与此在相去远的‘周围世界。因此,我们首先总是越过在距离上‘切近的东西去听去看。看与听之所以是远距离感觉,并非由于它们可及远方,而是由于此在作为有所去远的此在主要逗留在它们之中。” 〔4〕124从海德格尔如此细致的描述中,我们是能够感受到一种良苦用心的。那是因为,毕竟海德格尔在著述的时候所处的是认识论的语境。虽然海德格尔已经作了他应作的否定形而上学的思想变革贡献,但那时的人们还是总以为面对着一个静止的客观世界而开展认识活动。不过,当我们在风险社会中开始使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提法时,海德格尔的这些论述就显得过于学究气了。尽管如此,在我们描述合作行动的场景和状态时,特别是在观察虚拟空间中所展开的合作行动时,海德格尔的这些琐细的描述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即他提醒我们必须清楚地明了,物理空间上的远近对于风险社会中的合作行动者而言是没有意义的,甚至是不需要去刻意关注的。

海德格尔认为,在变动的世界中,“此在的空间性也就不能通过列举物体现成所处的地点得到规定。虽然我们谈到此在时也说它占据一个位置,但这一‘占据原则上有别于处在某一个场所中一个位置上的上手存在。必须把占据位置理解为:去周围世界上到手头的东西之远而使它进入先行揭示的场所。此在从周围世界的‘那里领会自己的‘这里。‘这里并不意指现成东西在何处,而是指去远者依存于……的‘何所依,同时也包含着这种去远活动本身。此在就其空间性来看首先从不在这里,而是在那里;此在从这个那里回返到它的这里,而这里又只是以下述方式发生的——此在通过从那里上到手头的东西来解释自己的向着……的操劳存在” 〔4〕125。如果我们基于网络而列举出虚拟空间来说明行动者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以及合作行动者之间的关系,那其实只是说明了海德格尔所说的这个方面因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而表现得更为典型了。其实,虚拟空间不是独立自存和自足的,而是与物理空间交缠在一起的。即便是物理空间,也因为通信、交通技术而发生变化。所以,行动又是在这双重空间中穿行的,以致我们面对这种状况时,必须使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提法去置换海德格尔的那些琐细描述。

由此可见,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美国在拒绝向印度的“新冠肺炎病毒”变异和大暴发伸出援手时,显然是没有明白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是“去远”的“上手存在”,不理解人类已经构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当印度拒绝了中国伸来的援手时,不仅是对自我民众生命的漠视,也没有认识到此在的一体性,而是对此在进行区分和隔离,带着固定的偏见而分出“你”“我”来,同样是不理解人的共生共在的意义。至少美国和印度都不知道海德格尔曾经说过“此在的空间性”是不能以“现成所处的地点得到规定”的。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特别是在流动性已经突破了空间限制的时候,许多危机事件表面上看是地方性的,而其破坏性则是全球性的,是全球意义上的人的共生共在的问题,也是必须通过合作行动去承担的任务。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人类文明史直到今天所呈现给我们的都一直是厘定边界的努力。因为有了边界,自我与他人之间区别开来,专业化成为可能,国家和民族可以不受外部骚扰而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但是,全球化却表现出逆转这一历史进程的迹象,似乎在所有打破边界的地方示意人们走向未来的历史进步方向。当前,维护边界和打破边界已经成了两类人群间的边界,在思想上和行动中维护边界的人都会对全球化表示怀疑和感到恐惧,主张打破边界的人都会对全球化表现出欢迎的态度。后一类人群尽管会受到全球化引发的各种各样前所未有的问题所困扰,但在内心深处,总会认为拆除边界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下一个重大工程。2020年“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以来的情况充分地诠释了这一点。从现实来看,风险与危机事件已经使人类被动地成了命运共同体,它意味着在应对风险和危机事件时,如果恪守传统的边界意识,各自独立承担人类面对的共同任务而不是采取合作行动,就会陷入极其困难的境地。

当我们谈到“新冠肺炎病毒”大流行期间一些国家在“抗疫”过程中的一些怪异表现时,是把近代以来生成的民族国家作为一种组织看待的。就组织而言,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全球化、后工业化运动已经提出了变革的要求。如果我们承认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运动的话,就必须相信这场运动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组织模式的变革程度,即需要建构起适应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行动要求的组织形态。我们所提出的是合作制组织的构想,这种组织首先要突出的就是消除造成组织封闭或导致开放性不足的所有障碍。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合作制组织是具有充分开放性的组织,而不是像工业社会的各类组织那样,在封闭与开放之间犹豫不定。对此,汤普森曾感叹道:“文明的历程似乎与生俱来地伴随了相互依赖的扩展。复杂组织是对于膨胀的因果关系网络的社会反应,而组织会在其最为关键的依赖性的方向上成长。但是,社会向复杂组织的转轨、科学研究的制度化和由此导致的相互依赖的扩展,似乎要求在超出了组织能力的更大范围内采取行动。” 〔3〕182

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使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组织通过增加自身的复杂性去提升能力的做法却也达到了极限。所谓复杂组织不仅不能解决人们的相互依赖问题,也不可能在组织及其部门间相互依赖关系的梳理中获得回应社会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优势。通过组织的复杂化与社会的复杂化和不确定化赛跑的方式来发现良好行动方案的做法,已经成为一条走不通的路了。如果换一个思路的话,也许我们就会想到,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组织恰恰应当是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的。这一点在经济方面已经得到了证实。我们之前所指出的全球供应链的状况就说明,民族国家的边界不应成为约束和限制因素。全球供应链给予我们应对风险和危机事件的启示是:面对一切威胁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事件,民族国家的边界都应当成为人们携手共同应对的桥梁而不是阻隔。

三、合作行动的任务承担方式

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行动者是合作制组织。与官僚制组织作为一种实体性存在不同,它是一种液态化的、任务导向的组织。所谓风险社会,是在人类进入21世纪后显现出来的现实形态,从它20多年来的演化迹象看,在这个社会中,社会结构显现出了平面化的状况,社会体系中的垂直关系正在变得薄弱。即便存在垂直关系,也在朝着透明化的方向演变,而且是处在随机变化中的。无论是在全球的层面还是在一个国家中,都呈现出了这种状况。有人把美国霸权的衰落归结为美国国力的下降或其他国家的崛起,这是不准确的。真实原因是,全球化以及风险社会对一切垂直的社会关系的冲击,包括在观念上形成的冲击,使得从属于垂直关系的霸权失去了合理性。在一国中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民族国家在治理结构上的垂直关系时常受到危机事件的扰乱。民族国家中的“公开性”“透明化”等呼声往往被人们误解为来自于民主的压力,其实并非如此,它恰恰是根源于应对风险和危机事件的要求。所以,正在生成的合作制组织主要面对的是横向关系,处在一个水平的合作场域之中。这也可以说是“世界是平的”这一判断的真实隐喻。当然,这种横向关系并不是确定的。比如,一个组织并不稳定地与另一个(群)组织发生关系,组织之间交往是否频繁,关系是否密切,互动强度怎样,都取决于任务的状况,因任务而定。一项任务可以将一群组织聚集起来,或者把作为组织的民族国家聚集起来,形成合作场域。同样,一项任务的消失,又使得密切合作互动的组织各往东西。在这种聚合离散的过程中,信息流发挥了调配作用。所以说,一个合作场域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的纽带发挥了作用。

过往的历史表明,当社会被分割成不同的单位、领域、区域时,所謂在场就是特定空间范围中的在场。但是,由于存在着权力结构,在场又可以作为“支配性在场”和“被支配性在场”。在很大程度上,与权力结构关联在一起的信息是封闭的还是有限开放的,对“支配性在场”与“被支配性在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信息是封闭的,即使身体在场,却完全可能属于信息拥有上的不在场,而这种情况恰恰是被支配在场的惯常表现形式。如果从利益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就会发现,被支配性在场在利益上与支配性在场的同时在场,意味着所有在场者在利益上具有关联性,即便存在着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但他们的利益却是关联的。然而,由信息决定的在场与不在场却割断了利益上的联系,因为信息而成为不在场者在利益上也就无法提出自主的要求和主张。如果他在利益上有所得的话,那在很大程度上是具有恩赐性质的。所以,“在场”与“不在场”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信息问题。如果信息是完全开放的,那么身体的在场与不在场都会显得不再重要,或者说,即便身体不在场,其利益也会受到关照,因为他在信息的开放中已经实现了在场。于此之中,我们也就可以想象,当人的共生共在成为基本的社会主题时,当人们面对每一个必须应对的问题时,都需要谋求尽可能多的人在场,无论身体是否在场,都应当参与到行动中来,成为现身或未现身的行动者,都参与到了任务承担的过程中。那样的话,就必须得到信息充分开放的支持。总之,合作行动是信息充分开放的行动,行动者在合作行动的意义上是没有边界的,一切关注行动事项的人都可以基于信息成为合作行动者,即参与到任务承担的过程中来,成为承担任务的在场者。

在工业社会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随着社会的组织化在20世纪达到了非常充分的程度,也因为近代哲学观念中的个人主义成功地转化为组织本位主义,使得大量的人类能够开掘出来的资源都消耗在了组织的生存和运营之中。特别是组织间的普遍竞争环境,更加促使组织在配置资源时产生轻重异位的问题。至于那些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去加以应对和解决的社会问题,往往受到忽视。由于社会的组织化已成事实,而且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以致我们必须在谋求组织模式的变革中去解决资源配置上的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所构想的合作制组织而言,将从根本上消除组织本位主义,因而需要将组织资源主要配置在承担任务的需求上,而不是为了组织生存的目的去消耗大量的资源。总之,我们需要改变组织自身消耗资源的问题。诚如斯科特和戴维斯所说:“并非所有的资源都能够直接用于实现目标的活动,有些资源——有时甚至占相当高的比例——要用于维持组织自身。组织被看作实现目标的工具,但这个工具本身却吸收大量的能量,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或许并不少见)组织自身变成了目的。” 〔5〕12 也就是说,当组织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而消耗大量资源的时候,承担任务所需要的资源就会减少,这在风险社会中就有可能因为承担任务的资源的减少而任由风险扩大和转化为危机事件。

如果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就会发现,合作制组织的充分开放性也许会受到环境中有害因素的侵蚀。其实,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合作制组织已经告别了组织本位主义取向。一方面,对它而言,并不存在着环境的有害因素,所有环境因素在作用于合作制组织的时候,都会被理解成积极因素。另一方面,就合作制组织是存在于广泛的社会合作体系中的组织而言,即便出现了对合作制组织承担任务不利的因素,也能够在组织的合作行动中加以克服。在某种意义上,合作制组织广泛的社会合作恰恰是要克服这些消极因素,是要通过克服这些消极因素而达成人的共生共在的目的。再者,合作制组织的充分开放性决定了它具有高度的环境适应性,会因环境的变动而发生变化,会以自身的灵活性去适应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而,所有的环境要素都不可能构成相对于组织的有害因素。于此之中,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今天看来可能有害的环境因素得到及时化解。所以,我们所构想的合作制组织是一个不停歇的行动系统,我们要求在行动的基点上去观察和思考群体。在此意义上,合作制组织的开放性与民主所营造的开放性已经完全不同了。这种开放性始终从属于行动的需要,是服务于承担任务需要的开放性,并不是为了群体的存在之目的而通过民主的途径加以营造的开放性。

合作制组织以及它所处的环境和所承担任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都决定了组织理念更重于技术。退一步说,合作制组织所需要的技术也是更具有复杂性的技术。直到今天,倚重于技术支撑的组织行为都是可复制的,或者是在某种(些)技术基线上的变通。这也说明,技术所支持的是那些可复制的组织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反过来说,支持可复制组织行为的技术还是比较简单的技术,这些技术是不可能对合作制组织的基本特征产生多大影响的。在技术层面上,合作制组织由于其行为的不可复制性而对技术有着更高的要求,会对一些更具复杂性的技术提出要求。不过,我们也必须指出,在组织整体的层面上,合作制组织会把合作理念放在最高的位置上。所以,合作制组织的合作理念是重于技术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合作制组织会抛弃工业社会中组织刻意追求的各种服务于竞争、博弈的技术,会促进那些支持合作的技术充分发展,而且能够使这些支持合作和有利于合作的技术发挥出最大化的功能。

合作的最高境界是默契,这种默契代表了合作承担任务的最高境界。在作为组织成员的个人这里,会因为情感、直觉和合作经验等非理性的因素而达成合作默契;在作为组织的行动者那里,则需要求助于经验理性对那些看不见的却又能察觉的信息加以把握,并对这些信息加以利用,从而转化为合作行动。无论是什么因素促进了合作的默契,都离不开经验知识提供的支持。在现实的合作行动中,尽管达到默契境界的合作行动是极少的,但发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是值得追求的。在科学理性、技术理性的视角中,合作默契是不可思议的,显得很神秘,甚至会被斥责为非理性。然而,如果我们基于经验理性去认识默契的话,却显得那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当合作行动者在共有的环境条件下为了承担同一个任务而开展合作行动时,已有的合作行动经验、对合作行动中自我角色的感知、共同的价值取向等,都会为合作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使他们实现对某些看不见的信息的相同感知,并达成某种默契。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把合作制组织设想为一个严格的行动体系,而是将其看作合作的场所。合作制组织也许会以一个实体性存在的形式出现,但那也是处在不定型状态中的,是随着任务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在合作制组织中,任务被直接地铺展在组织成员面前,既未作说明也未被分解,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所面对的都是完整的任务,没有被附加上任何以说明的形式注入的价值判断。

四、任务承担中的创新

在对官僚制组织的考察中,我们发现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组织把同一专业方面的组织成员集中到一个部门中,即设立专业部门的话,那么这个部门在专业的意义上也就实现了同质化,有着相同的专业术语、思维偏好等等,特别是他们对非本专业的组织成员有着共同的排斥,甚至他们会用说一些让别人听不懂的行话的方式来表现或者争取专业优越感。虽然在部门内部也会存在着竞争以及各种各样的冲突,但在其他方面的交往中,则会把专业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優先考虑与其他部门开展合作去承担组织任务。这样的话,就极有可能使组织呈现出丧失创新能力的迹象。一般说来,同质性人群是不具有创新能力的,当组织是由若干个同质性部门构成的时候,虽然在组织整体上的数字显示是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而在实质上,它无非是由若干个同质性部门堆积而成的,依然是同质性组织,因为同质性而缺乏创新能力。所以,官僚制组织总是显得创新不足。

就官僚制组织内部纵横交错的边界来看,无论是部门、机构间的正式边界还是非正式组织、群体间的边界,都是由差异造成的。正式边界意味着分工、专业化和职位角色上的差异,非正式边界则是由属于文化、情感等社会特征上的差异引起的。正式边界既会反映在组织结构上,也会通过规则来加以确立或确认,而非正式边界则取决于认同的状况。非正式组织、群体的认同度较高,其边界也就会比较清晰;反之,边界则会显得较为模糊。所以,同质化会使组织内部失去边界。如果管理者为了获得同质性机构间的竞争,以求通过这种竞争去为组织带来活力,去刻意地划定和维护边界,那么他很快就会发现这种竞争会演化成恶性竞争,不仅没有获得竞争带来的预期活力,反而陷入创新能力不足的困境中,甚至会出现不同机构、部门间的相互拆台的情况。所以,由专业化构造出的边界和机构、部门间的差异才是组织活力的源泉。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一个需要创新的时代官僚制组织总是处在改革之中的原因。事实上,如果官僚制组织的基本框架不变的话,无论对它作出什么样的调整,都会因为创新不足而无法在风险社会中有效地承担任务。

诚如罗萨所说:“能够创新地应对变迁情境的社会创造能力,可以想见会需要大数量的自由的或富余的时间资源,以便游玩、发呆、闲下来,以及白白地浪费时间或看似胡乱地使用时间。于是,很明显地,不断地追求创新与变动的现代社会,其实根本上会损害创新能力与创造性的适应能力。以此而言,在表面上过度动态化的晚期现代社会背后,出现了一个最僵固的硬化、冻结形式。” 〔1〕98 这无疑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矛盾。一方面,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对人的创新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社会运行和社会变化加速化的条件下,所有在心理上认定的比如游玩、发呆等创新准备过程都因为时间而不被允许。所以,从个人角度去设计创新的社会机制首先遭遇了时间障碍,这也就决定了我们不得不另谋出路。其实,合作行动理论所要解决的正是这一问题。因为,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合作行动所面对的都是急迫性任务,而且这些任务往往是一次性出现的,承担和处理任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的创新并不被指定为由某人承担,而是在合作网络中表现为随机性产生。所以,时间也就不再构成一种约束性障碍。

在人拥有了充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的情况下,一般说来,如果知识和信息等因素不构成较大约束的话,人们是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务的。官僚制组织成员之所以只了解指派的任务而不能够自己发现任务,是由于组织的结构、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剥夺了他的主动性和自主性,致使他不愿意去自主地发现自己的任务。事实上,官僚制组织也不需要组织成员自主地发现自己的任务,即便鼓励组织成员在承担所指派的任务时进行方式、方法、路径等创新,也是要作出一定约束和限制的,以防创新对组织造成破坏性影响。与之不同,合作制组织成员拥有充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是依据合作网络而能够在一切需要的时间和地点都能获得相应的知识和信息支持,因而能够自主地发现自己的任务。对于合作制组织而言,无论是个体的还是组织的行动者,都主要是由自己自主地发现自己的任务,而不是由他人或他组织为其指派任务。在合作网络中,会有着许多任务信息,但对任务的承担,则是由组织自己作出决定。即使某个组织承担了某项任务,持有异议的组织成员不愿意参与到对这项任务的具体承担中,那么他就可以离开此组织而流动到另一个组织,去参与承担那项他希望承担的任务。

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实现了充分组织化的情况下,个人的创新行动以及创新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如果个人的创新行动和创新能力不被转化为组织的行动和能力的话,其价值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我们在今天所关注和谈论的是组织的创新行动和创新能力,而不是把组织作为个人创新行动的环境,也不是说组织培育出了个人的创新能力。当然,组织如果能够成为个人创新行动的环境和平台,甚至能够在培育个人的创新能力方面有着积极表现,而不是压制个人的创新,那已经是属于一种开放性的组织了,意味着组织已经是一个自主性的活动空间了。但是,在创新已经成为一种主导性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氛围的条件下,组织的这些属性以及表现还远远不够。也就是说,当我们谈论组织创新或创新型组织的时候,所指的是组织本身而不仅是它的成员成了创新行动者,或者说,组织及其成员构成了不同层面的创新行动者。相对于组织的成员而言,组织积极地培育其创新能力,成为组织成员创新活动的良好环境;相对于组织任务以及所遇到的问题而言,组织则是开展创新行動的整体,是以整体的形式出现的行动者,不会因为其成员的创新行动而使组织失去合力甚至走向分解,也不会因为其成员的创新相互抵消而使组织在承担任务和解决问题时变得无所作为。

官僚制组织的日常管理主要表现在对边界的维护上,而管理创新则是对边界的再构建和重新划定。维护边界的活动主要是通过规则、程序和既定的流程进行的,而对边界的再构建和重新划定却恰恰要突破规则,需要对程序进行调整,也需要对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因此,官僚制组织的管理也就主要表现为维持与创新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都涉及边界的问题。然而,在合作制组织中,随着边界的淡化甚至消失,出于维护边界的管理活动也就具有了推动创新的意义。如果说合作制组织中还存在管理活动的话,那就主要是以管理创新的形式出现的。当然,合作行动也需要管理,但就合作行动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合作者而言,而且更多地受到道德的规范,使得需要管理来加以协调的事项变得极少。所以,合作行动的创新将会更多地指向承担任务和解决问题的创新方面,而不是停留于管理创新上。

20世纪后期以来,私人领域中的企业重组汇成了一道风景线。表面看来,是因为“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加剧了竞争局面,迫使企业通过重组去获取竞争优势。实际上,这种企业重组运动包含着更为深刻的历史内涵。其一,企业重组意味着固定的制度、稳定的结构、僵化的行动方式等都不再是组织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反而恰恰是需要通过企业重组去加以革除的。其二,表面看来,企业重组是为了整合多个企业的力量以形成强大的竞争力,实际上却意味着地区性的合作实验。比如,一家物流公司对全球各国的物流公司进行了重组,表面看来是建立起了超级强大的全球性物流企业,但就这种重组的隐喻而言,却是在物流行业这个意义上进行了地方性的全球合作尝试。对于这种组织而言,资本主义意识仍然是它的主导性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决定了它的经营和行为导向。但是,如果它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改变的话,也许就会摇身一变而成为具有后工业社会属性的组织,就可以成为在风险社会中承担起为了人的共生共在而行动的任务。就此而言,我们对于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性的企业重组运动是给予积极评价的,至少我们从这场运动中看到了组织在形体上已经出现了刚性的弱化,从而变得柔软多了。

总之,这场企业重组运动虽然是发生在私人领域中的,却是与全球化、后工业化这场运动相一致的,是历史转型过程中的过渡形态。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重组会积淀到组织基因之中,遗传给合作制组织。我们说合作制组织是一种液态化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所指的也是它处在不断地重组之中,对每一项新任务的承担,都意味着合作制组织的一次新的重组。查尔德在想象理想组织的特征时说:“鼓励自发性的重组,而不是容忍反对变革、提倡僵化的势力的存在。这是在鼓励自我组织,它是一种具有自发性和适应性的能力,一种可以吸纳随意性事件的工具,可以自动地发现创新。组织必须要能够在不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的情况下,制定出一个可以用创新的方式来适应变化的策略。为此要做很多事,其中,必须要找到可以在同一时间将活动区分开来并整合起来的方式,可以不断地对团队和工作单元进行拆分和重组的方式以及可以在保持控制的同时鼓励开展试验性工作的方式。” 〔6〕48显然,既有的官僚制组织的原型依然根深蒂固地深植于查尔德的心中,他关于理想组织的这一系列设想还都停留在表象和行为的描述上。不过,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对我们身处于其中的时代要求的领悟了。也就是说,在查尔德看来,在我们这样一个全球化时代,需要鼓励创新、行动灵活、应变及时的组织。在思维方向上,可以说查尔德是正确的,因为他的这些设想对于在风险社会及其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承担任务的合作制组织而言,也是可以接受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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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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