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军 王英娟
1.概述
功能性腹痛(FAP)也被称为FAP- nos。2个多月后,患者不符合IBS、FD和AM的诊断标准。这是儿童的一种功能性胃肠疾病,其疼痛不能完全由其他疾病解释。一项针对20万名儿童的研究表明,功能性腹痛(FAPD)在全球的发病率为13.5%,在亚洲为16.5%。在三级医院诊断为FAPD的儿童中,只有5-15%符合FAPD - nos诊断标准。根据国内文献,4 ~ 18岁儿童的发病率为0.5 ~ 7.5%。小儿功能性腹痛是由内脏过敏、胃肠力量异常、心理因素、食物不耐受等复杂机制引起的。对于FAP,非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是目前主要的治疗选择。非药物治疗主要包括认知行为治疗、催眠治疗和饮食干预。目前临床研究主要以抗痉挛药、抗抑郁药、抗组胺药、胃功能药、双歧杆菌等治疗药物为主,但没有明确的治疗方法。本病属中医小儿科学“腹痛”范畴。临床上常见有腰寒、胸滞、胃肠热、脾胃虚寒、气滞血瘀等。中医治疗的基本原则是调气疏通经络。实践证明,中药可以改善腹痛的症状,减少复发的效果,副作用小。
2.设计与评价技术要点
2.1 临床定位
小儿FAP的中药临床试验(口服制剂、外用制剂)以改善腹痛症状(减轻疼痛、减少发作次数、缩短发作时间)为主,也可进行长期临床治疗。
2.2试验总体设计
小儿FAP的中医临床试验,特别是确诊性试验,应采用随机双盲试验、安慰剂平行对照、良好疗效试验、多装置临床试验的设计方法。
(1) 对照:FAP是一种在没有有效阳性药物的情况下起作用的疾病。产生的结果是主观评价指标。因此,推荐自生成控制,并推荐最优设计。
(2) 随机与分层:建议采用随机法,按年龄组随机设计,确保组间平衡。建议按随机分层的标准分层。
(3) 盲法:为了避免偏差,理论上应采用双盲法,如果实验药物的大小和使用存在差异,也可考虑采用双盲模拟技术。如果设计不进行,原因或治疗可以解释的第三方评估。
(4) 樣本量估算:评估检测准确性所需的数量,以及该样本的估计值超出了第1类和第2类误差设置的允许范围,不高于/低于的值应根据临床意义确定。
2.3诊断标准与辨证标准
FAP是一种基于病史和常规体检的临床诊断。一般不需要身体检查和其他化学测试。建议采用Romain标准进行诊断。同时,应注意各种胃痛疾病(如FDI、ICI、MS)的诊断,以及其他引起胃痛的原因的诊断。建议儿童腹痛的辨证标准应该参考中医小儿腹部疼痛综合征的分类,主要包括中产和腹部冷牛奶和食物停滞,肠胃热,脾胃虚冷,气停滞、血瘀等。
3.给药方案
3.1用法用量
在儿科临床试验中,应根据研究目的、给药途径、疗效特点、临床经验和初步研究结果,确定不同的管理时间和年龄。剂量调整也可以在试验阶段或试验期间根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一般建议按我国常用用药年限划分,条件允许时按重量计算用药年限。
3.2疗程
根据病理特点(每月至少4次),检查常用药物的一般特点及国内外临床研究。一般治疗设计为4-8周。单纯改善胃痛可将治疗时间缩短至2周。治疗将延长治疗到大约12周。
3.3基础治疗和合并用药
对于FAP,非药物治疗如认知行为治疗、催眠治疗、饮食等也可以有效,可作为基础治疗选择。为不干扰疗效评估,一般不允许与西药(抗痉挛药、抗抑郁药、抗组胺药、胃功能药、双歧杆菌药等)或中成药联合使用。
4. 试验流程
4.1导入期
考虑到安慰剂对FAP儿童(41%)的显著作用,在试验前设置1 ~ 2周的诱导期,以排除安慰剂药物敏感性。
4.2治疗观察期
治疗应根据实验目的和观察试验(包括对照药物的使用)确定。就诊时间一般为4-8周,建议每1-4周就诊一次。
4.3随访期
该疾病为慢性疾病,可建立有效的随访以达到治疗目的,通常在用药后1-3个月。
4.4 试验的质量控制
为了提高病人评估症状类型和程度的准确性,建议使用病人日记。建议记录疼痛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如睡前)或症状。如果8岁以上的儿童有家长指导记录,在发表患者日记时需要家长/孩子培训,以确保完整的质量。如果在实验中使用行为心理治疗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法,它应该由一个熟练的心理学家来实施。
5 说明
本研究主要应用于FAP-NOS患儿。在本研究中,FAPD的四种障碍均以模拟腹痛为特征,且有可能重复出现一种或多种障碍,因此也适用于FAPD.FD (EPS)、肠易激综合征和FAP-NOS的IV诊断标准为每月至少4次腹痛发作。必要的诊断标准要求在诊断前至少6个月内有两次腹痛发作,发作时间分别为几个月和几周。当使用FAPD作为指标时,通常有两到三个选项,不需要选择或排除AM。此外,还应考虑根据疾病类型进行随机分层或亚组分析,FAPD包括FD、肠易激综合征、AMD等。除腹痛外,还有腹部不适及灼烧感、饱腹感、晨腹胀、恶心、呕吐、呃逆等消化不良症状,改变排便频率及肠易激综合征。AM的自主神经症状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面色苍白等也应作为疗效评价的次要指标之一。为符合罗马IV诊断标准,建议以月(4周)和周为单位计算腹痛发作频率。诊断前4 - 8周的每周发作,作为一种情况,可能适合每天的FAPD,但也可以用于FAP-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