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昆儒,游竹君,田雪丰
(1.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天津 300222;2.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300012)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世界各经济体陷入系统性停摆,市场交易过程受阻,不同于2008年金融危机对经济需求端的冲击,这次疫情同时使需求端和供给端呈现“双收缩”走势,企业经营活动受到重创,陷入深度经营和财务危机[1]。为了抗御疫情冲击,企业需要建立更加稳健的战略以守住底线,还需合理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把握发展主动权,顺利实现疫情后期复工复产的同时增强企业长期竞争优势。大量事实表明,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是企业在面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经济环境和突发事件冲击下促进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从宏观角度而言,风险承担是经济长期高质量增长的根本动力之一,有助于加快社会的资本积累并促进技术进步,使社会生产率即使在外部冲击下也能保持较高水平。从微观角度而言,风险承担有助于企业获得更高的经营绩效和股东财富,是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先决条件。
金融危机后,对企业风险承担的研究受到学者广泛关注。现有研究普遍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从管理层激励、董事会背景特征、股权结构等角度讨论如何增强管理层的风险承担意愿,提升企业风险水平[2][3]。还有一些文献发现高管团队结构特征和管理者个人特质也是影响企业决策的重要因素[4][5]。然而,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决策不仅取决于管理层的意愿,同时由于企业存在于特定社会环境中,其经营发展是与周围环境动态互动的结果,自然也会受到其资源获取能力的制约。作为一项资源消耗性决策活动,企业风险承担具有较强的资源依赖性,但不完美资本市场使企业演化出克服正式制度缺陷的关系机制来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源。尤其,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冲击使企业陷入了财务脆弱性风险和供应链局部中断的情境下,企业更倾向于将社会网络作为重要的经营战略。
非控股股东作为企业权益方,除了拥有剩余索取权之外,还被赋予对企业决策最终决定权,其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决策的影响自然不可忽略。据本文统计,截止2018年底有超过32%的上市公司通过非控股股东共同持股的方式形成关联。非控股股东之间的这种联结关系形成的网络,不仅占据了对关键信息和资源的最优获取权力,也掌握了对资源的控制权[6][7],为风险承担行为决策带来多元化的异质性信息,也为资源消耗型项目引入资金流;此外,非控股股东能够有效监督控股股东或管理层的自利行为[8],并通过影响激励机制使管理层积极承担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股东价值最大化并提高了企业的竞争优势。非控股股东持股多家企业而形成社会联结网络在资本市场十分常见且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从社会网络理论分析非控股股东作为企业间经济关联纽带的研究方兴未艾,但相关的实证研究却较为罕见。因此,本文以非控股股东为基点,借鉴社会学的网络中心性这一权力量化指标,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出发,选用2014~2018年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共同持股方式形成的产权关联关系为稳固社会联结形式构建非控股股东网络,探讨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这一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逻辑关系。
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体现在如下三个层面:第一,丰富了非控股股东网络经济影响的相关文献,将代理理论从企业层面拓展到网络层面来探讨非控股股东网络的治理行为。非控股股东共同持股行为的实证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观点也并不一致,本研究是对非控股股东治理领域的有益尝试。第二,拓展了企业风险承担的研究视角。历史文献主要考察宏观经济、高管特质以及制度变更等因素的影响,从非控股股东网络研究其对风险承担的影响,有助于市场各方更好地理解企业的风险决策行为。第三,本文的研究设计区别于以往多采用股权结构相关的静态指标,而是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构建非控股股东网络,无论数据的整理还是衡量指标都屏蔽了以往指标存在的“噪音”,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得到更准确深入的探讨。
与本文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文献主要包括两大类: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因素和非控股股东网络的经济后果。
目前关于企业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围绕外部环境、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特征三个方面展开。首先,从外部环境视角来看,企业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无论宏观经济运行水平,制度完善程度还是资源可获得性都会影响企业的决策制定。当宏观经济处于衰退期时,企业外部融资成本较高,整体投资策略趋于保守,风险承担水平较低[9];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可以降低股东和管理层攫取私利的行为,增加其违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风险承担决策[10];其次,基于公司治理角度,诸多学者主要基于代理理论,分别从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分析对管理层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以股东和董事会为主体监督管理层的低水平风险承担行为,并凭借薪酬和股权激励、职业晋升等激励手段,有效缓解代理问题,提高管理层的风险承担意愿和水平[11]。此外,从组织结构特征角度来看,学者分别从管理层特质、董事会特征和团队异质性等方面展开讨论[12][13]。
第二类紧密相关的文献是非控股股东网络的经济后果研究。近年来,关于资本市场的研究开始广泛借鉴社会学领域,社会网络不仅给个人带来社会资本,而且这种联结关系进一步扩散到行动者所属的组织形成网络效应[14]。随着市场发展的不断完善,一些较大资金规模的投资者为寻求更大的经济回报,会同时投资企业而形成资本市场活跃的参与“社区”——非控股股东网络。从既有文献来看,相关研究主要基于以上两个层面展开。一方面,众多学者认为非控股股东的共同持股关系展现出天然的“协同”优势。在多家企业持股的非控股股东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可以直接否决存在机会主义动机的提案,以此增加控股股东或管理层的投机成本[7][15]。此外,作为联结不同企业的重要“桥梁”,非控股股东为企业间的信息和资源流动提供了低成本的渠道[16]。另一方面,非控股股东的经济目标是实现投资组合的价值最大化,而不仅是实现单个企业的高额收益,这激发了持股企业间合谋的经济动机,从而损害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17][18]。
综上所述,以往从内外部治理机制研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已引起诸多学者关注。但从社会网络角度探讨治理机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研究较少,且相关研究也主要聚焦于企业层面社会网络和管理层社会关系,从企业资本的权益方非控股股东的关系网络视角考察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由于中国作为传统的关系型社会,具有独特的营商环境,且企业的权益方拥有绝对话语权,探讨非控股股东网络的经济影响及其对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切合当前的现实背景。
社会网络分析提供了一系列系统研究工具,运用结构或关系数据去研究问题[19],将社会理论和行为理论的概念通过考察网络中个体之间的关系进行量化。并且社会网络学者在“关系”的基础上对网络权力进行定量分析,中心度是对个人权力的关键量化指标。网络中的权力高位者占据“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的优势位置,通过在不同组织之间建立联系,跨越组织界限来熟悉异质性想法和行为,这种结构优势恰好成为网络权力转化为社会资本的机制[20]。
非控股股东通过“局部桥”联结形成的网络中,关系节点就是网络中的单个股东,纽带为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联结关系。因此,本文定义的股东网络为在同一家上市公司持股所形成的产权关联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搭建的非控股股东网络为剔除网络中控股股东之后建立的直接或间接联结关系[8],而网络权力则是非控股股东的社会网络位置中所属信息和资源禀赋的量化分析。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不仅能准确衡量且关系更加稳固,因为共同持股的方式形成的产权关联关系不仅是股东之间最正式、最基础的网络纽带,而且也是一种隐性契约和经济利益关系,相较于老乡关系、校友关系等社会关系,可以获取完整准确的数据并能清晰界定和测度。而在非控股股东网络节点属性方面,对存在母子公司关联、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股东进行手工整理并合并,并对持股比例小于3%的股东进行剔除,因为持股3%以上的股东才可能对公司的治理和经营具有重大影响[21]。
2004年、2013年关于股东权益保护政策的出台以及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完善了非控股股东参与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非控股股东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去表达诉求来保护自身权益,由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非控股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影响[7]。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对于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实现经济长期增长至关重要,有必要从企业权益方出发研究其社会关系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基于此,本文聚焦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这一外部治理机制,研究对于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决策的影响。
1.基于网络嵌入效应视角。企业风险决策是一项资源消耗性活动,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调整成本。非控股股东通过在多家企业持股的多元化投资行为,占据了社会联结网络的“资源桥”和“信息桥”,发挥管理和经营协同效应。首先,从网络“桥”联结作用来看,处于中心位置的非控股股东具有较高的非正式权力,这使得非控股股东具有更高的关系认同和社会声誉,在与其他组织或人员资源交换和信息交流的过程中,逐渐将这一非正式权力转换为社会资本,从而形成良性循环[22]。具体而言,非控股股东在企业投融资渠道中扮演着“局部桥”的角色,推动企业间以多种方式开展战略性合作,因为直接的经济联系不仅节省了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帮助企业以较低的信息成本及时识别更多的投资机会,而且降低了企业对项目投资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可以更好地评估项目的风险性,发挥经营协同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风险型投资的质量[23]。并且与处于网络边缘位置的非控股股东相比,处于中心位置的非控股股东更具有资本输入的潜力,为企业投资注入源源不断的流动性资本,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Aslan(2020)研究发现,由于非控股股东网络的垂直网络溢出效应,交易对手的成本效率提高1%与其平均成本降低0.6%相关,有利于企业维系更加稳定的客户关系,降低融资成本[24]。
其次,从网络结构属性来看,非控股股东网络群体较大,在多家企业持股的非控股股东占据不同的网络位置,从而嵌入更为丰富的异质性信息和行业专长。在多家企业持股的非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过类似的风险活动,或与其他股东和经理人的私下交流过程中积累了同类型的经验和知识结构,从而更了解项目的优势、成长性和风险承担等对企业发展有价值的信息,更能意识到风险承担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25]。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收益和发展,敢于承担风险是企业生存的动力引擎,而处于核心位置的非控股股东嵌入于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可能更能掌握市场趋势的变化以及监管制度变革信息,对管理层作出的决策具有更加独立和全面的认知,凭借知识迁移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可以帮助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决策时不断推陈出新,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
2.基于治理效应视角。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引起的信息势差,使管理层可能出于对声誉或私有利益的考量而规避风险,非控股股东的多元化投资行为,一方面使企业管理层之间形成“标杆效应”,管理层为业绩或职位安全等积极承担风险,而且可以通过设计有效的股权和薪酬激励方案、职位晋升机制来达到双方利益保持一致,从而促使管理层克服规避风险的态度,强化管理层承担风险的动机;另一方面非控股股东网络中特质性信息的快速流动和传播,可以有效识别控股股东利用各种隐蔽手段来攫取控制权私利的行为,例如,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所导致的现金流权下降会强化侵占效应,弱化上市公司风险承担动因[26]。因此,非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网络效应来监督控股股东或管理层的利益侵占行为,并激励管理层承担风险的动机,从而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
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会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
本文初始研究样本为2014~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股东数据、财务数据及公司治理数据来自CSMAR与WIND数据库。对初始观测样本在剔除金融行业公司、ST公司及数据缺失公司后,得到2014~2018年间的股东层面57956个样本数据,并以此为基础构建非控股股东网络矩阵数据集,从而得到公司层面11233个样本观察值。此外,对连续变量按照1%的标准进行缩尾处理以增强结论可靠性。本文回归结果均采用了稳健性标准误。
1.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社会网络学者给出多种关于权力(中心性)的量化指标,其中,主要包括中心度。借鉴马连福和杜博(2019)[8]、陈运森和谢德仁(2011)的做法[27],利用程度中心度(CN)和中介中心度(BN)作为衡量网络中心度的指标。
程度中心度可以衡量与非控股股东直接相连的股东数量,反映非控股股东在社会联结中正式或非正式交流的活跃程度及核心程度。个体层面的程度中心度(CN)计算方法:
(1)
式(1)中,Xij代表与非控股股东i通过网络连接的其他股东j,若i与j在同一家上市公司持有股份,Xij=1,否则为0;S代表整个网络所拥有的节点总数。
中介中心度刻画非控股股东对资源交流渠道和联系路径的“局部桥”优势,反映通过网络对其他资源传递和异质性信息提取的控制权力。个体层面的中介中心度(BN)计算方法:
(2)
式(2)中,Sjk是非控股股东j与股东k相联结必须经过的捷径数,Sjk(ni)是非控股股东j与股东k的捷径路径中i的数量。
2.风险承担水平(Risk)。本文主要使用盈利波动性衡量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波动性越大,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越高[28][29]。具体采用如下两种方法:(1)经行业均值调整过的总资产收益率波动性(Risk1);(2)经行业均值调整过的总资产收益率极值差值(Risk2)。
(3)
(4)
Risk2i,t=Max(AdjROAi,t)-Min(AdjROAi,t)T=3
(5)
其中,AdjROA表示经行业调整后的总资产收益率,EBIT表示息税前利润,n表示第t年某行业的企业总数,T=3表示滚动3期计算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主要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为检验假设1,本文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Riski,t=α0+α1ACNi,t+α2CVi,t+IND/YEAR+εi,t
(6)
Riski,t=β0+β1ABNi,t+β2CVi,t+IND/YEAR+δi,t
(7)
其中,Risk代表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主要用Risk1和Risk2两个指标来衡量。ACN为企业前四位非控股股东的程度中心度均值,ABN则为企业前四位非控股股东的中介中心度均值。CV代指所有的控制变量。此外,也对年度与行业效应进行控制。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2列示,Risk1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是0.040和0.074,Risk2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是0.201和0.720,各自的标准差都大于均值,说明在不同企业间风险承担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而且Risk1和Risk2的最小值分别为0.002和0.024,可见企业整体风险承担水平较大。非控股股东的程度中心度(ACN)平均值达到0.011,和中介中心度(ABN)的均值0.016相接近,表明整体上非控股股东占据较为核心的网络位置,但是ACN和ABN的中位数分别0.008和0,说明企业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其余变量均处于正常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统计分析性质。(限于篇幅,其余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略,作者备索)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报告了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其中列(1)、(2)的因变量为Risk1,可以发现,程度中心度ACN和中介中心度ABN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399和0.343,且在1%和5%水平下显著,列(3)、(4)的因变量为Risk2,程度中心度ACN和中介中心度ABN的回归系数也均显著为正,表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与风险承担水平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的存在显著提高了风险承担水平,说明居于网络中心位置的非控股股东权力越大,风险承担水平越高。以上结果联合支持假设1。
表3 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影响的基准回归检验
1.工具变量测试。借鉴何威风等(2018)的做法,本文选择剔除本公司非控股股东网络中心度的行业-年度均值(MACN和MABN)作为工具变量进行检验[26],采用两阶段模型来解决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由于企业非控股股东网络结构具有明显的年份和行业特征,同年同行业内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公司网络结构与本公司可能存在相似之处,但同年同行业内其他公司网络结构并不影响本公司风险承担行为。两阶段模型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Risk1和Risk2的两阶段回归结果显示,ACN和ABN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可见,在克服内生性后,检验结果与前文一致。
表4 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企业风险承担影响:工具变量回归
2.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从无到有”的DID方法。考虑到某些遗漏变量可能直接影响非控股股东社会联结关系的程度,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可能并非源于多元化投资行为的治理效力,而是由于遗漏了部分重要变量,进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因此,以非控股股东网络结构的变化为外生冲击,比较非控股股东权力“从无到有”网络结构变化前后,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变化,以克服上述内生性问题[30]。具体模型如下:
Riski,t=β0+β1Treat×After+γCV+λi+φt+εi,t
(8)
其中,Treat是企业非控股股东网络结构是否发生变化的哑变量。After为网络结构变化前后年度的虚拟变量。由于不同企业非控股股东权力“从无到有”网络结构变化的时间不一样,因此不再控制Treat和After,Treat*After表示网络结构变化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净效应,并控制企业固定效应λi和时间固定效应φt,以此构建连续时间DID模型。表5实证结果表明,Treat×After的回归系数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网络结构的变化对企业风险承担行为的净影响为正。
表5 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企业风险承担影响:DID检验
为增强结论的可靠性,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限于篇幅,稳健性检验结果略,作者备索。:(1)变换自变量。使用中位数作为公司层面的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指标(MCN和MBN),重新进行了检验,结论仍然成立。(2)变换因变量。以股票回报率的波动性(Vol)衡量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波动性越大,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越高。回归结果表明非控股股东的网络权力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存在稳定的促进效应。(3)安慰剂检验(Placebo)。提取所有“公司-年度”观测值中ACN与ABN变量值,将ACN与ABN变量值随机地分配给“公司-年度”观测值[31],再重新对基准模型回归分析,结果说明安慰剂效应不存在,研究设计并未受局限性因素的驱动。
本文发现,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能够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接下来将对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分别从网络嵌入效应和治理效应检验其作用机制。具体而言,嵌入效应包括资源和信息嵌入;治理效应包括控股股东掏空治理和管理层代理冲突治理。在此基础上,细分企业风险承担的具体方式,并研究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企业融资和投资行为的具体影响。需要说明的是,在相关性分析和基准回归分析中本文已经证实程度中心度和中介中心度在衡量网络权力中具有较高一致性,因而后续研究均以程度中心度作为衡量网络权力的唯一指标。
根据“嵌入型”理论,企业总是在其社会结构中进行各项活动,经济行为嵌入于网络关系中,并在网络中交换所属的资源和信息禀赋,即形成所谓的“社会资本”[32]。一方面,由于在不同组织或经营环境中积累的工作经验,非控股股东对风险承担的意义理解更为全面,利用在实践中形成的认知烙印,提升企业机会识别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13]。从资源基础理论的角度,已有研究发现社会网络具有资源配置效应。风险承担行为作为一项资源消耗性活动,具有很强的资源依赖性,非控股股东网络可以使企业获取更多的稀缺性机会,也带来许多优质资源,包括企业融资渠道的疏通,通过低成本吸收外部资金来支持企业承担风险[32]。另一方面,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企业的决策不确定性来自于投资机会和投资项目存在较多的信息不对称,而嵌入多家企业和不同层次市场的非控股股东可以高效获取非冗余信息,这有助于非控股股东对投资机会的精准判断和风险决策的制定。为了验证资源和信息嵌入效应,应用SA指数和分析师关注度(ANA)来衡量企业面临的信息环境和融资环境。表6列示的嵌入效应回归结果显示,非控股股东在企业融资约束程度较高(SA_H)和信息环境较差(ANA_L)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提升作用更为显著,说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越大,其网络嵌入效应一定程度弥补了企业信息环境和融资环境的不足。
表6 网络嵌入效应回归结果
1.控股股东掏空治理。中国企业股权结构特征和资本市场环境导致控股股东具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和可操纵空间。一方面相较于投资组合较为丰富的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巨额财富集中于单个企业,造成其投资组合较高的非系统性风险,这导致控股股东对风险的容忍度较低。但非控股股东由于投资组合的多样性,使其比控股股东具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另一方面,控股股东权力较大,可能利用其自身权力和信息优势,将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变为其寻租牟利的工具。非控股股东有足够的动机监督控股股东的自利动机,网络权力使其有足够的能力挖掘控股股东隐藏坏消息的行为。由此,利用关联交易中其他应收款占用(OC)衡量控股股东掏空,表7列示的回归结果显示,企业在代理成本较大时,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风险承担的提升作用更明显,说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越大,控股股东掏空的治理效应对风险承担的影响更强。
2.管理层代理冲突治理。在现代公司制下,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是影响企业风险承担的重要因素。管理层既可能由于职业担忧或私利动机而规避风险,也可能追求个人声誉、薪酬等积极承担风险。非控股股东作为企业资本所有者,治理效力极大约束了管理层的自利空间,其网络效应能够及时识别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减少企业风险因素积聚,以维护自身权益不被损害。为检验这一机制是否成立,采用管理费用率(ME=管理费用/营业收入)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代理成本较大时,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风险承担行为的治理作用更明显,说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越大,管理层代理冲突的治理效应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更强。
表7 治理效应回归结果
企业承担风险的具体方式主要为融资和投资。非控股股东嵌入在不同企业并作为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信用中介”的作用,有助于银行与企业间的沟通,从而缓解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而导致信贷配给问题和陷入“信贷歧视”的现状。此外,非控股股东网络能够显著降低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的信息不对称,以降低决策的机会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分别利用财务杠杆(Lev)、投资效率(INV)、研发投入(RD)替换被解释变量Risk。表8报告的结果说明,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越大,企业融资水平和投资效率越高,研发投入增长也越快。
表8 风险承担的具体方式:融资和投资
基于网络嵌入理论、代理理论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基础,初步构建非控股股东网络影响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理论框架,利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权力量化指标中心度衡量非控股股东的网络位置,考察了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结果发现: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有助于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机制分析发现,非控股股东网络权力通过嵌入效应和治理效应提升风险承担水平,其中,前者通过信息和资源嵌入效应来实现非控股股东网络价值的增值,后者通过对控股股东掏空和管理层代理冲突的治理效应以优化企业治理效果,即企业面临的监督较弱时,非控股股东网络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促进作用更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显示,非控股股东网络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提升了融资水平、促进了投资效率和研发投入增长的加快。
基于上述研究发现,得出如下三点启示:(1)企业应重视非控股股东及其社会联结的价值和治理作用,改进内外部治理机制。企业应继续增强信息透明度,引进积极的市场参与者,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抗性。(2)传统的研究中,非控股股东通常被当做独立的个体,但现实中,非控股股东作为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个体,各地证监局、地方政府及沪深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风险评估时,应该充分考虑非控股股东社会关系产生的相互影响。(3)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府及其他监管机构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通网络投票渠道,降低非控股股东参与企业治理和决策的成本,并进一步出台相关制度的实施细则来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