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越
“派出所吗?有个小姑娘坐在露天阳台上哭,好像要跳楼,你们快去看看!”4月26日早上8点,我正在值班,报警电话忽然响起。
事态紧急!“胡大哥,麻烦你联系下消防部门,戴超,我们走!”我和戴超立即赶到现场,但我们并未发现女孩。
我向周围群众简单了解后得知,这是一栋步行楼梯房,最高七楼,一面临街、另一面不临街,入口在临街一面。不临街的一面,每一层的楼梯转角都有未封闭的露天阳台,楼下就是几栋楼之间的空坝,空中毫无植物遮挡。女孩在不临街一面的六楼,大概已经坐着哭了半个小时了,随时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周围群众生怕刺激到女孩,没有聚集到不临街一面的空坝处,而是聚集在临街一面的楼房入口处。
考虑到女孩可能会排斥营救,为防止对她产生新的刺激,我和戴超将单警装备及警服外衣脱下,然后大步上楼。
我一边上楼,一边轻声跟戴超简要分工。快速赶到四楼后,我担心脚步声会影响女孩,所以就放慢脚步,也通过一个战术手势示意给了戴超。我们轻手轻脚,慢慢走到了五楼到六楼的楼梯转角。
此时,我看到一女孩坐在六楼露天阳台半人高的护墙上,背对楼梯、双腿悬空,双肩抖动,还伴有啜泣之声。护墙狭窄,只有大约十厘米宽,女孩坐在上面,十分危险。
我快速在心里计划了一下路线,决定从左侧贴墙靠近。我屏住呼吸、踮起脚尖,悄无声息地走过去。眼看就要接近女孩了,这时女孩似乎听到些什么,她好像正想转头看。紧要关头!我来不及多想,立即身体前倾、伸出双臂,一把将女孩拦腰抱住,用尽全身力气把她从阳台上拉了回来。后来同事回看执法记录仪时发现,从我屏住呼吸悄悄接近女孩,到把女孩救下,整个过程只有短短七秒鐘!而我把女孩救下后,大口大口地喘气,呼吸声又急又重。不过我当时的全部心思都在救人上,完全没有注意到。
女孩被救下后,我立即表明身份,并和戴超一起将女孩带下楼。当时正值清晨,刚下过雨,气温较低,我把自己的警服外衣披在女孩身上,将女孩带回了派出所。
“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你遇到了什么困难?跟我说一下,说不定我能帮上你……”路上,我一直开导女孩,但女孩只是埋头哭泣,一言不发。
回到所里,我给女孩倒了一杯水、递上纸巾,并请所里的女同事帮忙疏导情绪。经过我们半个小时的努力,女孩终于开口了。她说是因为人际关系问题才一时想不开,欲跳楼轻生。我和同事对女孩进行开导安慰,并通知了女孩的妈妈和班主任。在我们共同的谈心教育下,女孩渐渐打开心结,放弃了轻生念头。
“实在太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女儿!”临走时,女孩妈妈不停地表达对我们的感激之情。我又叮嘱女孩妈妈,平时要多关心女儿的思想情况,多沟通、多交流,引导孩子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口述者李勋伟系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石蟆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