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高压态势、确保“不敢腐”。一是要做到“四不”。党委纪委在反腐倡廉中,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露头就打、回头就抓、缩头就整、埋头就挖,使意欲腐败者在铁律面前望而生畏,在高压线下望而却步,把敬畏查处的“不敢”和敬畏法纪的“不敢”结合起来。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要挑起一岗双责的重任,树立从严治党是本职、不严治党是失职、不敢严治是不称职的思想。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好管党治党工作。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从严治党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按八项规定办事,这是党委必须执行的政治纪律;对腐败分子的查处,这是纪委必须承担的工作责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这是书记必须拥有的精神境界;执政一处廉洁一方,这是班子必须具备的使命担当。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才能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行动坚守法律底线。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在高压态势下,不能乱来。三是要严查严处。查是严的前提,处是严的关键。不查不处党纪就是“稻草人”,只查不处规矩就是“纸老虎”,只有严查严处党纪党规才有威慑力。
坚持制度管人,确保“不能腐”。制度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健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治理体系,包括法律体系、法制化体系、法规化体系。贯彻落实好各种制度体系,使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一是用党内法规管人。《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准则》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纪严于法”的原则,坚守从严治党的标准。以《党章》的八条为尺子,以《准则》的规定为镜子,严格管理党员干部,保证在履职中、行使权力不偏向、个人品格不变质、思想作风不超轨、行为行动不出格。二是用监督机制管人。党内监督是最现实的政治实践活动,不能有半点虚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实打实地看用权目的是否为公、用权程序是否合法、用权过程是否公开、用权结果是否利民。通过监督,切实把政治纪律管严,把用人用权管紧,把公款公物管住,把生活生计管严,使党员干部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中不能腐。三是用“两个笼子”管人。腐败与权力有关,权力和腐败相连。不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还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法律的笼子惩治滥用的权力。发挥铁笼子的效应,产生不能腐的效果。
坚持思想教育,确保“不想腐”。加强思想教育,永葆革命青春,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是确保不想腐的关键所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解决“不想腐”的问题。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拧紧思想建设这个总开关,把住政治头脑这个总闸门,在正面教育、思想教育、传统教育、党纪党风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学习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赤诚的为民情怀、廉洁的为政品格、强烈的担当精神。在当官不易的考验面前,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不贪不腐,不枉不纵,无论何时何地,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禁得住诱惑,做一个不想腐的人。坚持理想信念,是我们前进的根本动力,是我们胜利的可靠保证。二是用八项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从此开始了铁腕整肃“四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舞台上的奢华、会所中的歪风,持续对隐性“四风”进行追查,对大小贪腐进行整治。“八项规定”是反腐倡廉的税利武器和生动教材,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好這个武器和教材,教育好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自觉管好权欲,淡泊名利;主动管好物欲,守住清贫;严格管好情欲,耐住寂寞。以“心不动微利之诱,目不眩五色之惑”的定力,涵养“事到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的境界。在高境界的引领下,做到政治上不变质、经济上不变贪、道德上不变堕、作风上不变腐,永远做一个遵守“八项规定”的好干部。三是注重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方面和重要补充。用那些腐败分子的“上场”和“下场”教育干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警示教育,提高觉悟。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控制欲望,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办事,以自身净、自身硬的良好形象,切实在“不想腐”方面做表率。(作者单位:中共东辽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李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