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也得到了迅猛提升,在其推动下,新农村的建设也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体制改革进程中,多数乡镇已经打破了传统耕作这一生产方式所带来了局限,实现了朝着新型生产生活及管理内容的规划发展。针对此,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对消防安全的规划与建设,导致乡镇区域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基于此背景,本文针对体制改革进程中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展开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体制改革;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一、当前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多头管理,消防工作效率低下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中,普遍凸显出管理主体较多的问题,由此很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最后谁也不管”的状况。通常情况下,消防安全监管较为多见的管理主体有应急局、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等,然而随着消防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安不再属于消防监管体系,由此减弱了派出所或镇政府等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对消防救援单位来说,其本质上并不能直接开展消防工作,而是需要提请政府相关单位的领导,在战略部署指导下落实自身职能,这就使得其工作质量与效率无法得到提升。总的来说,乡镇消防工作的开展,必须要通过县市、镇级等各个层级的重视与指导,才能确保对工作目标的实现[1]。
(二)权责不平衡,执法力度有待提升
对实际开展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来说,乡镇街道需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在实际排查成果下进行联合执法与整治,这就使得其实际上也背负着一定的事故责任。但实际上,多数街镇一级都十分缺乏对消防监督执法机构的建设,而政府单位又会因为不具备消防执法权限,导致无法直接进行消防安全隐患与漏洞的勒令整改,使实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的整改效果无法达到标准,导致严重消耗了乡镇消防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与工作责任感。
(三)网格人员素质差,执法队伍价值难实现
乡镇街道实际建设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直接影响到实际的工作质量与成效,但针对实际情况来看,乡镇消防网格工作人员多为临时工,其不具备专业的消防基础知识以及消防监管工作,导致消防工作中的巡查能力以及执法力度都不够到位,且所述人员在消防巡查或执法工作中,存在敷衍态度及形式主义。此外,还有部分人员存在显著的畏难情绪以及选择性执法或是按部就班完成工作指标等现象。与此同时,多数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却无法落实监管与整改追踪,使得执法队伍的实际价值难以发挥。
(四)网格人员缺乏编制,专职人员不足
乡镇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编制及岗位数量核查,在此基础上,就职人员一般为劳务派遣人员、村民、兼职等,缺乏专职人员,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及工作强度高等问题。甚至很多工作人员存在一身多职、一职多能等现象,使得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执法人员稳定性与高效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并非专业的消防工作人员,因此对该工作在认识上存在不足及思想上不重视,使得工作水平以及职业素养无法满足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为乡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与进步带来严重的阻碍[2]。
二、体制改革进程中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改革优化策略
(一)优化消防监管机构设置
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优化最重要的就是对消防监管机构的完善配置。首先,体制改革背景下,乡镇街道需要进行应急管理部門的设置,从而落实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其次,重视综合网格的实体化运行与发展,并实现消防安全在管理范围内的划分。在此基础上,还需要重视对网格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与问责机制,确保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能的全面落实。再次,还需要推进一级消防网格化工作,全面配置小型及微型消防站,实行全面的消防监管。再次,公安单位需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协助与监督,为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提供保障。最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需要按照合理的工作规划安排落实辖区内的消防活动,尽可能地挖掘清除消防隐患与事故威胁,并严格遵循县级以上救援机构的调度与安排,充分发挥自身价值。
(二)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对优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手段,相关人员需要依托所处区域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与人员安排,建立消防全员委员会,并针对其中的工作例会、联合会商、执法和信息传递等工作进行规范与约束,确保其价值发挥。
(三)合理赋予消防监督执法权
消防监督执法权限的配置,对实际开展执法手段以及消防追责等问题都有着紧密的影响,因此县级政府单位需要落实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权限赋予,避免因权责难统一所造成的消防执法手段难落实等问题的出现。与此同时,乡镇消防安全监管体系执法队伍所实际承担的消防职责及安全管理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并结合实际情况,构建专职消防队,确保消防力量的稳定性,并在日常工作中能进行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宣讲及巡察,清除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隐患[3]。
(四)重视网格人员执法能力提升
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会直接影响到执法成效,基于此,相关单位需要重视网格人员执法能力的提升,需要定期开展基础知识及消防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并加强与上级专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设置合理的岗位资格考试。此外,还可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宣讲与指导,更好地保障业务能力,满足工作需求。
(五)提请核定人员编制
针对乡镇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工作岗位还需要核定合理的编制数量,这一工作可以将乡镇安监站人员岗位编制作为参考,并通过县级编制机构牵头落实,除此之外,针对省级、市级等层级实现对人社、编办、公安等单位的协调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编制数量,并相应的落实对晋升通道、工资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等工作的优化,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监管体系执法队伍的稳定性与高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体制改革进程中,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与优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关人员需要采取科学可靠的措施开展工作,确保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为乡镇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消防基础。
参考文献:
[1]卢针锋.体制改革进程中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探索[J].今日消防,2020,5(07):100-101.
[2]赵泽文.基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3(10):76-78.
[3]高鹏.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8(04):56-57.
作者简介:
曹建军(1986.05—),男,汉族,江苏兴化人,大专,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