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益诉讼是近几年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总体利益,更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为了更好地落实公益诉讼,我国提出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但公益诉讼的发展远不止于此,随着我国对于公益诉讼研究的不断深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当前各界所关注的焦点,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政策落实的情况决定着公益诉讼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保护,因此,本文将针对公益诉讼检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措施进行讨论、分析。
关键词:公益诉讼;治理能力现代化;检查公益诉讼制度
引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提出之日,就担负着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伟大使命,在办案实践中,社会历史向检察公益诉讼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使得公民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也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经济、文化、军事等多个方面实现协调发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如何使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如何让检察公益诉讼与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完美融合,是当前最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树立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观念
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我国于2017年提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主要内容就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发现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在实践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在某些方面仍旧存在一些不足,将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植入到公益诉讼检察当中,有助于消除公益诉讼检察的弊端,促进其继续发展。要树立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观念,首先要理解其内涵,即是指在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不能只考虑其本身,还要从国防军事、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其次,要深入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无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要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检察机关主动办案
(一)加大监管力度
要想从根源上减少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监管是最有效的办法。检察机关应当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對于那些容易实施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管,以便在危害行为发生时或危害行为真正实施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害[1]。
(二)严办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精力有限,无法关照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那些重点领域,如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等,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审查力度,完善从督察到最终执行判决的办案过程,并对于其后续行为严加管控,一方面可以实现对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的严格惩治,另一方面,也能够震慑那些心存不轨,妄图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现个人私利的人。
三、完善治理对策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时,一些问题也相伴而生,如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够完善、办案难度大等,为了保障检察诉讼制度能够继续发挥活力,检察机关要完善治理对策,以便更加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其他机关的联系,各机关联动,才能更好地办理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权益。除此之外,各级检察机关和各个地方检察机关也应当加强交流,最好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全国一盘棋,如此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国家利益。当今社会,瞬息万变,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案件也在一点点发生变化,以原有的办案手段来应对新产生的案件,效率低,而且也很容易出错,检察机关不能够固步自封,寻求新的治理对策才是最好的出路。
四、明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
归根结底,公益诉讼是为了国家和人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提出也是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对于公益诉讼的要求也逐渐增高,因此,公益诉讼检察应该更加关注与国家和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首先,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我国所实施的一些举措,已然使得环境大有改善,但是环境问题仍旧是我国居民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检察公益诉讼应当以大气污染、水源污染等为工作重心,重点保护居民的生存环境安全;其次,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重点应当是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作为和居民联系最为密切的领域,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的案件却屡屡发生,为了全体公民的生命健康,检察机关要对与食品、药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利益、公民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2]。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应该加大对新领域案件的探索,切实回应社会和社会公众的需要。
五、在实践中锻炼办案能力
一切科学的理论都要得到实践的考验,反之,在实践中也能够丰富理论,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办案实践中,在提高办案数量的同时也要保证质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尚且不足五年,被实际应用的机会则更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益诉讼检察很难得到发展,要想实现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则必须提高办案数量。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转变工作方式,立足于社会、扎根于社会,主动地去发现案情、探查案情。
六、结语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它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办理案件的,在各方面协调发展的思想的指导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也应当朝着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发展,为国家总体战略布局贡献一份法治的力量。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时代潮流向中国发起的挑战,也是一份绝佳的发展机遇,能否抓住这份机遇,实现社会健康发展,就看我国司法工作人员能否看见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不足,能否采取正确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钟永芳.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地方实践[J].中国检察官,2020(3):65-68.
[2]贾小煜.健全公益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2).
作者简介:
戴伦乔,出生年月:1980.1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湖北红安,职务/职称:检察员,学历: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