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楠
摘要:筚篥作为我国古代的一种竖吹类双簧气鸣乐器,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就已出现,并在我国隋唐时期得到繁荣发展,被大量应用于燕乐中,成为流传至今的乐器。在诸多历史文献记载中,筚篥有多种写法,如“悲栗”“筚篥”“必栗”“觱篥”等等。本文通过从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羌人,西戎也。屠觱,羌人所吹器名,以角为之,以惊中国马。后乃以竹为管,以芦为首,谓之觱篥,亦曰筚篥。”中对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羌人所吹角屠觱,以惊马也。”之注为切入点,梳理历代文献,对“觱篥”这一写法的来源进行辨析与考证。
关键词:觱篥 说文解字 以惊马
南北朝时期,汉文化与外来文化相互交融,出现了一段长时间的民族大融合,这期间音乐的融合也必不可少。筚篥这个乐器就是在南北朝时期随着民族大融合的潮流传入中原,距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长河漫漫,历史文献中对于筚篥这个乐器的记载数不胜数,文献中对于此乐器名称的记载也大不相同。“觱篥”这一写法,最早记载“觱”一字的文献是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羌人所吹角屠觱,以惊马也。”①后人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则这样解释:“羌人,西戎也。屠觱,羌人所吹器名,以角为之,以惊中国马。后乃以竹为管,以芦为首,谓之觱篥,亦曰筚篥。”②
显然,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将《说文解字》中的“以惊马”注为“以惊中国马”,并且认为“觱篥”的前身即为“屠觱”,笔者认为此说法不具备合理性,特梳理历代文献,以此辨析此说法的产生过程。
一、东汉《说文解字》与清《说文解字注》思想中在历代文献中的体现
《说文解字》中“羌人所吹角屠觱,以惊马也。”,其中“以惊马”“屠觱”等在之后的历代文献中都有不同的体现,这也说明了有一大部分人是承认此观点的。《说文解字》成书于东汉时期,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筚篥至少在东汉就已出现。
在清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中“羌人,西戎也。屠觱,羌人所吹器名,以角为之,以惊中国马。后乃以竹为管,以芦为首,谓之觱篥,亦曰筚篥。”③提到了“以惊中国马”,查阅历代文献记载,最早出现“以惊中国马”是在《宋书卷·十九志第九》(成书于488年)曰:“角,书记所不载。或云出羌胡,以惊中国马;或云出吴越。旧志云:‘古乐有籁、缶。’今并无。”④《宋书》中“以惊中国马”意思即为乐器流传到了中国。这时虽有“以惊中国马”思想的出现,但其含义并非筚篥而是角含义的解释。
现提取《说文解字注》中的关键词,通过历代文献中对于“筚篥”“觱篥”“以惊马”“以惊中国马”等记载,对《说文解字注》中对于筚篥之解释进行辨析。
·唐代:
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乐四(成书于 801年)中:“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声悲。或云儒者相传,胡人吹角以惊马。一名笳管以芦为首竹为管。”⑤
《旧唐书·志第九》(成书于945年)曰:“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其声悲。亦云: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云。”⑥
《通典》中将《说文解字》中的“以惊马”运用于文中,而《旧唐书》却将其变为了“以惊中国马”,推测可能借鉴了《宋书》中对于角的解释。
从现所查阅到的文献可知,最早将“以惊马”,也就是《说文解字》中对于“觱”的解释是应用在《通典》一书中的,后《旧唐书·志第九》则变为“以惊中国马”。
·宋元时期:
《太平御览》(成书于983年)曰:“《通典》曰:筚篥本名悲篥,出於胡中,其声悲。(或云儒者得传,胡人吹以惊中国马,後乃以笳为首,竹为管也。)”⑦
陈旸《乐书》(成书于1101年)曰:“觱篥一名悲篥,一名笳管羌胡龟兹之乐也。以竹为管,以芦为首,状类胡笳而九窍,所法者角音而已。其声悲栗,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⑧
《通志》(成书于1161年)曰:“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其声悲(或云儒者相传,邉人吹角以惊马后,乃以笳为首竹为管)”⑨。
《太平御览》中抄录了《通典》中对于觱篥的解释,却将《通典》中的“以惊马”抄录为“以惊中国马”。《乐书》中则综合了《通典》和《旧唐书》的观点,将两部文献中的观点进行了整合,并应用于自己的书中。《通志》中则按照《通典》中的“以惊马”照搬抄录。
《文献通考》卷一百三十八 乐考十一(1308年后)曰:“觱篥本名悲篥,出於胡中,其声悲(或云,懦者相传胡人吹角以惊马,後乃以笳为首,竹为管)。陈氏《乐书》曰:“觱篥一名悲篥,一名笳管,羌胡龟兹之乐也。以竹为管,以芦为首,状类胡笳而九窍,所法者角音而甚悲篥,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焉。”⑩
《文献通考》中则融合了《通典》《乐书》两本文献的观点,并且将“以惊马”与“以惊中国马”都集合于此。
《事物纪原》(成书于1436~1449年)曰:“其声悲本名悲栗。《通典》亦云或曰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后乃以笳为首,以竹为管”。
《鸡肋编》卷下曰:“见《旧唐音乐志》……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边地,其声悲。亦云胡人吹之以惊中国马云。”
通过对宋元时期文献的整合与分析可知,这时期的文献对于“觱篥”一词来源的解释大多来源于唐代文献《通典》与《旧唐书》中,并对这两种文献的解释适当添加或完全照搬。《乐书》中虽有一些添加,但其整体意思并无改变。可见,宋元时期在对“觱篥”一词的解释应用《说文解字》思想时,是认同前代思想的。
·清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羌人,西戎也。屠觱,羌人所吹器名,以角为之,以惊中国马。后乃以竹为管,以芦为首,谓之觱篥,亦曰筚篥。”
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羌人所吹角屠觱以惊马也者。屠当为筚即筚篥。”
显然,《说文解字》原文中并未有屠觱即为觱篥之意,只是通过前代文献的记载及流传,将屠觱认为即是觱篥。则将前代文献中对于觱篥的解释进行了整合,认为“屠即筚”并且直接指出屠觱就是筚篥,将《说文解字》原文中的解释扩充且改变了其真正含义。
二、历代文献中筚篥(觱篥)与“以惊马”之联系
梳理历代文献,大多将筚篥(觱篥)与以惊马所联系到一起,笔者推测其原因应与汉代对于马在军事上的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联系。汉时边境会经常受到匈奴的侵扰,匈奴最擅长于骑射,为了与匈奴抗衡,汉代一直以来是十分重视培养骑兵的,一名优秀的骑兵匹配一只好的马是必不可少的,马的重要性也在此体现。除此之外,汉文帝时期曾颁行“马复令”,通过民间养马的方式免去徭役、赋税,以此来鼓励民间养马,这样一来便大大增加了汉时的军事基础。
筚篥(觱篥)与马的关系在以下这段文献中也可清晰得知:
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载:“觱篥”曰:“何承天《纂文》曰,觱篥乃羌胡之乐器也,其声悲,本名悲栗,徐景山云,本胡人牧马,截骨为筒,用苇贯其首,吹之以惊群马。”
从这段文献中可得,觱篥与马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再加之古羌人分布在今青海、甘肃、新疆及四川等地,为游牧民族,以畜牧业为主,汉代对马也是十分地重视,所以“以惊马”的出现也不足为奇了。
三、“觱篥”写法的产生
初期筚篥并不写作筚篥。宋何承天《纂文》:“必栗者,羌胡乐器名也。”《通典》:“筚篥,本名悲篥,出于胡中,声悲。”
字未定于筚篥以前,或称必栗,或作悲栗的时代,大概还没有联想到《说文解字》的觱字。后《通典》中“儒者相传,胡人吹角以惊马。”中应用到了《说文解字》思想,以至后代流传并产生“觱篥”这一写法 。
四、“屠觱”并非“觱篥”
林谦三认为,“屠觱”作为器名的二字,拆开是一字是不成器名的。从前汉以来,胡名带屠字的有很多。如匈奴的官名屠耆算起,匈奴、乌孙、莎车的王号带屠字的就在十余以上。还有佛教方面都有佛陀写作浮屠的例子。而汉族的氏名用屠字的却不多见。 再者,角为形似喇叭的一种乐器,音质单纯,不可与有九窍之音韵的觱篥相比。
所以,把后世的筚篥牵合到《说文解字》的觱,只是由于字音的相似。从其名称与形制等各方面进行对比,觱篥与屠觱皆不可为一物。
通过梳理历代文献对东汉《说文解字》与清代《说文解字注》中对于筚篥之解释进行辨析,即可清晰得知,东汉《说文解字》中“屠觱”并非“觱篥”。古代由于交流的媒介有限,且政治动荡,一本文献的流传与传播具有极其不确定的因素。造成一些文献传播的错误历代流传,时至今日依然在“误导”着当代的一些研究者。这就需要我们用历史的眼光研读古代文献,且通过各方面的求证,来辨析与分辨其中真伪。
注释:
[汉]许慎:《说文解字》,江苏凤凰美术出版,2017年。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同2
[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200年。
[唐]杜佑:《通典》,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
[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宋]李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
[北宋]陈暘:《乐书》,海豚出版社,2018年。
[宋]鄭樵:《通志》,吉林出版集团,2005年。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2011年。
[宋]高承:《事物纪原》,中华书局,1989年。
[宋]庄绰:《鸡肋编》,中华书局,1983年。
同2。
[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齐鲁书社出版发行,1987年。
[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中华书局,1999年。
中国古籍网,http://m.guoxuedashi.com/shumu/1892533eo.html。
同9。
[日本]林谦三;《东亚乐器考》第四章[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8月。
参考文献:
[1]张大为:觱篥源流考[J];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05期。
[2]阴法鲁:漫谈觱篥[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3年02期。
[3][日本]林谦三:《东亚乐器考》第四章[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8月。
[4]陈文革:胡笳、箛、篍、簌、筚篥名实辨[J];音乐研究;2018年03期。
[5]张雪媚:筚篥的源流及其历史演变[J];民族艺术研究;2007年01期。
[6]闫艳:“筚篥”音义探微[J];语言盐焗;201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