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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课堂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实现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教育的主渠道。本文主要探究如何以“问题”为基点,围绕“问题”组织和展开教学,通过对以问题为导向的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策略的设计思路、基本步骤与关键环节的梳理,探讨适合新时代大学生思想特点的法治教育教学活动模式。
关键词:问题导向;“基础”课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G434;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05-0-02
“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1],其中的法律基础部分,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在“基础”课教材中,法律部分涵盖的内容广泛,在教学中存在着内容高度浓缩和课时严重不足的矛盾,需要在教学方法上予以积极应对。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法即“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它要求教师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学生的成长需要,挑选社会生活中与教材内容密切关联的热点难点,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问题导向下的“基础”课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策略是以“问题”为核心,对教学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指向性的调节和控制操作。这一教育教学策略的研究与开发,着眼于实现大学生法治观“知——情——意——信——行”的有效转化。通过满足学生理论探索、主体参与和情感交流的需要,实现从灌输到引导、从独语到对话、从客体到主体的转型和建构,通过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信念、法律行为之间的连续推进,最终达到知行统一。
一、教改思路
问题导向下的“基础”课法治教育教学策略,首先要以法治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特征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对“基础”课中法治教育教学内容进行解构和重组,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分主题,使其成为一个锁链式专题化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程序等的策略设计,可构建具有整体性和有效性的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策略系统。以问题为中心组织教学,是问题导向下的“基础”课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策略实施的根本。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精心挑选现实社会生活中与教材内容,以及与学生需求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创设问题情境,组织和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增加其在价值塑造、人格养成、思维能力等方面的体验,增强其批判意识和触发其扩散思维,从而使其进一步生成探索问题的内驱力,提升课程的教学实效。
二、基本步骤
(一)教学准备策略
第一,教学目标分析策略。首先,需要对“基础”课的教学目标进行整体规划,注重法治教育目标的系统性、层次性,建立起内含认知——情感——行为诸要素的“三元”教学目标体系,并将不同维度的教学目标落实到每个问题导向下的专题教学中,使学生不仅能透彻理解法治理论,更能达到情感上的接受、思想上的认同和行为上的自觉践行[2]。
第二,教学主体分析策略。对“00后”大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相关调查、评估與判断。迈进其圈子,与大学生的同步成长,把握其群体特征,关注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对法治问题的所思所想,所求所需,促进学生从自己的认知结构出发去接纳教材知识,让不同个性的学生获得不同程度的生成性知识[3]。教师也要调整自己的认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善于激发学生主体能力和学习的兴奋点。
第三,教学材料的选择策略。首先,需要进行问题资源的挖掘与整理。通过问卷调研、随堂反馈、网上互动等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大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另外,各种社会问题也会在学生中形成新的话题和疑问,应及时从中提炼出大学生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其次,要以“问题”为基础,进行问题导向下专题的设置。教师应遵循教材内容的逻辑主线和整体框架,结合所搜集的问题资料,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统整,凝练专题,实现对教材内容的重点聚焦和深度拓展。
(二)教学实施策略
第一,课堂互动策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结合确立的重难点问题,采用问题导入,组成探究小组,实施互动式教学。在开放的教室氛围中,教师与学生是平等对话与合作的关系,师生就某个问题及时互动、快速反馈,进行交互式讨论和学习。问题导向中的“问题”,应能引起学生争辩,使学生经历冲突情境,引发其反思对话和理性辩证,提升大学生行动前、中、后的自我省思能力。同时应鼓励学生通过进一步的资料搜集、阅读,从多维度、多视角分析问题,与教师和其他同学交换意见和论辩,建构自己的立场与观点,持续地探究、评估问题。
第二,认知指导与干预策略。在交互式教学过程中,需要由教师确立整体的活动实施流程、进行课堂活动的分组、拟定问题的研讨规则等,即应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教师可通过对活动流程的把控,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同时寻求互相帮助,使其体验到个体自学、同伴助学、展示报告和教师导学带来的多种学习方式交互的学习乐趣。另外,教师还应积极观察学生对问题研讨的反馈情况,适时调整课堂教学节奏,鼓励学生表达自我,实现对消极参与的破除,形成融洽默契的课堂秩序。最后,教师应正确解读与阐释问题案例,对主要观点进行归纳和升华,实现正能量的法治价值观的教学导向。
第三,积极情绪维持策略。教学实施进程中,要注意保持学生积极的学习情绪。善于运用问题,适当提高理论难度,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满足学生对社会问题及自身成长发展问题的关注度和求知欲[1]。同时,由于问题导向是一种对话的教学模式,所以应合理运用诸如倾听、尊重、欣赏、注入爱与关怀等心理学技巧,关注学生的情感因素,有助于增强教学效果。
(三)教学评价策略
问题导向教学法强调的是学习的动态生成,其教学评价应着眼于两个维度:一是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二是学生在原有素养水平基础上的发展增量情况。因而其考核评价要定位分析学生的过程性、阶段性学习变化,对时间投入、参与状况、完成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动态的、多样的评价体系,以达到及时考量教学效果、关注学生发展状态的目的。
三、关键环节
(一)“问题”的选择与问题链的建构是重点
根据大学生思想特点与需求状况,以解决其“最关心”“最需要”“最现实”的法治问题为基点,沿着问题提炼——理论挖掘——专题整合的致思路径,从教材、大学生法治状况调研、社会典型法律事件等多重向度整理“问题源”,探索其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实施策略。在对“问题”进行选择时,把握以下原则:首先,紧扣教材的主要理论和重要观点,尤其是十九大中的法治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发展新成果,针对教材内容本身进行问题化梳理,提炼和聚焦有效教学问题;其次,切合学生需求,精选学生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同时考量该问题与本课程知识的匹配度以及学生对此的获得感;再次,把握坡度性原则,由易到难,组成层层递进的问题群,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基础的学生群体;最后,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整合串联,并以此为主导,对全部教学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架构与设计,形成问题链式的法治教育专题化教学模块。
(二)“问题”的发展与更新是难点
问题与专题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持续的再设计过程。这需要教师不断调整,使其成为一个发展中的问题体系。为此,可以通过界定问题的不同类别,将“问题”划分为核心问题、基本问题、拓展类问题、实践类问题、自选类问题等,来实现法治教育教学中“问题”的“新陈代谢”。对于核心问题、基本问题,要根据教材内容的变化与发展的新趋势,及时融入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并通过科研、教研与教学实践的良性互动,不断拓展“问题”理论的深度与广度。对于拓展类问题、实践类问题、自选类问题,要充分发挥学生多元化专业背景的优势,并根据社会热点和学生需求的变化不断跟进、补充,使问题更具时代性、前沿性、实用性。
(三)综合评价是关键
在当前的教学评价体系中,多用单一的、静态的知识考核方法来评定学生的法治素养,此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考核,不足以检验问题导向下法治教育教学策略实施的综合成效。因此,教师需要注重教学过程、方法与教学评价的整合,通过调查分析学生对于法律理论、观点的掌握情况,对法治教育的关切度、情感状态、践行程度以及个体的法治观水平等[2],从多维视角来透视问题导向下的法治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将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统一,改革学生考核方式,变单一的书面考核为多元复合考核,实现教学评价的综合性,建立适合课程性质和特点的评价模式。
参考文献:
[1]白宁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问题导向式专题化教学实践与探索[J].高教学刊,2017(21):120-123.
[2]何小春.以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探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7):116-120.
[3]王晓漪.基于个性课堂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设计[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上),2017(5):45-47.
(责任编辑:董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