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刺史“以卑制尊” 合理性探析

2021-09-10 07:22任春臻
今古文创 2021年16期
关键词:汉代刺史

任春臻

【摘要】 汉代的刺史制度是汉代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正式产生于汉武帝时期,在前期运行过程中,它行之有效,但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却逐步走样,最终变成了地方一级的行政单位。本文将对刺史“以卑制尊”这一设计合理性进行探析,寻找汉前期刺史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汉后期刺史异化后的危害,对完善当代地方监察制度有着借鉴意义。

【关键词】 汉代;刺史;监察制度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16-0063-02

一、汉代刺史制度演化

刺史制度雏形可以追溯到秦朝。汉承秦制,《汉书》有这样的记载:“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监郡。” ①由此可知,秦朝在郡长官中设立了监御史负责监察郡治,即御史监郡制。汉初由于旷日持久的战争民生凋敝一度省去了监御史,将主要精力放在消灭异姓诸侯王,放权地方休养生息恢复经济。而到高后时期恢复了御史监郡制,到文帝时期则“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 ②采取丞相史出刺的设计,对地方监察的意图更加明确,但是出现了丞相史与监御史职权重叠、查无定区、互相推诿等问题,监察效果不佳。

汉武帝时期则正式设立刺史一职。汉武时期是西汉的鼎盛时期,维护皇权,进一步强化对地方的监察势在必行。“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奏诏条察州,秩六百石” ③,由此正式设立刺史一职。而有关刺史的职责,顾炎武引《汉官典质仪》做出解释:汉武帝遗刺史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倍公向私,旁谄牟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削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怙倚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④刺史俸禄为六百石,此时“县令万户以上,秩反千石至六百石” ,地位卑微,但是从“六条问事”的内容来看,后五条全是监察郡国二千石官员的,权力很大。进入昭宣时期,刺史依旧严格按照“六条问事”执行监察职权,效果良好。

而进入西汉中后期皇权逐渐式微,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刺史越权的现象普遍出现,“六条问事”已经无法束缚刺史的权力。到成帝时期,翟方进、何武提出:“《春秋》之义,用贵治贱,不以卑临尊。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请罢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⑤ 由此主动取消了“以卑制尊”的制度设计,打破了刺史与郡国守相的制衡,刺史制度不断走样。而进入新莽时期至东汉黄巾之乱前,州牧、刺史名称不断变化,其监察职能逐渐转变为领兵行政职能。而黄巾之乱后,东汉为了维系统治进一步赋予刺史、州牧权力,威胁中央集权,范晔《后汉书》有如下记载:“瓒乃自署其将帅为青、冀、兖三州刺史,又悉置郡县守令,大战于界桥。” ⑥ “备败走海西,饥困,请降于(吕)布。布恚术运粮不复至,乃具车马迎备,以为豫州刺史,遣屯小沛。布自号徐州牧。” ⑦ 此时的刺史已成为推翻东汉的割据力量,完全脱离了监察的范围。

二、刺史前期“以卑制尊”的合理性

刺史前期设计以秩六百石的刺史监察两千石的郡国守相,是典型的“以卑制尊”的监察制度设计,而正是这个关键设计使得此时的刺史发挥了积极作用。古人将“以卑制尊”的制度总结为“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行志。” 刺史的“秩卑”使得刺史容易被中央控制,由于位卑形成了“御史中丞督刺史”的制度,定期回京奏事使得刺史不易于长期干涉地方行政事务,与地方郡国守相无利害牵连,并且位高的郡国守相时常会忽视位卑的刺史,反而给予刺史更好的监察环境,而“权重”又比较容易发挥监督作用,使得地方势力与代表中央集权势力的刺史互相制衡,并服务于皇权统治。并且此时刺史职务主要是刺察,而不是治民,其“权重”单指监察权,只得上报其发现的不法行径,并无处理权力,很好地利用位卑对刺史的权力进行了反制。

《汉书》有如下记载:“九江太守戴圣,《礼经》号‘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优客之。及武为刺史,行部录囚徒,有所举以属郡。圣曰:‘后进生何知,乃欲乱人治!’皆无所决。武使从事廉得其罪,圣惧,自免。” ⑧ 这一记载很好地诠释了刺史以卑制尊的合理性。作为九江太守的戴圣位高权重,一开始并未将位卑且无名的刺史何武放在眼中,而何武的“随访员”监查出了戴圣的不法行为,戴圣此时惧怕了并辞去了太守职务。并且在皇权占上风之时,刺史起到了对地方势力极大的震慑作用。《后汉书》对此有如下记载:“ (徐璆)稍迁荆州刺史……举奏忠臧余一亿,使冠军县上簿诣大司农,以彰暴其事。又奏五郡太守及属县有臧污者,悉徵案罪,威风大行。” ⑨ “(王龚)选青州刺史,守令畏威明,多望风弃官。” ⑩刺史如同皇帝的“耳目”和“代理人”,在行使职权中起到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皇权统治的良好效果。

不仅有汉一朝,“以卑制尊”的监察制度设计被后世专制统治者所效法,如隋唐的监察御史可以监察地位远高于自己的州长官;宋朝的通判地位低于知州,但是却是中央直接任命,负责监察地方高官;明朝的七品巡按御史,不但能对从二品和正三品的封疆大吏进行监察,甚至有“御史论劾三司方面及有司,五品以上指实参纠,六品以下贪酷显著者即便拿问” ⑪的记载,可以对六品以下的官员直接实行罢免之权。邱濬对“以卑制尊”的监察制度设计做出了精彩的解释:“人君操天下之大权以鼓一世之士民,而振舉万事之机要,使利不颛于一人,害不及于众庶,势不偏于一隅,非有微权不可也。汉人立部刺史以六百石吏察郡国二千石守相,盖得此意。” ⑫

三、刺史后期官位上升后的危害

自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并加俸至两千石开始,刺史与郡国守相成为了同级别的官员,“以卑制尊”的平衡被打破,明朝的邱濬评价道:“何武之奏但知以贵理贱、不以卑临尊为《春秋》之义,而不知义有常经而权则无常势也。” ⑬ 以礼制“不以卑临尊”为借口逐渐发生异化的刺史自此走上了权力扩张之路——从听命于中央的地位卑微的谏官变成了地方长官,自光武帝初断州牧自还京师奏事,刺史在监督地方官员的同时不断干预地方行政,尤以东汉黄巾之乱大伤中央集权元气之后,刺史、州牧被授予兵权后已经失去了监察长官的职能,变成独霸一方的地方割据势力,走向了刺史制度设计的反面。《后汉书》对东汉灭亡是这么记载的:“故(刘)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荆南,郊天祠地;魏主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源乎此” ⑭。这段文字清晰地交代了东汉灭亡的根源是刺史拥兵自重而导致的地方割据。

同时,由于刺史性质的逐渐改变,从监察角度上设计权力制衡的“六条问事”也无法束缚刺史、州牧的权力。“六条问事”的核心就是“六百石察两千石”,这条核心也就是“以卑制尊”被破坏后监察权力彻底失控,刺史在位卑之时无法脱离中央集权的支持,可以代表集权势力监察地方,而当刺史地位上升,并且同时掌握选举权、劾奏权、兵权,在东汉中后期直接处理地方政务,完全凌驾于郡国守相之上。失去了限制的权力难以控制,在皇权弱化以后坐大的地方势力定会反噬中央集权,后世也多有例子,如节度使出身的安禄山发动的安史之乱等。

四、总结及启示

汉朝刺史的设计初期以“六条问事”为核心建立了“以卑制尊”的地方监察制度,对地方势力管控取得了良好效果;而进入制度设置后期,汉代刺史的地位上升,没有了“以卑制尊”权力制约的保障,导致了刺史势力不断膨胀直至推翻汉朝进入诸强割据时代。“以卑制尊”是汉刺史的核心,顾炎武评价“刺史六条为百代不易之良法” ⑮,也是日后各个封建王朝监察制度的蓝本。

而进入当代,我国的巡视制度最早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被明确提出的,建立完善的党内巡视制度,是根据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和开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的重要决策。虽然社会性质发生了巨变,但是汉朝的刺史制度中“以卑制尊”设计依旧可以活用至党内巡视制度,采用设立中央下派到地方的巡视组监察省部级官员的设计,与汉朝刺史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很好地避免裙带关系和权钱交易,维护政治清明,保障人民生活幸福安康。

注释:

①(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出版。

②(唐)杜佑:《通典卷三十二》,中华书局出版。

③(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出版。

④(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中华书局出版。

⑤(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中华书局出版。

⑥(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七三·刘虞公孙瓒陶谦列传》,中华书局出版。

⑦(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七五·刘焉袁术吕布列传》,中华书局出版。

⑧(汉)班固:《汉书卷八六·何武王嘉师丹传》,中华书局出版。

⑨(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中华书局出版。

⑩(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五六·张王种陈列传》,中华书局出版。

⑪(明)申时行等:《万历会典卷二一零·出巡事宜》,中华书局出版。

⑫(明)邱濬:《大学衍义补卷十九·询民之瘼》,江苏大学出版社。

⑬(明)邱濬:《大学衍义补卷十九·询民之瘼》,江苏大学出版社。

⑭(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志二八·百官五》,中华书局出版。

⑮(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中华书局出版。

参考文献:

[1]史云贵.汉代刺史制度述论[J].人文杂志,2003,(02):113-117.

[2]刘帅.中國古代巡视制度研究[J].商,2015,(43):70-70.

[3]赵晓晗.论汉代刺史[D].山东师范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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