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恒雨
摘要:结合相关实践调查可知,我国普惠金融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普惠金融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然而也面临着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能力不强、普惠金融法制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为了及时高效地把金融服务渗透到农村地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脚步,我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进行科学调整,加大农村普惠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力度,旨在早日实现农村普惠金融和谐发展。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现状;对策
针对普惠金融来说,其是由联合国在2005年第一次提出来的,由于其可以及时高效地为低收入人口、贫困人口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所以在脱贫攻坚中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价值。结合相关数据显示可知,自2013年11月开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合相关文件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一目标,并在此基础上也相继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脚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1.普惠金融概述
所谓普惠金融体系来说,其属于一种让每一个人均可以公平公正地享受金融服务机会的理念,无论是针对发达企业还是富人来说,均早已拥有金融服务的机会,然而以往机构存在较高的门槛,大部分贫困群体是“迈”不过这道门槛的,所以就逐渐衍生出了普惠金融体系。
2.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2.1普惠金融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2.1.1国家出台政策规定
第一,从2016年3月份,我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一起制定了关于金融方面的文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二是对金融知识培训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等。第二,自2017年到2019年开始,《政府工作报告》纷纷提出了关于惠普金融方面的具体措施。第三,自2020年4月开始,无论是针对税务总局还是财政部门来说,它们均对普惠金融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延长,这一举措从侧面反映出了普惠金融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2.1.2中央财政下拨专项经费
结合相关资料可知,从2018年起,我国云南省财政厅安排下达中央以及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7.81亿元,这些经费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年,广西财政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37亿元,在很大程度上为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2.2农村普惠金融稳步发展
2.2.1农村普惠金融设施趋于完善化
第一,银行网点覆盖乡镇情况。结合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8年末,我国银行网点的乡镇覆盖率,和2017年几乎保持一致;与此同时,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同比提高3.77%;针对网点乡镇覆盖率而言,其可达100%的省份比例,和上年几乎保持一致。
2.2.2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拓展
第一,账户以及银行卡应用状况。依据有关调查发现,截止到2018年末,农村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同比提高8.55%;针对银行卡数量而言,其同比提高11.35%。第二,生产经营贷款情况。客观上讲,截止到2018年底,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同比提高7.6%。
3.普惠金融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策略
3.1丰富金融产品,对融资方式加以创新
众所周知,创新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显然这对于金融体系建设环节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基于农村金融产品单一、融资贵等相关问题,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还是要大胆创新金融产品,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与之相匹配的融资形式。现阶段基于互联网持续深入的趋势下,不少银行纷纷推出了五花八门的金融产品,然而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以及银行出现线上授信放款的行为屈指可数,为了最大限度地让融资贷款更加简单明了,可将线上化授信放款这一模式落实到实处,旨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法制体系建设
3.2.1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应当在充分结合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并对普惠金融服务权利加以规范,将具体的职责与义务落实到个人头上,继而做到农村普惠金融的管制有法可依。与此同时,基于普惠金融属于立法内容的基础上,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当在第一时间增加普惠金融方面的条款;与此同时,基于某些条款和已有政策规定不相同的状态下,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该法律条款进行科学修订。
3.2.2科学合理地制定部门规章
应当不间断地制定并实施农村普惠金融方面的部门规章,以大力推动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旨在确保其在“三农”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首先,应当加快普惠金融發展的脚步,加大金融环境建设力度,旨在让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其次,积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旨在将其营利水平加以提升。最后,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健康、稳定地发展,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发挥出应有的价值:一是脱贫攻坚;二是乡村振兴。
3.3将农村土地资产抵押物处置限制加以放宽
第一,修订国务院相关规定。应当对关于农村惠普金融方面的文件进行修订,在切实确保农户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对商品房交易原则进行充分借鉴,允许农村土地资产以及本集体之外的成员交易,换句话来说就是要将资产受让人的范围加以拓宽,并在此基础上认同农村土地资产处置期间出村。第二,修订法律相关规定。应当在适当的情况下对《土地管理法》部分条款做好修订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认同农村土地资产与本集体以外的成员交易,旨在让农村土地资产可应用于抵押贷款政策的执行水平得以充分展示。与此同时,还要对以下法律条款做好修订工作:一是《担保法》;二是《物权法》,禁止实施“地随房走”的原则,并且还认同农村宅基地采取权单独抵押、单独处置。
4.结语
针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基础经济稳扎稳打,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最近几年里,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然而农村金融的发展还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处理农村金融衍生出来的问题还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倘若想要实现全方位的惠普金融任重而道远,我国农村地区除了要不懈努力以外,还需要我国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撑。
参考文献:
[1]王明新.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政策合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8(32):102+105.
[2]钟涛,吴晨阳,王珊.探究农村发展普惠金融的问题和对策[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