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川
摘 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依法治国进入了新的征程,对于党校的法学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代法治思想指引下对党校法学教育进行革新,不仅符合新时期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且会提升党依法执政的能力。本文主要探讨了创新法学教育的措施。
关键词:创新;党校;法学教育
一、党校法学教育中面临的挑战
(一)教学目标不明晰
党校的法学教育以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区别于普通高校。目前,在部分的党校教育中还存在着没有对法学培训任务进行科学规划以及合理分类的问题,还未完善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以及教育体系等方面内容。目前,大多数党校的法学教育都会围绕着时政和社会形势而展开,马克思主义法学观、法学原理等方面内容还有所不足,这并不利于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法治理念。
(二)师资力量
目前,党员干部的学历以及学习能力都有所提升,这些党员干部可以通过自学较好地理解法学知识,他们在党校学习时更希望能够了解如何用法治理论指导工作,以便能够更好地依法办事。但是由于法学的动态性很强,这就要求党校的教师不断提升自己能力并做到与时俱进,从而在教学中能够指导学员将法学理论和实际工作相结合。
(三)学习时间较短
一般来说,党校培训的时间较短,但是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会有着极为丰富的培训内容,比如说基本理论知识、法学基础以及党性教育等多方面的专题,这就会存在因为教学时间不足而压缩教学内容的问题,从而导致学员没有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
(四)学员来源较为复杂
党校学员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幾点:首先,是学员年龄差距较大,里面不仅有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而且还有50岁以上的老同志。其次是学员的知识结构以及专业跨度都有着较大的差距。
二、新时代提升党校法学教育质量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深入推进的全新历史阶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我们要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要用新的目标达成并凝聚法治共识,聚集法治建设的磅礴力量。因此,党校更要在新时代更新理念,创新法学教育,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筑牢法治国家的根基。
(一)科学合理地规划党校法学专题课程的设置
创新党校的法学教育,首先要重视法学专题课选题的针对性和侧重性。根据学员从事工作和行政职务的不同,党校主体班次进行了不同类别的设置。因此,应根据不同的班次,开设内容不同、有所区别的法学专题课,是创新党校法学教育的重要举措。首先,诸如进修一班、中青班等领导干部的培训班次,这些学员大多并不是法律的直接运作者,而是一个地区或部门的主要领导或一把手。他们更加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和党的政策变动,以及如何更好地应用相关的法治理论和政策指导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而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针对这种班次应侧重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治热点以及法学原理来设置课程,并且对领导干部在实践中遇到的风险决策问题,引导其运用逻辑推理的思维综合判断分析,调动学员求知探索的热情。其次,对于初任公务员和普通干部的培训班次,应侧重于基本法律知识专题课程的设置,诸如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部门法的学习和了解。第三,对于政法部门专业人员的培训班,必须突出法治理论系统性、深度性的学习,专题课程的设置侧重于理论性的同时更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教学内容应侧重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能力
的培养在教学内容上,既要有宪法、行政法知识以及相关部门法的设置,又要注重法治基本原则、法治精神等提升法治能力方面的课程。目前,干部法学教育培训的内容过多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而轻视或忽视了法律原则、法治理念的培养,致使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治的良好法治氛围。姚建宗在其著作《法治的生态环境》中写到:当前,对法治问题的研究,有简约化的倾向。体现在“唯法律论”“唯立法论”和“唯制度论”上,“而比较缺乏对法律精神层面的法的意识与观念的重视”。特别是由于工作、社会事务的日益繁忙,领导干部无暇深入探寻浩如烟海的法律文献和考究法治的运行状况。因而着力引导他们树立朴素的正义观、法律至上观和领悟法治的基本原理和精神,要比单纯地普及宣传法律条文更容易获得良好的预期效果。在对学员发放的200份的调研问卷中,在问及“您认为法学专题课的内容应突出什么?”有30%的学员选择引导学员树立法治理念;有28%的学员选择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23%的学员选择了解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法;19%的学员选择了解基本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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