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利翔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 忻州 036700)
图1 显示了某矿从2005 年—2015 年每千名受雇人员的致命事故和死亡率的趋势(每年10 个平均值)。
图1 每千名受雇人员中致命事故和死亡率的趋势
该矿自2005 年—2013 年以来,每1 000 名从业人员的10 年平均事故数量从0.98 下降到0.3,而同期每1 000 名从业人员的死亡率从1.33 下降到0.34。但自2013 年以来,这一趋势几乎持平,致命事故的发生率(0.3~0.21)和致死率(0.34~0.27)略有下降[1-2]。
从煤矿国有化以来,煤矿事故有五种主要原因,如地面运动、地面坠落以外的坠落、运输机械(除缠绕)、运输机械以外的机械和爆炸物,占事故总数的91%。地面移动造成的事故占41%,机械运输(不包括竖井中的缠绕)占31%,除运输机械之外的其他机械、爆炸物和坠落(非地面塌陷)分别占6%、4%和9%。
在2007—2012 年期间,因地面移动引起的屋顶倒塌和侧面倒塌事故的致命事故总数为82 起[3-4]。在此期间,屋顶倒塌和侧面倒塌事故约占所有致命事故的41%;运输机械(“竖井”中的绕组除外)造成的事故共有62 起,占事故总数的31%[5-6]。除运输机械以外的机械,爆炸物和坠落(不包括地面坠落)分别导致12、8 和18 起事故,分别占该期间总事故的6%、4%和9%。
本文还对自卸车和轮式无轨运输的机械事故数据进行了分析,图2 绘制了2009 年—2015 年由于轮式无轨运输机械造成的事故数量。
图2 2009—2015 年间某煤矿机械运输造成的致命事故趋势
图3 是自卸车事故的趋势,从图3 可以看出,造成的致命事故数量仍然很高。为了进一步分析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方式,对主要原因如反转、前跑、失控、碰撞等进行了分析,导致致命事故的原因没有一致的趋势,事故没有得到适当的控制。
图3 自卸车事故的趋势
进一步研究和审查表明,对自卸车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下面介绍了两个案例研究,一个来自反向冲撞,另一个来自碰撞。
在某煤矿开采中,前端装载机操作员在自卸车后方与同事交谈时,被自卸车冲倒而过,给料机内碎煤破碎,自卸车操作员无法看到尾部,因为在送料机断路器附近会产生细小的灰尘,但又不能有效地抑制该操作,未在主管的监督下保持送料机断路器输出中的装载操作[7]。
基于调查过程中的原因分析,必须提出相应的机制来实施和跟踪所有此类事故,以防止再次发生。
在某露天矿场中,将自卸车停在拖拉机道路的空车道的最左侧时,另一辆超速自卸车将立式自卸车从头到尾的方向撞向该自卸车,从而使立式自卸车的右后主体刺入超速倾卸车的机舱被砸坏,超速倾卸车的操作员身体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关于上述案例调查结果分析如下:在工作期间未检查组织因素,例如工作条件、监督、风险评估和制定安全的工作程序,确保执行工作的能力等确定事故原因。在进行所有常规或非常规活动之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并且未找到适当的控制措施或未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没有检查操作员或工作人员的技能,能力和责任心。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为错误或不遵守法律规定被确定为事故的原因,但是没有检查导致人为错误或不合规的原因。基本的事故调查无法实现事故调查的真正目的,迫切需要审查当前事故调查方法的有效性,并引入客观评估不安全行为或行为潜在原因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