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涛 陈新锋 李海军
1 国内航空公司和机队概况
国内依据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共57家,在用大型运输航空器共3779架;依据CCAR-135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共58家,运行的各类航空器共计317架。依据CCAR-91部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公司共523家,运行的各类航空器共计2801架。
1.1 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和航空器发展状况
截至2020年底,国内依据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共57家,比2019年底净增加3家,新增运行的航空公司为中州航、一二三航和西北国际货运航。依据CCAR-135部运行的航空公司数量减少3家。依据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在用航空器数量2016年底为2964架,2020年底达到3779架,平均年增长率为6.26%。2020年在用航空器数量净增70架,增长率为1.89%。其中,南航、东航和国航3家航空公司的航空器数量占航空器总数量的40.14%。依据CCAR-135运行的航空公司在用航空器数量近五年平均年增长率为12.49%。
在3779架121航空公司在用航空器中,波音和空客两大飞机OEM制造商依旧占据国内运输航空器94.95%的市场,波音机队为1679架(44.43%),空客机队为1909架(50.52%);其他ERJ、CRJ、MA60和ARJ21机型只占国内运输航空器机队的5.05%,如图 1所示。
图2为2020年底国内在用航空器数量按机龄分布情况,整个机队平均机龄为7.53年,比2019年增加0.63年,机队平均机龄于2015年达到谷值(6.10年)后呈逐年增加趋势。2020年在用航空器中10年以下机龄比例为73.78%;10-20年机龄比例为22.44%;20年以上机龄比例为3.78%,最大机龄为31.34年,为一架波音757-21B货机。
1.2 国内运输航空器发动机发展状况
2020年底国内按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在用发动机(含运行和备份状态)总数量为8302台,较2019年增加了1.95%,其中CFM56-7、CFM56-5和V2500三个型号分别占据国内按CCAR-121部运行的在用发动机总量的33.58%、19.56%和14.29%,合计占比67.43%,如图3所示。
1.3 2020年国内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SDR)概述
根据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系统统计,2020年国内按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共报告SDR 3924起,比2019年减少1496起,增长率为-27.60%;其中机械类SDR 2629起、非机械类SDR 1295起,分别比2019年减少846起和650起,增长率为-24.35%和-33.42%;SDR千时率、机械类SDR千时率和非机械类SDR千时率分别比2019年增加1.33%、增加5.89%和减少6.8%。从图4中可看出2020年度占机械类SDR前三位的是动力装置(11.80%)、飞行操纵系统(7.08%)和起落架系统(6.17%)。
2 CAAC批准或认可的维修单位概况
截至2020年底,CAAC批准的维修单位总数为964家,其中国外/地区维修单位为466家,国内维修单位为498家(包括57家运输航空公司的维修单位),总数比2019年底减少14家。CAAC认可的JMM维修单位共135家(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20家)。
2.1 CAAC批准的国外/地区维修单位
CAAC批准的国外/地区维修单位为466家,比2019年底增加14家,如图 5所示。与2019年底相比,2020年欧洲地区维修单位数量增加7家,数量达到了146家,占比为31.33%;美洲地区增加6家,维修单位数量为228家,占48.93%;亚洲地区增加2家,大洋洲地区减少1家,中国台湾地区数量保持不变。
2.2 CAAC批准的国内维修单位
2.2.1 国内维修单位发展趋势
2020年底CAAC批准的国内维修单位数量为498家,较2019年底减少28家,增长率为-5.32%,主要原因为民航维修行业“多证合一”政策的实施,导致国内维修单位持证数量大幅减少。与2019年底相比,国内7个地区维修单位数量都有所减少,其中中南地区减少10家,华北地区减少7家,西北和东北地区各减少3家,华东和西南地区各减少2家,新疆地区减少1家,如图6所示。
2.2.2 CAAC批准的国内维修单位维修能力分析
国内CCAR-145部维修单位498家,其中具备机体维修(含航线维修)能力有303家,具备动力装置维修能力的有56家,具备螺旋桨维修能力有12家,具备部件维修能力的有222家,具备特种作业能力的有112家。如图7所示。
在機体维修方面,303家具备机体维修能力的单位中,有220家仅从事机体维修项目,其中95家仅从事航线维修。国内维修单位具备了大部分国内在用机型最高级别定检能力,基本可以保障国内航空公司的需求,同时还承接大量国外第三方飞机定检维修业务。动力装置维修方面,国内56家单位具有动力装置(含APU)维修能力,涵盖CFM56系列、V2500系列和RB211系列等国内运输机队主要型号发动机的维修业务,其他型号发动机的修理和翻修工作基本送国外维修单位完成。发动机维修行业受OEM厂家技术性垄断,进入门槛相对较高,国内主要从事动力装置维修的单位多数为OEM独资或合资。12家从事螺旋桨项目维修的维修单位主要面向通用航空领域提供螺旋桨修理和翻修业务,如民航飞院飞机修理厂、武汉航达、中国飞龙通航、四川奥特等单位。222家从事部件项目维修的维修单位中仅从事部件维修项目的有128家,部件维修涉及产品范围广,部分产品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维修的维修单位有112家,能够为行业提供无损检测、喷涂、热处理、电镀和焊接等服务。
2.3 CAAC認可的JMM维修单位
2020年底CAAC认可的JMM维修单位共135家,比2019年底减少6家。其中内地115家,比2019年底减少7家;澳门地区4家,与2019年底持平;香港地区16家,比2019年底增加1家。各地域JMM维修单位数量分布情况如图 8所示。
3 CAAC批准的维修培训机构概况
为配套新修订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3)的实施,同时做好维修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政府服务工作,中国民航局于2019年启动了《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的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完成定稿和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为保证在CCAR-147部规章改版前维修人员有充足和高质量的执照培训资源,制定并发布了《维修培训机构按CCAR-66R3实施执照培训试点要求》。截至2020年底,CAAC批准的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共114家,比2019年底增加21家,其中国内93家、国外/地区21家。
3.1 CAAC批准的国外/地区维修培训机构
2020年底国外/地区维修培训机构共21家,如图9所示,除俄罗斯增加2家外,其他国家/地区均与2019年底持平。CAAC批准的国外/地区维修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主要是机型培训,见表1。
3.2 CAAC批准的国内维修培训机构
国内华东地区维修培训机构数量最多,27家;其次是中南地区,18家;两个地区占国内总量的48.39%。2020年华东、西南、华北、中南和东北地区分别增长7家、5家、4家、2家和1家,西北和新疆地区与2019年同期持平,详细数据如图10所示。
4 机务维修系统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底,我国民航机务维修人员取得CCAR-6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为64155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2)自2016年4月发布实施以来,在维修人员资质管理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但随着行业迅速发展,对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需求相应增加,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申请条件、培训和考试管理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需要进一步加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质建设,提高维修质量。CCAR-66R3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信息系统“航空器维修人员信息系统”也正式开通,同时局方还规定了维修人员执照转换过渡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持有CCAR-66R2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可在过渡期内进行新旧执照转换。未来建议进一步加强系统的信息交互,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实时跟踪查询功能,提升维修人员执照精细化管理水平。
5 总结
2020年是民航“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民航行业受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全年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8.5亿吨公里,比上年同期降低38.3%,民航维修业也遭受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MRO领域的许多维护保障服务都存在开展不便或者面临增加成本等方面的挑战。为此MRO企业都在调整战略,充分利用各种新技术保持业务运行,如远程检测、自动检测数据、数字化数据工具等,降本增效将是较长一段时期内MRO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2020年国产飞机ARJ21陆续在三大航投运,国产ARJ21飞机投运和C919飞机自主研制将为我国民航维修业带来重要发展机遇。随着飞机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全寿命维修、智能化和数字化维修将是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海航技术与中国移动合作,积极探索推动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民用航空维修领域的应用。民航维修业是民航行业的重要组成,在“十四五”民航总体工作思路指导下,应通过加强工程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技术创新,为民航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和民航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