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嘉兢,武云亮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改革开放40多年来,能源、资源禀赋和劳动力成本三大比较优势促使我国经济实现高速增长。然而,随着环境可承载能力和劳动力、资源等要素红利的逐渐褪去,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经济腾飞,对我国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形成较大的约束力。高质量发展是资源和要素高效率利用的发展,尤其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一场深刻革命,要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为此,作为环境规制的主体,如何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多样化的环境规制政策手段推动企业绿色生产,降低乃至消除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以真正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必须攻克的问题。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来,国内学者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更重视发展质量的提升[1-2],基于五大发展理念、多视角的测度评价方法以及科技创新、环境规制、人力资本及货币政策等影响因素研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3-7]国内外学者关于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日益丰富,且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即“遵循成本说”,认为环境规制政策会客观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费用,进而提高企业环境支出和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发展的包袱,导致企业盈利水平和能力的下降,扩展到宏观层面必然会对经济发展有消极影响。[8]第二种观点,即“创新补偿说”,从长远角度看,适宜的环境规制政策可以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率,进而抵消成本效应,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5,9]。第三种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即存在“门槛”效应,王群勇等研究指出,当环境规制强度低于门槛值时其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显著为正;跨越门槛值后,其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不再显著。[3]同时,李强学者研究发现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公众参与型三种环境规制模式与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皆存在“U”型关系。[10]
已有文献表明,关于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往往忽略了空间因素的影响,未考虑到环境污染事件具有集群性及风险扩散性。本文以此为切入点,从区域空间视角出发,通过理论分析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应及影响作用机制,利用三种权重矩阵分别构建空间杜宾模型,探讨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本地——邻地效应,并进一步考察东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溢出效应的异质性影响。
环境规制直接或间接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主要产生以下四种效应:
第一,生产成本效应。受环境规制企业为使其生产经营过程达到环境保护标准,会将一部分资本、劳动等要素资源投入于环境治理,导致企业环境成本提高,利润减少,进而抑制了企业再生产活动的进行,影响经济增长。但长期来看,企业在利润最大化动机下,又会相应地调整生产行为,例如产品结构转换、生产区位转移、技术水平优化等,最终倒逼区域产业结构向绿色方向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第二,技术创新效应。环境规制在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激发企业新活力,提高其技术效率和创新能力。这种因创新带来的效益会大大抵消掉增加的成本,以此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同时,通过技术创新能够有效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环境质量。
第三,产业转移效应。本地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强,不仅会使受规制企业污染治理投入资金增加,淘汰属地高污染的落后产能,还会引发部分相应不达标的污染产业向环境治理相对宽松的地区就近迁移(沈坤荣,2017),从而增加邻近地区的污染产值。[11]Wu等人(2017)发现,在“十一五”规划减排任务颁布之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企业从环境规制相对严格的沿海省份向中西部迁移的趋势。[12]
第四,区域互动效应。区域间环境规制存在“传染性”,即当周围临近区域改变环境管制力度时,本地区将根据其地理位置、环境现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应选择本地最优的一个环境规制水平。另外,不同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和政策激励方向不一致,引致区域间污染产业转移而重构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长期带来的科技创新成果又会通过区域间产品贸易、人员流动及产业结构等空间交互形式对归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5]
从空间维度来看,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不仅包括本地区内部的直接作用机制,还存在地区之间在空间溢出效应作用下的间接机制,即相邻地区的环境管制程度对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溢出作用。从成本视角出发,环境规制会提高本地企业生产成本,从而引发污染密集型产业逐渐向环境规制较弱的邻边区域转移。从创新视角出发,即“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的提高会推动本地污染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技术溢出又能够进一步加强空间互动的积极影响。
从时间维度来看,环境规制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可分为短期和长期效应。短期内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一方面会使区域内部污染企业成本增加,抑制再生产活动的进行;另一方面污染企业又会通过产业转移将企业转移到管制力度较小的地区,造成区域外地区的环境恶化,影响经济发展质量。但长期来看,区域环境的“二元性”迟早会消失,利润需求会激励企业通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等手段促使产业结构朝低碳化方向发展,最终不仅使区域内环境污染的扩散得到遏制,技术溢出带来的区域间产品贸易、人员流动及产业结构等空间互动的积极影响同步加强,从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环境规制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作用机制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环境规制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的作用机制
为充分考察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本文将邻接空间权重矩阵(W1)、地理距离空间权重矩阵(W2)以及经济距离空间权重矩阵(W3)依次纳入空间面板计量模型中。同时,考虑到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非线性影响,将环境规制的平方项纳入其模型,基本模型形式如下所示:
其中,EQ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程度,ER为环境规制强度,control为一系列控制变量,ui表示个体效应,σi、δi代表空间回归系数。
1.被解释变量
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EQ):本文借鉴颜双波的方法以及方大春等对中国省际高质量发展的构建体系,分别从“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对外开放以及民生保障”五个维度选取21个指标构建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的我国省级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综合指标体系(见表1),并利用熵值法进行测算。[13-14]
表1 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2.核心解释变量
环境规制(ER):为更准确、全面地度量环境规制指标,基于数据可得性,本文借鉴杜龙政等的环境规制的综合指标并将其进一步改进,用工业污染源治理完成投资占各地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作为各地度量环境规制强度的指标,并进行对数化处理。[15]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
3.控制变量
(1)科技创新(TI):采用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来衡量;(2)城市化率(Urb):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3)金融发展水平(Def):用年末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占GDP比值来衡量;(4)工业化水平(Ind):用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值来衡量;(5)政府干预(Gov):用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值来衡量;(6)人力资本(Edu):用地区在校大学生人数与地区总人口数的比重进行衡量。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发展年鉴》及各省统计年鉴等。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最终选择2006—2017年间除港澳台及西藏自治区之外的全国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检验,并将部分缺失数据采用回归估计法进行补齐。为了避免异方差的存在,根据数据特点分别对ER、Urb、Ind、Edu四个变量取对数,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对全国30个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EQ)变量进行了空间相关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在三种空间权重矩阵下,除个别年份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域Moran’s I指数值均为正值且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空间相关性检验,这表明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域范围内存在显著正向空间自相关性,且具有空间集聚特征。另外,对比各省份2006年和2017年经济高质量发展局部Moran’s I均值散点图相关斜率(如图2),发现2017年我国各省份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空间相关性明显高于2006年。大多数省份位于第一象限和第三象限,说明各省份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着较强的空间正相关性,即我国各省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空间上呈现出“高—高”和“低—低”集聚态势,且随时间的变化表现更为显著。
表3 各年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Moran’s I指数
图2 各省份2006(上)和2017(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局部Moran’s散点
空间杜宾模型(SDM)同时考虑了因变量和自变量的空间相关性,较空间滞后模型、空间误差模型更具一般性,因此将环境规制及其平方项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带入空间杜宾模型中进行回归。归纳的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全国地区SDM模型回归结果
从全国层面看,在三种空间权重矩阵下,ER、ER2的回归系数分别为显著为负、显著为正,这表明环境规制对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U”型影响显著。在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使中国具有了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本国企业能够在环境规制下形成倒逼机制。空间因素的回归结果显示,在三种权重矩阵下,环境规制一次项、平方项的空间溢出效应估计系数分别显著为负和显著为正,即伴随规制强度的增强,环境规制对邻地高质量发展同样会由初期的负向抑制作用转为正向的促进作用。短期内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将迫使更多本地污染严重的企业或产业逐渐转移到邻边地区,加重邻地环境污染。而伴随邻边地区逐渐增加的产业转移收入会进一步促进其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区域间产品贸易、交流学习以及创新人才的高效流动,进而促进邻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另外,从估计系数绝对值结果对比来看,三种矩阵下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邻地效应差异明显。经济距离权重矩阵(W3)下,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周边效应影响程度显著低于在邻接(W1)与地理距离(W2)矩阵下的影响,这说明环境规制的“U”型溢出效应主要发生在一定经济范围内。经济体量越小的地区,环境规制对邻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越小。
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看,城镇化水平、政府规模和人力资本也是推动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创新、金融发展及工业化水平系数估计值在统计上不显著,表明产业简单升级并不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化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对绿色发展进程的负面效应也会增大。同时,地方财政的科学技术资金投入更多偏向于劳动与资本型技术进步,仅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扩大了生产规模,并未实现生产过程环保化。[16]因此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强对绿色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
表5报告了基于表4回归结果的环境规制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以及总效应。
表5 全国地区SDM模型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
从直接效应来看,三种矩阵的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lnER系数为负、lnER2系数为正,且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进一步证实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在空间上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U”型影响。其间接效应不明显,说明中国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全国整体效应上看并未受到周围地区环境规制的影响,环境规制对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溢出效应还有待发挥。总效应上,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与直接效应一致。另外,从环境规制及其平方项系数大小来看,经济距离矩阵的弹性系数绝对值要大于空间邻接矩阵和地理距离矩阵的弹性系数,说明对经济上依赖性越强的地区,环境规制的“成本效应”与“创新补偿效应”就越强,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U”型影响越大。
考虑到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营商环境以及就业机会等方面存在差异,将全国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进一步分析地区异质性对环境规制空间效应的影响。表6给出了具体的估计结果。
表6 东、中、西部地区SDM模型估计结果
结果显示,三种矩阵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地区内的环境规制对地区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仍呈“U”型特征,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并从估计系数大小中发现,东部地区享受到的环境规制红利相对于中西部地区更大一些。再观察其邻地效应可发现,相邻地区环境规制的经济发展质量效应存在区域异质性,具体表现在横向上。相较于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西部地区,环境规制较强的东中部地区的空间溢出效应反而不稳健,这一现象引人深思。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东中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产业规模较大,其高污染企业要向环境管制力度较小的相邻地区迁移难度较大,进而不能显著转化外部溢出;另一方面,相较于自身拥有较强环境规制力度与较高执行效力的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更多地是对周边地区的模仿,进而能显著吸收外部溢出。
从表6中还可以看出,工业化水平效应在分区域中有着完全不同的影响。东部地区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实现了良好的平衡协调发展,而仍处于工业化中期的中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更为严重。进一步也发现,中部地区科技创新效应表现出显著的正向效应,在拥有自身技术地位优势的基础上,伴随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获得科技发展的机会。通过科学技术减少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创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由此,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中部地区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本地效应上,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U”型影响显著,且对经济上依赖性越强的地区,这种“U”型影响程度越大。
第二,空间效应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效应也得到证实,呈现出“U”型非线性变化趋势,同样这种“U”型溢出效应主要发生在一定范围内,伴随地区经济体量减小,影响程度减弱。
第三,区域异质性上,相对于中西部地区,我国东部地区释放的环境规制红利更为充分;结合三种空间权重矩阵下的结果发现,我国东中部地区环境规制不能显著转化外部溢出。
第四,控制变量上,城镇化水平、政府规模对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也具有显著的提升效应;工业化水平效应产生的区域异质性尤为明显,东西部地区均表现出正向效应,而中部地区工业化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第一,适时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建立区域间环境规制的协同发展体系。政府在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时,一方面,需要精准确定政策的着力点和规制方向,根据区域特点适当提高环境规制的强度;另一方面,全面考量本地及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形式及力度,建立区域协同治理体系,提高环境规制的有效性。具体而言,东部地区环境规制有较强的执行力度与有效性,对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显著成效,但对于中西部地区可考虑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外溢效应,增强外部学习吸收能力,引进先进绿色清洁技术与设备,致力于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使用,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实现全国的环境规制协调。
第二,适当提高高污染企业的迁移成本,构建不同区域政策的执行和监管的联动机制。政府需根据产业特征,适当提高高污染企业的迁移成本,减弱污染产业跨区域就近转移强度,从而推动地理位置相邻地区环境规制实现同步协调;与此同时,加大对技术创新的专向化补贴力度,鼓励绿色技术研发人员、研发资本以及绿色产品跨区域流动,强化产业互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另外,大力推进城镇化与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相结合,注重培养城镇市民的绿色发展意识,有必要时可对制造污染的市民采取一定惩罚措施,使其真正成为绿色“硬技术”的创造者、绿色“软技术”的主导者,从而打造高层次人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