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敏烽
【教学内容】
人教版六年级上册第50 页。
【教学过程】
一、比一比,“类比”中萌发知识
1.课件呈现,观察比较。
师:仔细观察,它们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和相同的地方?
生:不同点在于第一个是除法算式,第二个是比,第三个是分数;相同点是它们都相等。
师:虽然它们的呈现方式不同,但值相等。
2.求值说理。
师:怎样能快速得到它们的值?
生:同时扩大10 倍,算3÷5 就可以了;把比看做6÷10,再计算;最后一个只要约分就可以了。
师:为什么可以这样算?
生:两个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商不变;两个数的比也表示两个数相除;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或者除以相同的数(0 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3.类比,形成猜想。
师:这些都是以前研究过的,今天我们来研究比的基本性质。结合学过的知识大胆猜想一下,比的基本性质会是怎么样的?
生: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或者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 除外),比值不变。
【设计意图:“形式不同”但“值相同”,在复习的同时,把有着某些外在关联的三个对象同时呈现,为内在关联的进一步学习做好“类”的铺垫。以求值为抓手,通过对求值原理的复习,不仅唤起旧知,提供说理依据,还在“比”中形成对比的基本性质的猜想。】
二、探一探,“归纳”“演绎”中生长思维
1.尝试验证。
师:有了猜想,接下去怎么办?
生:验证。
师:请你创造一个比并结合学过的知识和探究经验来验证它的正确性。
2.集中反馈。
反馈1:
师:他是怎么验证的?
生:举例子,同时乘以10,但比值都是相等的。
师:举例子是数学证明中常用的方法,只是这样的一、两个例子就能证明刚才的猜想成立吗?
生:需要举很多例子才行。
反馈2:
师:他没有求比值,能说明它们相等吗?
生:9∶13 就是9÷13,把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了两倍,再把18÷26变成18∶26。就说明它们相等了。
3.师生小结,形成板书。
师:根据比和除法的关系把比变成除法,依据商不变性质同时扩大了两倍,再把除法转化成比。虽没有求比值,但是也有理有据地说明了9∶13=18∶26。
4.再次验证。
师:刚才我们根据除法和比的关系,结合商不变性质证明了比的基本性质的存在。还可以结合什么来证明?
生:结合分数的基本性质证明比的基本性质。
【设计意图:通过对同伴反馈的解读,学生体会具有倍数关系的两个比的比值相等。教师在肯定不完全归纳法的同时,提出“例子是举不完的”,指出归纳推理的局限性。通过对“没求比值”反馈的解读,体会每一步转化中的逻辑关系,对演绎推理的过程和方法有初步了解,感受到演绎推理在数学证明中的作用。同时借类比引导学生自主经历演绎的证明过程,解读多种演绎过程,进一步体会可以用已知知识和关系来证明,感知知识间的内在联系。】
三、比一比,“类比”中归纳建模
题一:填一填。
师:第(1)题为什么是“÷5”?
生:要使比值不变,后项÷5,前项也要÷5,遵循比的基本性质。
师:你觉得像第(2)题这样的算式能写完吗?能不能用一个算式把它给写完?
生:2.7∶0.9=(2.7×或÷x)∶(0.9×或÷x),0 要除外。
师:第(3)题怎么填最合适?
生:同时×6。
小结:我们可以通过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把一个比化简成是最简整数比。
题二:化简。
(1)比较两位同学的反馈,你有什么想说的?为什么?
(2)做这些题目时,你还有什么知识或技巧要提醒同学们?
小结:如果比的前、后项都是整数,可以同时除以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如果有小数和分数,先转化成整数;如果两个都是分数,可以同时乘以分母的最小公倍数。
题三:解决问题。
师:你能找到比吗?
生:可以找到糖和水的比、糖或者水和糖水的比。第一杯和第二杯一样甜,因为它们水和糖的比都是2∶1,比的大小相等。
师:你有没有办法,让第三杯也跟它们一样甜?
生:我会把糖再增加15 份,化简后变成了2∶1,也就一样甜了。
【设计意图:题一,填数不难,但为什么可以这样填?还可以怎么填?怎样填更合适?适时介入最简整数比概念;题二,化简不难,怎么想到乘或除以几?面对不同的数,怎样化简更合适?题三,对接生活问题,先找到合适的比,再化简、比较解决问题,感悟化简比与生活问题的联系。】
【课后思考】
本课以“猜想—验证—运用”为学习主线,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开展系列数学推理活动,致力于学生推理表现水平进阶。教学中,学生的参与性强,推理氛围浓厚,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等值为媒,基于类比形成猜想
除法、分数和比是三个紧密联系的概念,它们的知识结构相似,特别是都可以用除法来求值,有利于学习迁移。课中以“等值”为抓手,引导学生观察、发现相同点。通过问题“怎样能快速得到它们的值?”回顾了先化简再计算除法的值,以及通过约分求分数值的方法。再跟进问题“为什么可以这样算?”引导学生调用“商不变性质”以及“分数的基本性质”阐明这样算的原因。与其说是对知识的回顾,不如说是再一次有理有据地完成了一次运算。在除法、比、分数三者关联的同时,类比形成对“比的基本性质”的猜想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此时的“理”仅限于“看出来的”。
二、举例为基,基于关系演绎证明
如何从“看出来”到“证出来”呢?举例验证是学生较熟悉的验证方式,课堂上学生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举两个有着倍数关系的比,再求出比值来证明性质的存在。学生在举例时,没有计算比值的需求,但在用除法求值过程中,特别是当两个除法算式放在一起时,前经验支持下的“商不变性质”容易被唤醒。教学中,通过对“反馈2”的解读,学生不难发现不求比值也可以说明两个比是相等的。在此基础上,把“转化”“商不变性质”“再转化”的关系厘清,也就实现了演绎推理。同时引导学生运用比与分数之间的关系、分数的基本性质开展演绎证明,既是模仿,又是推理路径的扩展。
三、类比为径,基于优化归纳建模
类比是学生常见的学习方式。练习反馈中,多次运用了比较思考的方式来开展辨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归纳,形成一般方法。如“为什么是÷5?”引导学生明确比的性质应用;“这样的算式能写完吗?”“这样”到底是“怎样?”引导学生归纳得出2.7∶0.9=(2.7×或÷x)∶(0.9×或÷x);“怎么填最合适?”在比较中,类比分数已有知识,归纳形成“最简整数比”概念;“比一比,你有什么想说的?”比较不同学生作品,归纳并总结化简比的一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