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王军
1988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沙塘乡(今沙塘镇)出土一枚铜镜,桃形,宽14.1 厘米,高18.6 厘米,质量1.08 千克,现藏于隆德县文物管理所。《固原铜镜》:“镜背上部铸大桥钮,镜背下部高浮雕饰一神仙脚踩水面持剑渡海图,其下铺似水波纹。神仙两侧用金文和汉文各铸两行铭文,左边汉文为‘无角后牛无口走走’,右边汉文为‘人在十口三秉仲后前牛’。平棱缘。右边廓侧面刻有‘陇干县验讫 官’铭款,并画有三个押记。据近年考古资料证明,金时陇干县即今隆德县城,说明此镜在金代经过陇干县地方官府检验方可流通。”①《固原铜镜》将其命名为“桃形神仙镜”,《隆德县文物志》命名为“金代桃形神仙铜镜”,古代的镜为铜制品,笔者称其为“金代桃形神仙镜”。这枚铜镜的相关信息还有必要进一步考释。
金代桃形神仙镜
《固原铜镜》和《隆德县文物志》都说此枚桃形铜镜为金代器物,但未言明其具体铸造年代。事实上,铜镜上的两行汉字铭文就已经暗含了铸造时间。古代一些铸造者为了增加铜镜的文化情趣而以字谜的方式来表现铜镜的铸造时间。姚宽(1105—1162)的《西溪丛语》卷上载:“近见一镜如钟样,鼻有大环,有隶字云‘一生有十口,前牛无角,后走有口’十三字,下有一虎。其字恐‘甲午’字谜也。”[1]12“十口”即为“甲”,“前牛无角”即为“午”,“后走有口”即为“造”,故姚宽推测其所见钟形铜镜为“甲午(年)造”。周密(1232—1298)的《云烟过眼录》载:“赵德润藏一镜,杏叶样,背有大铁环,乃挂镜也。上有铭文云:‘人有一口,前牛无八角,牛口走。’殊不可晓。下有一牛转头,前有草一丛,下篆‘辟祟驱邪’,两傍亦有字,细考之,乃‘丙午造’三字。其下牛与草,必寓年号耳。”②可以看出,当时铜镜铭文中与“牛”有关的字谜谜底为“午”、“十口”合在一起为“甲”、“人有一口”为“丙”等,都与年号有关。“金代桃形神仙镜”的上款汉字铭文“人在十口,三秉仲,后前牛”的“谜眼”是“十口”,“十口”为“甲”;下款汉字铭文“无角后牛,无口走走”的“谜眼”是“无角后牛”,即为“午”,“口走走”即为“造”,两行汉字铭文即为“甲午(年)造”。干支纪年,六十年周而复始,究竟是哪一个“甲午”年?这就需要从隆德县的建置沿革来进一步推断。
宋、金、西夏对峙时期,今隆德县辖地为军事战略要地。北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九月,“泾原钤辖曹玮言笼竿川熟户蕃部以闲田输官,请于要害地募兵以居,从之”[2]150。北宋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辛酉(当在公元1015 年),“泾原路请筑笼竿城”[2]157。笼竿城在今隆德县城关镇。庆历三年(1043)正月,泾原安抚使王尧臣道:“……渭川笼竿、羊牧隆城、静边、德胜四寨在六盘山外,内则为渭州藩篱,外则为秦陇襟带,土地饶沃,生齿繁多。内笼竿城蕃汉交易,市邑富庶,全胜于近边州郡,贼久有窥伺之意。盖距贼界则路甚平易,去内地则有山川之阻,万一为贼先据其要,以兵扼镇戎军三川、南谷并摧沙、木峡一带路口,则镇戎、渭州难以出兵救应,四寨为贼攻胁,力不能支,则人心自溃。臣今请建置为军,择路分都监一员知军,专提举四寨,及令修浚城堑,添屯马军,及时聚畜粮草,以为备御。”[3]9198庆历三年(1043)宋朝以笼竿城建德顺军,属秦凤路,建炎四年(1130)入金,属熙河路。金皇统二年(1142)升德顺军为州,改隶金熙秦路。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德顺州又改隶凤翔路。金贞祐四年(1216),“四月升为防御,十月升为节镇,军曰陇安。户三万五千四百四十九,县六、寨四、堡一:陇干,倚。水洛,本中安堡城。堡一,中安。威戎,本威戎堡城。隆德,本隆德寨。通边,本通边寨。寨三,静边旧为县,得胜,宁安。治平,本治平寨。寨一,怀远”[4]645。德顺州的管辖范围,“约当今隆德县全部、西吉县大部及甘肃省静宁县、庄浪县大部”[5]186。德顺州的治所设在陇干县。金正大四年(1227)四月,德顺州为成吉思汗所攻占,“帝次隆德,拔德顺等州”[6]24。也就是说,今隆德县辖境在1130—1227年为金朝所控制,金朝设德顺州,置陇干县,在此期间,干支纪年中为“甲午”者只有金世宗大定十四年(1174)。从金朝建立的收国元年(乙未年,公元1115年)至金大定十四年(1174)之间,纪年为“甲午”者也只有金世宗大定十四年。
金末帝天兴三年(宋理宗端平元年,元太宗六年,公元1234 年)是“甲午”年,但此年一月,金被南宋和蒙古军队攻灭,在战事如此紧张的情况下,金朝无暇也无力铸造铜镜。
蒙古军队攻占德顺州后,沿用金朝的行政设置,直到元大德八年(1304)二月,“并陇干县入德顺州”[6]457。元改德顺州为静宁州,“静宁州,下,宋庆历中,以渭州陇干城置德顺军,复置陇干县。金升为州。元初并治平、水洛入陇干,后复省陇干,改为静宁州。领县一:隆德”[6]1432。元朝将宋朝于庆历三年(1043)改羊牧隆城(在今西吉县将台乡火家集村)而设隆德寨,金朝于皇统二年(1142)升隆德寨为县的隆德县,迁到金朝所设陇干县所在地,即今隆德县城关镇。从蒙古军队占领德顺州(1227)至元大德八年(1304)期间,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为“甲午”年,但元代铜镜一般没有地方官检验文字和签押符号,同时,“金代桃形神仙镜”上的女真字就已经否定了其为元代器物,所以,“陇干县验讫 官”为金代陇干县地方官所刻画。
学界认为这枚“金代桃形神仙镜”背部与汉字铭文对应的两行铭文是“金文”③,即女真字。女真字有“女真大字”和“女真小字”。金天辅三年(1119),完颜希尹等创立女真字。《金史》载:“金人初无文字,国势日强,与邻国交好,乃用契丹字。太祖命希尹撰本国字,备制度。希尹乃依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制女直字。天辅三年八月,字书成,太祖大悦,命颁行之。赐希尹马一匹、衣一袭。”[4]1684其后,“熙宗亦制女直字,与希尹所制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谓之女直大字,熙宗所撰谓之小字”[4]1684。金天眷元年(1138),“颁女直小字”[4]72,金皇统五年(1145)五月,“初用御制小字”[4]81。“金代铜镜上的铭文有汉字和女真字两种,而以后者少见,且又难以辨识。”[7]177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偏脸城曾出土一面金代几何纹圆镜,背部边缘上刻有十一个女真字铭文,有学者将其汉译为“图鲁屋猛安兴申法海谋克”[8]。隆德县出土的这枚“金代桃形神仙镜”铭文是女真字和汉字并用,在金代铜镜中也是非常少见的,其为女真大字还是女真小字?其意是否与对应的汉字铭文内容相同还是另有他释?还需进一步考证,但其女真字铭文表明此枚铜镜为金代器物,而不是金代之前所铸之物。
综上,隆德县出土的“金代桃形神仙镜”的铸造年代应是金世宗大定十四年(1174)。
“金代桃形神仙镜”右边廓侧面有款刻“陇干县验讫 官”④,并有三个押记。在铜镜边缘錾刻官府验记文字和押记,是金代铜镜的一个重要特征,有的还有官铸和私家铸制的铭文[9]205-207。官府对铜镜的检验反映了金朝对铜镜的管控,“金代桃形神仙镜”上的款刻和押记是金朝“铜禁”政策的表现。
在古代,铜是铸造钱币的重要原料,当财政紧张时,政府对铜的管控就比较严格。金朝“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4]1070。金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十月,“括民间铜器,陕西、南京者输京兆,他路悉输中都”[4]1070。金大定初年,规定了铜镜等铜制品的价格。“初,大定间定制,民间应许存留铜器物,若申卖入官,每斤给钱二百文。其弆藏应禁器物,首纳者每斤给钱百文,非器物铜货一百五十文,不及斤者计给之。在都官局及外路造卖铜器价,令运司佐贰检校,镜每斤三百十四文,镀金御仙花腰带十七贯六百七十一文,五子荔支腰带十七贯九百七十一文,抬钑罗文束带八贯五百六十文,鱼袋二贯三百九文,钹钴铙磬每斤一贯九百二文,铃杵坐铜者二贯七百六十九文,石者三贯六百四十六文。”[4]1074然而,民间“销钱作铜”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影响了钱币的流通。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4]1070。金朝为防止“销钱作铜”,规定百姓日用必需的铜器由官府铸造,“民用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4]1029,在都官局及各路设立机构铸造铜器并定价,并由各路转运司官员进行检校、签押后方可流通。但这种对铜器的专卖政策,又因造成官民双方的不便而有所改变,“既而官不胜烦,民不胜病,乃听民冶铜造器,而官为立价以售,此铜法之变也”[4]1029。
金朝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民间私铸铜镜。金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二月,“禁私铸铜镜,旧有铜器悉送官,给其直之半。惟神佛像、钟、磬、钹、钴、腰束带、鱼袋之属,则存之”[4]1070。金大定十二年(1172)正月,“以铜少,命尚书省遣使诸路规措铜贷,能指坑冶得实者,赏”[4]1071。朝廷虽然“禁铜”甚严,但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民间私造铜器的事情依然屡屡发生。金大定二十六年(1186)十一月,金世宗对宰臣说:“国家禁铜久矣,尚闻民私造腰带及镜,托为旧物,公然市之,宜加禁约。”[4]1072由此看出,民间将私自铸造的铜镜“托为旧物”,即冒充为金之前的铜镜而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到金章宗(1189—1208)时,金朝放宽了对铜器铸造和销售的管控,允许民间冶炼和制造铜器,但其定价权仍然由官府来掌控。
金代在官造或官府定价的铜镜边缘或其他铜器上铸造官署名称,或铸造地点,或相关检验机构(包括流通区官府检验文字和签押),乃至寺院所用乐器都要经过州、县僧司机构的检验。有学者根据河北各地发现的金代铜镜梳理出金代在诸京(上京会宁府、东京辽阳府、北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南京开封府)和地方都设立了铜镜检验机构:诸京是警巡院;路是转运司和铸镜所;府和节镇是录事司,官员是录事和判官;防御州和刺史州是司侯司,官员为司侯或司判;县为县署,官员为县令;其他如“谋克”、“僧司”、“铜院”等机构也有检验签押铜镜的权力[10]473-498。有检验文字和签押标记的金代铜器在西北地区也发现不少。
1977年,在陕西省扶风县虎王村金代窖藏中发现两副铜钹。第一副中的一片直径26.1 厘米,隆突高6.2 厘米、直径8 厘米,在有隆突的一面上镌刻铭文“邠州新平县庆和院僧正司验讫官”,后附两个押记;另一片直径25.8 厘米,隆突高5.8 厘米、直径7.8 厘米,在有隆突的一面上刻三段铭文“陕西东路铜局修造官”、“邠州普照寺僧正司验讫官”、“邠州龙兴寺僧正司验讫 官”。第二副铜钹中的一片直径25 厘米,隆突高5.5 厘米、直径5.6 厘米,在有隆突的一面上刻有铭文“咸宁县验讫官”,并附押记;另一片直径25.2厘米,隆突高6厘米、直径5.7 厘米,在有隆突的一面上亦刻铭文“咸宁县验讫 官”,并押记。[11]
扶风县藏有一枚金代铜镜,直径10.2厘米,圆钮,菱花沿,内区有八卦符号,左侧镌刻铭文“岐山县验讫 官”,并有两个押记符,“此镜下限可能到金代,刻铭反映了当时铜禁很严”[12]148。
1986 年,宁夏隆德县城关镇出土一枚铜镜,圆形,直径9.1 厘米,厚0.6 厘米,背部两弦纹中有一条铭文带,上书“承安三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缘事任(押记)提控运使高(押记)”[13]268。1991年,宁夏彭阳县孟塬乡小石沟村出土一枚圆形铜镜,直径9厘米,厚0.6厘米,背部图案与隆德县出土的承安三年(1198)铜镜相似,背部两周弦纹间的铭文为“承安四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押记)提控运使高(押记)”[13]269。1995 年,隆德县奠安乡征集到一枚“花草连珠镜”,“缘面有打印的‘合水县验讫 官’”[13]274。宁夏固原博物馆藏有一枚“三花缠枝镜”,在“素缘上錾刻官府验记文字”[13]275。
金代,“有的铜镜上只刻一‘官’字,以此表明此镜确经官府检验”[7]178,这类铜镜在宁夏南部地区亦有发现。1976年,宁夏彭阳县古城乡出土一枚“带柄双鱼纹镜”,“镜柄似瓶形,背面凹槽”[13]257,阴刻“官”字及押记。1996 年,宁夏固原县开城乡(今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出土一枚“吴牛喘月故事镜”,钮上阴刻“官”字[13]272。
由上述可以看出,隆德县出土的“金代桃形神仙镜”边缘上的“陇干县验讫 官”款刻和押记,反映了金朝“铜禁”政策实行于其全境,陇干县的铜镜也要经过官府检验、画押后方可流通。隆德县及固原市的其他属县都出土或征集到一些金代铜镜,但镜上有本地款刻的却很少,所以,这枚“金代桃形神仙镜”就显得尤为珍贵。同时,隆德县等地也发现许多没有刻款和押记的金代铜镜,这也反映了民间私造铜镜的盛行,包括金代“托为旧物”而仿造唐、宋形制的铜镜。
桃形亦称心形、盾形。宋代铜镜中有许多桃形铜镜。南方铜矿分布较广,宋代时出现了几处铜镜制作中心,如饶州、湖州、建康、杭州、成都等。饶州所造铜镜为“饶州镜”,其背部常常铸产地、商家铭文等,形制多样,其中就有桃形镜。北京故宫藏有一枚饶州镜,长10.2 厘米,“桃形,弓钮,为长方形印章式铭记,方框内写两行铭文‘饶州叶家久」炼青铜照子’”[14]210。湖州所铸铜镜为“湖州镜”,湖州镜中也有桃形镜,“湖州石十郎真炼铜无比照子”[15]125、“湖州石家造 炼青铜照子”[16]286、“湖州石五郎真炼铜照子”[16]287。其他宋代铜镜中有桃形者如“四神镜”[17]757、“观星望月气功镜[17]753、“佛祖说法镜”[16]275、“轩辕耕牛纹镜”⑤、“东遂何家青铜照子”[17]784等。四川省丹棱县文物管理保护所藏有一枚宋代铜镜,“外形如蜜桃”[18]144。
宁夏固原地区出土多枚湖州镜。1996年,彭阳县红河乡南湾村出土一枚圆形素镜,背部铭文为“湖州真石家」念二叔照子”[13]239;一枚菱花素镜,背部铭文为“湖州石十五郎」真炼青铜照子”⑥。固原博物馆藏一枚菱花素镜,背部铭文为“湖州真石家」念二叔照子”[13]241。这些铜镜背部铭文中的“真”、“真炼”、“久炼”等是宋代铜镜作坊在产品竞争中所做的质量保证和宣传语。
2005年,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成交一枚金代“桃叶形人物观瀑镜”,圆钮,左侧岩间瀑布流下,激起浪花,下面为河水,水中有鱼,右侧为一树,枝干向左倾斜,枝叶茂密,布满铜镜顶部,树下站立一仕女作观瀑状。2006年,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又成交一枚金代“桃形人物故事镜”,圆钮,以水波纹做底,“前有一小桥,桥下鱼跃水面,后有柳树,桥上左侧两人作观鱼状,右侧一小童持扇侧立”[19]171。嘉德公司拍卖的这两枚铜镜的形制和隆德县出土的“金代桃形神仙镜”非常相似,都以人物为构图的中心元素,以水波纹作为人物底部的装饰图案,素坡缘。从构图艺术来说,这三枚铜镜都是人物故事镜。“金代桃形神仙镜”虽然其所雕饰的踩水持剑渡海神仙的具体人物形象不是很确定,但其反映了中原文化(道教文化)对金代铜镜艺术的影响。
隆德县出土的“金代桃形神仙镜”既表现了金代铜镜的特点,又反映了宋代铜镜艺术对金代铜镜的影响。
注释:
①关于铜镜的高、宽、质量,《固原铜镜》描述为“宽14.4厘米,高18.3厘米,厚0.8厘米……重约1.5公斤”,见韩彬主编《固原铜镜》,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61页。《隆德县文物志》对此镜的描述文字与《固原铜镜》基本相同,所不同者,铜镜高18.6厘米,宽14.2厘米,质量为1.08千克;“其下饰水波纹”;将两行铭文中的“口”录为“□”,见刘世友编著《隆德县文物志》,宁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98页。根据此铜镜的实地所藏,本文关于铜镜的尺寸、质量采用《隆德县文物志》中的数据。
②周密《云烟过眼录》(《周密集》第四册),杨瑞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92页。此点校本对铭文的标点有误:“人有一,口前牛,无八角,牛口走。”笔者正文引文时改。
③见韩彬主编《固原铜镜》,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61页。通常所说的“金文”特指先秦青铜器上的铭文,这里所说的“金文”指的是金朝所创立的文字,即女真字。
④根据已发现的金代铜镜款刻,句读应如此。
⑤《中国铜镜图典》收录了两枚“轩辕耕牛纹镜”。一枚在镜背正中有一方框,右边书“轩辕维法造丹药”,左边书“百炼成得者身昌”;中上书三列字“人有十口,前」牛无角,后」牛有口走”;中下为一吃草之耕牛,牛下书“避祸去邪”。三列铭文即为字谜,谜底为“甲午(年)造”。还有一种说法其谜底是“古人手造”。另一枚形制和构图布局与前者相近,在耕牛下方没有铭文。江苏江阴北宋葛闳夫妇墓也出土了一枚桃形铜镜,见孔祥星、刘一曼《中国铜镜图典》,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754—755页。笔者以为,根据《西溪丛语》和《过眼云烟录》中的所载铜镜铭文等综合考虑,“甲午(年)造”说比“古人手造”说更合适。
⑥《固原铜镜》将其铭文误录为“湖州万十五部真炼青铜照子”,见韩彬主编《固原铜镜》,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