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多与“杭州保姆纵火案”相关的话题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的热搜榜。
许多关注此事的网友认为,朱女士的丈夫林生斌利用了人们对其去世妻儿的同情,利用大众情绪和舆论引导获得巨额赔偿,且在分配这些赔偿金及相关遗产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情况。那么,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公益营销是否违法呢?
问:死亡赔偿金能否算作死者遗产?
答: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因此,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遗产。广义的死亡赔偿金包括“对生命的赔偿”,即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负有扶养义务的人的生活费以及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被扶养人专有的。
在调解或和解结案的场合,赔偿款或补偿款(或者直接叫和解款)可能只是一笔笼统的钱,具体有哪些项款项可能不会说得那么清楚,近亲属之间通常会订立相关协议进行具体分配。如果赔偿款已经得到三方认可,并且分配完毕,那么在遗产处理中,赔偿款就不能再按照遗产进行分配。
问:死亡时间是否影响遗产的分配情况?
答:根据民法典,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死者无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朱女士和三个孩子的死亡时间会影响到遗产的分配情况。首先,要确定是否有关于死亡时间的确凿证据。如果有,就按照证据指明的时间来分配遗产。如无证据证明具体死亡时间,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朱女士和她三个孩子是直系亲属,所以推定朱女士先死亡。那么,朱女士遗产由三个孩子、林生斌以及朱女士的父母继承,总共六份。接下来,三个孩子的遗产由孩子的继承人也就是林生斌一人继承。
问:“公益营销”是否涉嫌违法募捐、骗取钱财?
答:“潼臻一生”网店上曾设置公益栏目,称每成交一笔,会以购买者的名义捐赠10%,作为公益计划的善款。并且,还有网友贴出订单截图称,“潼臻一生”去年“双11”曾在淘宝上架单价10元的“公益专用链接”,这样的行为就属于公益营销。
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也就是说,这些淘宝、抖音的网店如果真的宣称他们所卖的货物其中10%捐赠给公益项目,那么就要有真实具体合法的公益项目存在,否则就可能涉嫌违法募捐甚至假借慈善名义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摘自《法治日报》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