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电动自行车自燃的新闻引起舆论关注:广东中山,一位代驾小哥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放在客户后备箱中,结果車子在后备箱自燃;浙江杭州,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突然起火,电动车上一对父女烧伤严重,当地2000多家自行电动车销售门店立即开展了自检自查。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人们常常关注它在交通方面的痛点,而忽略了在消防安全方面也是一颗“定时炸弹”。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表明,全国每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约2000起,而电动车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其危害不容小觑。
悲剧是反思的镜子。一系列事件表明,在电动车生产、流通、消费者使用领域,仍存在着法律监管的盲区。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标准,为整个行业发展指明方向。执法部门要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销售,对于从事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店必须重罚,以杜绝电动自行车乱象源头。对城市管理部门来说,也要积极从上牌等方面进行精细化探索,倒逼使用者遵守规则,把不合规的车辆清除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