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家医院做过的检查,到了另一家医院可能还要重做。针对不少群众的就医困扰,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通知明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诊疗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等,优先选取稳定性好、高值高频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互认。通知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實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摘自《科技日报》7.22)